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83证券简称:天键股份公告编号:2025-077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冯砚儒先生、陈伟忠先生、冯雨舟女士、刘光懿先生、梁婷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周谊女士、付超先生、曲雯毓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拟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名,独立董事
名,职工代表董事
名。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谊女士、付超先生、曲雯毓女士均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周谊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诚、勤勉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天键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月
日
附件:
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冯砚儒简历冯砚儒先生,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技术陶瓷专业学士。曾任职于江西国营九九九厂、常州市远宇电子有限公司、中山市高科技陶瓷材料有限公司。自公司成立以来一直担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并担任天键医疗科技(广东)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MinamiElectronicsMalaysiaSdn.Bhd.董事、MinamiTechnology(Thailand)Co.,Ltd.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砚儒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0,66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90%;通过天键(广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878,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34%,并担任天键(广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通过赣州敬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2,741,2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冯砚儒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殷华金先生系连襟关系并构成一致行动关系,与冯雨舟女士系父女关系,除前述情况外,冯砚儒先生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伟忠简历陈伟忠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华南理工大学化工机械专业学士,本科学历。曾任职于中山化工机械进出口公司。历任公司市场中心负责人、总经理。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并担任中山市天键电声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赣州欧翔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赣州天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兼经理、深圳市天键技术有限公司经理、深圳市天键智能有限公司董事、天键电声有限公司董事、MinamiTechnology(Thailand)Co.,Ltd.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伟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857,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22%;通过天键(广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31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2%;通过赣州敬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约1,895,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陈伟忠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冯雨舟简历
冯雨舟(YuzhouFeng)女士,1988年出生,加拿大国籍,拥有中国永久居留资格,多伦多大学商学士,中山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现任公司董事,并担任天键电声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天键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雨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冯砚儒先生系父女关系。除前述情况外,冯雨舟女士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刘光懿简历
刘光懿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金融学专业学士,英国伯明翰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硕士。曾任职于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光懿先生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12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刘光懿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
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梁婷简历梁婷女士,198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深圳大学会计学专业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职于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历任公司审计法务总监,现任公司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婷女士通过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持有公司股份2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梁婷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周谊简历周谊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南理工大学劳动经济专业学士,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中山市晨星玻璃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执信会计师事务所,及担任华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山市中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付超简历
付超先生,198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武汉大学生物技术、金融学双专业学士,清华大学生物学专业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曾任职于广州海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深圳市阳和生物医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并担任广州华腾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鼎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湖南明康中锦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州基迪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达远辰光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君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北京领健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艾迪基因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深圳市益康泰来科技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付超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曲雯毓简历曲雯毓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连理工大学应用数学专业学士,工程力学专业硕士,日本北陆先端科学技术大学院大学信息科学专业博士。现任天津大学软件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天津市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主要研究方向为云计算与数据中心网络,智慧城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曲雯毓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