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301396)_公司公告_宏景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豁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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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景科技: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豁免版)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30

股票简称:宏景科技 股票代码:301396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GloryView Technology Co., Ltd.

(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二〇二五年十月

1-1-1

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重大事项提示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募集说明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重大风险提示

(一)下游市场波动风险

公司向客户提供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智算中心综合服务,其中,智算中心综合服务从2024年开始成为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并且快速增长。随着大模型规模的增长、数据处理需求的提升以及复杂算法运算的不断增加,智能算力需求爆发式增长。根据国际数据公司最新预测结果,2025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到1,037.3EFLOPS,并在2028年达到2,781.9EFLOPS,2023-2028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年复合增长率将达到46.2%。

如果国内主要的互联网、大模型及云厂商减少资本开支,下游市场对智能算力资源的需求下滑,可能导致公司的业务扩张计划和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近年来,我国智算产业快速发展,电信运营商、云服务商及大型互联网企业、第三方智算服务商等纷纷加大在智算领域的投入,同时,一些传统企业也不断进场布局,公司面临着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公司需要持续统筹优化采购、项目实施、销售等各个环节及团队,才能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三)高性能算力服务器采购和交付风险

公司算力服务业务采购的设备主要是高性能算力服务器。2022年10月以来,美国商务部工业与安全局(BIS)发布了一系列针对中国的芯片出口管制文件,为向中国出售半导体和芯片制造设备施加阻碍。在当前地缘政治因素复杂多变的大背景下,国际政策环境的动态变化对公司的采购环节带来了不确定性。公司自2023年转型算力服务业务以来,已成功开拓了一条多元化、韧性强的供应链渠

1-1-3

道,但是不能完全避免交付数量低于预定数量或交付时间晚于预定时间的风险,如出现前述情形,可能对公司算力服务业务的开展或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带来不利影响。

(四)算力服务业务价格波动风险

自2024年起,算力服务业务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最近一年一期,分别为公司贡献了70.80%、91.28%的收入和72.67%、88.48%的毛利,对公司业绩具有重大影响。算力服务业务的上下游价格受到供需关系、技术迭代、地缘博弈与市场竞争的多重力量交织影响。在供给端,全球高端 GPU 市场产能有限,叠加美国对高端芯片实施出口管制,国内高性能算力服务器的采购价格有时会较大波动。在需求端,国内互联网大厂、大模型厂商、云计算厂商纷纷扩大资本开支,算力需求持续增长,但是随着国内智算中心的大规模建设以及芯片架构与算法创新,算力服务价格不能排除下行的风险。在未来,如算力设备采购价格大幅上涨或算力服务价格大幅下降,可能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客户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向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额分别为28,158.56万元、30,854.82万元、49,555.28万元和110,605.93万元,占同期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7.73%、

40.04%、75.34%和93.12%,客户较为集中;其中,最近一年及一期,来自X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收入占比分别为59.57%、82.40%,对公司业绩具有重大影响。

X公司主要从事AI业务,自2023年起业绩大幅增长,预计2025-2027年收入继续大幅增长。如未来X公司因业务增速下降或变化供应商等原因从公司的采购额下降而公司开发的其他大客户项目未及时落地,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分别为55,300.67万元、69,250.36万元、55,887.04万元和89,952.1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16%、31.86%、

19.44%和25.05%。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比较高,且快速增长。随着公司的业务规模快速增长,营业收入也快速增长,应收账款金额将会进一步增加。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尤其是长账龄应收账款主要由智慧城市业务

1-1-4

产生。2025年9月,公司制订了智慧城市业务应收账款的专项清欠措施,设立“清收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总裁任组长,财务部、业务部、工程部、法务审计部等部门为组成成员,将年度回款目标拆解至季度、月度,保证每个项目由专人专项负责,采取协商、发函、投诉、起诉等多种方式加快智慧城市存量项目应收账款的回收,并对智慧城市项目回款全生命周期管理。

如公司的应收账款无法按时收回或发生大额损失,将对公司的净利润和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注册。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数),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8,994.6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6,055,264股(含本数)。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

1-1-5

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

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核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送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两项同时进行:P

=(P

-D)/(1+N)

其中,P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1-1-6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8,994.6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智能算力集群建设及运营项目宏景科技98,994.6098,994.60
2补充流动资金宏景科技30,000.0030,000.00
合计128,994.60128,994.6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即期回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

1-1-7

收益等财务指标)存在短期内下降的可能,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同时,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施不可视为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1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及中国证监会的注册同意。

1-1-8

目录

声明 ......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重大风险提示 ...... 2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 4

目录 ...... 8

释义 ...... 11

一、一般释义 ...... 11

二、专业释义 ...... 13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5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5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16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19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 46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55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 57

七、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及行政处罚 ...... 64

八、交易所对公司报告期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 ...... 64

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66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 66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 69

三、本次发行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 69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 72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73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73

七、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 74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75

1-1-9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76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 76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 76

三、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情况 ...... 92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 ...... 92

五、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 93

六、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扩大现有业务的情况 ...... 93

七、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 93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 94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95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 95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 95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同业竞争情况 ...... 95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联交易情况 ...... 96

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97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 97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 99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 104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104

五、会计师对于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报告结论 ...... 105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06

一、经营风险 ...... 106

二、法律风险 ...... 107

三、财务风险 ...... 107

四、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 108

五、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 109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10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10

1-1-10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14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115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管理层声明 ...... 116

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 117

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18

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 119

1-1-11

释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宏景科技、发行人、公司、本公司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宏景数字广东宏景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南宁炫华南宁炫华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宏景大数据广州宏景大数据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宏景智能广东宏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宏景软件广州宏景软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海宏景上海宏景新瓴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四川宏景四川宏景新瓴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宏景香港宏景国际(香港)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宏景纵横深圳宏景纵横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数字纵横深圳数字纵横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智炬星河深圳智炬星河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海之光深海之光(青海)先进计算有限公司,公司参股20.00%
森一数字广东森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18.40%
宏景文旅广东宏景文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41.00%
比特纵横广州比特纵横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参股10.00%
慧景投资广州慧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有限合伙)
朗越自动化广东朗越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X公司深圳X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客户
ST银江、银江技术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020.SZ),公司智慧城市业务可比公司之一
恒锋信息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605.SZ),公司智慧城市可比公司之一
佳都科技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728.SH),公司智慧城市业务可比公司之一
天亿马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178.SZ),公司智慧城市业务可比公司之一
杰创智能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248.SZ),公司智慧城市业务可比公司之一
亚康股份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085.SZ),公司算力服务业务可比公司之一

1-1-12

农尚环境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536.SZ),公司算力服务业务可比公司之一
恒润股份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3985.SH),公司算力服务业务可比公司之一
弘信电子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657.SZ),公司算力服务业务可比公司之一
A股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定价基准日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中伦律师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报告期、最近三年一期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1-6月
报告期各期末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6月30日
报告期末、最近一期末2025年6月30日
最近一期2025年1-6月
审计报告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兴审字[2023]23000030015号、华兴审字[2024]23013670012号、华兴审字[2025]2401528001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法律意见书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董事会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股东会/股东大会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
三会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章程》《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保荐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1-13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释义

算力算力又名计算力,英文名是computility,表达计算的能力。算力指的是数据处理能力,是集信息计算力、网络运载力、数据存储力于一体的新型生产力,主要通过算力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向社会提供服务。算力是集信息计算力、网络运载力、数据存储力于一体的新型生产力,主要通过算力基础设施向社会提供服务。算力基础设施是新型信息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算力中心算力中心是以IT软硬件设备及其供电、制冷等基础设施为主要构成,具备计算力、运载力和存储力的设施,包括通用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超算中心等。
智算中心智算中心是基于人工智能计算架构,提供人工智能应用所需算力服务、数据服务和算法服务的算力基础设施,融合高性能计算设备、高速网络以及先进的软件系统,为人工智能训练和推理提供高效、稳定的计算环境。
智慧城市运用信息和通信技术手段监测、分析、整合城市运行核心系统的各项关键信息,从而对于像民生、环保、公共安全、城市服务、工商业活动在内的各种需求做出智能的响应,让人们的生活更便捷舒适。
AGI通用人工智能(Artificial General Intelligence),是指具有高效的学习和泛化能力、能够根据所处的复杂动态环境自主产生并完成任务的通用人工智能体,具备自主的感知、认知、决策、学习、执行和社会协作等能力,且符合人类情感、伦理与道德观念。
数据中心/IDC互联网数据中心(Internet Data Center,简称IDC)是指一种拥有完善的设备(包括高速互联网接入带宽、高性能局域网络、安全可靠的机房环境等)、专业化的管理、完善的应用的服务平台。在这个平台基础上,IDC服务商为客户提供互联网基础平台服务(服务器托管、虚拟主机、邮件缓存、虚拟邮件等)以及各种增值服务(场地的租用服务、域名系统服务、负载均衡系统、数据库系统、数据备份服务等)。
HPCHPC(High Performance Computing,高性能计算)是通过并行计算、分布式架构及先进硬件(如超算集群、GPU/FPGA加速器)实现远超通用计算机的计算能力,用于解决大规模、高复杂度的科学、工程或商业问题。其核心在于极致算力(如每秒浮点运算次数FLOPS)与高效资源调度(如MPI并行框架),典型应用包括气候建模、基因测序、流体力学仿真等。HPC系统通常采用分层存储(如Lustre文件系统)和低延迟网络(如InfiniBand),以优化数据吞吐,是国家级科研与产业升级的战略基础设施。
FPGAFPGA(Field-Programmable Gate Array,现场可编程门阵列)是一种高度灵活的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其核心特点在于硬件逻辑可重复编程。与固定功能的ASIC(专用集成电路)不同,FPGA允许用户通过硬件描述语言(如Verilog、VHDL)在制造完成后自定义电路功能,甚至可动态重构逻辑结构。其架构由可编程逻辑单元(CLB)、互连资源、存储块(BRAM)、数字信号处理模块(DSP)及高速接口(如SerDes)组成,兼具并行计算能力和低延迟特性,适用于需要快速迭代或定制化硬件加速的场景(如通信协议处理、实时AI推理、高频交易等)。FPGA在能效比和灵活性上介于通用处理器(CPU/GPU)与ASIC之间,是异构计算的关键组成部分。
EFLOPSEFLOPS(ExaFLOPS)是衡量超级计算机性能的单位,表示每秒可执行10^18(百亿亿次)次浮点运算(Floating-Point Operations Per Seco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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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高性能计算(HPC)领域的核心性能指标,1 EFLOPS 相当于 1000 PFLOPS(千万亿次)或 100 万 TFLOPS(万亿次)。
AIoT人工智能物联网(Artificial Intelligence & Internet of Things)是指融合了AI技术和IoT技术,通过物联网产生、收集海量的数据存储于云端、边缘端,再通过大数据分析,以及更高形式的人工智能,实现万物数据化、万物智联化的一种技术。
APIAPI(Application Programming Interface,应用程序接口)是一些预先定义的接口(如函数、HTTP接口),或指软件系统不同组成部分衔接的约定。用来提供应用程序与开发人员基于某软件或硬件得以访问的一组例程,而又无需访问源码,或理解内部工作机制的细节。
“AI+”战略“AI+”战略是指将人工智能(AI)作为核心驱动力,深度融合到各行业、各领域的发展模式中,通过技术赋能、场景创新和生态重构,推动产业升级、效率提升和经济转型。其本质是以AI技术为底座,重塑传统行业价值链,实现智能化、自动化和数字化的跨越式发展。
AI in All“AI in All”(人工智能全域融合)是一种更彻底、更系统化的AI赋能战略,强调将人工智能技术深度嵌入所有行业、全业务流程及社会生活的每个环节,实现“无处不AI”的智能化生态。其核心在于打破边界,让AI从“工具”升级为“基础能力”,像水电一样成为社会运行的底层支撑。
云计算云计算是一种基于互联网的计算方式。是网格计算、分布式计算、并行计算、效用计算、网络存储、虚拟化、负载均衡等传统计算机技术和网络技术发展融合的产物。
人工智能人工智能(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
大数据大数据是指在传统数据处理应用软件不足以处理的大或复杂的数据集。
AR增强现实(Augmented Reality)技术是一种将虚拟信息与真实世界巧妙融合的技术,广泛运用了多媒体、三维建模、实时跟踪及注册、智能交互、传感等多种技术手段,将计算机生成的文字、图像、三维模型、音乐、视频等虚拟信息模拟仿真后,应用到真实世界中,两种信息互为补充,从而实现对真实世界的“增强”。
CMMICapability Maturity Model Integration,中文译称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由卡耐基梅隆大学软件工程研究所开发,并在全世界推广实施的一种软件能力成熟度评估标准,主要用于指导软件开发过程的改进和进行软件开发能力的评估。

本募集说明书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的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1-15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lory View Technology Co., Ltd.
成立日期1997年3月7日
注册资本153,517,547元
法定代表人欧阳华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
股票简称宏景科技
股票代码301396.SZ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18097617B
互联网网址https://www.gloryview.com
电子邮箱investor@gloryview.com
电话020-32211688
传真020-32211688
经营范围监控系统工程安装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各种交通信号灯及系统安装;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五金零售;陶瓷装饰材料零售;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服务;地理信息加工处理;通信工程设计服务;仪器仪表批发;建筑物排水系统安装服务;建筑物燃气系统安装服务;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广播系统工程服务;机械工程设计服务;水处理安装服务;隔声工程服务;通信系统工程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木质装饰材料零售;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办公设备租赁服务;装饰用塑料、化纤、石膏、布料零售;金属制品批发;消防设备、器材的零售;计算机批发;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楼宇设备自控系统工程服务;办公设备耗材批发;绝缘装置安装服务;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电子自动化工程安装服务;其他工程设计服务;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服务;建筑工程后期装饰、装修和清理;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打字机、复印机、文字处理机零售;计算机零配件批发;电子设备工程安装服务;广播电视及信号设备的安装;卫生洁具零售;软件零售;电工器材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物电力系统安装;软件开发;开关、插座、接线板、电线电缆、绝缘材料零售;火灾报警系统工程服务;防雷工程专业施工;建筑物自来水系统安装服务;计算机零售;通讯终端设备批发;电视设备及其配件批发;办公设备耗材零售;计算机零配件零售;智能卡系统工程服务;起重设备安装服务;广播设备及其配件批发;通信设备零售;涂料零售;金属装饰材料零售;家具零售;装饰石材零售;建筑物空调设备、通风设备系统安装服务;建筑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电工器材的批发;室内装饰、设计;软件批发;广播电视卫星设备批发;建筑劳务分包;电子工程设计服务;办公设备批发;建筑物采暖系统安装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装修用玻璃零售;机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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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服务;电力工程设计服务;电子产品批发;保安监控及防盗报警系统工程服务;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线、电缆批发;电气设备批发;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批发;灯具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商用密码产品销售;增值电信服务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比例(%)
1欧阳华55,532,131.0036.17
2林山驰9,519,794.006.20
3慧景投资8,814,624.005.74
4许驰7,933,162.005.17
5庄贤才3,579,581.002.33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赢数字经济智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709,760.001.77
7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557,896.001.67
8杨年松1,965,968.001.28
9靖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320,772.000.86
10广东粤科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科共赢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62,158.000.69

前述股东中,欧阳华直接持有慧景投资56.18%的出资份额并担任其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2025年6月30日,欧阳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6.17%的股份;慧景投资持有公司5.74%的股份,慧景投资为公司依法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由欧阳华持有56.18%的出资份额并担任其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欧阳华合计控制公司41.9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欧阳华先生,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1980年9月至1995年2月任汕头市委二秘科科长;1995年2月至1997年2月任汕头高新技术开发区宏程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3月至今历任宏景科技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宏景科技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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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5,532,1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7%;通过慧景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952,4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3%。以上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欧阳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中无质押股份、无冻结股份。

(四)其他主要股东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除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外,公司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为林山驰,持股比例6.20%;慧景投资,持股比例5.74%;许驰,持股比例5.17%。

1、慧景投资

慧景投资为发行人依法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广州慧景投资管理有限合伙(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0225329L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成立时间2015年5月18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欧阳华
注册地广州市萝岗区科学大道101号1628房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
合伙人认缴出资500万元
合伙人实缴出资50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慧景投资共有33名合伙人,具体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1欧阳华280.9256.18%普通合伙人
2吴贤飞49.559.91%有限合伙人
3徐安成12.392.48%有限合伙人
4魏晓斌9.911.98%有限合伙人
5何恩9.911.98%有限合伙人
6苏旭7.441.49%有限合伙人
7刘洋7.441.49%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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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8熊俊辉7.441.49%有限合伙人
9方晓7.441.49%有限合伙人
10李晓妮7.441.49%有限合伙人
11刘放芬7.441.49%有限合伙人
12冯敏6.201.24%有限合伙人
13许丹云6.201.24%有限合伙人
14林博宏5.951.19%有限合伙人
15杨年松5.001.00%有限合伙人
16陈佳实4.960.99%有限合伙人
17吴淼4.960.99%有限合伙人
18蔡金安4.960.99%有限合伙人
19李松盛4.960.99%有限合伙人
20阮琳芳4.960.99%有限合伙人
21沈凯彬4.960.99%有限合伙人
22李重阳4.960.99%有限合伙人
23邓美菊3.720.74%有限合伙人
24谢先富3.720.74%有限合伙人
25黄周峰3.720.74%有限合伙人
26胡新3.720.74%有限合伙人
27李相国3.720.74%有限合伙人
28苏毅3.720.74%有限合伙人
29刘晓东2.480.50%有限合伙人
30陈志雄2.480.50%有限合伙人
31胡俊良2.480.50%有限合伙人
32麦育锋2.480.50%有限合伙人
33许洁纯2.480.50%有限合伙人
合计500.00100.00%-

2、林山驰

林山驰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1992年8月至1997年6月任汕特粤东机电集团公司技术员、助理、部门经理;1997年7月至1998年6月任香港耀华工程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业务主任;1998年7月至2004年3月任广东杰思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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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有限公司市场总监兼技术部经理;2004年4月至2014年6月任宏景有限副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5年9月任宏景有限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9月至今任宏景科技董事、总经理。

3、许驰

许驰女士,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2001年8月至2002年8月任广东蓝凌科技有限公司营销部秘书;2002年8月至2015年9月历任宏景有限采购员、商务采购部经理、商务采购部总监、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17年2月任广东宏景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0年11月至2024年11月任宏景科技董事会秘书;2017年3月至今任宏景科技董事、副总经理。

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是一家智慧城市、智算中心综合服务商,持续探索与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算力服务等前沿技术的成果转化和市场化应用。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I65)。从细分行业来看,公司智慧城市业务属于智慧城市行业,算力业务属于算力服务行业。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

1、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公司主营业务涉及智慧城市及算力服务行业。根据国家标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I65),其行政主管部门是工业和信息化部,自律组织包括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信息协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等专业协会。

(1)行业主管部门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主管部门主要为中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作为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制定并发布软件产品测试标准和规范;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登记的国产软件产品备案;指导并监督、检查全国各地的软件产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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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作;授权软件产品检测机构,按照我国软件产品的标准规范和软件产品的测试标准及规范,进行符合性检测;制定全国统一的软件产品登记号码体系、制作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发布软件产品登记通告。

(2)行业自律组织

本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包括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信息协会、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等专业协会,负责沟通企业与政府、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的联系,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协助政府部门加强行业管理并为企业服务,承担行业的市场研究、信息交流、行业资料、政策研究等方面的工作。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1)智慧城市行业

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发布部门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 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2024年该意见指出城市是推进数字中国建设的综合载体,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智慧化发展,是面向未来构筑城市竞争新优势的关键之举,也是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需求。深化智慧城市发展要全领域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全方位增强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撑、全过程优化城市数字化转型生态。 该意见指出到2027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有力支撑数字中国建设。到2030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升,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
《关于促进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教育部、财政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2024年该意见提出构建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推进数据基础设施化,深化行业应用创新,完善安全保障机制。旨在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培育数字经济新动能,通过制度创新和技术突破驱动产业升级,筑牢数字中国建设根基。
《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中共中央、国务院2023年该规划指出,建设数字中国是数字时代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要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加强整体布局,按照夯实基础、赋能全局、强化能力、优化环境的战略路径,全面提升数字中国建设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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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发布部门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务院2021年该规划指出,数字经济是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之后的主要经济形态,是以数据资源为关键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主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应用、全要素数字化转型为重要推动力,促进公平与效率更加统一的新经济形态。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推动着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深刻变革,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全国人大2021年该纲要提出,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适应数字技术全面融入社会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趋势,以数字化助推城乡发展和治理模式创新,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等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国家发改委2021年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重点领域终端系统。建设“城市数据大脑”等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平台,推动数据整合共享,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行城市运行“一网通管”,拓展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
《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共中央、国务院2019年该纲要指出2022年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框架基本形成,2035年形成以创新为主要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强调推进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和珠三角地区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
《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建设技术大纲》自然资源部2019年建设智慧城市时空大数据平台试点,指导开展时空大数据平台构建;鼓励其在国土空间规划、市政建设与管理、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公众服务中的智能化应用,促进城市科学、高效、可持续发展。
《智慧城市顶层设计指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2018年提出了智慧城市顶层设计的总体原则、基本过程及需求分析、总体设计、架构设计、实施路径规划的具体建议。

(2)算力服务行业

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发布部门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国务院2025年优化国家智算资源布局,完善全国一体化算力网,充分发挥“东数西算”国家枢纽作用,加大数、算、电、网等资源协同。加强智能算力互联互通和供需匹配,创新智能算力基础设施运营模式,鼓励发展标准化、可扩展的算力云服务,推动智能算力供给普惠易用、经济高效、绿色安全。
《数字中国建设2025年行动方案》国家数据局2025年到2025 年底,数字中国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数字领域新质生产力不断壮大,数字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大幅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超过10%,数据要素市场建设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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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发布部门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步推进,算力规模超过300EFLOPS。
《2025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要点》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数据局2025年该工作要点对2025年推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作出部署,提出7个方面重点任务:加快释放数据要素价值、筑牢数字基础设施底座、提升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加强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完善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体制机制。
《关于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2024年优化布局算力基础设施,引导面向全国、区域提供服务的大型及超大型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超算中心在枢纽节点部署。逐步提升智能算力占比。东部发达地区先行先试、探索5G-A、人工智能等建设和应用新模式,西部地区在综合成本优势明显地区合理布局重大算力设施,探索建设超大型人工智能训练算力设施。
《关于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 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国家发改委、国家数据局、中央网信办、工信部、国家能源局2023年该意见指出到2025年底,普惠易用、绿色安全的综合算力基础设施体系初步成型,东西部算力协同调度机制逐步完善,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级算力等多元算力加速集聚,国家枢纽节点地区各类新增算力占全国新增算力的60%以上,国家枢纽节点算力资源使用率显著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ms时延城市算力网、5ms时延区域算力网、20ms时延跨国家枢纽节点算力网在示范区域内初步实现。算力电力双向协同机制初步形成,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绿电占比超过80%。用户使用各类算力的易用性明显提高、成本明显降低,国家枢纽节点间网络传输费用大幅降低。算力网关键核心技术基本实现安全可靠,以网络化、普惠化、绿色化为特征的算力网高质量发展格局逐步形成。
《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2023年该计划指出到2025年,计算力方面,算力规模超过300 EFLOPS,智能算力占比达到35%,东西部算力平衡协调发展。
《关于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的报告》国务院2022年算力基础设施达到世界领先水平。建成一批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公共算力开放创新平台,以低成本算力服务支撑中小企业发展需求。
《“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该规划指出,推动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
《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协同创新体系算力枢纽实施方案》国家发改委、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能源局2021年构建数据中心、云计算、大数据一体化的新型算力网络体系;推动数据中心、云服务、数据流通与治理、数据应用、数据安全等统筹协调、一体设计;加强对基础网络、数据中心、云平台、数据和应用的一体化安全保障;加强云算力服务、数据流通、数据应用、安全保障等方面的探索实践;支持在公有云、行业云等领域开展多云管理服务,加强多云之间、云和数据中心之间、云和网络之间的一体化资源调度;支持服务器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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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及政策名称发布部门发布时间主要内容
云操作系统等关键软硬件产品规模化应用。
《新型数据中心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2021年加快提升算力算效水平。引导新型数据中心集约化高密化、智能化建设,稳步提高数据中心单体规模、单机架功率,加快高性能、智能计算中心部署,推动CPU、GPU等异构算力提升,逐步提高自主研发算力的部署比例,推进新型数据中心算力供应多元化,支撑各类智能应用。强化标准支撑引领。加快推进边缘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等标准建设,支撑新技术新应用落地。
《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办法》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2019年为提高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使用云计算服务的安全可控水平,制定本办法。云计算服务安全评估坚持事前评估与持续监督相结合,保障安全与促进应用相统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照国家有关网络安全标准,发挥专业技术机构、专家作用,客观评价、严格监督云计算服务平台的安全性、可控性,为党政机关、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采购云计算服务提供参考。

(二)所处行业的发展情况

1、智慧城市行业

(1)行业简介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发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智慧城市术语》(GB/T37043-2018),智慧城市是指“运用信息通信技术,有效整合各类城市管理系统,实现城市各系统间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动城市管理和服务智慧化,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城市居民幸福感和满意度,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一种创新性城市”。智慧城市是以创新引领城市发展转型,全面推进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深度融合,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新模式、新形态。智慧城市基础设施是通过对城市的传统基础设施进行数字化、智慧化改造升级,形成支撑适应智能经济和智能社会发展的基础设施体系,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底座之一。智慧城市作为数字时代城市发展的高级形态,通过系统化整合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起覆盖规划、建设、管理全生命周期的智能生态系统。其核心在于构建“感—传—知—用”的完整技术链条:前端部署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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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级智能传感设备实时采集城市运行数据,通过边缘计算节点实现本地化数据预处理,依托5G/6G通信网络实现全域数据高速传输,借助城市大脑平台进行多维度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最终形成虚实融合的城市治理新模式。

(2)行业发展现状及趋势

①发展现状

智慧城市主要是通过信息技术进行大规模的数据收集和分析,为城市运营提供数据支撑,这些深入的数据洞察力量也将进一步推动市场趋势和消费者需求的发展。同时,智慧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也鼓励了技术和服务的创新,为数字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推动力。更重要的是,智慧城市需要建设和维护一套先进的信息通信技术基础设施和智算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这些基础设施对于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实施智慧城市的项目,政府有机会推动数字技术在各个行业和领域的广泛应用,进一步激活市场空间。最后,通过提供更智慧、高效的公共服务,智慧城市提高了公众的生活质量,从而刺激数字消费,为数字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注入动力。总的来说,智慧城市是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支持平台。智慧城市的建设以市民为中心,借助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或应用提升市民生活便捷度。比如,城市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城市功能聚合化,整合城市管理相关应用系统,实现对城市管理的全面感知、多方联动、实时响应。同时,人们通过互联网,可以跨越空间限制,实现精准、实时、完整的信息交互,为“远程教育”、“远程医疗”等新兴模式的发展提供了技术基础,推动相关资源均衡配置。同时智慧城市的发展也需要智算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完善,以实现智慧城市不同需求的实现和相关技术的迭代,并通过数据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为智慧城市的发展和相关技术的迭代提供强有力的推动作用。

在我国,人工智能发展、智慧城市建设及智算中心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得益于经济的持续增长、政策的重点扶持和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智慧城市有着巨大的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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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发展趋势

202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数据局、财政部、自然资源部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为智慧城市深化发展提出明确目标和有力保障。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和创新引擎作用,全面提升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的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到2027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横向打通、纵向贯通、各具特色的宜居、韧性、智慧城市,有力支撑数字中国建设。到2030年,全国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全面突破,涌现一批数字文明时代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中国式现代化城市。同时要求各地方要加强领导,推动各项政策措施、重点任务落地见效,鼓励通过各类资金渠道,加强资金支持。该文件标志着我国智慧城市建设进入深化发展的新阶段,在总结、继承近十年来我国智慧城市建设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顺应智慧城市发展规律和面临的形势趋势,提出了新时期以制度与技术、建设与运营、中枢与末梢、数据和场景、发展和安全五个并重来保障智慧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为新时期开启深化智慧城市建设新篇章提供了总体蓝图和行动指引。

未来智慧城市将摒弃零散的技术堆砌模式,转向系统性、一体化的架构设计。核心在于构建坚实、自主可控的城市数字底座,这包括强大的算力基础设施和打破部门壁垒的数据融通体系。同时,将深度融合人工智能(AI),打造覆盖城市全域的智能感知网络与协同决策能力,为城市运行提供实时、精准的支撑。

智慧城市的成功不再仅依赖技术,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将双轮驱动。未来将着重建立适应数字化发展的新型制度规范体系(“适数化制度”),通过流程再造、模式变革和方式重塑,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同时,建设和运营将并行推进,持续探索和创新可持续的智慧城市运营运维模式,全过程优化数字化转型的整体生态。

数据将成为贯穿智慧城市建设全过程的核心引擎。未来将强化数据融通、共享与价值挖掘,以数据驱动城市治理现代化和产业体系现代化的深度融合。核心目标是构建“智慧城市升级版”,不仅提升治理效能,更要为产业集聚和数字经济发展提供丰富、落地的应用场景,并成为数字新技术、新产品集成创新、试验验证和推广普及的核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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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现代化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也是智慧城市建设的根本目标。新时期面向建设人民城市、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等城市现代化建设的新理念和新要求,通过深化智慧城市发展推进数字技术与经济、治理、生活深度融合,是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在城市全面落地的关键举措,也是城市面向未来构筑竞争新优势、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2、算力服务行业

(1)行业简介

当前,全球人工智能技术发展风起云涌,成为推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力量,而算力作为数字经济时代的关键生产力要素,其赋能作用日益凸显,已成为驱动各行业变革的核心力量。随着智能化的普及和渗透,算力将和电力一样成为社会运行的基础设施,算力及其基础设施的发展质量已成为衡量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尺。国家及地方层面纷纷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旨在推动算力产业迈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在国家层面,工信部、国务院、国家发改委等部门相继发布了《“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以及《深入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的实施意见》等重要文件,明确了加快构建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推进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强化算力统筹智能调度、建设若干国家枢纽节点和大数据中心集群、高性能计算集群等任务,并提出了到2025年算力规模超过300 EFLOPS、智能算力占比达到35%等具体目标。

根据计算能力及应用场景,算力可以分为通用算力、智能算力、超算算力。通用算力是指能够处理多种类型计算任务的计算能力,通常由通用处理器CPU(Central Processing Unit)提供,主要包括X86、ARM、MIPS、Power、RISC—V、Alpha等。通用算力的主要特点是灵活性高,能够处理从办公软件、网页浏览到简单数据处理等各种任务,因此广泛应用于个人计算机、企业服务器和云计算平台等领域,能够满足大多数日常计算需求。然而,由于其通用性,通用算力的功耗通常较高,且在处理特定高性能计算任务时效率较低。

智能算力即人工智能计算能力,是面向人工智能应用,提供人工智能算法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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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训练与模型运行服务的计算机系统能力。智能算力通常由GPU(GraphicsProcessing Unit,图形处理器)、ASIC(Application Specific Integrated Circuit,专用集成电路)、FPGA(Field Programmable Gate Array,现场可编程逻辑门阵列)、NPU(Neural network Processing Unit,神经网络处理器)等各类专用芯片承担计算工作,在人工智能场景应用时具有性能更优、能耗更低等优点。超算算力由超级计算机等高性能计算集群提供,具有强大的并行处理能力,能够处理大量数据并进行复杂运算,主要用于科学计算与工程计算等领域的极端复杂或数据密集型问题。自OpenAI公司2022年11月推出现象级产品ChatGPT以来,OpenAI公司通过持续突破不断重塑行业认知,产品上线两个月用户破亿,展现通用人工智能(AIGC)的早期雏形。此后,ChatGPT数次迭代,认知维度实现飞跃,其万亿级参数模型构建起迄今为止人类知识最完整的数字镜像,更在情感计算与共情交互领域取得突破。除了OpenAI,美国的Anthropic、Google、Meta以及xAI等企业都在大模型领域持续发力,逐渐形成了“OpenAI 领跑,Anthropic、Google和xAI追赶,Meta开源”的竞争态势。中国AI大模型的发展也受到全球AI热潮的推动,2023年是关键转折点,各大科技公司和初创企业开始推出自己的大语言模型,号称“百模大战”。2024年大模型推理理解能力跃迁,并开始探索垂类领域应用落地。2025年,DeepSeek发布了两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模型:DeepSeek—V3混合专家(MoE)大语言模型和DeepSeek—R1推理模型。这一模型组合通过系统性的工程创新,显著提升了全球大模型研发的效能基准。

大模型的发展需要强大的算力作为支撑。大模型的复杂算法运算依赖于高性能算力。随着深度神经网络(DNN)、自注意力机制(如Transformer)、图神经网络(GNN)等复杂算法的广泛应用,模型的算法复杂性持续增加。这些复杂算法需要强大的算力支持,以确保高效的计算,尤其是在训练过程中,随着模型深度和参数数量的增长,计算复杂性和运算量呈指数级增长。大模型的规模增长带动算力需求攀升。早期的神经网络模型参数仅有数百万甚至更少,而如今头部大模型参数以千亿、万亿计。模型规模的不断扩大,对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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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的要求也随之急剧攀升。训练一个拥有百亿参数的大模型与训练一个千亿参数的大模型相比,计算量可能相差数十倍甚至更多。随着模型参数的增加,训练和推理所需的计算资源呈指数增长。每一个模型参数都需要在训练过程中进行优化,每次模型训练时,都需要对数以百万计的参数进行计算,这意味着需要更多的算力资源来并行处理这些计算任务。大模型的数据处理推动了算力的需求。大模型通常依赖于海量的训练数据,这些数据包括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多模态信息,且来源广泛、质量参差不齐。为了提高模型的准确性和通用性,必须对这些原始数据进行处理,包括数据清洗、标注和预处理等。处理过程中涉及到的数据任务,如去噪、特征提取、归一化等,都需要大量的计算资源。随着数据规模的扩大,这些计算任务的复杂性和计算需求也呈现指数级增长,从而进一步推动了算力的需求。算力作为大模型的基石,随着大模型规模的增长、数据处理需求的提升以及复杂算法运算的不断增加,引发智能算力需求爆发式增长,且将在未来保持高速增长态势,智能算力成为我国算力产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与浪潮信息联合发布的《2025年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大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推高算力需求,中国智能算力增速高于预期。根据国际数据公司最新预测结果,2025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到1,037.3EFLOPS,并在2028年达到2,781.9EFLOPS,2023-2028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和通用算力规模的年复合增长率将分别达到46.2%和18.8%。

图 中国通用算力规模及预测,2020-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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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及预测,2020-2028年

数据来源:IDC2025年9月,华为发布《智能世界2035》,预计未来十年,随Pre-AGI的到来,模型规模可能扩大T级别,模型训练算力需求大幅增长。同时,后训练正从精调阶段走向与预训练并列的核心阶段,未来后训练的算力消耗极有可能超越预训练。随着人类社会迈入智能体时代,智能体互联网带来巨大的算力需求,以及边缘计算和推理算力的规模快速增长,都将远远超过预训练,给算力增长带来更大的想象空间。2035年,全社会的算力需求将达10

FLOPS,跟2025年相比,增长10万倍。

随着算力需求的爆发式增长,智算服务市场正在快速发展。IDC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智算服务市场整体规模达到50亿美元,2025年将增至79.5亿美元,2028年将达到266.9亿美元,2023-2028年五年年复合增长率为57.3%。其中,智算集成服务市场及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 IaaS)市场是未来重要的两个增量市场,五年年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73%和79.8%,预计至2028年智算集成服务市场规模占比可达47%,生成式人工智能市场规模占比达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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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 中国智算服务细分市场规模预测,2023-2028年

数据来源:IDC高效的建设、管理和运维能力对于智算服务的成功至关重要,能够确保资源的最优配置和高效利用。智算服务商在这一过程中积累的成功运作经验也变得尤为重要,这些经验不仅能够提升服务质量,还能为用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解决方案。因此,具备强大建管运能力和丰富运作经验的厂商将在新型算力服务市场中占据优势地位,推动行业的持续发展和创新。

(2)行业发展趋势

①政府持续出台鼓励政策,推动算力服务行业快速发展

近年来,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鼓励推动算力基础设施的建设。2023年10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印发了《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鼓励提升算力综合供给能力,并从计算力、运载力、储存力三大维度明确提出了量化发展目标,其中算力规模和存储总量指标的年复合增长率要求分别高达约17%和22%。2024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一部门发布的《推动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协调发展有关事项》提出,优化布局算力基础设施,支持数据中心集群与新能源基地协同建设,推动算力基础设施与能源、水资源协调发展。加强本地数据中心规划,合理布局区域性枢纽节点,逐步提升智能算力占比。此外,各省市也陆续出台相应算力基础设施鼓励政策,并对算力规模等指标落地提出了明确规划。随着我国政府支持政策的持续出台,我国智算中心建设走向快车道,算力服务业也随之快速发展。

②在政策与产业双轮驱动下,算力需求爆发式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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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发布的报告显示,2024年中国智能算力市场规模190亿美元,增长率达

86.9%。市场增速反映出需求迭代扩大基本盘,其中互联网与科技企业作为核心驱动力,持续加码AI算力布局,推动行业进入新一轮基础设施扩张周期;公共事业领域依托“东数西算”工程加速政务云迁移和智慧城市建设,同时推动国产化替代进程;科研机构高性能计算需求继续保持高增速,推动跨区域算力协作网络建设需求;传统行业中,制造业数字孪生、金融高频交易、医疗AI诊断等场景驱动算力投入成倍增长。

根据中国信通院《先进计算暨算力发展指数蓝皮书(2024年)》,我国计算应用持续从互联网、电子政务等传统领域向服务、电信、金融、制造、教育等行业拓展。在通用算力领域,互联网行业仍是算力需求最大的行业,占通用算力38.6%的份额;电信和服务行业算力占比进一步扩大。在智能算力领域,互联网行业对数据处理和模型训练的需求不断提升,是智能算力需求最大的行业,占智能算力52%的份额;服务行业持续从传统模式向新兴智慧模式发展,算力份额占比保持第二;政府、电信、制造、教育、金融、运输等行业分列第三到八位。

图 我国各行业计算应用分布情况

2025年9月,华为发布《智能世界2035》,预计未来十年,随Pre-AGI的到来,模型规模可能扩大T级别,模型训练算力需求大幅增长。同时,后训练正从精调阶段走向与预训练并列的核心阶段,未来后训练的算力消耗极有可能超越预训练。随着人类社会迈入智能体时代,智能体互联网带来巨大的算力需求,以及边缘计算和推理算力的规模快速增长,都将远远超过预训练,给算力增长带来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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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的想象空间。2035年,全社会的算力需求将达10

FLOPS,跟2025年相比,增长10万倍。

③智算产业集聚效应逐步显现

我国高度重视算力基础设施建设,谋划部署算力基础设施总体布局,统筹东中西部算力一体化协同发展。“东数西算”工程构建八大枢纽节点,推动算力需求与资源禀赋精准匹配成效显著。京津冀、长三角、大湾区等依托本地互联网、金融、先进制造等产业集群形成需求定向牵引,是引领算力产业的主要阵地;张家口、芜湖、韶关等环一线区域正成为新兴算力发展热点,满足一线城市外溢需求,构建协同发展梯队;而西部能源富集地区则充分发挥电力、土地等资源优势,大规模部署算力集群,多承担数据存储、离线分析等后台业务,为全国算力资源充分协调流动奠定基础。随着我国政府引导算力建设政策的陆续出台,集中建设算力大集群并形成集聚效应将成为算力产业的发展方向。未来我国算力产业的算力资源空间布局有望进一步优化,从而形成更加完整、集聚、协同的算力产业链。

④国内互联网巨头纷纷扩张资本开支

阿里巴巴2024年资本开支达725.13亿,同比激增197.04%。2025年2月,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吴泳铭称,未来三年将在三个领域加大投资力度:AI和云计算的基础设施建设、AI基础模型平台以及AI原生应用、现有业务的AI转型升级;未来三年,阿里将投入超过3,800亿元,用于建设云和AI硬件基础设施,总额超过去十年总和。2025年9月24日,阿里巴巴集团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吴泳铭表示,阿里正积极推进3,800亿的AI基础设施建设,并计划追加更大的投入。

腾讯2024年全年资本开支767.60亿元,同比增长221%。腾讯总裁刘炽平表示,随着AI能力和价值的逐步显现,腾讯加大了AI投资,以满足内部业务需求、训练基础模型,并支持日益增长的推理需求。业内预计腾讯2025年资本开支1,000亿元左右。

字节跳动2024年资本开支达到800亿元,2025年资本开支将增至1,600亿元,其中900亿元用于算力采购,旨在构建自主可控的数据中心集群。

互联网大厂2025年资本开支快速扩张,对AI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快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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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大厂将通过自建AI基础设施或租赁AI基础设施等方式满足算力需求。

(三)行业特征

1、区域性

智慧城市建设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关,不同区域的信息化发展水平不同,智慧城市的建设重点以及建设规模均存在一定差异。目前,沿海发达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设整体处于国内前列,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全国智慧城市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不断推进,中西部地区智慧城市市场规模也将逐步扩大,地域性差异有望不断缩小。

中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呈现鲜明的区域性特征,智算中心项目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东部地区集聚大量高科技企业,“AI+行业”应用进程较快,为人工智能发展提供丰富的应用场景和数据资源,智算需求集中。同时大模型训练和推理通常涉及多卡构成的算力集群,集群节点之间网络通信压力大,出于算力高效性和维护便利性考虑,当前大量智算中心项目落地东部发达地区。截至2024年8月底,江苏省智算中心项目数量最多,其次为广东及山东省京津冀、长三角及广东省智算中心项目合计超过120个,占比超40%。

图 中国投运/在建/规划智算中心项目区域分布(截至2024年8月)

注:数据来源于科智咨询,转引自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数据中心委员会《中国智算中心产业发展白皮书(2024年)》。

与此同时,智能算力需求也具有明显的区域性,集中在东部地区。根据统计结果,东部地区AI上下游企业超过60万家,西部地区仅1万家左右。我国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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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互联网及云厂商也集中在东部地区,这些大型互联网及云厂商主要需要就近的算力,既可以保证数据安全,又能够降低延时。

2、季节性

目前,中国智慧城市建设仍以政府为主导,主要客户为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通常实行预算管理和集中采购制度,项目的采购实施一般集中在年中及下半年,验收结算一般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因而存在一定的季节性。算力服务行业的下游客户主要为互联网企业、大模型企业、云厂商、车辆自动驾驶、医疗、智能制造、工业企业以及政府、金融、电力等各行业用户,较少受投资周期性影响,因此不存在季节性。

(四)行业上下游关系

1、智慧城市行业

上游行业主要由软硬件供应商组成。硬件设备是智慧城市的基础架构,是智慧城市的主要投资部分。硬件供应商主要包括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网络传输设备、视频服务器、显示屏、视频网络管理平台等。上游硬件主力厂商主要有华为、海康威视、大华股份、三星泰科、安讯士、英飞拓等。软件是与硬件建立相互联系的枢纽,国内智慧城市建设中所需求的软件功能模块较多,软件供应商以包括浪潮、中远海科、科大讯飞、艾比森、数字政通等。数据服务商主要提供地理信息、音视频、数据存储和分析等服务,数据服务商包括拓尔思等;内容服务商主要提供用户在不同场景不同维度的数据分析计算和连接,提供内容服务的企业包括腾讯、阿里、平安科技等。

下游行业应用包括教育、医疗、园区、政务等众多领域,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城镇化的发展将带动需求的快速增长,将为本行业提供巨大的市场空间。下游行业客户对于产品和服务有自己的个性化需求,使得该行业公司必须不断地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和加强技术创新能力,以更好地满足下游行业客户的需求。

公司处于智慧城市行业的中游,为客户提供从售前方案咨询、售中产品技术开发及方案改进、项目实施,到售后服务的智慧城市一站式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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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算力服务行业

算力,作为处理和分析海量数据的能力,正日益成为数字经济的核心基础设施。算力产业是以计算能力为核心,涵盖硬件、软件、服务及应用的完整产业链。它贯穿了从底层芯片制造到千行百业智能化应用的各个环节,如同一条庞大而精密的生产线,源源不断地为数字世界提供动力。算力产业链包括算力硬件基础层(上游)、算力软件服务层(中游)、算力应用场景层(下游)。算力产业链上游为AI算力硬件基础层,主要包括芯片、服务器、存储设备、网络设备等硬件,为算力设施提供运算、存储和网络的基础能力。算力产业链中游环节主要涉及算力网络的建设与运营,包括数据中心(IDC)、边缘计算、智算中心(AIDC)、超算中心以及云计算服务等,这一环节通过提供AIDC服务、云服务、计算服务等,为下游应用提供算力支持。算力产业链下游为算力应用场景层,算力正深度融入千行百业,形成“算力+产业”的创新范式,主要行业应用包括人工智能及大模型、互联网与消费(大规模数据处理)、智能制造(智能制造:工业互联网、机器人、自动驾驶)、 科研与公共服务(气候模拟、基因测序、智慧城市)、金融与能源(高频交易、风险分析、能源调度优化)等。在算力产业链中,公司处于产业链的中游,主要任务是提供算力设备集成服务以及智算集群的系统设计、改配调优、安装部署、组网及/或运维等综合服务。

(五)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智慧城市行业

(1)经验壁垒

行业对经验要求较高,一方面,客户在进行招投标过程时,较为看重投标企业既往的经营业绩以及项目经验,通常要求投标方在本行业中具有丰富的项目经验,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者说明过往的经营业绩、参与过的项目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另一方面,中标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并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包括前端设计、中端项目实施及后续运维服务,新进入者很难在短时间内建立这种综合服务能力。

(2)资质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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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智慧城市业务综合性较强,涉及多个行业业务整合,需要企业具备多项专业资质,同时,资质等级也与企业承接的项目范围及规模直接相关。新进入者一方面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全部的资质,另一方面资质的升级也需要长期的积累。智慧城市建设的主导部门是各级政府,投资项目在选择实施方时一般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由于项目金额较大,且承担着一定的示范和引导作用,招标方对企业的资质要求较高。

(3)技术、人才壁垒

智慧城市是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等技术综合利用的体现,而上述技术均为新一代信息技术,其在国内发展历史较短,行业内企业普遍存在技术储备不足的问题。拥有扎实理论基础、掌握最新技术动态,同时又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型人才是行业内的稀缺资源。同时,随着国内企业对知识产权、核心技术人员保护意识的加强,开始采取知识产权保护、竞业禁止协议等多种措施限制技术及人才的外流,使得新进企业以外部引进方式解决技术和人才短板的难度较大。

(4)资金壁垒

智慧城市行业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主要体现在:①当前,我国智慧城市建设的重点集中在市政、交通、环保等领域,存在投资金额大,建设时间长的特点。在建设过程中,企业通常需投入较多的运营资金;②智慧城市建设项目目前主要由地方政府主导,政府项目一般结算时间较长,易造成企业应收账款压力;③智慧城市是新兴产业,行业技术水平发展很快,为保持行业竞争力,企业必须进行大量前瞻性研发和持续的人才培养,进一步造成了企业的资金压力。

2、算力服务行业

(1)技术壁垒

算力服务供应商需要结合人工智能在不同行业和应用场景的特点以及客户的核心诉求,从智算集群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维护等方面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这要求算力服务供应商必须具备丰富的智算集群建设经验、专业的集群调试能力,同时具备集群优化以及一体化运维服务能力,从而构成了新进入者的技术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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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壁垒

算力服务供应商主要通过搭建智算集群并提供一体化运维解决方案,为终端客户提供稳定的算力支持。其中,AI服务器等硬件设备作为智算集群的核心部件,购置成本相对较高,导致智算集群的建设通常具有前期投入高、资金回笼周期久的特点,从而构成了较高的资金壁垒。

(3)供应链壁垒

AI芯片、AI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和数据中心管理系统等构成智算中心的IT基础架构,其中,AI芯片、AI服务器作为智能算力中心的核心,技术壁垒高。在全球算力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部分国家或地区通过多种策略实现对算力中心发展的控制,包括关键设备的禁售、技术封锁、生态的不开源以及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高性能AI芯片及服务器成为比较紧缺的智算中心资源,从而构成了较高的供应链壁垒。

(4)优质客户壁垒

中国市场上,大规模采购智能算力的主力军是大型科技公司(华为、阿里、字节跳动、腾讯、百度等)、电信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各地方城市及央国企。在各类智能算力采购主体中,大型科技公司的采购付款及时,对算力要求较高,如高计算密度、高实时性、高吞吐量、高能效比、高训练效率、高稳定性、高功率机柜、高密度机柜等。算力提供方成为大型科技公司的算力合作伙伴,需要经过严格的考察和认证,存在一定壁垒。

(六)行业竞争情况

1、行业的竞争格局

(1)智慧城市行业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项非常庞大的系统工程,产业链层次结构分明。智慧城市架构通常划分为四个层级:感知层、传输层、平台层和应用层,分别承担数据采集、信息互联、信息处理交换以及深化应用的职责。通过智慧城市涉及的软硬件开发制造、通讯网络接入、系统集成、管理运维等环节,可将智慧城市产业链划分为硬件设备制造商、软件平台开发商、数据内容连接和计算处理服务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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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成商、运营服务商等五大行业竞合主体。

①硬件设备制造商

硬件设备是智慧城市的基础架构,是智慧城市的主要投资部分。硬件供应商主要包括摄像机、网络硬盘录像机、网络传输设备、服务器、显示屏、网络管理平台等。当前,上游硬件主力厂商主要有华为、海康威视、大华股份、三星泰科、安讯士、英飞拓等。从技术层面分析,国内设备制造企业主要是在通信和信息采集层面具备一定成本优势,比如华为、海康威视等;核心数据处理设备的主流供应商过去以英特尔、IBM、思科、EMC等外资企业为主,但随着国内行业自主可控进程不断加速,以及产品不断迭代,存量产品被陆续淘汰,国内企业逐步掌握了行业发展的前沿技术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技术,例如以浪潮、华为、新华三等为代表的国内企业正在逐渐扩大市场份额。

②软件平台商

软件是硬件建立相互联系的枢纽,在智慧城市领域,软件开发企业主要提供基础软件及应用软件。基础软件(包括中间件、操作系统、数据库等)基本是以Oracle、MySQL等为代表的外资品牌为主;应用软件利用前沿技术,通过顶层设计、深度分析等建设,构建智慧、开放、人性化的各个行业信息化应用体系。国内智慧城市建设中所需求的软件功能模块较多,软件供应商主要包括浪潮、中远海科、科大讯飞、艾比森、数字政通、东方网力、千方科技等。

③数据内容连接和计算处理服务商

智慧城市涉及的范围广泛,各种场景的数据连接、计算处理与共享是极为重要的环节。此类服务商主要是积累了大量用户在不同场景的基础数据并具有较强大的云计算能力,主要是阿里、腾讯、华为以及平安等国内企业。

④系统集成商

系统集成是面向政务、企业以及个人实现交付的产业环节,主要面向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生态宜居、产业经济等领域。系统集成商利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或创新概念,解决城市面临的各类问题。国内的系统集成商具有区域性的特点;部分经营规模较大、资金实力较强的系统集成商的业务范围覆盖全国,如银江技术、恒锋信息等;部分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的业务范围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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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在省级行政区,如长威科技等企业的经营区域主要是福建省,并逐步布局全国;如发行人、天亿马等企业的经营区域主要是广东省,并逐步布局全国。此外,国内的系统集成商多数以单一或几个特定行业领域为主,部分规模较大的企业能够为客户提供覆盖多个行业领域的解决方案。总体上,国内系统集成商在全国范围内的行业集中度相对较低,在区域范围内以及部分特定行业领域内的行业集中度有所提升。

系统集成商是将各个分离的单元、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统一协调的系统之中,实现应用的集中、高效、便利,将各个分离的单元、设备、功能和信息等集成到相互关联、统一协调。智慧城市建设要充分利用原有城市信息化建设成果,并与通信技术、物联网技术等进行融合,涉及到大量的系统集成,这凸显了系统集成产业在智慧城市建设产业链中至关重要的连接地位。因此,智慧城市建设为系统集成商提供了重要的发展机遇和巨大市场。

⑤运营服务商

运营服务是智慧城市建设的后期市场,行业应用不断纵向延伸,产生海量数据处理和信息管理的需求。由于运营是系统铺设的延伸,系统集成商在运营服务领域具备天然的优势,待智慧城市建设趋于完善之后系统集成商或将大范围转为智慧城市运营服务供应商。该领域企业目前有四种类型:一是由当地政府和企业成立的第三方运营公司,如贵州省高智慧城市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二是大型方案商,他们自己建设并且负责运营,如神州数码系统集成公司、太极股份、软通动力、易华录等;三是传统IT厂商,如浪潮就是以智慧城市运营为主;四是各地的运营商子公司,他们凭借网络通路的优势,和当地政府部门合作并持续运营。

(2)算力服务行业

①行业竞争格局及主要企业

近年来我国智算产业的快速发展,现已逐渐演变成一个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格局。从整体行业竞争格局来看,算力服务行业的主要参与方根据资源不同和运营模式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类型:

一是电信运营商,如中国移动(600941.SH)、中国电信(601728.SH)、中国联通(600050.SH)等,其优势是资金实力较强,掌握带宽资源,具有品牌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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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有充足的客户资源,是智算中心建设重要的参与者。

二是云服务商及大型互联网企业,如阿里、腾讯、字节跳动、华为等,其掌握云计算技术,通过部署智算集群用于自身大模型训练需求或拓展智算业务,承载其核心业务需要,服务其下游客户,资金实力雄厚。三是IDC服务商,如秦淮数据、润泽科技(300442.SZ)、光环新网(300383.SZ)、万国数据(9698.HK)等,其具备丰富的IDC机房资源及一体化建设运营能力,可以为智算中心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以及延伸而来的算力服务。四是第三方智算服务商,包括亚康股份(301085.SZ)、弘信电子(300657.SZ)、农尚环境(300536.SZ)、恒润股份(603985.SH)以及发行人等通过业务转型而新进入算力行业的服务商,其依靠技术资源、硬件资源或渠道资源,通过将产业链进一步延伸以实现业务协同,或通过战略转型寻求业务新增长点,通过提供算力设备解决方案或组建智算集群为客户提供智算服务。

总体来看,电信运营商、云服务商及大型互联网企业、IDC服务商在发展智算服务业务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优势,其中,电信运营商首要的战略方向是网络传输和移动互联,云服务商及大型互联网企业多以自有平台业务为主。第三方智算中心服务商提供的服务更能适应企业的个性化需求,可以与电信运营商的网络资源合作,形成优势互补,更能适应企业用户的需求;且第三方智算中心服务商在运营高效和高可用性机房方面拥有更丰富的经验和技术专长,能够保证智算中心的安全稳定运营。

②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第三方专业智算服务商通过自建智算中心或者租用机房为客户提供算力服务,行业地位逐步提升。在第三方专业智算服务商中,发行人是算力服务行业重要的参与者。

2、公司的竞争优势

(1)项目经验和产品服务优势

公司运用研究开发中心的研发技术和物联网新兴技术、系统集成技术,并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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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多年数据中心、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建设的实践经验,不断创新,不断优化数据中心的能源效率、节能技术、绿色管理、安全防范、施工工艺,打造绿色、节能、安全、高效的数据中心。同时,公司在行业深耕20余年,服务多个行业领域内的客户,目前在医疗、政务、农业、旅游、园区等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服务,形成了较为成熟和完整的服务模式,提供从方案咨询、产品技术开发及方案改进、项目实施,到售后服务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因此,公司具有了更灵活的业务合作方式、更多的业务承接机会和更深入的客户合作关系,并凭借以往优秀的数据机房建设项目经验,获得了智算中心建设市场的高度认可,具备较好的综合能力优势。

一直以来,公司秉持着“技术领先、产品一流、客户至上”的经营宗旨,过往实施的项目获得良好的市场认可度,形成较好的品牌效应。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并已连续五年获得中国智能建筑行业十佳企业、连续15年获得中国智能建筑行业工程百强企业、2024年度数据管理百项优秀案例、2024年度中国智能建筑行业建筑园区智慧管控平台十大卓越品牌、2024年度中国智能建筑行业智慧城市运营管理平台十大匠心产品品牌、2024年度广东省生产力促进协会科技创新促进奖一等奖、2024年广东省企业典型创新案例、2024年广东软件风云榜卓越企业、2025年广东软件风云录卓越企业等荣誉和奖项。

(2)业务资质优势

公司的智慧城城市行业实行强制性资质认证,拥有强制性资质是企业经营的前提条件,拥有高级别强制性资质的企业在项目承接方面具备明显的优势。经过多年发展,公司目前已经拥有智慧城市建设行业全面的资质体系,包括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国际软件能力成熟度最高认证CMMI 5级、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一级资格证书等,上述资质为公司持续拓展业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3)项目质量优势

公司始终重视项目的质量,在发展过程中逐步完善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不断强化对工程项目设计、软件开发、硬件采购、设备安装、调试及维保等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科学、先进、规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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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规范和客户需求。公司项目先后获得“第十三届广东省土木工程詹天佑故乡杯奖”、“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023年度'智慧农业-数字兴村'创新奖”、“广东省优秀软件产品和服务”、“2022年广东省智能建筑优质工程奖”、“10年智慧城市建设突出贡献奖”、“2023年度广东人工智能风云榜应用项目”、“第十三届粤港物联网大赛最佳产品奖”、“2024年度广东省人工智能风云榜应用项目”、“2024年广东省企业典型创新案例”、“2024年度数据管理百项优秀案例”、“2025年广东软件风云录优秀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品”、“2025年广东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等奖项,项目质量得到广泛认可。

(4)公司具有扎实的IT设备实施和运维经验

公司具有扎实的企业级客户项目实施经验,沉淀积累了丰富的IT服务和IT运维服务经验,曾获得中国IT服务创新行业实践Top100、智慧城市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奖、广东省软件收入前百家企业、广东省系统集成商百强品牌、2025年广东软件风云录卓越IT运维企业等奖项。公司具备丰富的IT设施运维服务经验,包括系统故障处理、设备维护更换、系统更新升级、代码维护、账户管理、信息数据修改与更新、数据备份、信息安全保障、业务系统对接、人员培训与技术咨询支持等。公司培养了专业运维人员团队,建立完善的运维管理制度,可在降低运维服务成本的同时,保障运行维护的信息化系统安全、可靠、高效率运行。

(5)客户资源优势

智慧城市综合解决方案项目的定制要求较高,公司对市场需求和客户情况有深刻了解,能够迅速发现客户的需求并提供个性化的方案满足客户需求。同时,公司始终重视项目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逐渐获得了政府部门等行业内优质客户的认可,公司的长期客户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依托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在市场上建立起了较好的影响力和口碑,有利于业务的进一步拓展和算力服务业务等新业务的开拓。

在算力业务方面,公司具备丰富的企业级客户资源。算力基础设施行业具备较强的“以需定供”的特点,扎实的客户基础是项目成功实施的保证。公司常年深耕智慧城市业务,积累了大量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企业级客户,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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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在广东为核心的华南地区具备较强的客户资源优势,并逐步辐射至长三角等算力需求旺盛区域。此外,公司在算力中心业务上加大开展力度,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2024年至今,公司已陆续签订多项重大算力业务合同,显示出算力中心行业较大的市场前景和公司良好的客户资源与市场开拓能力。

(6)精准的算力服务市场定位

根据计算能力及应用场景,算力可以分为通用算力、智算算力、超算算力。在算力的三个细分市场中,智能算力的市场增长最为迅速;在智能算力市场中,高性能智算的终端用户主要是大型互联网公司、大模型公司、云厂商,这些终端用户对算力的技术性能和交付时效性要求高,但是需求量大、付款及时。公司的算力服务业务定位于高性能算力服务市场。

(7)可靠的算力业务供应链

AI 芯片、AI服务器、网络设备、存储设备和数据中心管理系统等构成智算中心的IT基础架构,其中,AI芯片、AI服务器作为智能算力中心的核心,技术壁垒高。在全球算力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部分国家或地区通过多种策略实现对智算中心和超算中心发展的控制,包括关键设备的禁售、技术封锁、生态的不开源以及提高行业准入门槛。高性能AI芯片及服务器成为比较紧缺的智算中心资源。

公司拥有多年的数据中心渠道资源,拥有可靠的供应链,能够及时采购和交付高性能AII芯片及服务器,满足客户算力建设及运营对时效性和可靠性的要求。

(8)较强的设计及组网能力

智算中心主要业务场景要求高并行,单一训练任务以整个算力集群为基础,因此算力基础层内部的设计和运行是高度耦合的,计算、存储及网络须紧密协同。在生产算力环节,IT规划设计须综合考虑算力用途、算力类型、算力规模,以架构的确定性应对各类异构算力需求,提升计算效率和灵活性。存储与数据方面,存储系统不仅要能够处理PB级的数据量,还要在数据采集、清洗、训练及推理的每个环节,都能提供高速可靠的数据访问。此外,智算中心网络正迅速向十万乃至数十万卡互联演进,参数面网络的接入速率已从200GE提升至400GE乃至800GE,智算中心需要配套建设低时延、大带宽、长期稳定性、大规模扩展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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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运维的高性能网络。

在进入算力服务市场前,公司在智慧城市业务领域已参与多个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打造了一支能够在复杂网络环境条件下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团队,在向算力服务转型后持续交付算力集群,积累了较强的设计及组网能力,可以有效保证算力项目的及时、可靠交付。

3、同行业竞争对手情况

(1)智慧城市领域

①银江技术(300020)

银江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2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银江技术是一家从事给交通、医疗、建筑等行业用户提供智能化技术应用服务的高新企业,提供城市交通智能化、医疗信息化和建筑智能化领域的行业解决方案,专注于智慧交通、智慧健康、智慧城市三大主营业务,业务区域集中在华东地区,并布局全国。2022年-2024年,银江技术营业收入分别为161,188.74万元、116,907.79万元、54,790.58万元。

②恒锋信息(300605)

恒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恒锋信息定位为智慧城市信息服务提供商,向客户提供信息服务的规划设计咨询、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运维托管等全过程信息技术服务。恒锋信息提供的产品主要服务于智慧城市中民生、公共安全、城市服务三大领域,业务区域遍布全国。2022年-2024年,恒锋信息营业收入分别为51,524.99万元、48,437.52万元、22,731.43万元。

③佳都科技(600728)

佳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199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佳都科技作为专业的人工智能技术与产品提供商,专注于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智能轨道交通解决方案、ICT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行业智能化产品及运营服务,业务区域主要是南方地区,并布局全国。2022年-2024年,佳都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533,638.34万元、622,752.54万元、794,858.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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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天亿马(301178)

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天亿马系一家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提供商,为客户提供项目总体规划、方案设计、软件研发、项目实施及运维服务一体化的信息技术解决方案。其已形成社会网格化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互联网+政务服务”等一系列典型解决方案,广泛服务于公检法、交通、教育、医疗卫生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及企业客户,业务区域以广东省为主。2022年-2024年,天亿马营业收入分别为43,921.75万元、41,000.98万元、22,363.30万元。

⑤杰创智能(301248)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杰创智能主要从事智慧安全和智慧城市的产品研发和制造,以及总体集成业务。致力于推进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智慧安全、智慧城市领域的产业化应用,为客户提供涵盖业务咨询、方案设计、设备采购、产品研发、系统集成及运营维护的全周期综合解决方案。公司下游客户主要集中在民生、烟草、交通、能源、教育、公安、金融、互联网等领域,业务主要集中于华南地区。2022年-2024年,杰创智能营业收入分别为75,056.42万元、85,316.96万元、64,435.92万元。

(2)算力服务领域

①亚康股份(301085)

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作为算力基础设施综合服务领域的第三方服务商,当前主要为算力园区、数据中心、智能计算中心、云计算厂商等提供算力基础设施综合服务,包括计算、存储、网络、安全、软件应用等产品的系统集成服务、算力园区基础设施的运维和管理服务、基于AI算力中心的运营、运维等服务。公司能够提供多种适用于互联网、泛互联网、政府、金融、教育、制造、医疗、能源、集成电路、交通等行业的解决方案。2022年-2024年,亚康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145,925.34万元、153,242.78万元、137,866.11万元。

②农尚环境(30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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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农尚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园林绿化施工业务,公司在2023年开始进军算力服务器销售、租赁与组网服务领域,同时拓展数据中心基础建设工程业务,致力于构建覆盖硬件设施、系统集成与运维管理的综合性算力解决方案,旨在为客户打造全方位、高效能的算力生态系统。2024年农尚环境算力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808.28万元。

③恒润股份(603985)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是一家能够为客户提供设计、锻造、精加工一站式服务的精密机械制造商。为了抓住数字经济的发展机遇,公司选择与上海六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合作,共同出资设立上海润六尺科技有限公司,其主要业务包括算法模型的建立、新型智算服务器的销售、智算中心的建设与运维、算力服务,以及为高校科研团队研究的垂直化模型提供咨询服务等。2023年-2024年,恒润股份算力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78.30万元、19,768.73万元。

④弘信电子(300657)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是专业从事 FPC 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经过21 年的成长和运营,已成为国内技术领先、实力雄厚、产量产值居前、综合实力一流水平的知名FPC 制造企业。2023年公司开始布局AI算力服务器的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AI算力资源服务业务等,公司的战略定位是打造成为算力硬件及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2023年-2024年,弘信电子算力业务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679.00万元、198,787.37万元。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智慧城市、智算中心综合服务商,持续探索与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算力服务等前沿技术的成果转化和市场化应用。

在智慧城市领域,公司主要面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客户,在智慧民生、城市综合管理、智慧园区三大领域提供包括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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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智慧楼宇、智慧政务、智慧园区等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公司的算力业务从智慧城市业务中衍生出来,与智慧城市业务实现了协同发展,共存于公司的业务发展蓝图中。在2023年以前,公司的业务集中在智慧城市领域。在智慧城市领域,公司已经拥有较多行业标杆级的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如:广东数据中心税改云数据中心、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数据机房、广西公安厅数据中心等,获取了市场上的广泛认可。公司凭借多年的数据中心建设经验、计算集群技术积累和持续研发投入的基础,从2023年开始,向算力服务业务转型升级,根据客户需求,向客户提供算力集群系统设计、设备供应、改配调优、安装部署、组网、运营等综合服务。

公司的算力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两类:第一类是算力设备集成服务,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系统设计、设备供应、改配调优、安装调试、组网等服务中的一种或多种,该种模式下,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公司在项目验收后一次性确认收入;第二类是算力设备运营服务,包括:算力集群的系统设计、设备供应、改配调优、安装调试、运维服务,该种模式下,运营期内,算力集群控制权不转移,公司向客户提供算力服务,在运营期内按月确认收入。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服务

公司以智慧城市为基底,以算力服务为支撑,以AGI应用场景的发展为突破,不断推动智慧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公司是具备自主研发能力的智慧城市、智算中心综合服务商,致力于持续探索与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算力服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成果转化和市场化应用。根据应用场景的不同,公司的主要服务及用途的具体情况如下:

1、智慧城市业务

(1)智慧民生领域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在教育、医疗、旅游、楼宇、社区等智慧民生领域,公司以客户的信息资源为基础,结合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技术,实现客户的经营管理数据化、业务在线化、以及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公司在智慧民生领域内代表性的应用场景主要有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楼宇、智慧社区、智慧旅游等。

(2)城市综合管理领域综合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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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城市综合管理领域中主要服务于市政、政务、安防等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为其日常运营以及决策提供科学有效的整体解决方案。公司借助物联网等先进技术实现数据互联互通,通过加强数据资源运用与挖掘,实现城市综合管理领域政府机关政务处理、各企业单位运营管理与客户服务的智能化。公司在城市综合管理领域内的代表性应用场景主要有智慧政务、智慧市政、智慧安防等。

(3)智慧园区领域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在智慧园区主要针对政府主导型开发型智慧园区、产业地产主导型智慧园区、大企业智慧园区、小微型智慧园区等类型园区,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智慧应用为支撑,融合“双碳”的理念,以顶层设计为蓝本,以高效运营为目标,全面整合园区的内外资源,建设基础设施网络化、建设管理精细化、服务功能专业化和产业智能化的载体和平台。公司在智慧园区领域内的代表性应用场景主要有智慧农业等。

2、算力服务业务

公司凭借多年的创新研发团队建设、计算集群技术积累和持续的研发投入的基础上,依托完善、高性价比的算力供应链及出色的供应链整合能力,在丰富的智算资源池及大型客户服务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系统设计、设备供应、改配调优、安装部署、调试测试等销售及技术服务,为客户提供算力设备采购、集算力组网一体化解决方案,实现服务器的上架、集群、调优、组网以达到客户要求的算力水平,从而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元化、高效、低成本的AI解决方案,以推动大模型应用持续创新与发展。公司在算力服务领域的代表应用场景主要有算力设备集成服务、算力设备运营服务。

(三)经营模式

1、智慧城市业务

(1)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市场开拓,了解业主单位的项目需求,根据业主对特定系统建设的要求和目标,通过招投标、询价等方式承接业务。公司下游客户按其性质包括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获取订单的方式包括招投标、询价、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和单一来源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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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的内容可分为材料采购、劳务作业分包、技术服务采购三类。其中,材料采购包括设备类采购、辅料采购、软件产品采购等三类。公司的项目实施部门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向采购部门提出采购计划,列明包括材料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供货时间、质量要求等信息,由采购部门向供应商询价、议价,综合考虑各项因素后,择优选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项目实施部门对照采购清单对运抵项目现场的货物进行签收,公司根据签收凭证在物流系统记账入库。货物验收后,采购部根据合同规定的结算条款申请付款。劳务作业分包主要为公司承接相关项目后,作为项目承包方,公司独立解决技术难点和关键点并对项目全过程负责,在具体业务情形下,公司会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项目的工作进度、项目经济性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在不违反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将项目中简单机械的工作对外进行劳务作业分包,即进行“劳务分包”。劳务分包的主要工作包括简单设备的安装、线路的敷设等,主要实施人员为从事简单设备安装、线路敷设等工作的劳务工人。技术服务采购主要是将项目中部分非公司专业领域的支持性服务向专业服务商进行采购,主要为专业设备系统的安装、调试、维护、培训等服务。公司在承接相关项目后,作为项目承包方,公司独立解决技术难点并对项目全过程负责。考虑到部分项目中涉及的专业设备系统供货厂商、代理商不单独提供安装调试等服务,公司对该部分非公司专业领域的工作进行技术服务采购。公司一般按照服务项目与供应商签订定额合同,不对供应商进行人员工时的考核,按照其交付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2、算力服务业务

(1)销售模式

公司的算力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两类:第一类是算力设备集成服务,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系统设计、设备供应、改配调优、安装调试、组网等服务中的一种或多种,算力设备交付验收后,控制权转移给客户,公司一次性确认收入。第二类是算力设备运营服务,包括:算力集群的系统设计、设备供应、改配调优、安装调试、运维服务,算力集群完工后,控制权不转移,公司向客户提供算力服务,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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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期内按月确认收入。

算力设备运营服务主要以自有算力服务器(包括会计报表中固定资产与使用权资产中列示的设备)集成后直租给客户或者租入算力设备(对应的算力服务器为合作方持有)集成后再转租给客户两种商业模式开展。

(2)采购模式

算力服务业务采购的材料主要包括高性能算力服务器、通用服务器、交换机、网卡、光模块等。公司在与客户签署正式业务合同前通常就关键设备性能、技术指标、数量、交付周期等要素提前与供应商进行沟通,以保证服务器等算力设备能够按期交付。之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融资租赁资金采购算力设备与相关配套器件进行实质性的加工程序(硬件改配、软件适配、安装、调试、测试、组网等)。相关设备材料采购通过询价方式确定最优供应商。

(四)主要服务的服务流程

公司提供的智慧城市解决方案,是依托自身良好的软件开发、产业链上下游整合、整体解决方案提供等能力,为客户提供包括前期咨询、方案设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等全过程的综合服务,总体服务流程包括项目开拓阶段、项目实施阶段、项目售后阶段,具体服务流程图如下:

公司提供的算力服务主要包括算力设备集成服务与算力设备运营服务,公司依托完善、高性价比的算力供应链及出色的供应链整合能力,为客户提供系统设计、设备供应、安装部署、测试调优、组网等销售及技术服务,实现服务器的上架、集群、调优、组网以达到客户要求的算力水平,从而为客户提供高效的算力服务。算力设备集成服务具体服务流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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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力设备运营服务具体服务流程图如下:

(五)主营业务收入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按产品/服务类别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智慧民生5,032.734.24%2,897.944.41%35,801.0646.46%35,556.2547.64%
城市综合管理3,057.582.57%9,299.6314.14%14,490.6618.80%23,045.1030.88%
智慧园区1,424.511.20%5,332.858.11%12,481.1616.20%12,971.7317.38%
运维服务839.230.71%1,675.662.55%2,713.553.52%3,055.394.09%
智慧城市业务合计10,354.068.72%19,206.0829.20%65,486.4384.98%74,628.47100.00%
算力设备集成服务99,263.8883.57%46,233.3070.29%11,574.0715.02%--
算力设备运营服务9,162.987.71%338.410.51%----
算力服务业务合计108,426.8691.28%46,571.7170.80%11,574.0715.02%--
营业收入合计118,780.92100.00%65,777.79100.00%77,060.50100.00%74,628.47100.00%

2023年以前,公司业务全部由智慧城市业务构成;2023年公司新增算力服务业务并快速发展,收入占比持续上升,最近两年一期占比分别为15.02%、

70.80%、91.28%,公司业务已转型升级为以智慧城市为基底、以算力服务为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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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主要原材料及服务的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及服务主要包括为材料采购、劳务及技术服务两类,采购金额(不含税)及占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5年1-6月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材料采购97,507.4793.38%67,163.9783.66%48,650.7577.10%37,472.0973.16%
劳务及技术服务6,914.236.62%13,119.0416.34%14,446.3822.90%13,748.6926.84%
合计104,421.70100.00%80,283.01100.00%63,097.12100.00%51,220.78100.00%

公司的采购以材料为主,且从2023年开始材料采购金额及占比持续上升,主要是2023年新增的算力服务业务发展较快,算力服务业务主要采购材料,采购劳务及技术服务金额较小。

(七)业务经营资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子公司拥有的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主要资质和许可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
1宏景科技高新技术企业GR202344005690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2023/12/28 三年
2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粤B2-20050544广东省通信管理局2022/1/22-2027/1/22
3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D244001788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5/7-2028/12/2
4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D344091597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5/9-2028/12/8
5工程设计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A14400255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4/1/19-2029/1/19
6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字[2023]007875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5/27-2027/5/27
7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劳务)DL34427401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2/5-202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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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限
8宏景智能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D344692503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12/18-2028/9/22
9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施工劳务)DL34430340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12/30-2028/12/30
10安全生产许可证(粤)JZ安许证[2023]033049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3/11/16-2026/11/16
11辐射安全许可证粤环辐证[A2225]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6/27-2029/6/26

注:宏景智能已取得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甲级(总体集成)、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乙级(运行维护)资质。

(八)发行人的核心技术来源

公司核心技术来源主要为自主研发。

(九)与业务相关的主要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1、固定资产

公司的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电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及电子设备,目前使用状况良好。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和减值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平均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23,666.561,520.6322,145.9293.57%
运输设备306.88213.4593.4330.45%
办公设备331.40110.83220.5766.56%
电子设备22,528.111,816.3920,711.7291.94%
合计46,832.943,661.3043,171.6592.18%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已经取得的房产证或者不动产产权证书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用途座落地址建筑面积(m2)他项权利
1宏景科技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65834号办公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201房1,013.82抵押
2宏景科技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64860 号办公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301房1,015.69抵押
3宏景科技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67890 号办公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401房1,015.69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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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用途座落地址建筑面积(m2)他项权利
4宏景科技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67889 号办公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501房1,015.69抵押
5宏景科技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67892 号办公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601房1,015.69抵押
6宏景科技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66453 号办公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701房1,015.69抵押
7宏景科技粤(2023)广州市不动产权第06066440 号办公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801房1,015.69抵押
8宏景科技粤(2019)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85421号办公嵩山路南20号天澜国际大厦西塔1301号房全套79.58
9宏景科技粤(2019)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85424号办公嵩山路南20号天澜国际大厦西塔1302号房全套61.30
10宏景科技粤(2019)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85426号办公嵩山路南20号天澜国际大厦西塔1303号房全套61.30
11宏景科技粤(2019)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85427号办公嵩山路南20号天澜国际大厦西塔1315号房全套59.77
12宏景科技粤(2019)汕头市不动产权第0085387号办公嵩山路南20号天澜国际大厦西塔1316号房全套59.77
13宏景科技桂(2023)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35674号办公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44号云创谷2号办公楼二十层2001号办公40.48
14宏景科技桂(2023)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35677号办公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44号云创谷2号办公楼二十层2002号办公40.48
15宏景科技桂(2023)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35678号办公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44号云创谷2号办公楼二十层2003号办公40.48
16宏景科技桂(2023)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35680号办公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44号云创谷2号办公楼二十层2005号办公40.48
17宏景科技桂(2023)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35681号办公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44号云创谷2号办公楼二十层2006号办公40.48
18宏景科技桂(2023)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35682号办公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44号云创谷2号办公楼二十层2007号办公40.48
19宏景科技桂(2023)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35683号办公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44号云创谷2号办公楼二十层2008号办公40.48
20宏景科技桂(2023)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35684号办公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44号云创谷2号办公楼二十层2009号办公40.48
21宏景科技桂(2023)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35685号办公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44号云创谷2号办公楼二十层2010号办公40.48
22宏景科技桂(2023)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35686号办公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44号云创谷2号办公楼二十层2011号办公4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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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所有权人房屋所有权证号用途座落地址建筑面积(m2)他项权利
23宏景科技桂(2023)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35687号办公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44号云创谷2号办公楼二十层2012号办公40.48
24宏景科技桂(2023)南宁市不动产权第0235688号办公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44号云创谷2号办公楼二十层2045号办公40.48

2、无形资产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软件,公司无形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账面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成新率
软件1,496.77276.40-1,220.3781.53%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拥有境内专利权59项、境外专利权3项、注册商标12项及软件著作权157项。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对上述资产拥有合法的所有权,不存在权属纠纷。

五、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现有业务发展安排

1、把握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推进公司战略布局

“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化中国”是“十四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方针,“十四五规划”在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营造良好数字生态等方面作出战略部署。集约、绿色、高性能的算力基础设施已经成为实现数字化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智算中心、云计算等产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数据中心与通用算力云服务行业是公司长期深耕、优势显著的核心领域,超算及智算则是东数西算等多重利好政策推动下云计算行业的新兴增长赛道,各大领域业务增长前景广阔。在数据经济的巨大发展机遇背景下,公司将进一步扩大和提高数据中心机柜资源数量规模和质量性能,提升通用算力云服务能力,并提前布局智能算力、超算、算力云服务,从而满足日益增长的算力资源需求,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推进公司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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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调整优化智慧城市业务

聚焦提升智慧城市整体解决方案的能力,关注国内外前沿技术的发展方向,丰富人工智能相关技术落地场景,打造企业产品和技术的核心竞争力,扩大规模优势,巩固公司在优势领域的领先地位。加强存量项目的回款和现金流,设立“清收账款工作领导小组”,由副总裁任组长,财务部、业务部、工程部、法务审计部等部门为组成成员,将年度回款目标拆解至季度、月度,保证每个项目由专人专项负责,采取协商、发函、投诉、起诉等多种方式加快智慧城市存量项目应收账款的回收。实施项目回款全生命周期管理。对新增项目,在立项前进行回款风险的前置评审,从严把关,从项目的资金落实、交付条件、合作方履约能力、项目的验收回款条款等多维度进行严格评估,为后续回款打好基础。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加强管控力度,密切关注项目进度、款项支付节点等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影响回款的问题;在项目结束后,压实责任,对未能按时完成回款任务的责任人进行考核。

3、持续加大算力服务业务领域的拓展力度

公司将按照算力服务市场调整规划布局,持续加大算力服务所需技术团队建设和市场拓展,提升服务器的上架、集群、调优、组网等全流程算力服务交付及后续运维能力,以满足客户在大模型训练、推理、科学计算等不同业务场景的各类需求。公司将深化与国有企业等具备资金等优势企业的合作,以支撑公司算力服务业务的扩大再生产。公司将继续加大对智算中心建设的投入和运营力度,深化人工智能和高性能计算集群技术迭代,加大对算力调度系统和分布式存储等关键技术的研发投入,满足客户日益增长的算力需求,将先发优势变为竞争优势,不断提升公司在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力。公司将加强海外市场的扩展,实现国内、国外市场共同扩展,并以此作为公司中长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4、重点推进AGI等数字技术应用场景的突破

公司将结合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发挥公司业务、技术、产品的资源优势,持续跟踪AGI等数字技术的发展与迭代,不断探索与推进各类新兴技术的应用场景突破,不断提升现有解决方案技术层次,积极拓展客户群体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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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场景,开发智慧城市更多细分领域,提升市场影响力,增强公司在其他细分行业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开拓在行业蓝海市场的业务机会。

(二)未来发展战略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数字经济、数字中国以及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国家战略,积极响应“AI+”战略,打造“AI in All”的全局战略思维,以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打造新质生产力,重点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智算等核心技术的研究与成果转化。公司的业务发展蓝图:以智慧城市为基底,辐射千行百业的客户;以算力服务为支撑,赋能不同客户的业务场景;以AGI应用为提升和突破,深入人工智能产业布局,不断推动智慧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在智慧城市业务不断做实做深的过程中,不断强化算力业务市场地位,深入算力业务产业形态,构建多维度的业务模式,持续强化研发创新能力、夯实人才梯队培训,并以此为公司中长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未来,公司将基于智慧城市业务和算力服务业务的基础上推进AGI的发展,凭借AGI的动态学习、适时调整、高度灵活与自主决策及跨领域协作能力实现智慧城市业务质的突破,打造重点领域创新引领能力和核心技术竞争优势,深化算力赋能行业应用,构建一体化算力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司在智慧城市领域技术水平和综合解决方案能力,推动算力在更多生产生活场景的应用落地,坚持以“技术领先、产品一流、客户至上”的经营宗旨服务各个行业的客户,力争成为国内领先的智慧城市、智算中心综合服务商,从而不断深化新质生产力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不断为数字中国建设、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宏景力量!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财务性投资及类金融业务的认定依据

1、财务性投资认定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一条等相关规定,“(一)财务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类金融业务;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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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的股权投资;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等。(二)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者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以收购或者整合为目的的并购投资,以拓展客户、渠道为目的的拆借资金、委托贷款,如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发展方向,不界定为财务性投资。……(五)金额较大是指,公司已持有和拟持有的财务性投资金额超过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不包括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类金融业务的投资金额)。(六)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投入是指支付投资资金、披露投资意向或者签订投资协议等。”

2、类金融业务认定依据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除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批准从事金融业务的持牌机构为金融机构外,其他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均为类金融机构。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融资担保、商业保理、典当及小额贷款等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及产业政策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及供应链金融,暂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二)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发行人可能涉及财务性投资相关的财务报表科目如下:

1、货币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账面余额为11,463.34万元,货币资金主要由银行存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票据池保证金和保函保证金等构成,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2、其他应收款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系押金、保证金和员工备用金等,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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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余额为17,488.11万元,主要系公司签订的个别算力服务合同所产生的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4、其他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系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5、长期应收款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长期应收款账面价值为41,115.16万元,主要系公司签订的个别算力服务合同所产生的长期应收款,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6、长期股权投资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498.26万元,核算的联营企业投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被投资单位持股 比例账面 余额主营业务性质是否为财务性投资
广东宏景文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41.00%50.37

向文旅企业客户提供元宇宙技术、数字文创、服务营销一体化解决方案,与公司智慧民生业务存在协同效应

广东森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8.40%252.12聚焦于档案全周期管理服务,具体包括档案存储、管理、数字化、应用及销毁等全流程服务,与公司城市综合管理领域业务存在协同效应
广州比特纵横数字科技有限公司10.00%195.78定位于算力服务业务的市场开发,是公司算力服务业务的构成部分
合计-498.26--

注:2025年7月,公司子公司广州宏景大数据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受让广州比特纵横剩余90%股权,广州比特纵横成为公司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1)广东宏景文旅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宏景文旅成立于2022年11月,由宏景科技子公司宏景数字、广州和境文旅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和广州和景旅途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定位于用元宇宙手段服务传统文旅行业的酒店,以数字化能力提升酒店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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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促进酒店业务增长,已为多家文旅企业客户提供元宇宙技术、数字文创、服务营销一体化解决方案。公司本次投资目的是为了扩展智慧文旅行业的销售渠道,合作开拓以酒店为代表的文旅产业数字化转型业务。公司借助宏景文旅在文旅行业的客户资源及销售渠道优势,合作开拓广州地区文旅产业数字化项目,宏景科技亦可向宏景文旅提供智慧文旅领域成熟的产品或技术服务,例如VR酒店设备管理系统。公司投资宏景文旅是长期投资,目前暂无处置该投资的计划。

综上,公司对宏景文旅的股权投资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规定的“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产业投资”,故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2)广东森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森一数字的主营业务聚焦于档案全周期管理服务,具体包括档案存储、管理、数字化、应用及销毁等全流程服务。森一数字通过与广东省人才市场共建档案事业部,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的档案服务产业链,推动档案综合管理服务向“技术密集型”方向发展,尤其在数智技术应用方面具有显著优势。

公司投资森一数字目的是增加数字档案业务,为智慧城市业务开拓新的细分应用场景,数字档案业务属于智慧城市业务的一部分。公司投资森一数字是长期投资,目前暂无处置该投资的计划。

综上,公司对森一数字的股权投资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规定的“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产业投资”,故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3)广州比特纵横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比特纵横成立于2024年7月,定位于算力服务业务的市场开发。

公司本次投资目的是公司在完成前期算力业务探索后,为实现算力服务业务的拓展与快速扩张,与市场上有经验的算力服务业务专家共同投资设立的参股公司,以求为公司获取更多的算力业务订单。2025年7月,公司子公司广州宏景大数据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受让比特纵横剩余90%股权,比特纵横成为公司的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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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全资子公司。公司投资比特纵横是长期投资,目前暂无处置该投资的计划。综上,公司对比特纵横的股权投资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规定的“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产业投资”,故不构成财务性投资。公司联营企业均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具有高相关性,均属于公司基于智慧城市和算力业务相关应用场景的布局,属于公司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产业投资,不构成财务性投资。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购建智算中心设备的预付款项,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8、其他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衍生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也不存在投资类金融业务、投资产业基金、投资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等情形。

9、关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金额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

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需要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1)投资类金融业务

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对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投资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未直接或变相用于类金融业务的情况。

(2)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况,亦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以超过集团持股比例向集团财务公司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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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或增资的情形。

(3)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的情况。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股权投资项目主要包括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数字纵横、出资5,500万元设立控股子公司宏景纵横(公司持股比例55%)、公司全资子公司宏景大数据受让罗发强持有的比特纵横90%股权,前述公司均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对数字纵横、宏景纵横和比特纵横的股权投资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业务拓展和优化产业布局所做的决策,均属于公司的算力服务业务主营业务,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并非财务性投资,亦不属于应当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情况。

(4)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况。

(5)拆借资金、委托贷款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拆借资金、委托贷款的情况。

(6)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

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购买或拟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况。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存在利用闲置资金办理结构性存款的情况,前述产品保本,风险较低,不属于《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中规定的“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并非财务性投资。

综上,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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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结论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投资类金融业务、投资产业基金、投资并购基金、拆借资金、委托贷款、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非金融企业投资金融业务(不包括投资前后持股比例未增加的对集团财务公司的投资)、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无财务性投资。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一项融资租赁销售,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2024年10月,公司向供应商采购128台算力服务器,进行改配、调试测试后销售给X公司,X公司在36个月内分期支付价款,期满后服务器所有权归X公司所有。前述交易构成《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定的融资租赁。除前述情形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会计准则规定的融资租赁情形。

根据中泰证券研究报告《AI产业研究算力系列之二:算力租赁产业框架》:

算力租赁的商业逻辑主要是:①全球范围内,GPT等一系列生成式大模型推动产业界对算力需求显著增加,但短期内高端GPU产能与交付效率有限,造成GPU供需失衡。②在国内,国产GPU距离海外先进GPU仍有一定性能差距,且制造工艺短板使得其短期无法大量生产,因此当前国内AI产业发展仍需主要依赖海外英伟达、AMD为代表的先进GPU。但受制于美国科技禁运与封锁,当前国内产业界只能更多利用现有GPU资源,算力租赁产业因此应运而生。③在当前市场环境下,适用于AI计算的高性能GPU供不应求,许多AI公司无法购买到足够的计算卡来搭建自己的算力集群,而算力租赁可以高性价比缓解当下算力短缺的困局。

目前,我国算力市场体现出需求较高、但供给方资源利用率较低的特点,在当前国际政治经济与科技发展形势下,通过算力租赁的方式充分利用现有算力资源,最大限度促进AI、大数据产业发展,是当前较优的发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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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力行业上市公司中,除发行人外,航锦科技、迈信林也存在以融资租赁方式提供算力服务的情形。综上,2024年,公司存在一项融资租赁形式的销售业务,发生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六个月前,性质上是分期收款销售算力设备,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业态所需、行业发展惯例,不纳入类金融业务计算口径。

七、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及行政处罚

(一)发行人重大诉讼、仲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二)发行人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三)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四)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

八、交易所对公司报告期年度报告的问询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于对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5〕第517号),主要关注以下问题:

1、2022-2024年度,公司净利润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2、2022-2024年度,智慧城市业务收入、利润、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3、2023年以来,公司增加算力服务相关业务的具体情况;

4、2024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的具体情况;

5、2024年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6、按照产品类别补充披露营业成本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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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同中介机构就上述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落实,完成了2024年年报问询函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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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1、产业政策大力支持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人工智能+”再加速人工智能作为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基础性和战略性技术,正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引擎,加速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深刻改变经济发展形态。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深入推进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并首次提出“人工智能+”行动以及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要求。2025年7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会议指出“要着力优化人工智能创新生态,强化算力、算法和数据供给,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开源开放生态体系,为产业发展壮大提供有力支撑”。国家从顶层设计层面突出了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以及数字经济创新发展的重要性,持续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创新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未来在产业政策以及国家战略大力支持行业发展的背景下,人工智能产业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容。

2、算力基础设施作为人工智能行业发展基石,随人工智能市场扩容将快速发展数据、算力和算法是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核心三大要素,缺一不可。算力基础设施是数据资源底座,是人工智能时代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基础动力,也是创新、质优新质生产力的集中体现。人工智能产业的发展、迭代,均需要超大规模的算力基础设施支撑。随着人工智能产业进入爆发增长期,企业数量的快速增加以及大模型不断涌现,模型参数达千亿级甚至万亿级,算力需求呈指数级增长,也将带动算力基础设施行业的飞跃式发展。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发布的《2025年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2025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到1,037.3EFLOPS,并在2028年达到2,781.9EFLOPS,2023-2028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和通用算力规模的五年年复合增长率分别达46.2%和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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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大模型训练、推理、云计算、自动驾驶、科学计算等应用场景层出不穷,人工智能产业的高速发展带来大量算力和数据中心容量需求,拉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多样化算力需求场景不断涌现,算力赋能效应凸显,我国数据规模呈现爆炸式增长。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推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大模型的大规模商业化应用已成熟,拉动算力基础设施建设。AI大模型性能提升所需的千亿级参数训练及应用端繁荣对算力规模的需求,都将推动算力基础设施的建设。2025年9月,华为发布《智能世界2035》,预计2035年全社会的算力需求将达1,027FLOPS,跟2025年相比增长10万倍。

3、持续深化公司发展战略,推动公司高质量跨越发展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数字经济、数字中国以及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国家战略,积极响应“AI+”战略,打造“AI in All”的全局战略思维,以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打造新质生产力,重点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智算等核心技术的研究与成果转化。公司在智慧城市业务不断做实做深的过程中,不断强化算力业务市场地位,深入算力业务产业形态,构建多维度的业务模式,持续强化研发创新能力、夯实人才梯队培训,并以此为公司中长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公司将锚定战略目标,通过提升公司现有人员素质,引入外部优秀人才及团队、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研发能力、技术水平、产品与服务质量,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迈向新的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之路。

4、资本市场加大对科技型企业再融资支持,激活全周期服务科技企业新模式

2024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强调资本市场需要突出金融为民的理念;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的主题,更加有力服务国民经济重点领域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同月,证监会发布了《资本市场服务科技企业高水平发展的十六项措施》,提及加大科技型企业再融资支持力度。提升再融资的有效性和便利性,引导上市公司将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导向的相关领域。2025年2月7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资本市场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实施意见》,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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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技金融被列为金融“五篇大文章”之首。《实施意见》对科技企业的服务将更突出“全生命周期”,以增强资本市场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随着资本市场服务科技创新能力的不断提升,科创沃土将开出更多新质生产力“繁花”。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1、紧抓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机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人工智能是引领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量,具备实现生产力跨代突破的重大潜力,正在为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能,引发了各行业的重大变革。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商业化落地引发的生产力变革是推动行业重大变革的根本原因,随着近年来各类基础大模型和产业大模型商业化应用不断涌现,新兴数字技术应用以及深入制造、医疗健康、交通、物流、金融、文娱等行业之中,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产业级别应用场景的普及必然会进一步推动算力市场的进一步扩张。

公司凭借多年数据中心的建设经验、能力、专家人才团队和供应链整合能力,积极布局,把握人工智能发展契机,深入人工智能产业、以算力赋能场景,通过向客户提供智能算力服务,全方位赋能客户在大模型训练、推理、科学计算等不同业务场景的各类需求。目前,算力业务已成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战略重心。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进一步加大对算力业务方面的投入和布局,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经营业绩的持续增长注入动力。

2、增强资金实力,为公司战略布局提供充分保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进一步增强公司资金实力以及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募投项目与现有业务关联度高,是加快公司服务升级、规模扩展的重要举措。待本次募集资金投资投产后,公司将实现业务板块的升级和扩展,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及效益的产生,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经营业绩将进一步提升。

3、优化资本结构,提高财务稳健性,加强股东回报能力

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有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同时,伴随后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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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赋能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加强公司股东回报能力。

二、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数),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具体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本次发行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发行。

(三)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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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本次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

=P

-D送股或转增股本:P

=P

/(1+N)两项同时进行:P

=(P

-D)/(1+N)其中,P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本数),本次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特定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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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8,994.6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6,055,264股(含本数)。本次发行最终发行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一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最终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公司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后,在上述发行数量上限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发行竞价情况协商确定。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审核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届时将相应调整。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六)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A股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由于本公司送红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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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8,994.6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智能算力集群建设及运营项目宏景科技98,994.6098,994.60
2补充流动资金宏景科技30,000.0030,000.00
合计128,994.60128,994.6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九)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十)决议有效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四、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8,994.6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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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主体总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智能算力集群建设及运营项目宏景科技98,994.6098,994.60
2补充流动资金宏景科技30,000.0030,000.00
合计128,994.60128,994.6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以及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2025年6月30日,欧阳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6.17%的股份;慧景投资持有公司5.74%的股份,慧景投资为公司依法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由欧阳华持有56.18%的出资份额并担任其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欧阳华合计控制公司41.9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预计本次发行后,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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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

《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规定:“(一)上市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拟发行的股份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十八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者募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少于六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优先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和适用简易程序的,不适用上述规定。”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6,055,264股(含本数),本次拟发行股份数量满足融资规模的要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为2022年11月8日,距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间隔超过18个月,符合融资间隔期的要求。《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五条(一)规定:“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三)募集资金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预备费、市场推广费、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出的,视为补充流动资金。资本化阶段的研发支出不视为补充流动资金。工程施工类项目建设期超过一年的,视为资本性支出。”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8,994.60万元,其中“智能算力集群建设及运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98,994.60万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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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资本性支出为95,732.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中用于非资本性支出为33,262.6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5.79%,未超过拟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五项规定。

综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上市公司应当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

八、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一)本次发行已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发行尚需获得的授权、批准和核准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须履行以下程序后方可实施:

1、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2、中国证监会注册。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注册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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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28,994.60万元(含128,994.6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智能算力集群建设及运营项目98,994.6098,994.60
2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30,000.00
合计128,994.60128,994.60

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募集资金用途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使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有资金等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如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投入上述项目建设,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一)智能算力集群建设及运营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智能算力集群建设及运营项目

实施主体: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总额:98,994.60万元

项目建设期:12个月

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购买高性能算力服务器,并将服务器改配调优后运营,为客户提供高效的智能算力服务,进一步拓展公司的算力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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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或发展战略的关系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数字经济、数字中国以及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国家战略,以“聚焦智慧城市,专注持续创新”为企业使命,积极响应“AI+”战略,打造“AI in All”的全局战略思维,以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打造新质生产力,重点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智算等核心技术的研究与成果转化。

公司的业务发展蓝图:以智慧城市为基底,辐射千行百业的客户;以算力服务为支撑,赋能不同客户的业务场景;以AGI应用为提升和突破,深入人工智能产业布局,不断推动智慧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在智慧城市业务不断做实做深的过程中,不断强化算力业务市场地位,深入算力业务产业形态,构建多维度的业务模式,持续强化研发创新能力、夯实人才梯队培训,并以此为公司中长期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

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构建一体化算力服务体系,全面提升公司在算力服务领域的业务规模和技术水平,推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和实现。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算力基础设施市场规模高速发展,市场空间广阔

根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先进计算暨算力发展指数蓝皮书(2024年)》,2016-2023年期间,我国算力规模年均增长46%,数字经济增长13.2%,GDP增长7.8%;同期全球算力规模年均增长39%,数字经济规模增长8%,GDP增长

4.7%,我国算力规模增速和GDP增速均高于全球平均水平。同时国家和各地方政府以及企业等在算力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助推计算技术产业发展。截至2024年6月底,“东数西算”八大节点投资超435亿,带动超2000亿投资,机架规模超195万架,上架率约63%。

随着人工智能领域技术的发展,一方面AI产业化兴起,许多厂商加快了AIGC的大模型研究和应用开发,赋能众多行业提升生产效率,推动产业变革;另一方面产业AI化快速推进,互联网、金融、消费、医疗以及政府治理等行业均在积极开展各类人工智能应用和数据治理。大模型的开发、人工智能应用的产业化推进均需要海量的数据存储要求和强大的算力保证,以支撑AI训练、推理和应用开发的过程,而智能算力直接决定了AI训练、推理和应用开发的效率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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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因此市场对智能算力的需求预计快速增长。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与浪潮信息联合发布的《2025年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大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推高算力需求,中国智能算力增速高于预期。根据国际数据公司最新预测结果,2025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将达到1,037.3EFLOPS,并在2028年达到2,781.9EFLOPS,2023-2028年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和通用算力规模的年复合增长率将分别达到46.2%和18.8%。

图 中国通用算力规模及预测,2020-2028年

图 中国智能算力规模及预测,2020-2028年

数据来源:I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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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华为发布《智能世界2035》,预计未来十年,随Pre-AGI的到来,模型规模可能扩大T级别,模型训练算力需求大幅增长。同时,后训练正从精调阶段走向与预训练并列的核心阶段,未来后训练的算力消耗极有可能超越预训练。随着人类社会迈入智能体时代,智能体互联网带来巨大的算力需求,以及边缘计算和推理算力的规模快速增长,都将远远超过预训练,给算力增长带来更大的想象空间。2035年,全社会的算力需求将达10

FLOPS,跟2025年相比,增长10万倍。

随着算力需求的爆发式增长,智算服务市场正在快速发展。IDC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智算服务市场整体规模达到50亿美元,2025年将增至79.5亿美元,2028年将达到266.9亿美元,2023-2028年五年年复合增长率为57.3%。其中,智算集成服务市场及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 IaaS)市场是未来重要的两个增量市场,五年年复合增长率分别达到73%和79.8%,预计至2028年智算集成服务市场规模占比可达47%,生成式人工智能市场规模占比达48%。

图 中国智算服务细分市场规模预测,2023-2028年

数据来源:IDC

高效的建设、管理和运维能力对于智算服务的成功至关重要,能够确保资源的最优配置和高效利用。智算服务商在这一过程中积累的成功运作经验也变得尤为重要,这些经验不仅能够提升服务质量,还能为用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解决方案。因此,具备强大建管运能力和丰富运作经验的厂商将在新型算力服务市场中占据优势地位,推动行业的持续发展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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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把握市场发展先机,提升上市公司的竞争力

随着国家对算力产业研发支持力度增加,算力基础设施行业加快转型升级。2024年,随着生成式AI、大模型等应用加速落地,算力需求井喷式爆发,新建算力中心逐渐从传统通用算力中心向提供智能算力的方向发展。本项目将按照行业高规格、高标准建设,项目完成后可以使公司抢占算力中心转型发展先机,提升智算技术壁垒,把握人工智能发展契机,以智慧算力赋能互联网、人工智能、政务服务、智慧城市、智能制造、自动驾驶等日益增长的场景。算力基础设施行业具有明显的供需关系区域间分布不均衡的特征,互联网企业、人工智能企业、云计算企业、科技类企业、产业数字化转型企业主要分布在一二线城市及周边产业辐射地区,这些企业的数据密度和复杂度高,对智算中心的市场需求大。在国家一体化算力网、“东数西算”等背景下,上述区域的智算中心稀缺性进一步提升。此外,本地化的布置更有利于满足客户对可靠性、网络连通便捷性、延时低、安全性高、运维和服务响应速度快等需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能够使公司进一步布局大湾区核心城市的智算中心建设先机,满足区域内快速增长的数据处理和存储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业务规模和市场竞争力。

(3)丰富上市公司业务布局,为企业和政务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

上市公司以智慧城市业务起家,多年来积累了大量头部企业和政务服务客户。公司通过以智慧城市业务所积累的技术团队、项目经验、供应商及客户资源,从2023年开始提供算力服务。公司的算力业务是从智慧城市业务中延展出来的,与智慧城市业务实现了协同发展,共存于公司的业务发展蓝图中:公司以智慧城市为基底,算力服务为支撑,进而实现AGI应用场景的突破和发展,进而再推动智慧城市的高质量发展。本项目购置384台高性能服务器设备及相关的改配设施,新增约3,000P算力,为客户提供强大的智能算力服务,助力客户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

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项目所在的广东省算力水平较高且政策大力支持算力发展

根据中国信通院发布的《先进计算暨算力发展指数蓝皮书(2024年)》,广东省产业数字化发展保持领先,产业数字化规模达到4.8万亿元。广东省数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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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与算力协同发展,一方面继续吸纳算力中心城市的算力溢出,壮大自身算力规模;另一方面持续挖掘区域内计算应用需求,充分发挥算力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赋能作用。广东省在先进计算关键技术创新、计算产业提振、算力基础设施建设、算力发展环境优化、算力创新应用推广等维度均取得突出成果,整体算力发展指数领先居全国省份第一名。

2023年1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的实施意见》(粤府〔2023〕90号),提出:到2025年,智能算力规模实现全国第一、全球领先,通用人工智能技术创新体系较为完备,人工智能高水平应用场景进一步拓展,核心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企业数量超2000家,将广东打造成为国家通用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引领地,构建全国智能算力枢纽中心、粤港澳大湾区数据特区、场景应用全国示范高地,形成“算力互联、算法开源、数据融合、应用涌现”的良好发展格局。2024年4月,广东省通信管理局、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发布《广东省算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行动暨“粤算”行动计划(2024-2025年)》,提出:构建多元泛在、智能敏捷、安全可靠、绿色低碳的算力服务生态体系,培育信息通信行业新的增长点,不断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列、当好示范。需求牵引,适度超前。坚持市场需求导向,进一步发挥和释放广东超大规模市场对算力应用的需求潜力,着眼巩固提升广东数字经济发展优势的目标,适度超前布局,算力总体供给规模与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需求基本匹配。到2025年,在计算力方面,算力规模达到38EFLOPS,智能算力占比达到50%。建成智能计算中心10个,基本形成算力规模体量与数字化发展需求相适应、算力供给结构与业务需求相匹配的发展格局。在示范应用方面,打造一批典型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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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算力典型示范标杆案例6个,存力典型示范应用标杆案例6个,典型运力应用场景14个,让算力在工业、医疗、教育、交通等领域持续渗透,进一步扩大领域应用范围,实现规模化复制推广。力争到2025年底,新增国产化算力占比达到70%,基本形成与广东经济社会数字化发展需要相适应的算力、运力、存力资源体系和供给体系,建成国内领先、国际一流且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区域级核心算力枢纽。

(2)公司具备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快速增长的算力业务订单

在通用算力领域,我国算力需求最大的前三个行业分别是互联网、电信、政府;在智能算力领域,我国算力需求最大的前三个行业分别是互联网、服务、政府。

图 我国各行业计算应用分布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信通院《先进计算暨算力发展指数蓝皮书(2024年)》

公司深耕智慧城市业务近三十年,面向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客户,提供包括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社区、智慧楼宇、智慧政务、智慧园区等智慧城市解决方案。在为客户提供智慧城市服务过程中,公司获得了大量的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客户信誉,尤其是在政府机关、电信、互联网领域,公司已有的客户资源为可以助推公司算力业务的快速发展。

公司从2023年开始,在具备智算集成与技术服务业务资源基础上,推出了智算中心建设的一整套方案和服务,当年实业营业收入11,574.07万元。2024年,公司算力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6,571.71万元,同比增长302.38%。2025年1-6月,公司算力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08,426.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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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丰富的客户资源和快速增长的算力业务订单为本次募投项目奠定了良好的市场基础。

(3)公司具有扎实的IT与算力设备实施和运维经验

公司具有扎实的企业级客户项目实施经验,沉淀积累了丰富的IT服务和IT运维服务经验,曾获得中国IT服务创新行业实践Top100、智慧城市人工智能应用示范奖、广东人工智能风云榜应用项目奖、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协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等奖项,并参编广东省人工智能产业协会《人工智能企业认定与等级评定规范》(T/GDAI 001—2024)。

公司具备丰富的IT设施运维服务经验,包括系统故障处理、设备维护更换、系统更新升级、代码维护、账户管理、信息数据修改与更新、数据备份、信息安全保障、业务系统对接、人员培训与技术咨询支持等。公司培养了专业运维人员团队,建立完善的运维管理制度,可在降低运维服务成本的同时,保障运行维护的信息化系统安全、可靠、高效率运行。

此外,公司同时拥有较多行业标杆级的数据中心建设项目经验,如:广东数据中心税改云数据中心、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数据机房、广西公安厅数据中心等,打造了一支能够在复杂网络环境条件下为客户提供服务的专业技术团队,具备开展业务的齐全资质,获取了市场上的广泛认可。

公司凭借多年的数据中心建设经验、计算集群技术积累和持续研发投入的基础,依托完善、高性价比的算力供应链及出色的供应链整合能力,在丰富的智算资源池及大型客户服务经验的基础上,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系统设计、设备供应、安装部署、测试调优、组网等销售及技术服务,实现服务器的上架、集群、调优、组网以达到客户要求的算力水平,从而为客户提供高效的算力服务。

从向算力建设及运营转型以来,公司已承接并完成多个算力集群建设项目,如:粤港澳大湾区联合控股有限公司人工智能大模群计算集群项目、中山大学人工智能训练集群项目、X公司及其子公司智算项目等,累计交付算力设备1,800余台(套)。在最近两年一期的算力项目中,公司持续迭代和优化算力建设及运营技术,积累了丰富的项目技术和经验,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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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项目建设内容

公司拟建设智能算力集群,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98,994.60万元投资于“智能算力集群建设及运营项目”。本次募投项目的具体建设内容为高性能算力服务器采购、改配调优、安装部署、算力网络组建及持续运维支持与技术服务,为合作伙伴提供一站式智算整体解决方案。本项目建设期为12个月,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384台高性能算力服务器,新增约3,000P算力,面向头部互联网企业、大模型企业、云厂商等领域客户提供高效算力资源。在运营期内,按客户使用量或使用周期进行结算,通过持续运营获取运营收益。

本项目是公司在现有客户、供应商、技术、团队、项目经验积累的基础上,对算力服务业务进一步扩大规模,与现有业务模式一致。本项目的实施与公司现有智算集群形成了紧密的协同效应,新增的算力资源将与现有集群无缝对接,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公司通过建设智能算力集群,形成统一的、可弹性调度的计算能力池,以支持客户的高性能计算、人工智能训练、大数据分析等任务,帮助客户实现算力的高效聚合、协同共享,突破单机算力限制,提升资源利用率,全方位服务客户在大模型训练、推理、科学计算等不同业务场景的各类需求。公司将以此次智能算力集群建设与运营为契机,持续加大在算力服务领域的投入和创新,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打造行业领先的算力服务平台,为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兴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贡献更大的力量。

总之,公司此次投资建设智能算力集群,是基于对市场趋势的精准把握和自身发展战略的深入思考,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广阔的市场前景。通过精心规划和高效实施,公司有信心将该项目打造成为行业内的标杆项目,为公司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为客户创造更大的价值。

6、项目预计实施进度

本项目预计建设周期为12个月,具体进度安排如下:

序号建设内容Q1Q2Q3Q4
1场地准备、检测
2服务器设备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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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建设内容Q1Q2Q3Q4
3改配、安装、调试测试、上架
4人员招聘培训
5试运行、验收、投运

注:公司将根据业务需求和资金情况,动态调整本项目的实施进度。

7、项目投资概况

本项目投资总额为98,994.60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98,994.60万元,项目投资概算如下:

序号名称金额(万元)投资比例是否属于资本性支出
1建设投资98,434.6099.43%-
1.1软硬件购置费95,732.0096.70%
1.2机房及宽带租赁费1,728.001.75%
1.3基本预备费974.600.98%
2铺底流动资金560.000.57%
3项目总投资98,994.60100.00%-

(1)软硬件购置费

本项目用于硬件设备及软件产品的购置金额为95,732.00万元,均为资本性支出,主要用于采购高性能服务器及改配等硬件,以及算力服务平台等软件,结合相关设备、软件的报价估算,具体如下:

项目投资金额(万元)
硬件设备95,232.00
软件500.00

(2)机房及宽带租赁费

本项目建设期内的机房及宽带租赁费为1,728.00万元,租赁费按照租赁单价、租赁时长进行估算。

(3)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是指在项目预算中为应对由于不可预见的情况(如设计变更、设备价格波动、不可抗力、政策法规调整、技术难题、其他不可遇见的费用)而导致费用增加所预留的资金,本项目基本预备费投入974.60万元,按照建软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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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置、机房及宽带租赁总金额的1%估计。

(4)铺底流动资金

铺底流动资金主要是项目投产初期为保证项目建成后进行试运转所必需的流动资金,本项目结合投产后运营期营运资金周转情况,经测算所需铺底流动资金投入560.00万元。

8、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案

发行人实施本项目的实施能力参见项目可行性部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投资额为98,994.6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8,994.60万元,不涉及项目资金缺口。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9、项目效益分析

本次智算中心建设项目建设期为1年,运营期为5年。本项目在运营期内年均净利润4,635.95万元,经济效益前景良好。本项目效益预测的假设条件及主要计算过程如下:

(1)假设条件

①本项目所处的宏观经济、政治、法律和社会环境处于正常状态,没有对项目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

②本项目所遵循的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财经政策和项目所在地的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③本项目所处的行业领域和上游行业领域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处于正常的发展情况,没有发生重大的市场突变;

④本次资金筹集能够顺利完成,资金及时到位;

⑤无其他不可抗拒或不可预见的因素对项目的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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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效益测算过程

①收入测算过程

本项目为客户提供算力服务,销售收入主要结合项目提供的算力服务器规模、服务价格,并考虑未来价格波动情况进行测算。其中,本项目服务价格系综合考虑公司历史业务合同的定价情况、市场同类服务销售价格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本项目算力服务器规模系结合项目提供的高性能服务器台数、服务器利用率等因素进行合理估算。

②成本费用测算过程

本项目成本主要包括折旧与摊销、机柜租赁费及人员成本等。其中,折旧与摊销依据公司会计政策并参考同行业折旧及摊销情况确定,机柜租赁费以及人员成本主要依据算力服务器投入运营数和运营人工需求量等情况进行估算。

③税金测算过程

本项目实施主体为宏景科技,按照预计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15%进行计算。

(3)项目效益测算合理性

本项目运营期内综合毛利率为21.24%。A股上市公司中,利通电子、奥瑞德、莲花控股、中贝通信存在算力服务业务,与公司该类业务存在一定可比性,前述公司相关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公司业务名称2025年1-6月2024年
利通电子算力租赁业务35.83%34.93%
奥瑞德算力综合服务业务18.58%26.44%
莲花控股算力服务44.40%42.45%
中贝通信智算业务36.88%注未披露
平均值33.92%34.61%
公司本募投项目综合毛利率21.24%

注:中贝通信2025年1-6月算力租赁业务毛利率未披露,此处为2025年1-3月数据。

如上所示本项目综合毛利率处于相关公司类似业务毛利率区间内,因此本项目毛利率测算合理。

1-1-88

10、立项、土地、环保等报批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不需要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亦不需要取得环保主管部门对本项目的审批文件。本项目无需新增项目用地,不涉及土地审批事项。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本项目已履行完立项备案手续,备案编号:

2510-441305-04-04-273466。

(二)补充流动资金

1、项目概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中的3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规模不断扩张对营运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资源配置效率,为公司的稳步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2、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公司的发展战略需要充足营运资金的支持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关于数字经济、数字中国以及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的国家战略,积极响应“AI+”战略,打造“AI in All”的全局战略思维,以企业高质量发展为引领打造新质生产力,重点投入人工智能、大数据、智算等核心技术的研究与成果转化。为了实现这一战略,公司通过提升公司现有人员素质,引入外部优秀人才及团队、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研发能力、技术水平、产品与服务质量,以全面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未来需要充足的营运资金支持技术研发、软硬件购置、人才引进等以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业务模式不断创新,快速占领市场,提升经营效益。

(2)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保障财务稳健安全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增加公司的流动资金,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利于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行性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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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具有可行性。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形成了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投向、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存储在董事会指定的专门账户集中管理,确保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得到规范使用。

4、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规模的合理性

根据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未来资金流出和未来资金流入,公司总体资金缺口情况如下:

类别用途计算公式金额(万元)
货币资金余额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A845.88
未来资金流出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B63,663.21
最低现金保有量C22,614.11
未来三年预计现金分红D14,431.13
偿还银行借款E27,118.89
总体资金需求合计F=B+C+D+E127,827.35
未来资金流入未来三年现金流入净额G19,634.29
资金缺口总体资金缺口H=F-A-G107,347.17

(1)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

公司测算未来三年的营运资金缺口情况如下:

①测算方法说明

假设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经营模式保持稳定,行业环境、市场竞争情况、宏观经济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与主营业务收入保持较稳定的比例关系。公司采用销售百分比法测算未来营业收入增长所引起的相关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测算2025年至2027年未来三年的营运资金缺口情况。

选取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存货等四个指标作为经营性流动资产,选取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等三个指标作为经营性流动负债。具体测算公式如下:

公司2025年-2027年各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当期预测

1-1-90

营业收入×各科目占营业收入的百分比;

预测期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预付款项+存货,预测期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预测期营运资金占用额=预测期经营性流动资产-预测期经营性流动负债,预测期营运资金缺口=2027年末营运资金占用额-2024年末营运资金占用额。

预测期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相关科目占营业收入的百分比与公司2024年末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数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持平;

②未来营业收入增长率的具体预测过程及依据

2022年至2024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4,628.47万元、77,060.50万元和65,777.79万元,先升后降。2023年开始,智慧城市业务收入受行业影响下降幅度较大,公司向算力服务业务转型升级,算力服务业务逐渐成为公司主营业务,2024年算力服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已达70.80%。2025年上半年,受益于AI算力驱动下智算中心建设需求的快速增长,公司算力业务持续落地并验收确认收入。2025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8,780.92万元,相较于上年同期显著增长567.14%,呈现爆发式上涨。

根据国际数据公司(IDC)与浪潮信息联合发布的《2025年中国人工智能计算力发展评估报告》相关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智算服务市场整体规模达到50亿美元,2025年将增至79.5亿美元,2028年将达到266.9亿美元,2023-2028年五年年复合增长率为57.3%。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预测期内营业收入的增长率为30%进行测算。

③营运资金需求测算过程

公司使用“销售百分比法”来预测未来公司的流动资金需求。根据上述假设和测算依据,公司2025年-2027年因营业收入的增长导致经营性流动资产及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变动需增加的流动资金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4年度预测金额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2025年度/年末(E)2026年度/年末(E)2027年度/年末(E)
营业收入65,777.79-85,511.13111,164.46144,51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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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4年度预测金额
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2025年度/年末(E)2026年度/年末(E)2027年度/年末(E)
应收票据60.870.09%79.13102.87133.74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59,916.9891.09%77,892.07101,259.69131,637.60
预付账款3,136.664.77%4,077.665,300.966,891.25
存货55,820.2384.86%72,566.3094,336.18122,637.04
经营性流动资产小计118,934.74180.81%154,615.16200,999.71261,299.63
应付票据22,265.2733.85%28,944.8537,628.3148,916.80
应付账款22,359.8433.99%29,067.8037,788.1449,124.58
预收款项和合同负债21,123.9932.11%27,461.1835,699.5446,409.40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65,749.1099.96%85,473.83111,115.98144,450.78
流动资金占用额53,185.6480.86%69,141.3389,883.73116,848.85
每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15,955.6920,742.4026,965.12
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缺口合计63,663.21

注:以上涉及的所有财务数据主要基于对公司2025年-2027年主营业务发展预测情况而进行的假设,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经营业绩的承诺。

根据上述测算,公司2025年-2027年因营业收入增加导致的流动资金占用金额分别为15,955.69万元、20,742.40万元和26,965.12万元,未来三年新增运营资金缺口规模合计为63,663.21万元。

(2)最低现金保有量

最低现金保有量是公司为维持其日常营运所需要的最低货币资金,以应对客户回款不及时,支付采购款项、发放工资、缴纳税费等短期付现成本,如果低于货币资金安全持有水平,将会使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一定的流动性风险。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选取公式法测算结果(67,929.02万元)、安全月数法测算结果(22,614.11万元)的孰低值作为公司最低现金保有量。

综上所述,考虑到公司可自由支配货币资金规模、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最低货币资金保有量、短期借款刚性债务以及现金分红预测等资金流出情况,以及未来三年现金流入净额等资金流入情况,据此测算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存在107,347.17万元缺口。叠加未来算力业务运营、维护对资金的刚性需求,目前账面资金规模无法满足公司未来日常经营所需,公司拟将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规模不断扩张对营运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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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需求,提高公司资源配置效率,为公司的稳步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具有必要性与可行性。

三、资本性支出、非资本性支出构成情况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之“五、关于募集资金用于补流还贷如何适用第四十条‘主要投向主业’的理解与适用”的规定,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者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通过其他方式募集资金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对于具有轻资产、高研发投入特点的企业,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超过上述比例的,应当充分论证其合理性,且超过部分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投入。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拟认购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28,994.60万元:1、“智能算力集群建设及运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98,994.60万元,其中,软硬件购置费95,732.00万元为资本性支出,机房及宽带租赁费、基本预备费、铺底流动资金合计3,262.60万元为非资本性支出;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30,000.00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中实际用于非资本性支出为33,262.6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5.79%,未超过拟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8号》第五项规定。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

本次发行满足《注册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板块定位(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主业)的规定,具体如下:

发行人所属行业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代码I65),公司是一家智慧城市、智算中心综合服务商,持续探索与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算力服务等前沿技术的成果转化和市场化应用。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均围绕公司算力服务业务的主营业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鼓励类”之“四十六、人工智能”之“2.网络基础设施、大数据基础设施、高效能计算基础设施等智能化基础设施”所鼓励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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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为“智能算力集群建设及运营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涉及研发项目,亦不涉及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情形。

六、本次募集资金用于扩大现有业务的情况

(一)公司现有业务的发展概况

公司的算力业务从智慧城市业务中衍生出来。在2023年以前,公司的业务集中在智慧城市领域,拥有较多行业标杆级的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如:广东数据中心税改云数据中心、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数据机房、广西公安厅数据中心等,获取了市场上的广泛认可。公司凭借多年的数据中心建设经验、计算集群技术积累和持续研发投入的基础,从2023年开始,向算力服务业务转型升级,根据客户需求,向客户提供算力集群系统设计、设备供应、改配调优、安装部署、组网、运营等综合服务。

公司的算力服务业务主要包括两类:第一类是算力设备集成服务,根据客户需求提供系统设计、设备供应、改配调优、安装调试、组网等服务中的一种或多种;第二类是算力设备运营服务,包括:算力集群的系统设计、设备供应、改配调优、安装调试、运维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算力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最近两年及一期的收入分别为11,574.07万元、46,571.71万元和108,426.86万元。

(二)扩大业务规模的必要性与合理性

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本节之“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之“(一)智能算力集群建设及运营项目”之“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及“4、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七、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预计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带来折旧及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影响的测算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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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第1年第2年第3年第4年第5年第6年
新增折旧及摊销8,053.4016,106.8016,106.8016,106.8016,106.808,053.40

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新增的折旧及摊销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已在相关募投项目的效益测算中考虑。本次募投项目达产后具有较高的盈利水平,项目产生的效益可以充分消化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因此,上述新增折旧摊销费用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八、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综合效益,有助于巩固和夯实公司的业务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从而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公司降低财务风险、增强抗风险能力,优化公司整体财务状况;但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经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短期内公司股东的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的项目围绕公司战略和主营业务开展,募集资金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在算力服务领域的优势将进一步得以提升,从而能够更好地满足快速增长的市场需求,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行业地位和市场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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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智能算力集群建设及运营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通过本次发行,公司资金实力将得到有效提升,有利于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和抗风险能力。同时,伴随后续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将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和盈利能力,赋能公司业务发展,进一步加强公司股东回报能力。公司的主营业务及业务结构不会因本次发行而改变,本次发行亦不涉及对公司现有业务及资产的整合。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欧阳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6.17%的股份;慧景投资持有公司5.74%的股份,慧景投资为公司依法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由欧阳华持有56.18%的出资份额并担任其普通合伙人兼执行事务合伙人;欧阳华合计控制公司41.9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完成后,按本次股票发行上限46,055,264股计算,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99,572,811股。欧阳华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7.83%股份,通过慧景投资间接控制公司4.42%股份,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欧阳华先生。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状况不会因此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仍将保持独立运作,不会因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而产生新的同业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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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关联交易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不会导致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产生新的关联交易,亦不会导致出现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发行人不存在因本次发行新增其他关联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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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于2022年在深交所发行上市,除此以外,公司最近五年内未通过向不特定对象或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重大资产重组配套融资)、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5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2022年第17次审议会议审议通过,发行人通过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的发行方式,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22,844,9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0.1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6,765,837.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为836,505,805.62元。截至2022年11月8日,公司共募集资金916,765,837.00元,扣除发行费用99,589,223.65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17,176,613.35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华兴验字[2022]21000590495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银行银行账户账户类别初始存放金额2025年6月30日余额
中国银行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636676247916募集资金专户200,000,000.00注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391190100100150649募集资金专户123,399,500.00注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120906828510205募集资金专户80,630,000.00注销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支行77900188000225313募集资金专户52,294,000.006,013,326.3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82210078801100002009募集资金专户380,182,305.62560,477.7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大道西支行注723779306484募集资金专户-1,484,72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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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银行账户账户类别初始存放金额2025年6月30日余额
合计————836,505,806.628,058,532.43

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大道西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的下属支行,三方监管协议中的乙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99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81,717.66(注1)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77,119.53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3,468.012022年度:30,470.712024年度:28,488.94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28.72%2023年度:1,980.002025年1-6月:16,179.88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注5)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 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实际投资金额(2)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3)=(2)-(1)
承诺投资项目:
1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12,339.9549.5349.5312,339.9549.5349.53——项目已完工
2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8,063.001,609.151,609.158,063.001,609.151,609.15——项目已完工
3营销系统升级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5,229.403,032.262,431.405,229.403,032.262,431.40-600.86(注2)项目已完工
4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20,005.9720,000.0020,000.0020,005.975.97(注3)不适用
5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不适用20,941.4121,666.00不适用20,941.4121,666.00724.59(注4)项目已完工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

1-1-1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5,632.3545,632.3545,762.0545,632.3545,632.3545,762.05129.70——
超募资金投向:
6归还银行贷款归还银行贷款不适用9,668.019,668.01不适用9,668.019,668.01——不适用
7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21,726.2121,689.47不适用21,726.2121,689.47-36.74不适用
8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暂时闲置的超募资金不适用4,691.09——不适用4,691.09——-4,691.09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不适用36,085.3131,357.48不适用36,085.3131,357.48-4,727.83——
合计45,632.3581,717.6677,119.5345,632.3581,717.6677,119.53-4,598.13——

注1:附表中“募集资金总额”为实际募集资金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注2:附表中“营销系统升级项目”中截至2025年6月30日累计投入金额2,431.40万元未包含已投入实施但尚未支付的款项600.86万元,该款项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根据公司与供应商最终的结算情况进行支付。注3:附表中“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的金额大于投资总额的原因是公司将利息收入5.97万元一并作为补充流动资金的投入。注4:附表中“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大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异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投入项目所致。注5: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将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入到新项目“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1-1-101

(一)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名称募集后承诺投资总额(1)实际投资总额(2)差异金额(3)=(2)-(1)差异原因
1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49.5349.530.00无差异
2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1,609.151,609.150.00无差异
3营销系统升级项目3,032.262,431.40-600.86差异系已投入实施但尚未支付的款项
4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5.975.97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5.97万元一并作为补充流动资金投入
5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20,941.4121,666.00724.59公司将募集资金理财收益投入项目
合计——45,632.3545,762.05129.70-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的变更的具体情况:

1、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同步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和内部投资结构。该议案已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前提下,对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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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

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是在原有的智慧城市行业内进行平台升级,属于公司内部研发投入,无法直接产生经济效益。该项目在前期已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并未涉及近年来迅猛发展的算力服务市场。因此,在当前智慧城市、人工智能及算力行业的市场发生变化的新形势下,为了更好地实现业态模式的突破,为全体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基于未来的经营战略需要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合理性与谨慎性原则,经审慎考虑,公司对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投入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变更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将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投入到新项目“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该议案已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的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30日和2025年5月10日将前述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各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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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将暂时补流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合计不超过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了购买保本理财协议的相关文件,购买其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84,058,532.4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结构性存款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8,748,101.42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8,058,532.43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6,000,000.00元。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17,176,613.35元,未使用金额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10.28%,该等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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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如下:

实际投资项目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情况承诺效益最近三年一期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效益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年1-6月
1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2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3营销系统升级项目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4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不适用预计净利润约1,320万元/年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668.05668.05不适用(注)

注:智算中心建设及运营项目因运营期较短(未满1年),未与预期效益比较。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原募投项目智慧城市行业应用平台升级项目、AIoT基础平台开发项目、营销系统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均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不涉及经济效益承诺。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详见上文《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备注说明。

四、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7,176,613.35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后),其中募投项目资金256,323,500.00元,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0元,超募资金360,853,113.35元。

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2022年12月,公司已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104,647,399.00元。

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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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次会议、2023年12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464.7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期间,上述议案事项未开展,2024年公司根据上述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已使用超募资金10,428.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12月18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0,464.7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根据前述议案已使用超募资金10,464.7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会计师对于前次募集资金运用所出具的报告结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宏景科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兴专字[2025]24015280075号),认为:宏景科技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宏景科技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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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发行股票价值时,应特别考虑下述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一)下游市场波动风险

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重大风险提示”之“(一)下游市场波动风险”。

(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重大风险提示”之“(二)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三)高性能算力服务器采购和交付风险

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重大风险提示”之“(三)高性能算力服务器采购和交付风险”。

(四)算力服务业务价格波动风险

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重大风险提示”之“(四)算力服务业务价格波动风险”。

(五)技术及人才流失风险

算力服务业务需要服务器的上架、集群、调优、组网等全流程算力服务交付及后续运维的技术能力,公司必须拥有一批能够融会贯通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相关领域的核心技术团队才能在激烈的同行业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目前公司所在行业人才竞争激烈,如果公司不能有效保持核心技术人员的激励机制,且不能根据环境变化而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有可能引起核心技术人员流失,这将对公司的新技术开发、项目实施和未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六)经营管理风险

发行人自2023年转型算力服务业务以来,通过内部培养和外部合作,已成功组建出一支专业能力扎实、经验丰富的成熟算力服务团队。公司经过20余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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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发展,已成为我国行业领先的智慧城市综合服务商,并在此过程中积累了一定的经营管理经验。但公司进入算力业务领域时间较短,人员和技术储备相对薄弱,经营和管理经验相对不足,随着算力业务的不断拓展,仍存在因人才和技术储备薄弱、市场开拓不及预期、经营及管理经验不足而导致的经营管理风险。

二、法律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发行能否获得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及取得上述批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该等不确定性将导致本次发行面临不能最终实施完成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客户集中的风险

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重大风险提示”之“(五)客户集中的风险”。

(二)企业所得税政策风险

公司近年来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所得税享受15%的优惠税率。若公司不能保持持续的研发投入和自主创新能力,有效期满后不能延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未来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改变,将会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三)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一、重大风险提示”之“(六)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风险”。

(四)债务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0.65%、40.82%、58.47%和65.22%,呈上升趋势。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张,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量也快速增长,并且随着公司不断推进算力业务的战略布局,公司投入算力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规模不断增加,资本支出需求相应增加,公司资产负债水平也有所上升。因此,未来若融资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不能持续获得银行授信,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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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发展特别是现金流情况不达预期,无法及时偿还到期债务,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四、募投项目相关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行业未来发展趋势等因素并结合管理层对相关行业景气度的判断做出的。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在这期间宏观政策环境的变动、行业竞争情况加剧、技术水平发生重大更替、市场容量发生不利变化等因素,都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产生较大影响。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生募集资金未能按时到位、实施过程中发生延迟实施等不确定性事项,也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效果带来较大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效益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智能算力集群建设及运营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智能算力集群建设及运营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98,994.60万元,公司依据历史业务合同的定价情况、市场数据以及未来行业及公司的发展趋势对本项目的预计效益进行了审慎测算,预计本项目在5年运营期内年均净利润4,635.95万元。

若未来算力行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未能及时采购到高性能算力服务器,可能导致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实际盈利水平不能达到预期。

(三)资产折旧摊销增加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资本性支出为主,涉及新增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应导致每年产生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及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每年将新增较大金额的折旧、摊销。虽然本次募投项目预期效益将能够消化新增折旧摊销费用的影响,但是募投项目从建设到产生效益需要一段时间,且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项目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使得募投项目产生的效益水平不及预期,则公司存在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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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一)股价波动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情况的变化将会影响股票价格。另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重大政策、国内外政治形势、股票市场的供求变化以及投资者的心理预期都会影响股票的价格,给投资者带来风险。

(二)因发行新股导致原股东分红减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将扩大公司股本及净资产规模,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共享,将可能导致原股东分红减少。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后将提高公司的经营能力,提升盈利水平。在此基础上,公司将根据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政策,积极对公司股东给予回报。

(三)表决权被摊薄以及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本次发行将增加公司股份,原公司股东在股东会上所享有的表决权会相应被摊薄,从而存在表决权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规模、净资产规模将出现一定增长,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一定的建设周期,项目产生效益尚需一段时间。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存在新股发行当年与上年同期相比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出现下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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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董事: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欧阳华 林山驰 许 驰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刘兴起 李敏才

除董事以外的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陈志雄 吴贤飞 吴 淼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熊俊辉 夏 明 张铁舰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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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审计委员会成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李敏才 刘兴起 欧阳华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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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______________

欧阳华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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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党子扬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顾东伟 孟凡非

保荐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___

冉云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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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管理层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裁:

保荐机构董事长: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姜文国
冉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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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张启祥 程俊鸽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张学兵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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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内容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等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杨新春 高韵君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

童益恭

会计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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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的相关声明及承诺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明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公司董事会作出声明如下:

“综合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银行借款规模、债权融资成本及资产负债情况等因素,自本次发行股票方案被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除实施本次发行股票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不排除其他股权融资计划”。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并兑现回报的具体措施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补回报措施,具体如下:

1、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效率,并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而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放、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放、专项使用,并积极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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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加强内部控制,发挥企业管控效能;推进全面预算管理,加强成本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监督,在严控各项费用的基础上,提升经营和管理效率、控制经营和管理风险。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3)积极落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加快主营业务的拓展,提升盈利能力

未来公司将基于智慧城市业务和算力服务业务的基础上推进AGI的发展,凭借AGI的动态学习、适时调整、高度灵活与自主决策及跨领域协作能力实现智慧城市业务质的突破,打造重点领域创新引领能力和核心技术竞争优势,深化算力赋能行业应用,构建一体化算力服务体系,推动算力在更多生产生活场景的应用落地。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算力业务规模将进一步扩大,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是公司深化在智能算力领域的业务布局的重要举措。

(4)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等规定的要求。此外,公司制定了《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章程》《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并将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与发展规划,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广大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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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公开承诺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欧阳华先生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的公开承诺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对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如下: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本人将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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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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