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同创(301387)_公司公告_光大同创: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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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2-06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6年

日上午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马增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会董事

人,实到

人,占公司董事总人数(

人)的100%。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保荐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为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上述资金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个月内有效,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六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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