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拟调整董事会席位,拟将董事会成员由
名调整至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名、独立董事
名、职工代表董事
名。同时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 第十二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应当以董事会决议形式明确并及时公告。 |
| 第一百二十七条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 | 第一百二十七条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 |
|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 | 第一百六十七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董事会秘书一名,财务负责人一名,若干名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为高级管理人员。 |
| 第一百七十七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 第一百七十七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有关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其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
二、其他事项说明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且需经由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备案的情况及最终核准的版本为准,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佛山市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