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367证券简称:瑞迈特公告编号:
2025-066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蓓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蓓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的整数倍的告知函》。根据公司于2025年
月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5),陈蓓女士于2025年
月
日至2025年
月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含盘后定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22,441股,减持后持股比例由
9.25%变动至
9.00%,剔除回购股数持股比例由
9.32%变动至
9.07%,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减持股份情况
1.基本情况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陈蓓 | |||
| 住所 | 北京市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2月5日至2025年12月30日 | |||
| 股票简称 | 瑞迈特 | 股票代码 | 301367 |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 | 22.2441 | 0.25 | ||||
| 其中:集中竞价(含盘后定价) | 22.2441 | 0.25 | ||||
| 大宗交易 | 0 | 0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间接方式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继承□赠与□表决权让渡□其他□(请注明)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合计 | 持有股份 | 828.5127 | 9.25 | 806.2686 | 9.00 |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7.1282 | 2.31 | 184.8841 | 2.06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621.3845 | 6.94 | 621.3845 | 6.94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陈蓓持有公司股份8,062,6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为9.07%。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5)。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8,285,12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25%)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蓓计划在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568,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76%(总股本已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本次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 |||||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产生的尾差,由四舍五入所致。
特此公告。
北京瑞迈特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31日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减持计划及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7.备查文件 | |
| 1.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2.2、陈蓓女士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触及1%的整数倍的告知函》。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