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49证券简称:天溯计量公告编号:2025-004
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424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溯计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16,304,348股,于2025年
月
日上市,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6.8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0,006.4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631,448.54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5年12月18日出具了众会字(2025)第11809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39,579,031.86元(不含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余额560,420,974.54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净利息收入)。募集资金余额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系本次发行暂未支付的发行费用、账户结息等。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之前,公司根据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此外,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了部分发行费用。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 1 | 深圳总部计量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 12,765.61 | 12,765.61 |
| 2 | 区域计量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17,457.40 | 17,457.40 |
| 3 | 数字化中心建设项目 | 3,166.90 | 3,166.90 |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9,000.00 |
| 合计 | 42,389.91 | 42,389.91 | |
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463.14万元,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总额为10,073.23万元。目前,公司正在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三、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为保障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推进,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相关募投项目。截至2025年12月18日,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42,932,732.95元,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42,932,732.95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拟投入募集资金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 本次拟置换募集资金金额 |
| 1 | 深圳总部计量检测能力提升项目 | 127,656,100.00 | 28,294,822.32 | 28,294,822.32 |
| 2 | 区域计量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 174,574,000.00 | 14,637,910.63 | 14,637,910.63 |
| 合计 | 302,230,100.00 | 42,932,732.95 | 42,932,732.95 | |
四、拟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75,368,557.86元(不含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11,882,649.72元(不含税),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11,882,649.72元(不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发行费用 |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金额 | 本次拟置换募集资金金额 |
| 1 | 保荐及承销费用 | 45,600,000.49 | 6,000,000.00 | 6,000,000.00 |
| 2 | 审计及验资费用 | 13,588,679.25 | 3,116,981.14 | 3,116,981.14 |
| 3 | 律师费用 | 8,396,226.42 | 1,320,754.72 | 1,320,754.72 |
| 4 |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 | 6,207,547.18 | - | - |
| 5 |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费用 | 1,576,104.52 | 1,444,913.86 | 1,444,913.86 |
| 合计 | 75,368,557.86 | 11,882,649.72 | 11,882,649.72 | |
五、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了安排,即“为抢占市场先机,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置换。”本次拟置换方案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安排一致,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二)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众会字(2025)第11828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天溯计量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3、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天溯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