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林山驰、许驰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公司董事、总经理林山驰先生拟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53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许驰女士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1,535,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减持期间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11月12日。
2025年
月
日至
月
日,林山驰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0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0%,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8)。2025年9月24日,许驰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76%,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下降至4.99999%,并触及1%的整数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披露的《关于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暨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且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81)及《简式权益变动书》。
截至2025年
月
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林山驰先生、许驰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知悉本次减持计划主
体林山驰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28,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58%;许驰女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53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9998%;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减持情况
1、股东的减持股份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数量(万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林山驰 | 盘后定价 | 2025年8月29日至2025年9月25日 | 76.69-84.79 | 144.00 | 0.9380% |
| 集合竞价 | 2025年9月1日至2025年9月25日 | 70.09-85.88 | 8.88 | 0.0578% | |
| 许驰 | 集合竞价 | 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11月12日 | 59.15-80.69 | 153.48 | 0.9998% |
| 合计 | 306.36 | 1.9956% | |||
、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份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份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林山驰 | 合计持有股份 | 9,519,794 | 6.20% | 7,990,994 | 5.2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 2,379,948 | 1.55% | 851,148 | 0.56% | |
| 有限售条件股 | 7,139,846 | 4.65% | 7,139,846 | 4.65% | |
| 许驰 | 合计持有股份 | 7,933,162 | 5.17% | 6,398,362 | 4.1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 1,983,290 | 1.29% | 448,490 | 0.29% | |
| 有限售条件股 | 5,949,872 | 3.88% | 5,949,872 | 3.88% | |
二、其他说明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山驰先生、许驰女士的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