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股东郑婵玉女士计划在2025年10月11日-2026年1月10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393,49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856%(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1.00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786,99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9712%(占扣除回购专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为2.00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收到股东郑婵玉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郑婵玉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减持股份来源 |
| 郑婵玉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5年10月11日至2026年1月10日 | 10.21-11.65 | 10.68 | 753,333 | 0.3102 | 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
| 大宗交易 | 8.44-8.74 | 8.62 | 1,740,000 | 0.7165 |
| 合计 | 2,493,333 | 1.0267 |
本次减持股份,股东郑婵玉女士共计减持公司股份2,493,33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267%,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1.0417%。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股数(股) | 持股比例(%) | ||
| 郑婵玉 | 合计持有股份 | 8,736,000 | 3.5973 | 6,242,667 | 2.5706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736,000 | 3.5973 | 6,242,667 | 2.570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本次减持后,股东郑婵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242,667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2.5706%,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2.608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2、本次减持事项已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巨潮资讯网预先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背减持计划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3、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股东郑婵玉女士未在相关文件作出最低减持价格、最高减持数量等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郑婵玉女士严格履行了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股东郑婵玉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惠州仁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