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04号文)核准,公司于2022年10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34.7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126.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7,417.7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51,708.25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100Z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332号)核准,公司2023年10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1,925,816股,发行价格为40.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399,969.36元,扣除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发行费用5,521,823.0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878,146.27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0月到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3]100Z004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5年06月30日 |
|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 54,491.55 |
|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 880.47 |
| 减: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 1,902.83 |
| 募集资金净额 | 51,708.25 |
|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 419.15 |
| 加:现金管理收益 | 419.35 |
| 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置换金额 | 2,255.23 |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17,868.17 |
| 减: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 减: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255.34 |
| 减: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支出 | 0.00 |
|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2,201.15 |
| 减:超募资金购买资产 | 5,100.00 |
| 2025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4,866.86 |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2025年06月30日 |
|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 7,392.83 |
| 减: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 46.52 |
| 减: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 | 58.49 |
| 募集资金净额 | 7,287.81 |
| 加:利息收入 | 0.42 |
| 减:募投项目支出 | 7,287.81 |
| 减: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42 |
| 2025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 |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11月4日,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亚运村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91100401000173682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2022年11月4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0701013402397737)。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11月4日,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和中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22907370210402)。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2年11月4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和中原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101040160001313765)。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5月31日,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2023年6月,公司和东吴证券分别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3年11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44174138639)。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4年7月12日,公司与北京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1060100100350687)。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项目 | 银 行 名 称 | 银行帐号 | 余额 | 备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亚运村支行 | 911004010001736829 | 783.01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8110701013402397737 | 1,777.12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 | 122907370210402 | - | 已销户 | |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1101040160001313765 | - | 已销户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单支行 | 321060100100350687 | 2,306.73 | ||
| 小 计 | 4,866.86 |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 | 344174138639 | - | 已销户 |
| 合 计 | 4,866.86 | |||
注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朝阳区亚运村支行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下属分支机构,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下属分支机构,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下属分支机构,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及保荐机构东吴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注2: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为 1101040160001313765)已于 2023 年7月26日注销,注销时账户余额为零。注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信息路支行(344174138639)已经2024 年4月29日注销,注销时账户余额为零。注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122907370210402)已经2024 年7月12日注销,注销时账户余额为零。
三、 2025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累计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7,405.90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1。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累计投入相关
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7,287.81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2。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5年06月30日止,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 实际获得收益 |
| 序号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 实际获得收益 |
| 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2/12/15 | 2023/3/17 | 10,000.00 | 66.79 |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3/3/22 | 2023/6/21 | 10,000.00 | 66.07 |
| 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0,000.00 | 2023/6/21 | 2023/9/21 | 10,000.00 | 74.05 |
| 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3/6/22 | 2023/9/22 | 3,000.00 | 19.28 |
| 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3,000.00 | 2023/9/23 | 2023/12/22 | 13,000.00 | 86.55 |
| 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9,000.00 | 2023/12/23 | 2024/1/22 | 9,000.00 | 7.77 |
| 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5,000.00 | 2023/12/23 | 2024/3/22 | 5,000.00 | 12.95 |
| 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9,000.00 | 2024/1/24 | 2024/2/23 | 9,000.00 | 17.75 |
| 9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4/7/22 | 2024/8/21 | 3,000.00 | 5.67 |
| 1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4/7/29 | 2024/8/28 | 2,500.00 | 4.73 |
| 1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4/8/26 | 2024/11/25 | 3,000.00 | 16.45 |
| 1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4/9/9 | 2024/10/10 | 2,500.00 | 4.67 |
| 1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2,500.00 | 2024/10/21 | 2024/11/22 | 2,500.00 | 4.82 |
| 1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4/12/1 | 2024/12/31 | 3,000.00 | 4.68 |
| 1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 | 2024/12/23 | 2025/1/22 | 1,500.00 | 1.29 |
| 序号 | 银行名称 | 产品名称 | 投资金额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实际收回本金金额 | 实际获得收益 |
| 1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3,000.00 | 2025/1/13 | 2025/2/14 | 3,000.00 | 5.52 |
| 1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 | 2025/2/1 | 2025/2/28 | 1,500.00 | 2.27 |
| 1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2025/3/6 | 2025/3/31 | 4,000.00 | 6.25 |
| 19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2025/4/1 | 2025/4/30 | 4,000.00 | 3.34 |
| 2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4,000.00 | 2025/5/1 | 2025/5/30 | 4,000.00 | 6.36 |
| 2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行 | 结构性存款 | 1,500.00 | 2025/6/1 | 2025/6/30 | 1,500.00 | 2.09 |
(四)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85.31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1.17%,2024年5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5.3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之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余额为0.00元,公司在2024年7月注销该账户。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中涉及增值电信服务业务升级项目投资金额和营销推广项目费用终止投入,并将该部分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0,255.34万元(其中,用于增值电信服务业务升级项目的剩余部分募集资金7,255.34万元、营销推广项目费用3,000.00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仍用于公司日常主营业务的经营性开支。
五、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中子项目的“移动营销服务业务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子项目“移动营销服务业务升级项目”剩余的全部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明细项目“授权费”。
六、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北京挖金客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2日
附表1-1: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 是 29,024.45 18,769.11 2,700.53 8,939.54 47.632025年不适用不适用否 | ||||||||||||||||
| 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否 15,401.30 15,401.30 198.21 11,183.86 72.622025年不适用不适用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44,425.75 34,170.41 2,898.74 20,123.40 58.89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1)否 2,182.50 2,182.50 - 2,182.50 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购买资产否 5,100.00 5,100.00 - 5,100.00 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7,282.50 7,282.50 - 7,282.50 100.00 | ||||||||||||||||
| 合计 51,708.25 41,452.91 2,898.74 27,405.90 66.11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7,405.90 |
1、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受外部宏观环境、基础通信行业发展及移动互联网产业更迭等因素影响,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适时控制投资节奏,谨慎进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及设备采购决策,以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因此公司在设备采购、项目研发及人员招募的投资进度不及预期。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充分考虑其实施周期及资金使用安排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12月31日延后至2025年12月31日。
2、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
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2024年度已完成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中主要的房产购置基础工作,涉及该募投项目的其他软硬件开支尚需逐步安排。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12月31日延后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和“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 1、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受外部宏观环境、基础通信行业发展及移动互联网产业更迭等因素影响,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适时控制投资节奏,谨慎进行募投项目的实施及设备采购决策,以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合理、高效运用,因此公司在设备采购、项目研发及人员招募的投资进度不及预期。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充分考虑其实施周期及资金使用安排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12月31日延后至2025年12月31日。2、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自募投项目实施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实施工作,2024年度已完成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中主要的房产购置基础工作,涉及该募投项目的其他软硬件开支尚需逐步安排。为确保公司募投项目稳步实施,降低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保障资金的安全、合理运用,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决定对该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的2024年12月31日延后至2025年12月31日。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和“研发及运营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2024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5年12月31日。 |
| 不适用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10,255.34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9.83 |
2025半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5半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51,708.25 | 2,898.74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9-1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2,1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28.84%,2022年12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北京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100万元超募资金及10,200万元自有资金,合计15,300万元购买崔佳、张冬梅、上海合栎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北京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70.03%。2023年1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100万元购买资产。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15.8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0.22%,2023年6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5.8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之一杭州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余额为0.00元,公司在2023年7月注销该账户。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85.31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具体金额以转出时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额募集资金总额的1.17%,2024年5月,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5.3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超募资金账户之一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三环支行余额为0.00元,公司在2024年7月注销该账户。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2024年6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了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全资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北京壹通佳悦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中子项目的“移动营销服务业务升级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将子项目“移动营销服务业务升级项目”剩余的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明细项目“授权费”。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及后续部分募投项目款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22年11月10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3,135.71万元,其中2,255.23万元用于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880.47万元用于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出具了《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100Z0366号)。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3年2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4年2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4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25年2月25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2,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中的2,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
9-2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2022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3年1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3年12月4日召开了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15,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额度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情况,公司使用10,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将用于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支付。公司将按照经营需要,合理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 |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
9-3
| 2025半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
| 单位:万元 | ||||||||||||||||||
|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 | |||||||||
| 10,255.34 -10,255.34 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否 | ||||||||||||||||||
| 合计-10,255.34 -10,255.34----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原募投项目“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升级扩容项目”中涉及增值电信服务业务升级项目投资金额和营销推广项目费用终止投入,并将该部分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10,255.34万元(其中,用于增值电信服务业务升级项目的剩余部分募集资金7,255.34万元、营销推广项目费用3,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仍用于公司日常主营业务的经营性开支。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