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47
2025年8月27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潘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依群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发展规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发生的有关风险因素,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28
第五节重要事项 ...... 30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2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68
第八节财务报告 ...... 6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公司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文本原件。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恒达新材 | 指 |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恒达有限、有限公司 | 指 | 浙江恒达纸业有限公司,公司前身 |
|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 指 | 潘昌 |
| 恒川新材 | 指 | 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恒川杭州 | 指 | 恒川(杭州)纸业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川达投资 | 指 | 衢州川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 联龙基金 | 指 | 龙游联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 意立得 | 指 | 上海意立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
| 恒润装饰 | 指 | 浙江恒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关联方 |
| 浙江亚伦集团 | 指 | 浙江亚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龙游造纸厂 |
| 仙鹤股份 | 指 | 仙鹤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733.SH |
| 五洲特纸 | 指 | 五洲特种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5007.SH |
| 华旺科技 | 指 | 杭州华旺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5377.SH |
| 华邦特纸 | 指 | 浙江华邦特种纸业有限公司 |
|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 | 指 | 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有限公司,前身为轻工业部造纸工业科学研究所,1999年转制为科技型企业,现为中国轻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本次发行 | 指 | 公司本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新股的行为 |
| 公司章程 | 指 |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生效 |
|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 指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会计师、中汇会计师 | 指 |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交易所、证券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招股说明书 | 指 |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 报告期、本报告期 | 指 |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
| 报告期末 | 指 | 2025年6月末 |
| 上年同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 最近一年 | 指 | 2024年 |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指 | 获准在中国境内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m2 | 指 | 平方米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 股票简称 | 恒达新材 | 股票代码 | 301469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恒达新材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ZhejiangHengdaNewMaterialCo.,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HengdaNewMaterial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潘昌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郑洲娟 | - |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8号 | 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8号 |
| 电话 | 0570-7061199 | 0570-7061199 |
| 传真 | 0570-7061234 | 0570-7061234 |
| 电子信箱 | hdxc@hengdaxincai.com | hdxc@hengdaxincai.com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520,730,724.81 | 507,796,937.37 | 2.5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4,234,957.57 | 39,207,924.00 | -12.6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8,442,995.64 | 36,501,312.73 | -22.0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4,186,286.44 | 156,226,552.59 | -128.28%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44 | -13.6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8 | 0.44 | -13.6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49% | 2.81% | -0.32%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1,662,858,552.95 | 1,684,780,586.10 | -1.3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362,272,675.10 | 1,364,084,626.05 | -0.13%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
| 本报告期 | |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元) | 34,234,957.57 |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 | 3,806,474.10 |
| 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251,505.61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0,941.5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1,565.50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86,641.77 |
| 合计 | 5,791,961.93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1、公司行业分类造纸作为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原材料工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关系着国家的经济、文化、生活、国防、科技等各个方面的发展。特种纸是造纸工业的高技术产品,一般是经过特殊的抄造工艺、添加特殊原料或采用特殊工序生产,以满足特定功能需求的纸张。特种纸的结构和性能完全不同于传统用纸,具有灵活可设计的结构和力学、光、电、磁、热、声性能,在工农业生产、科学研究、国防军工、医疗健康等国家重大工程中有着广泛应用。特种纸行业是一个多元化、高附加值的行业,汇聚多个行业和学科、牵动上下游产业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的高端产业。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纸原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特种纸原纸是指经过特殊工艺处理、具备特定性能基础的纸张。特种纸原纸需要经过后续加工(如涂布、浸渍、复合等)才能成为满足终端场景应用。公司生产的特种纸原纸主要应用终端为医疗包装和食品包装。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22造纸和纸制品业”中的“C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行业基本情况
造纸产业是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关系密切并具有可持续发展特点的重要基础原材料产业,同时具有原料可再生、产品可循环利用、可自产生物质能源、主要生产用化学品可循环利用的特点,具有得天独厚的天然绿色属性。纸张消费量受到全社会各个领域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与国家经济安全息息相关。经过四十多年的快速发展,国内造纸产品已能够满足国内基本需求,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为15,846.90万吨,同比增长
8.60%;2025年1-6月全国机制纸及纸板产量为7,933.20万吨,同比增长3.2%。当前,国内造纸产业供给方众多,据中国造纸协会调查资料,2024年全国纸及纸板生产企业约2,600家;整体产值增速高于消费需求增长,全国纸及纸板2024年生产量13,625万吨,较上年增长
5.09
%,消费量13,634万吨,较上年增长
3.56
%;造纸产业市场增量空间有限,全行业已进入存量博弈阶段。在需求增长乏力的背景下,行业竞争格局正从同质化价格战转向差异化发展路径,各企业纷纷通过产品升级、细分市场突破和产业链整合寻求新的增长点。大型林浆纸一体化企业凭借规模优势和资源整合能力巩固市场份额,特种纸头部企业则聚焦特种纸、高端包装等利基市场实现突围,行业进入以技术、服务和细分领域为核心竞争力的差异化竞争新阶段。
作为全球最大的纸和纸板生产国之一,中国造纸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与环境保护及产业创新政策息息相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要加快化工、造纸等重点行业企业改造升级,完善绿色制造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为造纸行业带来了重要的创新发展机遇。该政策提出要加快轻工业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转型,这为造纸行业指明了三大发展方向:在绿色化方面,政策鼓励发展可降解、可循环、易回收的环保包装材料,推动造纸企业加快布局食品级防油纸、医疗透析纸等绿色包装解决方案;在智能化方面,支持企业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通过综合应用智能仓储和立体库、生产线运维管理云平台、
资料来源:中国轻工业出版社《特种纸实用技术教程》
质量在线检测技术等新一代数字技术改造传统生产线,实现研发、设计、制造、营销、服务全链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稳定性;在高端化方面,重点培育特种纸产业链,推动高等级绝缘纸、特种纸基复合材料、医疗卫生用纸基材料等高性能纸基材料的关键技术突破。这一政策导向将加速造纸行业从传统大宗纸品向高附加值特种纸领域转型升级,同时通过技术创新和绿色制造体系的构建,帮助企业在“双碳”目标下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生产的特种纸原纸聚焦医疗包装及食品包装领域。在医疗包装领域,随着人口老龄化加速、慢病人群庞大、消费升级推动健康需求爆发,叠加“健康中国”战略驱动,医疗健康产业将成为中国最大产业之一。庞大的民生健康市场需求催动医药包装产业政策的不断完善,国内外医疗器械包装材料的行业政策围绕安全性、绿色化、创新性三大核心方向展开。国内政策以《最终灭菌医疗器械包装第1部分:材料、无菌屏障系统和包装系统的要求》(GB/T19633.1—2024)等标准为主体,强化无菌屏障性能、密封性检测和变更管理;国际层面,欧盟《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明确规定成员国需实现的包装废弃物回收目标,减少包装和包装废弃物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负面影响,推动向循环经济转型。整体趋势显示,行业在确保医疗包装质量与功能的前提下,正加速向绿色低碳转型,并鼓励智能包装等技术创新,以平衡医疗安全需求与可持续发展目标。随着下游客户产业政策对医疗包装材料日益提升的品质要求,医疗包装原纸的高端化需求愈发凸显。在食品包装领域,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升和消费理念的升级,现代生活方式正呈现出多元化、品质化的发展趋势,这一变化直接推动了食品包装材料的消费升级。在烘焙、快消费、外卖等新兴饮食场景快速普及的背景下,市场对食品包装材料的需求正从单一功能向安全、环保、美观等多维度拓展。其中,烘焙用防油纸、耐高温食品级包装纸等特种纸基材料因兼具功能性和可持续性而备受青睐;同时,在“双碳”目标驱动下,可降解、可循环的纸质环保包装正逐步替代传统塑料包装,成为餐饮零售行业的主流选择。这种消费升级趋势不仅带动了食品包装行业的技术革新,也为高附加值特种纸行业提供了重要发展机遇。
此外,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聚焦重点难点,依法依规治理企业低价无序竞争,引导企业提升产品品质,推动落后产能有序退出。政策推动行业从低价无序竞争转向品质提升和产能优化,加速落后产能出清,促进市场集中度提升;同时鼓励企业向高端化、绿色化转型,特种纸等高附加值产品迎来发展契机。上市公司凭借技术升级、成本控制、品牌效应和产业链协同优势,将在行业格局优化过程中获得更大发展空间,推动整个行业向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的新阶段迈进。
(二)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特种纸原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营产品覆盖医疗及食品包装原纸、工业特种纸原纸以及卷烟配套原纸等领域。公司坚守“绿色包装,引领美好生活”的发展使命,坚持创新驱动,持续优化产品结构,产能重心向医疗和食品包装原纸不断迁移。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中高端医疗和食品一次包装原纸领域取得了领先地位,产品在行业内拥有广泛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形象。
、主要产品
公司产品为特种纸原纸,原纸产品在经过下游客户涂布、印刷、分切等基本工艺以及其他技术工艺处理后加工成包装纸产品,并应用于终端市场。
公司特种纸原纸产品包括医疗及食品包装原纸、工业特种纸原纸和卷烟配套原纸等系列,主要产品的用途及终端产品应用示例如下:
| 1.医疗包装原纸 | ||
| 产品品类 | 终端产品应用示意图 | 主要功能和用途介绍 |
| 医疗透析纸 | 纱布、棉签等敷料用医疗透析纸 | 医疗透析纸拥有良好的透气性、阻菌性、生物相容性和较好的表面强度,主要用于最终灭菌医疗耗材及器械的透析性包装面;在最终灭菌模式下,医疗透析纸制备的透析性包装面能够使内容物在包装封合后进行灭菌,并作为“无菌屏障系统”阻隔外界微生物的入侵,从而保证内容物能够无菌使用;医疗透析纸的生产加工对工艺要求严格,技术含量较高;公司医疗包装原纸部分用于敷料、注射器、医用口罩的外包装,终端用途主要包括医院渠道和居民日常使用渠道,其中医院渠道占比相对较多。因医院渠道对口罩的安全性和无菌性要求最高,所使用的口罩常采用纸塑复合包装及纯纸包装,居民日常防护用的口罩常见纯塑包装,少量会采用纸塑复合包装及纯纸包装。 |
| 输液器、注射器、乳胶手套用医疗透析纸 | ||
| 医用口罩、防护服用医疗透析纸 | ||
| 非透析性医疗包装原纸 | 医用淋膜纸 | 医用淋膜纸系经淋膜等工艺处理,主要用于医疗耗材及器械的非透析性包装面等;医用衬纸主要用于医用手套等医疗耗材的包裹或内衬;医用冷封原纸主要用于医用创口贴的外包装。 |
| 手套内衬用医用衬纸 | ||
| 创可贴包装用医用冷封原纸 | ||
| 2.食品包装原纸 | ||
| 产品品类 | 终端产品应用示意图 | 主要功能和用途介绍 |
| 防油纸 | 鸡翅包装用防油纸 | 公司的食品包装原纸具有较好的防油、抗水及耐高温性能,其经印刷、上蜡、覆膜或制袋加工后可作为各类薯条、汉堡、点心等食品的一次包装,也可作为日常食品制作中烘焙等用途;防油纸和上蜡原纸统称为“防油系列纸”,防油纸通过添加防油剂、上蜡原纸通过涂蜡的方式达到防油的效果;公司吸管纸产品经压光、印刷、切割、卷取等工艺加工制作成纸吸管。 |
| 上蜡原纸 | 汉堡包装用上蜡原纸 | |
| 吸管纸 | 吸管纸 | |
| 涂硅原纸 | 烘焙用涂硅原纸 | |
| 3.工业特种纸原纸 | ||
| 产品品类 | 终端产品应用示意图 | 主要功能和用途介绍 |
| 木纹原纸 | 建材家具装饰用木纹原纸 | 木纹原纸具有印刷适性强、高光泽度、高表面强度等特点,主要用于桌、椅、门等建材家具用品的表面装饰;热转印原纸拥有平滑、受热伸缩率均等特性,主要用作门窗、服装等物品的图案热转印载体,转印图案拥有色彩鲜艳、生动逼真的特点。 |
| 热转印原纸 | 门窗、服饰转印用转印原纸 | |
| 4.卷烟配套原纸 | ||
| 产品品类 | 终端产品应用示意图 | 主要功能和用途介绍 |
| 白接装原纸 | 白接装原纸(烟嘴外包装部分) | 白接装原纸及高光转移接装原纸均属于烟用接装原纸。白接装原纸具有纸面细腻、光滑、均匀、定量稳定、印刷清晰、适用性强、环保安全等特点,可作为烟用接装纸的基纸,并用于制作香烟接装过滤嘴外包装材料。高光转移接装纸是在白接装原纸的基础上,通过复合铝箔或膜的工序处理,形成更为高档的烟用接装纸原纸。 |
| 高光转移接装原纸 | 高光转移接装纸(烟嘴外包装部分) |
3、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的采购类别主要为木浆,防油剂、中性胶等化工助剂等原材料,电力、蒸汽、天然气等能源。公司主要采取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依据月度生产计划为基础制定原材料、包装材料等采购需求计划,从而确保采购与生产需求的精准匹配,避免原材料过度采购或库存积压。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医疗及食品包装,产品的透气性、阻菌性、防水防油性、生物相容性等性能要求较高,因此公司木浆原料主要使用海外原生木浆。海外原生木浆价格受供需关系、生产成本、汇率、环保政策、地缘冲突及国际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年来价格波动显著。公司通过密切跟踪海外原生木浆的现货及期货价格走势,结合行业供需数据和港口库存变化,灵活调整原材料采购节奏与库存水平,确保在价格低位时加大储备,高位时消耗库存。同时,公司利用纸浆期货合约开展套期保值操作,有效平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的影响。这一组合策略既保障了供应链稳定性,又实现了成本可控性,为应对国际木浆价格周期性波动构建了双重保障。
在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下,公司按照销售订单和生产计划要求进行原材料自主批量采购,采购计划由多部门协调参与并由采购中心负责统一执行和管理。公司已制定《物资管理控制程序》和《采购价格管理规定》,对采购业务和物资管理进行规范。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根据销售订单或市场需求预测制定生产计划,确保生产量与销售量相匹配。公司主要产品为医疗和食品包装用纸原纸,依据客户的不同产品品质要求,公司为下游客户提供批量化定制产品。
品管部根据销售部门的订单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由技术部制定产品的工艺流程和技术条件,并发送至采购、生产、仓库、质检等部门,由制造中心各分厂实施生产。涉及重要工艺改进和设备更新的产品项目,由公司统一召开专题协调会,协调技术、设备、采购等部门配合生产的进行。公司在多年生产实践中已总结出一套较为高效的生产管理方法,确保产品能够及时且保质保量的交付给客户,在行业中积累了良好的口碑。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根据订单产品和新研发产品的工艺需求,适时对生产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满足产品质量提升和产品结构升级的需求。近年来,公司主动贴合市场需求,积极推进产品结构的升级,市场竞争力持续提升。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统一采用直销的模式,直接销售有利于公司建立长期、稳定的客户渠道,同时公司通过为客户提供综合服
务,及时准确把握市场变化,实现企业与客户的良性互动,更好地提升公司品牌价值。
(三)公司市场地位公司重点专注于医疗及食品包装原纸领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我国医疗和食品包装原纸领域的主要生产企业之一。依托优秀的研发创新能力、先进的制造工艺和快速响应的服务,为医疗、食品等行业制造企业或其包装材料生产企业提供优质原纸解决方案。公司产品定位中高端市场,与国际领先企业同台竞争,市场份额在行业内居于前列。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一方面,随着全球医疗健康标准不断提升,市场对无菌、可降解、抗菌等功能性包装材料的绿色安全需求显著增长,推动特种纸在医疗耗材、器械灭菌包装等场景的应用深化;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提升和消费理念的升级同时催生了食品包装材料的消费升级,为行业开辟增量空间。公司生产的特种纸原纸凭借高性能、环保可定制等优势,随着下游需求的不断增长将迎来广阔发展前景和强劲增长动力。
另一方面,公司以创新驱动发展,在行业通用技术的基础上,不断加强对原辅材料性能研究、辅助材料的应用开发、原辅材料配比的研究、生产设备的改造,不断优化特种纸产品生产工艺,逐渐形成自身的核心技术体系,更好地满足下游包装领域透气性、阻菌性、防水防油性、生物相容性的相关要求以及环保健康的发展趋势。公司不断推动市场开发和技术攻关,全力开拓市场,聚力研发创新,持续提升核心竞争力,同时提升公司产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技术及生产工艺优势
公司高度重视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的技术研发中心被浙江省科技厅认定为特种纸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开发中心。浙江省恒达特种纸基新材料研究院被浙江省科技厅、发改委和经信厅共同认定为“省级企业研究院”。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拥有专利44项,其中发明专利39项。
公司亦积累了深厚的生产工艺经验。公司从事特种纸研发生产20多年,拥有一批对特种纸工艺创新有深刻理解的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人员。特种纸细分品类较多,新产品的开发与生产通常需要在既有产线上进行不同程度的工艺改造。公司在产线配套技术改造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够满足各类产品开发生产需求。公司已在医疗、食品等一次包装原纸的产品配方和工艺流程控制上建立起成熟的体系,拥有多种产品同时开发制造的能力。
2、品牌与客户资源优势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中高端医疗和食品一次包装原纸领域取得了领先地位,医疗和食品包装原纸领域的市场份额在行业内居于前列,产品拥有广泛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形象,“恒达特种纸”获得“浙江名牌产品证书”。
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的稳固合作关系。目前公司形成了自己的优质客户群,在国内医疗和食品一次包装原纸领域拥有广泛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形象。
3、产品质量优势
产品质量是特种纸制造企业竞争力的核心,特种纸产品质量稳定性直接影响到下游客户生产稳定性,是特种纸客户的重要诉求,并要求对产品质量做到及时响应。公司拥有完备的质检体系,配备了DCS系统、QCS系统、WIS系统等精密检测设备,实现了对产品质量的全过程跟踪和检测。
公司通过了ISO9001:2015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FSC、BRC认证,产品符合包括RoHS、REACH、FDA等在内的各类欧美主流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亦满足包括EN868、ISO11607在内的医疗领域内各类质量控制标准的要求。
、管理优势
公司的核心管理团队稳定、高效,长期根植于特种纸研发制造领域,熟悉行业发展规律,对公司主导产品和其所在行业拥有丰富的认知。公司管理团队精干,信息传递及决策执行高效,能够较好的应对市场变化。
因为应用领域不同,特种纸客户对特种纸产品性能往往有个性化要求。经过多年发展,公司不断对客户需求、产品生产、市场布局等方面进行总结,不仅形成了独有的生产管理经验,而且通过制度化、标准化、流程化运作,提高了公司管理效率。
5、区位优势
公司地处浙江省衢州市,该地区为中国最大的特种纸生产基地之一,聚集了一批像恒达新材、仙鹤股份、五洲特纸、华邦特纸等优质的特种纸生产企业,产业相关配套设施完善,具有明显的产业集群优势。衢州市政府携手中国制浆造纸研究院建立了衢州分院作为特种纸产业公共服务平台,衢州市龙游县特种纸科技创新管理服务中心是全国首个(省级)特种纸产品检测机构。此外,衢州市处于长三角制造和物流中心区域腹地,靠近全国著名的商品集散地和贸易批发中心浙江省金华市和义乌市,拥有得天独厚的销售网络和物流条件。地理区位优势有力保证了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 营业收入 | 520,730,724.81 | 507,796,937.37 | 2.55% | |
| 营业成本 | 444,913,704.36 | 436,580,614.11 | 1.91% | |
| 销售费用 | 3,158,165.82 | 2,028,152.31 | 55.72% | 主要系公司近年来持续加大海外业务拓展,报告期内业务拓展销售人员薪酬与展览费支出增加所致。 |
| 管理费用 | 18,211,961.68 | 14,850,547.56 | 22.63% | |
| 财务费用 | 1,865,747.93 | -2,693,744.66 | 169.26%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
| 所得税费用 | 3,941,075.19 | 3,896,917.10 | 1.13% | |
| 研发投入 | 19,435,650.26 | 18,044,476.34 | 7.7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186,286.44 | 156,226,552.59 | -128.28% | 主要系本报告期采购原材料-木浆增加导致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420,658.59 | -388,604,481.16 | 124.55% | 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理财支付现金减少且报告期末赎回增加所致。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077,144.11 | -57,279,986.72 | -1.39%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44,831.01 | -291,164,806.42 | 97.59% | 主要系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现金流量综合变动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分产品或服务 | ||||||
| 医疗及食品包装原纸 | 450,196,234.98 | 381,639,854.37 | 15.23% | 21.56% | 22.52% | -0.66% |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 投资收益 | 659,702.24 | 1.73% | 主要系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 | 否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2,591,803.37 | 6.79% | 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160,941.51 | 0.42% | 主要系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费支出所致。 | 否 |
| 其他收益 | 6,235,318.34 | 16.33% | 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扣所致。 | 否 |
| 信用减值损失 | -1,006,341.66 | -2.64% | 主要系提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所致。 | 否 |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253,487,802.71 | 15.24% | 260,617,662.13 | 15.47% | -0.23% | 无重大变化 |
| 应收账款 | 191,066,510.48 | 11.49% | 172,210,327.53 | 10.22% | 1.27% | 无重大变化 |
| 存货 | 390,230,219.43 | 23.47% | 321,077,091.41 | 19.06% | 4.41% | 无重大变化 |
| 固定资产 | 533,849,412.62 | 32.10% | 454,656,816.09 | 26.99% | 5.11% | 无重大变化 |
| 在建工程 | 13,858,804.48 | 0.83% | 95,495,017.25 | 5.67% | -4.84%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恒川新材二期项目部分完工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 使用权资产 | 112,152.15 | 0.01% | 246,734.85 | 0.01% | 0.0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计提使用权资产折旧所致。 |
| 合同负债 | 1,592,548.45 | 0.10% | 2,365,605.45 | 0.14% | -0.04%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
| 长期借款 | 56,524,200.00 | 3.40% | 95,762,100.00 | 5.68% | -2.28%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长期借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所致。 |
| 租赁负债 | 0.00 | 0.00%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3,392,328.00 | 9.83% | 268,250,894.05 | 15.92% | -6.09%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闲置资金购买理财减少所致。 |
| 其他应收款 | 59,196.90 | 0.00% | 188,681.90 | 0.01% | -0.01%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押金保证金减少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46,552.48 | 0.14% | 1,678,309.23 | 0.10% | 0.04%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预缴税金增加所致。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55,500.00 | 0.13% | 501,100.00 | 0.03% | 0.10%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预付设备及工程款增加所致。 |
| 应付职工薪酬 | 4,252,551.02 | 0.26% | 8,246,965.55 | 0.49% | -0.23%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计提年终奖减少所致。 |
| 应交税费 | 5,674,358.39 | 0.34% | 8,879,558.41 | 0.53% | -0.19%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应交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余额减少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 | 78,646,485.04 | 4.73% | 59,591,690.58 | 3.54% | 1.19% | 主要系本期一 |
| 非流动负债 | 年内需归还的长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8,284.58 | 0.01% | 287,045.97 | 0.02% | -0.01% | 主要系本报告期内预收货款待转销项税减少所致。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金融资产 |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268,250,894.05 | 2,591,803.37 | 319,000,000.00 | 424,000,000.00 | 2,450,369.42 | 163,392,328.00 | ||
| 4.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864,610.27 | 5,864,610.27 | ||||||
| 金融资产小计 | 274,115,504.32 | 2,591,803.37 | 319,000,000.00 | 424,000,000.00 | 2,450,369.42 | 169,256,938.27 | ||
| 应收款项融资 | 45,401,533.8 | 2,469,516.93 | 47,871,050.82 | |||||
| 上述合计 | 319,517,038.21 | 2,591,803.37 | 0.00 | 0.00 | 319,000,000.00 | 424,000,000.00 | 4,919,886.35 | 217,127,989.09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
其他变动的内容无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 项目 | 期末数 | |||
| 账面余额(元) | 账面价值(元)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固定资产 | 126,322,477.04 | 118,163,612.43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无形资产 | 19,259,117.55 | 18,171,061.53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合计 | 145,581,594.59 | 136,334,673.96 |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331,689,413.07 | 408,821,564.00 | -18.87%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 年产5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及1万吨食品医疗纸制品深加工项目 | 自建 | 是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26,474,167.84 | 373,388,564.14 | 超募资金+自有资金 | 95.9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023年08月14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 |
| 书》 | ||||||||||||
| 合计 | -- | -- | -- | 26,474,167.84 | 373,388,564.14 | -- | -- | 0.00 | 0.00 | -- | -- | -- |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其他变动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 其他 | 268,250,894.05 | 2,591,803.37 | 0.00 | 319,000,000.00 | 424,000,000.00 | 660,489.81 | 2,450,369.42 | 163,392,328.00 | 闲置资金+募集资金 |
| 合计 | 268,250,894.05 | 2,591,803.37 | 0.00 | 319,000,000.00 | 424,000,000.00 | 660,489.81 | 2,450,369.42 | 163,392,328.00 | --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 2023年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3年08月22日 | 81,829.46 | 70,432.77 | 1,000 | 63,555.13 | 90.24% | 0 | 0 | 0.00% | 7,337.09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0 |
| 合计 | -- | -- | 81,829.46 | 70,432.77 | 1,000 | 63,555.13 | 90.24% | 0 | 0 | 0.00% | 7,337.09 | -- | 0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1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交易所系统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3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6.58元,共计募 | |||||||||||||
|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829.46万元,扣除未支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8,674.17万元(不含前期已预付的保荐费用188.68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73,155.29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7,337.09万元。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
| 1 | 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 8,274.79 | ||
| 2 | 减:募集资金专户支付募投项目投资金额 | 1,000.00 | ||
| 3 | 加:暂时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收益及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 62.30 | ||
| 4 | 减: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单位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银行理财产品 | 7,200.00 | ||
| 5=1-2+3-4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37.09 | ||
| 6=4+5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 | 7,337.09 |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恒川新材新建年产3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 | 2023年08月22日 | 1.恒川新材新建年产3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15,623.89 | 15,623.89 | 15,623.89 | 0 | 15,626.46 | 100.02% | 2022年04月01日 | 719.74 | 4,988.87 | 否 | 否 |
|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2023年08月22日 | 2.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补流+还贷 | 否 | 25,000 | 25,000 | 25,000 | 0 | 25,030.4 | 100.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40,623.89 | 40,623.89 | 40,623.89 | 0 | 40,656.86 | -- | -- | 555.21 | 4,824.34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1.年产5万吨 | 2023年08 | 1.年产5万吨 | 生产建设 | 否 | 5,000 | 0 | 5,000 | 0 | 5,018.91 | 100.38% | 2025年底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及1万吨食品医疗纸制品深加工项目 | 月22日 | 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及1万吨食品医疗纸制品深加工项目 | |||||||||||||
| 2.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项目 | 2023年08月22日 | 2.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项目 | 补流+还贷 | 否 | 17,879.36 | 0 | 17,879.36 | 1,000 | 17,879.3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3.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2023年08月22日 | 3.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不适用 | 否 | 6,929.52 | 0 | 6,929.52 | 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9,808.88 | 29,808.88 | 1,000 | 22,898.27 | -- | -- | 0 | 0 | -- | -- | ||||
| 合计 | -- | 70,432.77 | 40,623.89 | 70,432.77 | 1,000 | 63,555.13 | -- | -- | 555.21 | 4,824.34 |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恒川新材新建年产3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受行业近年来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单价下滑,同时公司产品原材料木浆价格上涨导致产品毛利率下降,实现效益情况低于预期。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23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36.58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81,829.46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396.6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432.77万元,超募资金为29,808.88万元。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939.6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939.6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 |||||||||||||||
| 金。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由募集资金专户向公司一般银行账户合计转账17,879.36万元。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恒川新材增资,用于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恒川新材作为实施主体的“年产5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及1万吨食品医疗纸制品深加工项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本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一次性向恒川新材募集资金专户转入5,000.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及1万吨食品医疗纸制品深加工项目,截至2025年06月30日,已使用5,018.91万元(使用金额大于5,000.00万元部分系资金利息收入),项目尚未建设完成。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8,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8,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产品等。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2025年5月13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合计7,200.00万元。 | |
| 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4,614.61万元和已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933,245.28元(不含税)。置换金额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关于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8871号),本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适用 |
| 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投项目结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募投项目“恒川新材新建年产3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共计637.89万元用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川新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系: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募 |
| 投费用。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无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衍生品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1)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 期货合约-木浆 | 0 | 0 | 0 | 0 | 1,588.06 | 1,588.06 | 0 | 0.00% |
| 合计 | 0 | 0 | 0 | 0 | 1,588.06 | 1,588.06 | 0 | 0.00% |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无重大变化。 |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无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公司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合理规避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锁定产品成本,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逐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1、市场风险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2、政策风险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3、流动性风险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的风险。4、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二)风险控制措施1、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在整个套期保值操作过程中所有业务都将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执行。2、公司合理设置完善的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风险管理及防范意识。3、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所需的原材料相关性高的商品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合理调度资金;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4、公司内审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可能出现的操作风险。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无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无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4年07月30日、2025年04月22日 |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4年08月15日、2025年05月13日 |
2)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委托贷款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350,000,000 | 987,088,270.34 | 586,077,937.52 | 321,831,559.44 | 13,348,056.91 | 12,883,091.03 |
| 恒川(杭州)纸业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50,000,000 | 113,172,591.71 | 61,798,945.42 | 269,867,708.30 | 10,389,830.95 | 7,783,055.41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不适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1.创新和技术风险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注重研发创新,始终坚持以技术及生产工艺创新、产品创新等为核心。若因公司对产业政策、行业及市场发展方向的预测出现偏差,或公司创新能力跟不上市场变化,可能导致技术及生产工艺创新或产品创新失败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持续经营能力。
2.经营风险公司主要原材料木浆绝大部分依赖进口,全球木浆主要供应商集中在北欧、北美及南美等地区,木浆进口业务及价格受到国际政治及经济形势、国际贸易摩擦、汇率变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上述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木浆的采购供应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适用□不适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 2025年04月23日 | 公司会议室 | 电话沟通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公司产品所处市场发展状况、公司经营及业务开展情况等方面内容。 | 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投2025-001)。 |
| 2025年05月09日 | “约调研”微信小程序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机构 | 机构投资者 | 公司产品所处市场发展状况、公司经营及业务开展情况等方面内容。 | 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编号:投2025-002)。 |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 陈雪洪 | 营销总监 | 离任 | 2025年05月16日 | 退休 |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四、环境信息披露情况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是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是□否
| 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中的企业数量(家) | 2 | |
| 序号 | 企业名称 |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的查询索引 |
| 1 |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
| 2 | 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
五、社会责任情况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公司认真贯彻《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树立遵章守法、规范运作的理念,完善公司治理、坚持规范运作,切实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公司经营效率,促进公司按照战略目标稳健规范发展,努力维护和提高股东利益。报告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有序进行,严格履行职责,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和披露。公司为中小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保障股东知情权和参与权;通过投资者电话热线、电子邮箱、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和接待投资者调研等多种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沟通、交流,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信息,有效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司的财务政策稳健,资产、资金安全,在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无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亦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
(二)职工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依法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起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保障体系。报告期内,按时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保障员工利益。同时,积极在餐饮服务、人文关怀等方面为员工营造良好的氛围,关爱员工的身心健康。最终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遵循平等、互利、共赢的原则,与供应商建立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正确及时履行合同。公司在深入了解行业长期发展方向和产品应用需求的基础上,做好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公司已将产品和服务与下游客户的采购、生产、研发环节打通,为客户提供全生命周期的服务,真正践行了与客户共同成长的理念。
(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公司始终贯彻节能减排、低碳环保、持续发展理念,在生产全过程控制污染物的产生和能源的消耗。公司将绿色理念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持续提升环境管理水平,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积极倡导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为建设美丽中国作贡献。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昌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注1 | 2021年05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姜文龙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注2 | 2021年05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联龙基金、川达投资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注3 | 2021年05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叶素芳、赵新民、方宏、廖寿华、周青、叶民、陈雪洪、伊财富 |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注4 | 2021年05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恒达新材;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潘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 关于实施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 注5 | 2021年05月14日 | 2026年8月22日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恒达新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昌 | 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注6 | 2021年05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恒达新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 | 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注7 | 2021年05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昌;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恒达新材 | 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注8 | 2021年05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恒达新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昌;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注9 | 2021年05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昌 | 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注10 | 2021年05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恒达新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昌;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姜文龙;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联龙基金、川达投资 | 其他承诺 | 注11 | 2021年05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恒达新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昌;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川达投资、姜文龙、联龙基金 | 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注12 | 2021年05月14日 | 长期有效 | 正常履行中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无 | |||||
注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昌承诺“1、自恒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恒达新材股份,也不得提议由恒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恒达新材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恒达新材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未来十二个月的控制权安排,保证恒达新材持续稳定
经营。
4、若恒达新材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前,本人不得减持恒达新材股份:
(1)恒达新材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
(2)恒达新材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生效,显示恒达新材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5、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6、本人作为恒达新材董事长,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恒达新材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恒达新材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1)恒达新材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8、恒达新材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恒达新材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恒达新材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9、本人计划长期持有恒达新材股票,如若本人拟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报告备案和信息披露义务。
10、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11、本人所持恒达新材股份在前述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12、本人自恒达新材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恒达新材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13、若未来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和减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恒达新材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持有的恒达新材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注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姜文龙承诺
“1、本人直接持有的恒达新材8,253,182股股份以及通过衢州川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恒达新材股份,自恒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恒达新材股份,也不得提议由恒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在审核期间新增持有的恒达新材811,000股股份,自恒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上述新增持有的恒达新材股份,也不得提议由恒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3、如果恒达新材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恒达新材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4、本人计划长期持有恒达新材股票,如若本人拟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报告备案和信息披露义务。
5、若恒达新材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前,本人不得减持恒达新材股份:
(1)恒达新材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
(2)恒达新材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生效,显示恒达新材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6、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7、本人作为恒达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恒达新材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恒达新材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8、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1)恒达新材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9、恒达新材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恒达新材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恒达新材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10、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11、本人所持恒达新材股份在前述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12、本人自恒达新材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恒达新材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13、若未来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和减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恒达新材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持有的恒达新材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注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联龙基金、川达投资承诺
(1)联龙基金、川达投资承诺
“1、自恒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恒达新材股份,也不得提议由恒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企业不得减持股份:
(1)恒达新材或者本企业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本企业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3、如若本企业拟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时除外。
4、本企业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5、本企业所持恒达新材股份在前述限售期满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6、本企业自恒达新材股票上市至本企业减持期间,恒达新材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7、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和减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恒达新材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持有的恒达新材股份自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2)川达投资承诺
“截至本承诺出具日,恒达新材的实际控制人潘昌持有本企业17.86%财产份额,潘昌已出具《关于股份锁定、减持意向及价格的承诺函》,承诺自恒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恒达新材股份,也不得提议由恒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潘昌持有恒达新材股份的锁定期(自恒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为潘昌办理退伙或财产份额的转让手续,亦不为潘昌办理出售其间接持有的恒达新材股份的请求。在恒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36个月内,本企业仅可对除潘昌之外的其他合伙人间接持有的恒达新材本次发行前的股份进行出售,出售比例不超过本企业持有恒达新材股份总数的82.14%(即扣除潘昌间接持有恒达新材股份后的比例),且不会向潘昌分配任何与股份出售相关的收益。
如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本企业将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将违反上述承诺所得的一切收益归恒达新材所有;
(2)给恒达新材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3)根据届时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注4:公司间接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叶素芳、赵新民、方宏、廖寿华、周青、叶民、陈雪洪、伊财富承诺
“1、自恒达新材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恒达新材股份,也不得提议由恒达新材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果恒达新材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恒达新材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计划长期持有恒达新材股票,如若本人拟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减持,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准确地履行报告备案和信息披露义务。
4、若恒达新材可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自相关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下列任一情形发生前,本人不得减持恒达新材股份:
(1)恒达新材股票终止上市并摘牌;
(2)恒达新材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司法裁判生效,显示恒达新材未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
5、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6、本人作为恒达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本人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恒达新材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恒达新材股份;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人不得减持股份:
(1)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
(2)本人因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
(3)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8、恒达新材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得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1)恒达新材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2)恒达新材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9、本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10、本人所持恒达新材股份在前述限售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11、本人自恒达新材股票上市至本人减持期间,恒达新材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12、若未来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对股份锁定和减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3、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恒达新材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持有的恒达新材股份自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减持。”
注5:关于实施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的承诺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公司连续20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下同)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或者触发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公司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为: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公司制定股价稳定具体实施方案时,应当综合考虑当时的实际情况及各种稳定股价措施的作用及影响,并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情况下,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当次稳定股价预案的实施主体,并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前公告具体实施方案。
当次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毕后,若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将按前款规定启动下一轮稳定股价预案。
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其增持或回购义务时,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1)公司的稳定股价措施
①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在公司出现应启动稳定股价预案情形,公司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启动决策程序,经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和履行备案程序。本公司将采取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以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回购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并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转让或者注销事宜,并应在法定期限内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③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但如果股份回购方案实施前,公司股价连续1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超过公司上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可不再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④如果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上述需采取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稳定股价预案执行,但应遵守以下原则:
i.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
ii.单一会计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
iii.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iv.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的总额。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稳定股价措施
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
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5个交易日内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③如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内,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价格应不低于该每股净资产值。
④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还应符合下列各项:
i.单次增持资金不低于前一年度税后薪酬或现金分红的20%(孰高);
ii.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单次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⑤在实施增持股票期间,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不再继续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i.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
ii.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iii.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稳定股价措施
①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持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时,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就其是否有增持公司股票的具体计划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公告应披露拟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总金额、完成时间等信息。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后,应在5个交易日开始启动增持方案。增持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应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公司股份变动报告。
③如上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内,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价格应不低于该每股净资产值。
④若公司在股票正式上市之日后三年内新聘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将要求该等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公司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应股价稳定承诺。
⑤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议案时,用于增持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取的上年度税后薪酬20%。
3、相关保障措施
(1)公司违反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①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②向其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③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④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本预案的约束措施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①对公司股东大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导致稳定股价议案未予通过;
②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且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符合收购上市公司情形时,如经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由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不履行公告增持具体计划;
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不能实际履行。
当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存在上述违反承诺情形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
i.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ii.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iii.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iv.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进行赔偿。
v.公司有权将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应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薪酬、应付控股股东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履行其增持义务。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本预案的约束措施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情形:
i.对公司董事会提出的股份回购计划投弃权票或反对票,导致稳定股价议案未予通过;
ii.在公司出现应启动预案情形且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收购上市公司情形时,如经各方协商确定并通知由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不履行公告增持具体计划;
iii.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公告增持具体计划但不能实际履行。
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未能按本预案的相关约定履行其增持义务时,公司有权将其履行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工资薪酬(扣除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的部分)代其履行增持义务。
本预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同意,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本稳定股价预案对未来新进入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样具有约束力。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同意,并承诺无条件履行上述预案。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也应遵守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本预案中已作出的相应承诺。
注6: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1、恒达新材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若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本公司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昌承诺
“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若恒达新材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证券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恒达新材存在前述违法违规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恒达新材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注7: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恒达新材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要求公司就本次首次公开发行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测算,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营业状况和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公司专业从事特种纸原纸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医疗包装原纸、食品包装原纸、工业特种纸原纸和卷烟配套原纸,其中以医疗和食品包装原纸为主。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在中高端医疗和食品一次包装原纸领域取得了领先地位,产品在行业内拥有广泛的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形象。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板块运营状况良好。
根据公司的业务模式和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汇率波动风险、木浆依赖进口且供应商相对集中的风险、市场竞争风险、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创新风险、技术风险等。
针对上述主要风险,在主营业务方面,公司将在保证稳健经营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竞争优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公司市场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同时,对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将积极高效推进目标项目的落实,努力完成预期投资收益目标。最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内部治理规范,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自身核心技术。
(2)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①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能力和经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公司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构成合理,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涵盖了经营管理、技术研发、产品制造、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等各个层面。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逐步开展,公司资产和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提高,公司将不断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引进市场优秀人才,以提高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②坚持技术创新,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公司将以本次发行上市为契机,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在医疗及食品包装原纸等主要技术领域的技术积累和持续创新研发,持续改善产品性能、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提升产品质量。公司将通过不断推出符合市场发展趋势的新产品,为公司带来更多市场需求。在市场开拓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强销售团队的建设,坚持客户至上、合作共赢的
经营理念,通过执行核心客户战略和市场需求引导战略,进一步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③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恒川新材新建年产3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经过严格科学的论证,并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因此,实施募投项目将有利于优化公司业务结构,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股东的长期利益。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进行部分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增加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管理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严格履行募集资金的申请和审批手续,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风险,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的措施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监管要求,制订了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规定。此外,公司制定了《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提高公司的未来回报能力,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
2、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1、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2、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3、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承诺将尽职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承诺将尽职促使已公布及未来拟公布(如有)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等安排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7、自承诺出具日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注8: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对利润分配政策事项承诺如下:
“一、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充分注重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同时兼顾公司的现时财务状况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听取和考虑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监事的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应注重现金分红。
2、利润的分配形式: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考虑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满足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可预期的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经营利润和现金流情况进行中期分红,具体方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若公司满足下述条件,应当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利润,在提取完毕公积金及弥补亏损后仍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
(4)公司的资金状况能够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5)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时,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3、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
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
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是指:
(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或超过5,000万元;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每年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根据上述原则提出当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4、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审议程序: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预案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同意;涉及股票股利分配方案的,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在表决时,应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公司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安排或原则作出调整时,应重新报经董事会、监事会及股东大会按照上述审议程序批准,并在相关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调整的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5、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较大变化是指以下情形之一:当公司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时,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导致现行利润分配政策无法执行时,或有权部门颁布实施利润分配相关新规定导致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必须修改时。
公司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监事会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董事会在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同意,且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表决同意;监事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同意。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应分别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在股东大会提案中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股东大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时,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
三、公司承诺将严格遵守《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按照《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履行分红义务。”
注9: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恒达新材承诺
“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20个交易日内,对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20个交易日内,依法启动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发行的全部新股事项,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公司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则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昌承诺
“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恒达新材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恒达新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督促恒达新材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恒达新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督促恒达新材依法回购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的最终处理决定或生效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诺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因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已由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做出相关判决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该等损失的赔偿金额以投资者实际发生的直接损失为限,包括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以及资金利息,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承诺人未履行上述赔偿投资者损失承诺的,将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公司应付其薪酬(如有)、津贴(如有)予以调减或扣留,直至履行相关承诺;如本人持有公司股份的,除上述措施外,将不可撤销地授权公司将当年及其后年度公司应付其现金分红予以扣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得转让,直至履行相关承诺。
如承诺人违反上述承诺,将由恒达新材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承诺人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及时整改。
承诺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
注1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本人(含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和/或经济组织,下同)目前未从事与恒达新材(含其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所从事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来不会从事与恒达新材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类似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3、如果未来本人拟从事的新业务可能与恒达新材构成竞争,本人将本着恒达新材优先的原则与其协商解决。
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恒达新材或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生效,并在本人作为恒达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担任董事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本人以上承诺事项如有变化,本人将立即通知恒达新材和恒达新材为本次上市聘请的中介机构。因上述承诺事项发生变化而需要重新签署承诺函的,本人将重新签署承诺函以替换本承诺函。”
注11:其他承诺事项
1、股东信息披露专项承诺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以及《关于创业板落实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监管相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公司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
(二)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三)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四)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本公司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六)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2、关于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昌承诺
“1、本人(含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和/或经济组织,下同)承诺将严格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恒达新材的独立法人地位,善意、诚信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保证不干涉恒达新材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不会利用关联关系促使恒达新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或人员作出任何可能损害恒达新材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或行为。
2、本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恒达新材之间进行关联交易。如果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与恒达新材之间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时,本人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恒达新材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恒达新材或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恒达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董事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2)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联龙基金、川达投资承诺
“1、本企业(含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和/或经济组织,下同)承诺将严格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恒达新材的独立法人地位,善意、诚信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保证不干涉恒达新材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不会利用关联关系促使恒达新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或人员作出任何可能损害恒达新材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或行为。
2、本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恒达新材之间进行关联交易。如果本企业或本企业的关联方与恒达新材之间的关联交
易确有必要时,本企业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恒达新材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企业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恒达新材或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恒达新材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3)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姜文龙承诺
“1、本人(含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和/或经济组织,下同)承诺将严格遵守所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有关规定,充分尊重恒达新材的独立法人地位,善意、诚信地行使股东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保证不干涉恒达新材在资产、业务、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保证不会利用关联关系促使恒达新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等机构或人员作出任何可能损害恒达新材及其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或行为。
2、本人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恒达新材之间进行关联交易。如果本人或本人的关联方与恒达新材之间的关联交易确有必要时,本人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恒达新材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恒达新材或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恒达新材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3、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昌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含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和/或经济组织,下同)不存在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形。
2、本人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资金管理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杜绝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为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从事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本人保证促使本人所控制的关联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资金管理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杜绝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为其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从事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4、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恒达新材或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恒达新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董事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2)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联龙基金、川达投资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企业(含本企业控制的其他公司和/或经济组织,下同)不存在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形。
2、本企业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资金管理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杜绝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为本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从事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本企业保证促使本企业所控制的关联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资金管理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杜绝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为其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从事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4、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企业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恒达新材或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在本企业作为恒达新材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3)发行人持股5%以上股东、副董事长、总经理姜文龙承诺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人(含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和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公司和/或经济组织,下同)不存在以委托管理、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情形。
2、本人保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资金管理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杜绝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为本人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从事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本人保证促使本人所控制的关联企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公司章程》、资金管理等制度的相关规定,杜绝以任何方式占用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公司为其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从事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4、承诺函一经签署,即构成本人不可撤销的法律义务,如出现因本人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恒达新材或其他股东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恒达新材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整个期间持续有效。”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昌出具的兜底承诺
(1)关于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承诺
“若因恒达新材未为其员工缴纳或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而被政府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或被政府部门处以罚款或被员工要求承担经济补偿、赔偿等责任致使恒达新材产生其他相关费用或支出的,承诺人将承担恒达新材应支付的相应款项,保证恒达新材不因此遭受任何经济损失。”
(2)关于瑕疵房产的承诺
“恒达新材存在一处无证房产,该房产建设于2002年,位于发行人拥有的浙(2020)龙游不动产权第0006799号土地使用权之上,用途为工业用地,面积大约为400平方米,主要用于堆放杂物等。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该房屋因历史
上未履行相关报建手续,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不动产权证书。本人承诺若恒达新材因该等房产瑕疵而被主管部门处以行政处罚、被要求整改或承担其他法律责任的(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止使用、拆除等),本人将无条件承担恒达新材因此受到的全部损失。”注12: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1、公司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1、公司将严格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公司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在公司未完全消除其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有不利影响之前,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潘昌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如承诺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公司股份。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承诺人的部分;
4、暂停在公司领取薪酬;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承诺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
3、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如承诺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承诺人所持公司股份(如有)。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承诺人的部分(如有);
4、暂停在公司领取薪酬;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承诺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
4、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川达投资、姜文龙、联龙基金关于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承诺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恒达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如承诺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3、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承诺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众投资者利益。”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否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事项
□适用?不适用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龙游宏发物流有限公司 | 潘昌岳父杨红卫、潘昌岳母莫丽君分别持股70%、30%,杨红卫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 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 运输服务 | 市场价格 | 市场价格 | 432.99 | 21.22% | 1,500 | 否 | 银行转账 | 432.99 | 2025年04月22日 | 巨潮资讯网 |
| 合计 | -- | -- | 432.99 | -- | 1,500 |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在报告期内正常履行 |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租赁情况为公司子公司恒川(杭州)纸业有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在浙江省杭州市租赁办公场所,该租赁办公场所全年产生的费用对公司报告期的利润未产生重大影响。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 | 反担保情况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 |
| 公告披露日期 | 有) | (如有) | 担保 |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恒川杭州 | 2025年04月22日 | 6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
| 恒川新材 | 2022年11月03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是 | 否 | ||||
| 2022年11月03日 | 435.2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是 | 否 | |||||
| 2022年11月18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是 | 否 | |||||
| 2022年12月07日 | 115.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是 | 否 | |||||
| 2022年12月19日 | 136.7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 | 是 | 否 | |||||
| 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
| 2022年12月19日 | 212.2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是 | 否 | ||
| 2023年01月01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是 | 否 | ||
| 2023年01月01日 | 37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是 | 否 | ||
| 2023年01月01日 | 1,63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是 | 否 | ||
| 2023年01月01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 | 否 | 否 |
| 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
| 2023年04月06日 | 1,3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 2023年08月08日 | 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 2023年08月08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 2023年10月07日 | 9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 2023年10月07日 | 550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 | 否 | 否 |
| 三年止 | |||||||
| 2023年10月23日 | 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 2023年10月26日 | 4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 2023年11月13日 | 6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 2023年12月20日 | 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 2024年01月02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 2024年03月22 | 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 | 主合同签订之 | 否 | 否 |
| 日 | (在建)、土地使用权 | 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
| 2024年05月15日 | 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 | 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 2023年05月08日 | 923.79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 |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 2023年05月08日 | 676.21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 |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 2023年06月08日 | 247.58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 |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 | 否 | 否 |
| 年止。 | |||||||
| 2023年06月08日 | 1,385.68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 |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 2023年06月08日 | 966.74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 |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 2023年07月18日 | 649.89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 |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 2023年07月18日 | 150.11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用权 |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 2023年08月0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房屋建筑物(在建)、土地使 | 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行期届满之日 | 否 | 否 |
| 用权 | 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6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18,50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6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3,500 |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6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18,50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6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3,500 |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91% | |||||||||
| 其中: | ||||||||||
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单位:元
|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总金额 | 合同履行的进度 | 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5,242,979 | 61.74% | -11,821,664 | -11,821,664 | 43,421,315 | 48.53%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5,242,979 | 61.74% | -11,821,664 | -11,821,664 | 43,421,315 | 48.53% |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12,305,797 | 13.75% | -9,555,618 | -9,555,618 | 2,750,179 | 3.07%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2,937,182 | 47.99% | -2,266,046 | -2,266,046 | 40,671,136 | 45.45% |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34,237,021 | 38.26% | 11,821,664 | 11,821,664 | 46,058,685 | 51.47%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34,237,021 | 38.26% | 11,821,664 | 11,821,664 | 46,058,685 | 51.47%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 | |||||||||
| 他 | |||||||
| 三、股份总数 | 89,480,000 | 100.00% | 0 | 0 | 89,48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不适用2025年
月,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7,80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9025%。其中副董事长、总经理姜文龙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8,253,182股,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按持有股份总数9,064,182股的25%解除锁定,其余75%自动锁定,姜文龙的高管锁定股份数量为5,987,136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39.37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04)。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25日起由39.37元/股调整为38.8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58,6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1.1831%,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
28.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2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097,637.00元(不含交易费用)。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
36.34元/股(含本数)调整至
35.37元/股(含本数);回购资金总额由“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调整至“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为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7)、《关于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3)。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26日起由35.37元/股调整为35.02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暂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拟解除限售日期 |
| 潘昌 | 33,873,000 | 33,873,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7年02月22日 | ||
| 衢州川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305,797 | 9,555,618 | 2,750,179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7年02月22日 | |
| 姜文龙 | 9,064,182 | 8,253,182 | 811,000 | 首发前限售股 | 2027年02月22日 | |
| 姜文龙 | 5,987,136 | 5,987,136 | 高管锁定股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按持有股份总数的25%解除锁定,其余75%自动锁定 | ||
| 合计 | 55,242,979 | 17,808,800 | 5,987,136 | 43,421,315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874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潘昌 | 境内自然人 | 37.86% | 33,873,000 | 0 | 33,873,000 | 0 | 不适用 | 0 | |
| 衢州川达创 | 境内非 | 17.21% | 15,401,000 | 0 | 2,750,179 | 12,650,821 | 不适用 | 0 | |
| 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国有法人 | |||||||
| 姜文龙 | 境内自然人 | 10.13% | 9,064,182 | 0 | 6,798,136 | 2,266,046 | 不适用 | 0 |
| 龙游联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06% | 8,110,000 | 0 | 0 | 8,110,000 | 不适用 | 0 |
| #邓红林 | 境内自然人 | 1.10% | 983,700 | 601,600 | 0 | 983,700 | 不适用 | 0 |
| #陈峰 | 境内自然人 | 0.71% | 635,000 | 205,800 | 0 | 635,000 | 不适用 | 0 |
| 宫本旭 | 境内自然人 | 0.39% | 347,798 | 23,400 | 0 | 347,798 | 不适用 | 0 |
| #张毅 | 境内自然人 | 0.29% | 256,700 | 0 | 0 | 256,700 | 不适用 | 0 |
| BARCLAYSBANKPLC | 境外法人 | 0.27% | 241,325 | 148,465 | 0 | 241,325 | 不适用 | 0 |
| 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27% | 239,460 | -40,100 | 0 | 239,460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配售410,060股,锁定期为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锁定期满后,减持170,600股,报告期末持股数量为239,460股,为公司前10名股东。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股东潘昌、姜文龙为衢州川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2、股东潘昌、姜文龙参与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无。 |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参见注11) |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报告期末持股数量为1,058,600股,持股比例为1.1831%。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衢州川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2,650,82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50,821 | |||||
| 龙游联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11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110,000 | |||||
| 姜文龙 | 2,266,046 | 人民币普通股 | 2,266,046 | |||||
| #邓红林 | 983,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83,700 | |||||
| #陈峰 | 63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35,000 | |||||
| 宫本旭 | 347,798 | 人民币普通股 | 347,798 | |||||
| #张毅 | 256,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6,700 | |||||
| BARCLAYSBANKPLC | 241,325 | 人民币普通股 | 241,325 |
| 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239,460 | 人民币普通股 | 239,460 |
| 梁玉龙 | 207,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7,000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股东潘昌、姜文龙为衢州川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2、股东潘昌、姜文龙参与中信建投基金-宁波银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9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3、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未知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1、公司股东邓红林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983,700股,实际合计持有983,700股;2、公司股东陈峰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80,000股,通过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55,000股,实际合计持有635,000股;3、公司股东张毅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56,700股,实际合计持有256,700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
名股东及前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
名普通股股东、前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六、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是?否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06月30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53,487,802.71 | 260,617,662.13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3,392,328.00 | 268,250,894.05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191,066,510.48 | 172,210,327.53 |
| 应收款项融资 | 47,871,050.82 | 45,401,533.89 |
| 预付款项 | 990,046.91 | 778,392.60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59,196.90 | 188,681.9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390,230,219.43 | 321,077,091.4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2,346,552.48 | 1,678,309.23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49,443,707.73 | 1,070,202,892.74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864,610.27 | 5,864,610.2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533,849,412.62 | 454,656,816.09 |
| 在建工程 | 13,858,804.48 | 95,495,017.2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112,152.15 | 246,734.85 |
| 无形资产 | 48,614,549.85 | 49,333,565.85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420,053.61 | 1,535,327.8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539,762.24 | 6,944,521.2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155,500.00 | 501,1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613,414,845.22 | 614,577,693.36 |
| 资产总计 | 1,662,858,552.95 | 1,684,780,586.10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126,878,295.54 | 118,230,359.12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1,592,548.45 | 2,365,605.45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4,252,551.02 | 8,246,965.55 |
| 应交税费 | 5,674,358.39 | 8,879,558.41 |
| 其他应付款 | 738,820.24 | 696,433.0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8,646,485.04 | 59,591,690.58 |
| 其他流动负债 | 188,284.58 | 287,045.97 |
| 流动负债合计 | 217,971,343.26 | 198,297,658.10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56,524,200.00 | 95,762,100.00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26,045,654.72 | 26,630,069.4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4,679.87 | 6,132.5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2,614,534.59 | 122,398,301.95 |
| 负债合计 | 300,585,877.85 | 320,695,960.05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89,480,000.00 | 89,48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834,493,148.41 | 834,493,148.41 |
| 减:库存股 | 25,100,213.04 | 20,000,794.52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37,523,573.06 | 37,523,573.0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425,876,166.67 | 422,588,699.1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62,272,675.10 | 1,364,084,626.05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362,272,675.10 | 1,364,084,626.05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662,858,552.95 | 1,684,780,586.10 |
法定代表人:潘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民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依群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34,757,433.85 | 182,437,158.2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3,392,328.00 | 218,060,662.54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59,079,185.18 | 69,510,954.75 |
| 应收款项融资 | 24,908,747.17 | 19,992,410.88 |
| 预付款项 | 141,057.25 | 8,952.04 |
| 其他应收款 | 156,238,900.00 | 156,238,900.0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存货 | 137,501,560.51 | 132,044,309.89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162,002.75 | 726,818.61 |
| 流动资产合计 | 677,181,214.71 | 779,020,166.92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400,000,000.00 | 325,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864,610.27 | 5,864,610.2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44,413,921.22 | 47,096,084.04 |
| 在建工程 | 4,008,456.16 | 2,690,292.22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11,826,121.15 | 12,079,430.5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159,064.23 | 344,670.5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28,505.79 | 467,280.1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93,900.00 | 108,000.0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66,994,578.82 | 393,650,367.74 |
| 资产总计 | 1,144,175,793.53 | 1,172,670,534.66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18,252,803.10 | 21,854,180.36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172,151.41 | 587,157.09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58,757.27 | 4,236,827.55 |
| 应交税费 | 1,278,207.00 | 3,907,026.60 |
| 其他应付款 | 207,064.85 | 198,000.0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13,410.08 | 64,570.92 |
| 流动负债合计 | 21,882,393.71 | 30,847,762.52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
| 负债合计 | 21,882,393.71 | 30,847,762.52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89,480,000.00 | 89,48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834,493,148.41 | 834,493,148.41 |
| 减:库存股 | 25,100,213.04 | 20,000,794.52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37,523,573.06 | 37,523,573.06 |
| 未分配利润 | 185,896,891.39 | 200,326,845.19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22,293,399.82 | 1,141,822,772.1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144,175,793.53 | 1,172,670,534.66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520,730,724.81 | 507,796,937.37 |
| 其中:营业收入 | 520,730,724.81 | 507,796,937.37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490,874,232.83 | 471,117,658.80 |
| 其中:营业成本 | 444,913,704.36 | 436,580,614.11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3,289,002.78 | 2,307,613.14 |
| 销售费用 | 3,158,165.82 | 2,028,152.31 |
| 管理费用 | 18,211,961.68 | 14,850,547.56 |
| 研发费用 | 19,435,650.26 | 18,044,476.34 |
| 财务费用 | 1,865,747.93 | -2,693,744.66 |
| 其中:利息费用 | 109,565.43 | 99,022.44 |
| 利息收入 | 1,136,784.77 | 5,283,909.04 |
| 加:其他收益 | 6,235,318.34 | 5,103,425.05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59,702.24 | 184,041.8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591,803.37 | 1,189,672.4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006,341.66 | 301,266.9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649.22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8,336,974.27 | 43,461,334.09 |
| 加:营业外收入 | 34,653.01 | |
| 减:营业外支出 | 160,941.51 | 391,146.0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8,176,032.76 | 43,104,841.10 |
| 减:所得税费用 | 3,941,075.19 | 3,896,917.10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234,957.57 | 39,207,924.0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234,957.57 | 39,207,924.0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234,957.57 | 39,207,924.0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4,234,957.57 | 39,207,924.0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4,234,957.57 | 39,207,924.00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38 | 0.4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38 | 0.4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潘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叶民会计机构负责人:张依群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187,181,756.90 | 227,369,588.43 |
| 减:营业成本 | 158,176,980.11 | 193,441,569.43 |
| 税金及附加 | 1,297,366.11 | 906,819.40 |
| 销售费用 | 468,177.31 | 508,250.41 |
| 管理费用 | 7,455,732.94 | 7,397,504.26 |
| 研发费用 | 7,974,318.59 | 8,798,594.77 |
| 财务费用 | -1,586,383.60 | -4,812,090.66 |
| 其中:利息费用 | ||
| 利息收入 | 1,705,210.79 | 5,423,450.12 |
| 加:其他收益 | 939,627.26 | 1,362,072.6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25,741.96 | 184,041.8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92,958.46 | 980,914.48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717,716.59 | 605,355.3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8,071,609.71 | 24,261,325.13 |
| 加:营业外收入 | 81.89 | |
| 减:营业外支出 | 25,896.23 |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045,713.48 | 24,261,407.02 |
| 减:所得税费用 | 1,528,177.28 | 2,332,358.58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517,536.20 | 21,929,048.4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517,536.20 | 21,929,048.4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 |
| 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517,536.20 | 21,929,048.44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07,789,886.31 | 520,480,304.72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8,401,465.48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04,125.30 | 14,835,329.27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12,194,011.61 | 543,717,099.4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87,467,933.87 | 322,092,431.2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2,008,551.68 | 37,445,508.96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935,316.90 | 22,372,578.1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968,495.60 | 5,580,028.5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56,380,298.05 | 387,490,546.8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186,286.44 | 156,226,552.5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24,000,000.00 | 2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3,110,071.66 | 208,082.8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000.00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7,110,071.66 | 20,217,082.8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2,689,413.07 | 58,821,564.0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19,000,000.00 | 350,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31,689,413.07 | 408,821,564.0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5,420,658.59 | -388,604,481.1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3,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000,000.00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2,821,725.59 | 50,127,330.5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255,418.52 | 10,152,656.2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8,077,144.11 | 70,279,986.72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8,077,144.11 | -57,279,986.7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502,059.05 | -1,506,891.1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44,831.01 | -291,164,806.4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0,617,662.13 | 480,914,142.3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3,272,831.12 | 189,749,335.93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00,617,477.92 | 250,093,654.88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944,529.83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44,553.51 | 6,103,957.3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1,062,031.43 | 259,142,142.0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3,316,161.51 | 138,754,031.55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088,104.01 | 18,950,646.7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0,662,808.33 | 13,523,502.0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911,687.83 | 2,747,892.5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4,978,761.68 | 173,976,072.9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083,269.75 | 85,166,069.1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29,000,000.00 | 20,0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687,034.96 | 208,082.8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9,547.46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3,236,582.42 | 20,208,082.8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930,023.82 | 1,690,014.6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349,000,000.00 | 290,0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0,930,023.82 | 291,690,014.6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7,693,441.40 | -271,481,931.7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0,947,490.00 | 47,376,609.99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99,418.52 | 9,996,656.2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6,046,908.52 | 57,373,266.2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046,908.52 | -57,373,266.2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2,644.19 | -537,785.3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47,679,724.36 | -244,226,914.1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2,437,158.21 | 338,971,431.80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34,757,433.85 | 94,744,517.62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9,480,000.00 | 834,493,148.41 | 20,000,794.52 | 37,523,573.06 | 422,588,699.10 | 1,364,084,626.05 | 1,364,084,626.05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 | |||||||||||||||
| 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9,480,000.00 | 834,493,148.41 | 20,000,794.52 | 37,523,573.06 | 422,588,699.10 | 1,364,084,626.05 | 1,364,084,626.05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99,418.52 | 3,287,467.57 | -1,811,950.95 | -1,811,950.95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4,234,957.57 | 34,234,957.57 | 34,234,957.57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99,418.52 | -5,099,418.52 | -5,099,418.52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5,099,418.52 | -5,099,418.52 | -5,099,418.52 | |||||||||
| (三)利润分配 | -30,947,490.00 | -30,947,490.00 | -30,947,49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947,490.00 | -30,947,490.00 | -30,947,490.00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9,480,000.00 | 834,493,148.41 | 25,100,213.04 | 37,523,573.06 | 425,876,166.67 | 1,362,272,675.10 | 1,362,272,675.10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 | 永续 | 其他 | |||||||||||||
| 股 | 债 | 益 | 备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9,480,000.00 | 834,493,148.41 | 33,574,903.52 | 407,885,367.25 | 1,365,433,419.18 | 1,365,433,419.18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9,480,000.00 | 834,493,148.41 | 33,574,903.52 | 407,885,367.25 | 1,365,433,419.18 | 1,365,433,419.18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996,656.21 | -10,600,259.85 | -20,596,916.06 | -20,596,916.06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207,924.00 | 39,207,924.00 | 39,207,924.00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996,656.21 | -9,996,656.21 | -9,996,656.21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9,996,656.21 | -9,996,656.21 | -9,996,656.21 | ||||||||||||
| (三)利润分配 | -49,808,183.85 | -49,808,183.85 | -49,808,183.85 | ||||||||||||
| 1.提取盈余公 |
| 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808,183.85 | -49,808,183.85 | -49,808,183.85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9,480,000.00 | 834,493,148.41 | 9,996,656.21 | 33,574,903.52 | 397,285,107.40 | 1,344,836,503.12 | 1,344,836,503.12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89,480,000.00 | 834,493,148.41 | 20,000,794.52 | 37,523,573.06 | 200,326,845.19 | 1,141,822,772.14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9,480,000.00 | 834,493,148.41 | 20,000,794.52 | 37,523,573.06 | 200,326,845.19 | 1,141,822,772.14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99,418.52 | -14,429,953.80 | -19,529,372.32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517,536.20 | 16,517,536.20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99,418.52 | -5,099,418.52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5,099,418.52 | -5,099,418.52 | ||||||||||
| (三)利润分配 | -30,947,490.00 | -30,947,49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947,490.00 | -30,947,490.0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9,480,000.00 | 834,493,148.41 | 25,100,213.04 | 37,523,573.06 | 185,896,891.39 | 1,122,293,399.82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 | 89,480,000 | 834,493,148 | 33,574,903 | 214,597,003 | 1,172,145,05 | |||||||
| 年末余额 | .00 | .41 | .52 | .21 | 5.14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9,480,000.00 | 834,493,148.41 | 33,574,903.52 | 214,597,003.21 | 1,172,145,055.14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9,996,656.21 | -27,879,135.41 | -37,875,791.62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1,929,048.44 | 21,929,048.44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9,996,656.21 | -9,996,656.21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9,996,656.21 | -9,996,656.21 | |||||||
| (三)利润分配 | -49,808,183.85 | -49,808,183.85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49,808,183.85 | -49,808,183.85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 |
| 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89,480,000.00 | 834,493,148.41 | 9,996,656.21 | 33,574,903.52 | 186,717,867.80 | 1,134,269,263.52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浙江恒达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达有限),经恒达有限2015年
月
日股东会决议通过,恒达有限以2015年
月
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在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8007392199400的营业执照。公司注册地:浙江省龙游县湖镇镇工业园区大明路8号。法定代表人:潘昌。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9,480,000.00元,总股本为89,48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55,242,979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34,237,021股。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本公司的基本组织架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建立了由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组成的规范的多层次治理结构;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和董事会办公室。公司下设品质管理部、技改部、设备部、制造中心、总经办、采购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技术研发中心、营销中心等主要职能部门。
本公司属造纸和纸制品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包装新材料技术研发;机制纸、深加工纸制造、销售,纸浆销售及造纸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主要产品为:医疗包装原纸、食品包装原纸、工业特种纸原纸、卷烟配套原纸等。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已于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对外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
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账款减值、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参见本附注“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应收账款”、“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固定资产”、和“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收入”等相关说明。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会计年度自公历
月
日起至
月
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适用□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应收账款——金额100.00万元以上(含)且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5%以上的款项;其他应收款—金额50.00万元以上(含)且 |
| 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5%以上的款项。 | |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 |
| 本期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项目预算金额在500.00万元以上。 |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 项目预算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 |
| 大额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款项 | 应付账款——单项金额超过100.00万元的款项;其他应付款——单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款项。 |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 单项金额超过100.00万元的款项。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
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
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及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2、长期股权投资”或“11、金融工具”。
.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不适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3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1.外币交易业务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
(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7、收入”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①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7、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金融负债,是指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负债: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本公司的权益工具。
(5)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本公司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政策。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公司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见“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5.金融工具的减值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
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2、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票据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票据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票据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3、应收账款1.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账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款项 |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4、应收款项融资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应收款项融资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 |
3.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5、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本公司将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将其余其他应收款按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款项 |
3.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其他应收款账龄。
4.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本公司将债务人信用状况明显恶化、未来回款可能性较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等信用风险特征明显不同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
16、合同资产不适用不适用
17、存货
1.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2.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不适用
19、债权投资不适用20、其他债权投资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不适用
22、长期股权投资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2.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 | 4.75-9.50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2 | 5 | 7.92-31.67 |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 电子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5 | 5 | 19.00-95.00 |
| 光伏电站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25、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3.本公司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具体标准和时点如下:
|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 房屋及建筑物 | (1)主体建设工程及配套工程已实质上完工;(2)建造工程在达到预定设计要求,经施工、监理等单位完成验收;(3)经消防等外部部门验收;(4)建设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实际造价按预估价值转入固定资产。 |
| 机器设备 | (1)相关设备及其他配套设施已安装完毕;(2)设备经过调试可在一段时间内保持正常稳定运行;(3)生产设备能够在一段时间内稳定的产出合格产品;(4)设备经过设备部验收。 |
26、借款费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不适用
28、油气资产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40-50 |
| 专利权 | 预计受益期限 | 5 |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3-5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
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30、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产性生物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油气资产、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其中: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装修费用,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按两次装修间隔期间、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三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或者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或者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
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预计负债
不适用
35、股份支付不适用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不适用
37、收入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1)内销收入确认
1)寄售模式: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并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客户实际领用后商品控制权转移,销售部人员每月按约定时点根据客户实际领用量进行对账,根据双方邮件确认的对账单确认收入。
2)普通销售模式: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将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完成交付义务后,商品控制权转移,获取客户确认的签收单后确认收入。
(2)外销收入确认
公司外销成交方式均为FOB和CIF,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需求,完成相关产品生产,出库并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取得报关单、提单后,商品控制权转移,根据提单确认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无。
38、合同成本1.合同成本的确认条件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2.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摊销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与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以下简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
在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时,公司首先对按照其他企业会计准则确认的、与合同有关的其他资产确定减值损失;然后确定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的减值损失。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的分类
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1、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
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套期会计
1.套期包括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2.对于满足下列条件的套期工具,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1)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工具组成;(2)在套期开始时,本公司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公司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3)该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套期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认定套期关系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1)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
(2)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3)套期关系的套期比率等于公司实际套期的被套期项目数量与对其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实际数量之比,但不反映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相对权重的失衡。
本公司在套期开始日及以后期间持续地对套期关系是否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进行评估。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而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公司进行套期关系再平衡。
.套期会计处理
(1)公允价值套期
1)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被套期项目因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调整其账面价值;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调整其账面价值。
被套期项目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其组成部分)的,其在套期关系指定后因被套期风险引起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确认为一项资产或负债,相关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各相关期间损益。当履行确定承诺而取得资产或承担负债时,调整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以包括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
被套期项目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公司对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所作的调整按照开始摊销日重新计算的实际利率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被套期项目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其组成部分)的,按照相同的方式对累计已确认的套期利得或损失进行摊销,并计入当期损益,但不调整债务工具(或其组成部分)的账面价值。
(2)现金流量套期
1)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作为现金流量套期储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无效部分计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套期储备的金额按照以下两项的绝对额中较低者确认:①套期工具自套期开始的累计利得或损失;②被套期项目自套期开始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累计变动额。
2)被套期项目为预期交易,且该预期交易使公司随后确认一项非金融资产或非金融负债的,或者非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负债的预期交易形成一项适用于公允价值套期会计的确定承诺时,本公司将原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转出,计入该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
3)其他现金流量套期,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在被套期预期交易影响损益的相同期间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在处置境外经营时,将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无效套期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适用?不适用(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适用?不适用
(3)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4、其他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按13%、9%、6%等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6元/平方米/年、8元/平方米/年 |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 | 1.2% |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本公司 | 15% |
| 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川新材) | 15% |
| 恒川(杭州)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川杭州) | 25% |
2、税收优惠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于2011年12月28日联合发文(浙科发高[2011]172号),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于2023年
月
日通过高新重新认定,获取《GR202333001944》高新证书,故公司于2023年至2025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子公司恒川新材于2021年12月16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至2023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恒川新材于2024年
月
日通过高新重新认定,获取《GR202433002945》高新证书,故于2024年至2026年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3、其他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存款 | 253,486,540.39 | 260,613,711.57 |
| 其他货币资金 | 1,262.32 | 3,950.56 |
| 合计 | 253,487,802.71 | 260,617,662.13 |
其他说明
本期无抵押、质押、查封、冻结、扣押等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的款项。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63,392,328.00 | 268,250,894.05 |
| 其中: | ||
| 其他 | 163,392,328.00 | 268,250,894.05 |
| 其中: | ||
| 合计 | 163,392,328.00 | 268,250,894.05 |
其他说明:
无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其中: | ||||||||||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200,553,201.01 | 180,752,300.41 |
| 1至2年 | 772,813.60 | 792,716.10 |
| 2至3年 | 84,655.90 | |
| 3年以上 | 8,339,944.20 | 8,339,944.20 |
| 合计 | 209,750,614.71 | 189,884,960.7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8,424,600.10 | 4.02% | 8,424,600.10 | 100.00% | 8,424,600.10 | 4.44% | 8,424,600.10 | 10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01,326,014.61 | 95.98% | 10,259,504.13 | 5.10% | 191,066,510.48 | 181,460,360.61 | 95.56% | 9,250,033.08 | 5.10% | 172,210,327.53 |
| 其中: | ||||||||||
| 合计 | 209,750,614.71 | 100.00% | 18,684,104.23 | 8.91% | 191,066,510.48 | 189,884,960.71 | 100.00% | 17,674,633.18 | 9.31% | 172,210,327.5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 | 8,139,934.60 | 8,139,934.60 | 8,139,934.60 | 8,139,934.60 | 100.00% | 协商延长信用期后,货款仍处于逾期状态 |
| 苍南县探鑫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9.60 | 200,009.60 | 200,009.60 | 200,009.60 | 100.00% | 货款处于逾期状态,客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浙江达喜纸制品有限公司 | 84,655.90 | 84,655.90 | 84,655.90 | 84,655.90 | 100.00% | 货款处于逾期状态,客户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 合计 | 8,424,600.10 | 8,424,600.10 | 8,424,600.10 | 8,424,600.1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账龄组合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200,553,201.01 | 10,027,660.05 | 5.00% |
| 1-2年 | 772,813.60 | 231,844.08 | 30.00% |
| 合计 | 201,326,014.61 | 10,259,504.13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8,424,600.10 | 8,424,600.1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250,033.08 | 1,013,156.66 | 3,685.61 | 10,259,504.13 | ||
| 合计 | 17,674,633.18 | 1,013,156.66 | 3,685.61 | 18,684,104.23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3,685.6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汇总 | 96,466,855.08 | 0.00 | 96,466,855.08 | 45.99% | 12,556,280.63 |
| 合计 | 96,466,855.08 | 0.00 | 96,466,855.08 | 45.99% | 12,556,280.63 |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个数: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信用评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47,871,050.82 | 45,401,533.89 |
| 合计 | 47,871,050.82 | 45,401,533.8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其中: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 |
| 损失 | 值) | 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56,304,055.46 | |
| 合计 | 56,304,055.46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成本变动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数 |
| 银行承兑汇票 | 45,401,533.89 | 2,469,516.93 | 47,871,050.82 |
续上表
| 项目 | 期初成本 | 期末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 银行承兑汇票 | 45,401,533.89 | 47,871,050.82 |
(8)其他说明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59,196.90 | 188,681.90 |
| 合计 | 59,196.90 | 188,681.90 |
(1)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83,700.00 | 220,000.00 |
| 其他 | 7,537.00 | 7,537.00 |
| 合计 | 91,237.00 | 227,537.00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36,300.00 | |
| 1至2年 | 84,567.00 | 84,567.00 |
| 3年以上 | 6,670.00 | 6,670.00 |
| 合计 | 91,237.00 | 227,537.00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91,237.00 | 100.00% | 32,040.10 | 35.12% | 59,196.90 | 227,537.00 | 100.00% | 38,855.10 | 17.08% | 188,681.90 |
| 其中: | ||||||||||
| 合计 | 91,237.00 | 100.00% | 32,040.10 | 35.12% | 59,196.90 | 227,537.00 | 100.00% | 38,855.10 | 17.08% | 188,681.9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账龄组合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5.00% | ||
| 1-2年 | 84,567.00 | 25,370.10 | 30.00% |
| 3年以上 | 6,670.00 | 6,670.00 | 100.00% |
| 合计 | 91,237.00 | 32,040.1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无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 | 38,855.10 | 38,855.10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本期计提 | -6,815.00 | -6,815.00 | ||
| 2025年6月30日余额 | 32,040.10 | 32,040.10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855.10 | -6,815.00 | 32,040.10 | |||
| 合计 | 38,855.10 | -6,815.00 | 32,040.1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鼎晟创新(杭州)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83,700.00 | 1至2年 | 91.74% | 25,110.00 |
| 龙游县人民法院诉讼退费专户 | 诉讼费 | 867.00 | 1至2年 | 0.95% | 260.10 |
| 6,670.00 | 3年以上 | 7.31% | 6,670.00 | ||
| 合计 | 91,237.00 | 100.00% | 32,040.1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9、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990,046.91 | 100.00% | 778,392.60 | 100.00% |
| 合计 | 990,046.91 | 778,392.60 |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公司本期按预付对象归集的预付款项期末数前五名累计金额为892937.16元,占预付款项期末合计数的比例为90.19%。其他说明:
期末未发现预付款项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10、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289,796,889.26 | 289,796,889.26 | 235,151,276.83 | 235,151,276.83 | ||
| 在产品 | 5,207,617.57 | 5,207,617.57 | 4,930,004.69 | 4,930,004.69 | ||
| 库存商品 | 88,571,103.21 | 338,144.82 | 88,232,958.39 | 74,576,210.16 | 338,144.82 | 74,238,065.34 |
| 发出商品 | 6,992,754.21 | 6,992,754.21 | 6,757,744.55 | 6,757,744.55 | ||
| 合计 | 390,568,364.25 | 338,144.82 | 390,230,219.43 | 321,415,236.23 | 338,144.82 | 321,077,091.41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
|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存货 | 自行加工的数据资源存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存货 | 合计 |
(3)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库存商品 | 338,144.82 | 338,144.82 | ||||
| 合计 | 338,144.82 | 338,144.82 | ||||
类别
| 类别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的原因 |
| 原材料 | 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无 |
| 在产品 | ||
| 库存商品 | 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 |
| 发出商品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其他说明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摊费用 | 587,453.33 | 872,211.76 |
| 预缴税金 | 1,759,099.15 | 806,097.47 |
| 合计 | 2,346,552.48 | 1,678,309.23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 其他债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权项目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期末余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浙江龙游义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864,610.27 | 5,864,610.27 | ||||||
| 合计 | 5,864,610.27 | 5,864,610.27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上述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系本公司对浙江龙游义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被投资方为非上市公司,本公司未向被投资单位委派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公司日常管理,因此不构成重大影响。以上股权投资不符合交易性股权投资的近期出售取得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的股权投资的特征,故判断该股权投资属于非交易性的股权投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17、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因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其中: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0、投资性房地产
(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不适用
(3)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533,849,412.62 | 454,656,816.09 |
| 合计 | 533,849,412.62 | 454,656,816.09 |
(1)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光伏电站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26,518,720.72 | 407,011,429.42 | 5,073,532.62 | 7,842,563.63 | 13,606,052.24 | 760,052,298.6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5,395,689.11 | 95,878,020.04 | 1,677,987.54 | 59,634.51 | 103,011,331.20 | |
| (1)购置 | 1,719,657.13 | 1,377,030.23 | 228,517.70 | 59,634.51 | 3,384,839.57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676,031.98 | 94,500,989.81 | 1,449,469.84 | 99,626,491.63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3,207.55 | 17,475.73 | 130,683.28 | |
| 其他减少 | 113,207.55 | 17,475.73 | 130,683.28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331,801,202.28 | 502,871,973.73 | 6,751,520.16 | 7,902,198.14 | 13,606,052.24 | 862,932,946.55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87,617,174.50 | 209,058,794.90 | 3,442,032.49 | 4,646,017.89 | 631,462.76 | 305,395,482.5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7,388,858.01 | 15,124,880.54 | 364,666.24 | 486,502.86 | 323,143.74 | 23,688,051.39 |
| (1)计提 | 7,388,858.01 | 15,124,880.54 | 364,666.24 | 486,502.86 | 323,143.74 | 23,688,051.3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95,006,032.51 | 224,183,675.44 | 3,806,698.73 | 5,132,520.75 | 954,606.50 | 329,083,533.93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6,795,169.77 | 278,688,298.29 | 2,944,821.43 | 2,769,677.39 | 12,651,445.74 | 533,849,412.62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38,901,546.22 | 197,952,634.52 | 1,631,500.13 | 3,196,545.74 | 12,974,589.48 | 454,656,816.09 |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11,902,457.22 | 93,538,669.99 |
| 工程物资 | 1,956,347.26 | 1,956,347.26 |
| 合计 | 13,858,804.48 | 95,495,017.25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年产5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及1万吨食品医疗纸制品深加工项目 | 9,850,348.32 | 9,850,348.32 | 92,804,725.03 | 92,804,725.03 | ||
| 厂区车间仓库6S改造及绿化工程 | 2,052,108.90 | 2,052,108.90 | 733,944.96 | 733,944.96 | ||
| 合计 | 11,902,457.22 | 11,902,457.22 | 93,538,669.99 | 93,538,669.99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年产5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及1万吨食品医疗纸制品深加工项目 | 389,300,000.00 | 92,804,725.03 | 16,413,315.86 | 99,367,692.57 | 9,850,348.32 | 94.13% | 95.91% | 10,391,358.57 | 1,813,267.59 | 2.65% | 募集资金、其他 | |
| 合计 | 389,300,000.00 | 92,804,725.03 | 16,413,315.86 | 99,367,692.57 | 9,850,348.32 | 10,391,358.57 | 1,813,267.59 | 2.65%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其他说明期末未发现在建工程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工程物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工程物资 | 1,956,347.26 | 1,956,347.26 | 1,956,347.26 | 1,956,347.26 | ||
| 合计 | 1,956,347.26 | 1,956,347.26 | 1,956,347.26 | 1,956,347.26 | ||
其他说明: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租赁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560,761.15 | 560,761.15 |
2.本期增加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
3.本期减少金额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560,761.15 | 560,761.15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314,026.30 | 314,026.3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4,582.70 | 134,582.70 |
| (1)计提 | 134,582.70 | 134,582.70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448,609.00 | 448,609.00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12,152.15 | 112,152.15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6,734.85 | 246,734.85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63,048,960.94 | 200,000.00 | 659,479.23 | 63,908,440.17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购置 | |||||
| (2)内部研发 |
(
)企业合并增加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63,048,960.94 | 200,000.00 | 659,479.23 | 63,908,440.17 |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13,808,946.56 | 200,000.00 | 565,927.76 | 14,574,874.32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75,706.62 | 43,309.38 | 719,016.00 | ||
| (1)计提 | 675,706.62 | 43,309.38 | 719,016.00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14,484,653.18 | 200,000.00 | 609,237.14 | 15,293,890.32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8,564,307.76 | 50,242.09 | 48,614,549.85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9,240,014.38 | 93,551.47 | 49,333,565.85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
|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自行开发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合计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合计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合计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
的事项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处置 | |||||
合计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合计
名称
|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仓库维修 | 67,700.38 | 44,500.63 | 23,199.75 | ||
| 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 1,363,880.89 | 415,936.98 | 947,943.91 | ||
| 微软软件及服务费 | 26,205.45 | 15,723.27 | 10,482.18 | ||
| 网站服务费 | 77,541.10 | 17,864.96 | 59,676.14 | ||
| 装修费 | 388,463.20 | 9,711.57 | 378,751.63 | ||
| 合计 | 1,535,327.82 | 388,463.20 | 503,737.41 | 1,420,053.61 |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2,473,534.55 | 371,030.19 | 2,473,534.55 | 371,030.19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9,265,540.82 | 1,397,130.45 | 5,822,214.81 | 873,332.22 |
| 坏账准备 | 18,716,144.33 | 2,815,131.07 | 17,713,488.28 | 2,660,199.24 |
| 政府补助 | 26,045,654.72 | 3,906,848.22 | 26,630,069.42 | 3,994,510.42 |
| 租赁负债 | 71,310.04 | 17,827.51 | 211,707.24 | 52,926.81 |
| 预付的租金 | 47,706.42 | 11,926.61 | ||
| 合计 | 56,572,184.46 | 8,507,967.44 | 52,898,720.72 | 7,963,925.4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购置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 | 4,815,032.80 | 722,254.93 | 5,128,813.76 | 769,322.08 |
| 使用权资产 | 112,152.15 | 28,038.04 | 246,734.85 | 61,683.71 |
| 计提的利息收入 | 214,971.59 | 53,742.90 | ||
| 理财期末公允价值变动 | 1,392,328.00 | 208,849.20 | 1,250,894.05 | 194,531.00 |
| 合计 | 6,534,484.54 | 1,012,885.07 | 6,626,442.66 | 1,025,536.7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68,205.20 | 7,539,762.24 | 1,019,404.26 | 6,944,521.2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68,205.20 | 44,679.87 | 1,019,404.26 | 6,132.53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设备及工程款 | 2,155,500.00 | 2,155,500.00 | 501,100.00 | 501,100.00 | ||
| 合计 | 2,155,500.00 | 2,155,500.00 | 501,100.00 | 501,100.00 | ||
其他说明: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固定资产 | 126,322,477.04 | 118,163,612.43 | 抵押 | 抵押借款 | 20,638,261.18 | 19,951,723.03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无形资产 | 19,259,117.55 | 18,171,061.53 | 抵押 | 抵押借款 | 8,907,229.80 | 8,491,559.12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合计 | 145,581,594.59 | 136,334,673.96 | 29,545,490.98 | 28,443,282.15 |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中: |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125,487,060.99 | 117,258,676.57 |
| 1-2年 | 1,355,999.55 | 912,647.55 |
| 2-3年 | 13,135.00 | 37,835.00 |
| 3年以上 | 22,100.00 | 21,200.00 |
| 合计 | 126,878,295.54 | 118,230,359.12 |
(
)账龄超过
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期末无账龄超过1年的大额应付账款。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738,820.24 | 696,433.02 |
| 合计 | 738,820.24 | 696,433.02 |
(
)应付利息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
)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押金保证金 | 680,500.00 | 680,500.00 |
| 其他 | 58,320.24 | 15,933.02 |
| 合计 | 738,820.24 | 696,433.02 |
)账龄超过
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8、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龄超过
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1,448,342.94 | 2,208,045.99 |
| 预提销售折扣 | 144,205.51 | 157,559.46 |
| 合计 | 1,592,548.45 | 2,365,605.45 |
账龄超过
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4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7,790,158.85 | 35,113,555.05 | 39,171,413.82 | 3,732,300.08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456,806.70 | 3,044,441.46 | 2,980,997.22 | 520,250.94 |
| 合计 | 8,246,965.55 | 38,157,996.51 | 42,152,411.04 | 4,252,551.02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7,463,288.59 | 30,167,322.76 | 34,232,563.53 | 3,398,047.82 |
| 2、职工福利费 | 1,776,643.44 | 1,776,643.44 | ||
| 3、社会保险费 | 326,870.26 | 2,006,408.17 | 1,999,026.17 | 334,252.26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50,137.58 | 1,572,651.90 | 1,554,164.58 | 268,624.90 |
| 工伤保险费 | 76,732.68 | 433,756.27 | 444,861.59 | 65,627.36 |
| 4、住房公积金 | 802,050.00 | 802,050.00 |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361,130.68 | 361,130.68 | ||
| 合计 | 7,790,158.85 | 35,113,555.05 | 39,171,413.82 | 3,732,300.08 |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442,071.00 | 2,952,184.20 | 2,889,769.44 | 504,485.76 |
| 2、失业保险费 | 14,735.70 | 92,257.26 | 91,227.78 | 15,765.18 |
| 合计 | 456,806.70 | 3,044,441.46 | 2,980,997.22 | 520,250.94 |
其他说明: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1,206,614.02 | 1,390,025.68 |
| 企业所得税 | 1,735,679.76 | 2,721,443.09 |
| 个人所得税 | 18,058.80 | 5,257.14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0,925.57 | 57,095.96 |
| 土地使用税 | 1,074,302.91 | 2,148,141.27 |
| 房产税 | 1,415,565.86 | 2,311,364.23 |
| 教育费附加 | 6,555.34 | 34,257.58 |
| 地方教育附加 | 4,370.23 | 22,838.39 |
| 印花税 | 202,285.90 | 189,135.07 |
| 合计 | 5,674,358.39 | 8,879,558.41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78,575,175.00 | 59,379,983.34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1,310.04 | 211,707.24 |
| 合计 | 78,646,485.04 | 59,591,690.58 |
其他说明: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待转销项税 | 188,284.58 | 287,045.97 |
| 合计 | 188,284.58 | 287,045.9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合计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保证借款 | 45,000,000.00 | |
| 抵押+保证借款 | 56,524,200.00 | 50,762,100.00 |
| 合计 | 56,524,200.00 | 95,762,1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截至2025年
月
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
2.65%。质押、抵押的财产详见“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之“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合计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
具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26,630,069.42 | 943,056.00 | 1,527,470.70 | 26,045,654.72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
| 合计 | 26,630,069.42 | 943,056.00 | 1,527,470.70 | 26,045,654.72 |
其他说明:
递延收益的政府补助情况详见本附注“政府补助”之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89,480,000.00 | 89,480,000.00 |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34,493,148.41 | 834,493,148.41 | ||
| 合计 | 834,493,148.41 | 834,493,148.4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6、库存股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库存股 | 20,000,794.52 | 5,099,418.52 | 25,100,213.04 | |
| 合计 | 20,000,794.52 | 5,099,418.52 | 25,100,213.0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库存股增加主要系公司实施回购增加库存股5,099,418.52元。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 | |||
| 额 | 当期转入损益 | 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东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37,523,573.06 | 37,523,573.06 | ||
| 合计 | 37,523,573.06 | 37,523,573.0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22,588,699.10 | 407,885,367.25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22,588,699.10 | 407,885,367.25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4,234,957.57 | 68,460,185.24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948,669.54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0,947,490.00 | 49,808,183.85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25,876,166.67 | 422,588,699.1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
0.00
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479,494,569.96 | 405,433,632.75 | 396,248,304.26 | 333,522,335.75 |
| 其他业务 | 41,236,154.85 | 39,480,071.61 | 111,548,633.11 | 103,058,278.36 |
| 合计 | 520,730,724.81 | 444,913,704.36 | 507,796,937.37 | 436,580,614.11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
| 其中: | ||||||||
| 医疗及食品包装原纸 | 450,196,234.98 | 381,639,854.37 | 450,196,234.98 | 381,639,854.37 | ||||
| 工业特种纸原纸 | 28,111,317.09 | 22,797,192.83 | 28,111,317.09 | 22,797,192.83 | ||||
| 卷烟配套原纸 | 1,187,017.89 | 996,585.55 | 1,187,017.89 | 996,585.55 | ||||
| 其他 | 41,236,154.85 | 39,480,071.61 | 41,236,154.85 | 39,480,071.61 |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其中: | ||||||||
| 境内 | 487,912,447.76 | 417,002,088.27 | 487,912,447.76 | 417,002,088.27 | ||||
| 境外 | 32,818,277.05 | 27,911,616.09 | 32,818,277.05 | 27,911,616.09 |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其中: | |||||
| 直销 | 520,730,724.81 | 444,913,704.36 | 520,730,724.81 | 444,913,704.36 | |
| 合计 | 520,730,724.81 | 444,913,704.36 | 520,730,724.81 | 444,913,704.36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
元,其中,
0.00
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0.00
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
0.00
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04,687.50 | 1,915.17 |
| 教育费附加 | 122,584.81 | 820.79 |
| 房产税 | 1,415,262.83 | 920,592.07 |
| 土地使用税 | 1,074,302.91 | 1,073,995.62 |
| 印花税 | 386,780.32 | 306,113.18 |
| 地方教育附加 | 81,723.21 | 547.19 |
| 其他 | 3,661.20 | 3,629.12 |
| 合计 | 3,289,002.78 | 2,307,613.14 |
其他说明:
计缴标准详见本附注“税项”之说明。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8,430,932.69 | 7,892,264.44 |
| 折旧与摊销 | 3,147,917.96 | 2,244,112.54 |
| 污水处理费 | 4,065,626.24 | 2,644,330.40 |
| 中介机构服务费 | 1,338,491.10 | 209,526.24 |
| 业务招待费 | 130,480.68 | 507,233.30 |
| 办公费 | 158,502.75 | 418,800.53 |
| 差旅费 | 83,592.65 | 111,424.30 |
| 修理费 | 82,383.81 | 64,764.47 |
| 其他 | 774,033.80 | 758,091.34 |
| 合计 | 18,211,961.68 | 14,850,547.56 |
其他说明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954,700.01 | 1,478,584.62 |
| 业务招待费 | 541,198.53 | 298,440.16 |
| 差旅费 | 204,590.96 | 179,561.07 |
| 广告宣传费 | 58,137.62 | 56,958.53 |
| 其他 | 399,538.70 | 14,607.93 |
| 合计 | 3,158,165.82 | 2,028,152.31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直接投入 | 10,385,709.69 | 10,850,030.11 |
| 职工薪酬 | 6,468,316.31 | 5,017,644.83 |
| 折旧与摊销 | 2,263,640.56 | 1,932,549.95 |
| 其他 | 317,983.70 | 244,251.45 |
| 合计 | 19,435,650.26 | 18,044,476.34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费用 | 1,922,833.02 | 2,752,657.60 |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2,722.06 | 8,492.63 |
| 减:利息资本化 | 1,813,267.59 | 2,653,635.16 |
| 减:利息收入 | 1,136,784.77 | 5,283,909.04 |
| 汇兑损益 | 2,567,752.69 | 2,245,933.85 |
| 手续费支出 | 325,214.58 | 245,208.09 |
| 合计 | 1,865,747.93 | -2,693,744.66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3,806,474.10 | 2,125,082.00 |
| 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 | 2,347,278.74 | 2,940,045.98 |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81,565.50 | 38,297.07 |
| 合计 | 6,235,318.34 | 5,103,425.05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591,803.37 | 1,189,672.48 |
| 合计 | 2,591,803.37 | 1,189,672.48 |
其他说明: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660,489.81 | 19,041.8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65,000.00 | |
| 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 | -787.57 | |
| 合计 | 659,702.24 | 184,041.84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13,156.66 | 300,962.18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6,815.00 | 304.75 |
| 合计 | -1,006,341.66 | 301,266.93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 | 3,649.22 |
| 其中:固定资产 | 3,649.22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赔偿款 | 34,000.00 | ||
| 其他 | 653.01 | ||
| 合计 | 34,653.01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对外捐赠 | 6,932.00 | ||
| 赔偿款 | 384,214.00 | ||
| 绿色电力证书交易费 | 160,941.51 | ||
| 合计 | 160,941.51 | 391,146.00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497,768.86 | 4,809,269.76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556,693.67 | -912,352.66 |
| 合计 | 3,941,075.19 | 3,896,917.10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38,176,032.76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726,404.93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38,983.10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5,567.52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所得税的影响 | -2,781,287.15 |
| 残疾人工资加计对所得税的影响 | -88,593.21 |
| 所得税费用 | 3,941,075.19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往来款 | 178,687.22 | 202,926.68 |
| 利息收入 | 921,813.18 | 5,963,907.28 |
| 政府补助 | 3,222,059.40 | 8,595,545.23 |
| 其他 | 81,565.50 | 72,950.08 |
| 合计 | 4,404,125.30 | 14,835,329.27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往来款 | 227,858.09 | |
| 付现费用 | 7,730,786.10 | 4,961,024.44 |
| 其他 | 237,709.50 | 391,146.00 |
| 合计 | 7,968,495.60 | 5,580,028.53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支付使用权资产租金 | 156,000.00 | 156,000.00 |
| 回购库存股 | 5,099,418.52 | 9,996,656.21 |
| 合计 | 5,255,418.52 | 10,152,656.21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长期借款 | 95,762,100.00 | 39,237,900.00 | 56,524,200.00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59,591,690.58 | 39,337,275.00 | 20,000,000.00 | 282,480.54 | 78,646,485.04 | |
| 应付股利 | 30,947,490.00 | 30,947,490.00 | ||||
| 合计 | 155,353,790.58 | 70,284,765.00 | 50,947,490.00 | 39,520,380.54 | 135,170,685.04 | |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34,234,957.57 | 39,207,924.00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
| 信用减值损失 | 1,006,341.66 | -301,266.93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3,688,051.39 | 16,456,381.26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34,582.70 | 134,582.70 |
| 无形资产摊销 | 719,016.00 | 570,399.81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03,737.41 | 563,777.96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649.22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591,803.37 | -1,189,672.48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70,283.97 | 1,605,913.57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59,702.24 | -184,041.8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95,241.01 | -919,337.8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8,547.34 | 6,985.17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69,616,052.21 | 128,017,175.29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9,533,011.64 | -4,612,270.21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8,498,420.69 | -29,596,811.89 |
| 其他 | -584,414.70 | 6,470,463.2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4,186,286.44 | 156,226,552.59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53,272,831.12 | 189,749,335.93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60,617,662.13 | 480,914,142.35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344,831.01 | -291,164,806.42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 金额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 金额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其他说明: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253,272,831.12 | 260,617,662.13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53,271,568.80 | 260,613,711.57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262.32 | 3,950.56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3,272,831.12 | 260,617,662.13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 未到期的应收利息 | 214,971.59 | 未实际收到 | |
| 合计 | 214,971.59 |
其他说明:
(7)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不涉及现金收支的票据背书转让金额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等中同时剔除票据背书的影响,本期及上年影响金额分别如下:
| 项目 | 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影响(+为增加,-为减少) | 本期数 | 上年数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 | 72,524,374.78 | 80,623,083.1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 | 56,285,649.63 | 52,121,317.1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 | 16,238,725.15 | 28,501,765.97 |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其中:美元 | 9,737,849.57 | 7.1586 | 69,709,369.93 |
| 欧元 | |||
| 港币 |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 | |||
| 其中:美元 | 408,375.43 | 7.1586 | 2,923,396.35 |
| 欧元 | |||
| 港币 |
长期借款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应付账款
| 应付账款 | |||
| 其中:美元 | 6,948,909.56 | 7.1586 | 49,744,463.98 |
其他说明: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不适用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无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不适用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84、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直接投入 | 10,385,709.69 | 10,850,030.11 |
| 职工薪酬 | 6,468,316.31 | 5,017,644.83 |
| 折旧与摊销 | 2,263,640.56 | 1,932,549.95 |
| 其他 | 317,983.70 | 244,251.45 |
| 合计 | 19,435,650.26 | 18,044,476.34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19,435,650.26 | 18,044,476.34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合计
项目
|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其他说明: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负债: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净资产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
)合并成本
单位:元
|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 资产: | ||
| 货币资金 | ||
| 应收款项 | ||
| 存货 | ||
| 固定资产 | ||
| 无形资产 |
负债: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净资产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350,000,000.00 | 龙游 | 龙游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100.00% | 直接设立 | |
| 恒川(杭州)纸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杭州 | 杭州 | 造纸和纸制品业 | 100.00% | 直接设立 |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其他说明: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 直接 | 间接 |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 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少数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合营企业: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联营企业: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 直接 | 间接 |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26,630,069.42 | 943,056.00 | 1,527,470.70 | 26,045,654.72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收益 | 3,806,474.10 | 2,125,082.00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但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港币)依然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外币)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本附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汇率风险较低,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
(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本公司管理层认为本公司所承担的利率风险较低,对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报表不构成重大影响。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担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
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
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
)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期末数 |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 应付账款 | 12,687.83 | 12,687.83 | |||
| 其他应付款 | 73.88 | 73.88 | |||
| 长期借款 | 151.87 | 4,593.54 | 1,161.20 | 5,906.61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918.71 | 7,918.71 |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20,832.29 | 4,593.54 | 1,161.20 | 26,587.03 | |
续上表
| 项目 | 期初数 |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计 | |
| 应付账款 | 11,823.04 | 11,823.04 | |||
| 其他应付款 | 69.64 | 69.64 | |||
| 长期借款 | 304.64 | 6,982.77 | 2,815.66 | 10,103.07 | |
| 租赁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033.71 | 6,033.71 | |||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18,231.03 | 6,982.77 | 2,815.66 | 28,029.46 |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4.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5年
月
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18.08%(2024年
月
日:
19.03%)。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 套期风险类型 | ||||
| 套期类别 | ||||
其他说明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3,392,328.00 | 163,392,328.00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63,392,328.00 | 163,392,328.00 | ||
| ①理财产品 | 163,392,328.00 | 163,392,328.00 |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47,871,050.82 | 47,871,050.82 |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5,864,610.27 | 5,864,610.27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11,263,378.82 | 5,864,610.27 | 217,127,989.09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应收款项融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同类型工具的市场报价或交易商报价。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对于不在活跃市场上交易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由于公司持有被投资单位股权较低,无重大影响,对被投资公司股权采用收益法或者市场法进行估值不切实可行,且近期内被投资单位并无引入外部投资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等可作为确定公允价值的参考依据,此外,公司从可获取的相关信息分析,未发现被投资单位内外部环境自年初以来已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属于可用账面成本作为公允价值最佳估计的“有限情况”,因此年末以成本作为公允价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不适用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潘昌。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姜文龙 | 副董事长、总经理 |
| 龙游宏发物流有限公司 | 潘昌岳父杨红卫、潘昌岳母莫丽君分别持股70%、30%,杨红卫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 龙游宏发物流有限公司 | 采购木浆运输服务 | 4,329,911.05 | 15,000,000.00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潘昌、姜文龙 | 10,000,000.00 | 2022年11月03日 | 2026年09月30日[注2] | [注2] |
4,352,000.00
| 4,352,000.00 | 2022年11月03日 |
| 1,000,000.00 | 2022年11月18日 | |||
| 1,158,000.00 | 2022年12月07日 | |||
| 1,367,500.00 | 2022年12月19日 | |||
| 2,122,500.00 | 2022年12月19日 | |||
| 10,000,000.00 | 2023年01月01日 | |||
| 3,700,000.00 | 2023年01月01日 | |||
| 16,300,000.00 | 2023年01月01日 | |||
| 5,000,000.00 | 2023年01月01日 | 2026年09月30日[注1][注2] | ||
| 13,000,000.00 | 2023年04月06日 | |||
| 2,000,000.00 | 2023年08月08日 | |||
| 10,000,000.00 | 2023年08月08日 | |||
| 9,500,000.00 | 2023年10月07日 | |||
| 5,500,000.00 | 2023年10月07日 | |||
| 5,000,000.00 | 2023年10月23日 | |||
| 4,000,000.00 | 2023年10月26日 | |||
| 6,000,000.00 | 2023年11月13日 | |||
| 2,000,000.00 | 2023年12月20日 | |||
| 10,000,000.00 | 2024年01月02日 | |||
| 2,000,000.00 | 2024年03月22日 | |||
| 1,000,000.00 | 2024年05月15日 | |||
| 潘昌、姜文龙[注1] | 9,237,900.00 | 2023年05月08日 | 2028年05月05日[注1] | 否 |
| 6,762,100.00 | 2023年05月08日 | |||
| 2,475,800.00 | 2023年06月08日 | |||
| 13,856,800.00 | 2023年06月08日 | |||
| 9,667,400.00 | 2023年06月08日 | |||
| 6,498,900.00 | 2023年07月18日 | |||
| 1,501,100.00 | 2023年07月18日 | |||
| 10,000,000.00 | 2023年08月04日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注1]该笔借款除了由担保人提供保证担保外,本公司以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该笔借款为分期还款方式偿还,担保到期日为借款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借款的还款日。[注2]该笔借款为分期还款方式偿还,担保到期日为借款合同约定的最后一笔借款的还款日期。2025年6月30日已履行完毕5,000.00万元,剩余7,500.00万元尚未履行完毕。[注3]以上“担保金额”为实际取得的借款、开立的信用证或开具保函的金额而非担保合同的总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和“担保到期日”为实际取得借款、保函、信用证的起始和到期日期。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 拆入 | ||||
| 拆出 |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报酬总额(万元) | 156.05 | 170.77 |
(8)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付账款 | 龙游宏发物流有限公司 | 3,624,156.14 | 3,031,212.51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1、募集资金使用承诺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1)同意注册,由主承销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37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58元/股,截至2023年8月1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8,294,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3,966,929.09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704,327,670.91元。
2023年8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939.6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2024年9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9月25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939.6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暨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5,000.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恒川新材增资,用于投资建设全资子公司恒川新材作为实施主体的“年产5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及1万吨食品医疗纸制品深加工项目”。
2024年
月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939.6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5年
月
日,募集资金投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承诺投资项目 | 承诺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 恒川新材新建年产3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项目 | 15,623.89 | 15,626.46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42,879.36 | 42,909.76 |
| 年产5万吨新型包装用纸生产线及1万吨食品医疗纸制品深加工项目 | 5,000.00 | 5,018.91 |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6,929.52 | - |
| 合计 | 70,432.77 | 63,555.13 |
[注]实际投资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部分主要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公司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后取得的收益所得。
2、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1)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情况,详见本附注“承诺及或有事项——或有事项”中“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之说明。
(2)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 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标的物 | 抵押物 | 抵押物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 账面原值 | 账面价值 | |||||
| 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 | 土地、房屋建筑物 | 11,603.61 | 10,847.06 | 7,500.00 | 2026/9/30 |
| 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支行 | 土地、房屋建筑物 | 2,954.55 | 2,786.41 | 6,000.00 | 2028/5/5 |
[注]该笔借款为分期还款方式偿还,到期日指最后一笔借款的还款日期。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保证担保情况(单位:万元)
|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贷款金融机构 | 担保余额 | 到期日[注] |
|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游支行 | 7,500.00 | 2026/9/30 |
| 浙江恒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衢州支行 | 6,000.00 | 2028/5/5 |
| 小计 | 13,500.00 |
[注]上述借款为分期还款方式偿还,到期日指最后一笔借款的还款日期。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未来适用法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62,019,932.88 | 73,169,426.05 |
| 3年以上 | 350,583.70 | 350,583.70 |
| 合计 | 62,370,516.58 | 73,520,009.75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350,583.70 | 0.56% | 350,583.70 | 100.00% | 350,583.70 | 0.48% | 350,583.70 | 100.00%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2,019,932.88 | 99.44% | 2,940,747.70 | 4.74% | 59,079,185.18 | 73,169,426.05 | 99.52% | 3,658,471.30 | 5.00% | 69,510,954.75 |
| 其中: | ||||||||||
| 合计 | 62,370,516.58 | 100.00% | 3,291,331.40 | 5.28% | 59,079,185.18 | 73,520,009.75 | 100.00% | 4,009,055.00 | 5.45% | 69,510,954.7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东莞市石龙联兴实业有限公司 | 350,583.70 | 350,583.70 | 350,583.70 | 350,583.70 | 100.00% | 协商延长信用期后,大部分货款仍处于逾期状态 |
| 合计 | 350,583.70 | 350,583.70 | 350,583.70 | 350,583.7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62,019,932.88 | 2,940,747.70 | 4.74% |
| 合计 | 62,019,932.88 | 2,940,747.70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350,583.70 | 350,583.7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58,471.30 | -717,716.59 | 7.01 | 2,940,747.70 | ||
| 合计 | 4,009,055.00 | -717,716.59 | 7.01 | 3,291,331.4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7.01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期末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及其合同资产汇总 | 26,307,652.24 | 26,307,652.24 | 42.17% | 1,155,133.68 | |
| 合计 | 26,307,652.24 | 26,307,652.24 | 42.17% | 1,155,133.68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156,238,900.00 | 156,238,900.00 |
| 合计 | 156,238,900.00 | 156,238,900.00 |
(
)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暂借款 | 156,238,900.00 | 156,238,900.00 |
| 合计 | 156,238,900.00 | 156,238,900.00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至2年 | 156,238,900.00 | 156,238,900.00 |
| 合计 | 156,238,900.00 | 156,238,900.00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6,238,900.00 | 100.00% | 156,238,900.00 | 156,238,900.00 | 100.00% | 156,238,900.00 | ||||
| 其中: | ||||||||||
| 合计 | 156,238,900.00 | 100.00% | 156,238,900.00 | 156,238,900.00 | 100.00% | 156,238,9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关联方组合 | 156,238,900.00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暂借款 | 156,238,900.00 | 1至2年 | 100.00% | 0.00 |
| 合计 | 156,238,900.00 | 100.00% | 0.0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325,000,000.00 | 325,000,000.00 | ||
| 合计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325,000,000.00 | 325,000,000.00 | ||
(1)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浙江恒川新材料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50,000,000.00 | 350,000,000.00 | |||||
| 恒川(杭州)纸业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50,000,000.00 | |||||
| 合计 | 325,000,000.00 | 75,000,000.00 | 400,000,000.00 |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 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75,822,838.22 | 147,082,049.69 | 187,356,138.48 | 156,776,366.93 |
| 其他业务 | 11,358,918.68 | 11,094,930.42 | 40,013,449.95 | 36,665,202.50 |
| 合计 | 187,181,756.90 | 158,176,980.11 | 227,369,588.43 | 193,441,569.43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
| 其中: | |||||
| 医疗及食品包装原纸 | 147,955,778.13 | 124,123,138.64 | 147,955,778.13 | 124,123,138.64 | |
| 工业特种纸原纸 | 27,867,060.09 | 22,958,911.05 | 27,867,060.09 | 22,958,911.05 | |
| 其他 | 11,358,918.68 | 11,094,930.42 | 11,358,918.68 | 11,094,930.42 |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其中: | |||||
| 境内 | 183,334,178.16 | 154,914,020.05 | 183,334,178.16 | 154,914,020.05 | |
| 境外 | 3,847,578.74 | 3,262,960.06 | 3,847,578.74 | 3,262,960.06 |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 其中: |
合同类型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其中: | |||||
| 直销 | 187,181,756.90 | 158,176,980.11 | 187,181,756.90 | 158,176,980.11 | |
| 合计 | 187,181,756.90 | 158,176,980.11 | 187,181,756.90 | 158,176,980.11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 | 重要的支付条 | 公司承诺转让 | 是否为主要责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 |
| 的时间 | 款 | 商品的性质 | 任人 | 户的款项 | 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
0.00
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25,741.96 | 19,041.8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65,000.00 | |
| 合计 | 525,741.96 | 184,041.84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3,806,474.10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3,251,505.61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60,941.5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1,565.50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186,641.77 | |
| 合计 | 5,791,961.93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49% | 0.38 | 0.38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07% | 0.32 | 0.32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