盟固利(301487)_公司公告_盟固利: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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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2-18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盟固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盟固利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运营的需要,公司2026年度预计与关联方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苏州亨通凯莱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亨通集团有限公司、荣盛盟固利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盟固利”)及其关联方将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15.50万元(以下如无特别说明,币种均指人民币),上述同类关联交易2025年1-9月的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668.73万元。

(二)预计的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预计2026年总额(元)2025年1-9月发生金额(元)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控股股东关联方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服务市场定价15,000,000.009,827,601.84
苏州亨通凯莱度假酒店有限公司餐饮住宿市场定价55,000.0040,134.83
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金蝶erp接口市场定价1,000,000.001,326,711.23

技有限公司

技有限公司开发
江苏亨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购电市场定价1,500,000.00759,047.19
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审计服务市场定价100,000.000.00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审计服务等市场定价500,000.00372,435.92
向关联人出售商品、提供劳务荣盛盟固利及其关联方出售商品市场定价17,000,000.004,361,393.81
合计35,155,000.0016,687,324.82

注:在上述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相同类别的交易额度可在同一控制下的关联人之间调剂使用。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5年1-9月实际发生金额(元)2025年预计总额(元)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控股股东关联方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运输服务9,827,601.8413,000,000.0010024.402024年12月25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4-063)
苏州亨通凯莱度假酒店有限公司餐饮住宿40,134.8390,000.001.8455.41
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购买线缆6,252.2145,000.003.0886.11
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金蝶erp接口开发1,326,711.23250,000.00100.00-430.68
江苏亨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购电759,047.191,200,000.000.9836.75
亨通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代缴社保公积金4,816.0060,000.00100.0091.97
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审计服务0.00600,000.000.00100.00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审计服务等372,435.92500,000.00100.0025.51
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采购线缆196,712.570.0096.92--
向关联人出售荣盛盟固利及其关联方代收代付水电费323,479.620.0096.1--

商品、提供劳

商品、提供劳务出售商品4,361,393.810.000.27--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公司在进行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关联交易主体及交易金额主要是根据市场及公司业务需求计划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主体及上限金额进行充分的评估与测算,但关联方交易实际主体及交易金额是根据市场情况、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使得关联交易具体主体、具体金额与预计情况存在一定差异,但该等差异均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已按照《公司章程》履行总经理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受市场情况、公司业务发展需求及具体执行进度等因素影响,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实际主体及交易金额与预计情况存在差异,具有其合理性,交易价格客观、公允,且已按照《公司章程》履行相应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住所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1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吴华良10,000.00万元人民币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北路2288号国际物流业务受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2苏州亨通凯莱度假酒店有限公司李成旭24,000.00万元人民币吴江区七都镇南太湖大道幸福路1999号酒店、餐饮管理受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3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马建强6,000.00万元人民币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江陵街道亨通路88号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受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4江苏亨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谢松华10,000.00万元人民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夏蓉街199号18栋206室发电、输电、供电业务受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5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杨林50,000.00万元人民币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钟秀南路999号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房地产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受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6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崔根良500,000.00万元人民币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山北路2288号各种系列电缆、光缆、通信器材批发零售;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财务咨询等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7荣盛盟固利郎迎春48,500.00万元人民币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37号院16号楼2层F0016号电池生产、技术开发及销售荣盛盟固利董事卢春泉为公司前12个月内持股5%以上大股东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数据

序号

序号公司名称总资产(万元)净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净利润(万元)是否经审计
1江苏亨通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6,988.349,409.1140,828.00975.87
2苏州亨通凯莱度假酒店有限公司21,845.1917,766.225,255.22-53.01
3江苏亨通数字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0,735.456,292.574,730.39768.26
4江苏亨通绿能科技有限公司15,613.147,053.801,409.25100.22
5亨通文旅发展有限公司205,294.9431,532.432,636.85-1,637.88
6亨通集团有限公司11,605,021.263,751,857.486,768,463.10285,412.19
7荣盛盟固利317,875.7857,110.0219,096.53-8,648.95

注:表中总资产、净资产数据为2025年9月30日,营业收入、净利润数据为2025年1-9月份。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除荣盛盟固利外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在日常交易中能够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能够满足公司的业务需求,履约能力较好。公司与荣盛盟固利及其关联方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出售商品日常关联交易,由荣盛盟固利及其关联方先向公司支付足额货款后,公司再向其发出商品。如未全额支付货款公司可单方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此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的定价政策和依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交易价格,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是合理的、必要的。关

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并严格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该等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2025年12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五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预计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系实际经营业务开展所需,交易价格由双方依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存在显失公平、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往来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发展的需要。交易双方遵循平等互利及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通过公允、合理协商的方式确定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产品的交易价格。具体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根据实际发生的业务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华泰联合证券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已分别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该等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合理,且已针对风险客户制定合理的回款风险防范措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综上,保荐人对上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津国安盟固利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何森刘天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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