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恒泰(301370)_公司公告_国科恒泰: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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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8-06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8.7.3条规定,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涉及金额累计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共42起,涉案金额合计34,283.1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3.84%。

其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作为原告的诉讼、仲裁案件32起,涉案金额合计为33,082.80万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96.50%;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仲裁案件10起,涉案金额合计为1,200.37万元,占涉诉案件总金额的3.50%。具体情况详见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对于公司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

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同时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将依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主要案件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或传票。特此公告。

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6日

附件: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1、单个案件金额超过1,000万元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诉讼/仲裁机构诉讼/仲裁金额(万元)诉讼(仲裁)阶段立案/受理日期
1国科恒茂(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捷迈(上海)医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皆美(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0,363.25已开庭尚未判决2024年12月6日
2国科恒茂(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皆美(上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2,725.09已开庭尚未判决2024年12月24日
3国科恒佳(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百仕韦医用高分子股份有限公司、百仕韦(长汀)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陈永曦合同纠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2,666.56已立案尚未开庭2025年4月29日
4国科恒泰(北京)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欣荣博尔特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上海市仲裁委员会13,581.30已立案尚未开庭2025年8月4日
5国科恒佳(北京)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大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北京市仲裁委员会1,666.00已立案尚未开庭2025年8月6日
合计31,002.20--

2、单个案件金额1,000万元以内

序号案件个数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累计涉案金额(万元)
127公司及子公司第三方2,080.60
210第三方公司及子公司1,200.37
合计37--3,280.97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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