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以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独立董事。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2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巩启春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并建立了连续、稳定、科学的股东回报机制,有利于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为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天山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 巩启春 | 娄超 |
2025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