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鼎泰高科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越南鼎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鼎丰”)发生交易,预计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将与关联方越南鼎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2026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2026年预计金额 | 2026年1月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越南鼎丰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 | 1,000.00 | 0.00 | 0.00 |
| 合计 | - | - | - | 1,000.00 | 0.00 | 0.00 |
(三)2025年1月-12月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2025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 2025年度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广东燊罗泰和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67.59 | 1,000 | 0.17 | -632.41 | 2025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
| 合计 | 367.59 | 1,000 | 0.17 | -632.41 |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双方可能发生业务的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按照双方业务发展情况和实际需求确定,因此预计数据存在不确定性,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差异。 |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公司名称:越南鼎丰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301373104法定代表人:林侠注册资本:
780,000美元成立日期:
2025年
月
日注册地址:越南北宁省文门乡东寿社东寿多行业工业区H1-6地块经营范围:生产通信设备天线部件股东情况:香港鼎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5,327,600.00 |
| 净资产 | 5,322,900.00 |
| 项目 | 2025年度 |
| 营业收入 | 0.00 |
| 净利润 | -59,300.00 |
(二)与公司关联关系越南鼎丰为香港鼎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公司,而广东太鼎控股有限公司持有香港鼎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63%的股权,因此越南鼎丰是公司控股股东广东太鼎控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的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越南鼎丰经营状况正常,具备正常履约能力,企业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参照市场价格和实际交易中的定价惯例,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拟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业务发展和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等价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对公司及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不会产生不良影响,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对公司经营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对关联方预计的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定价公平、合
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意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本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 万俊 | 曾劲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