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科技(301360)_公司公告_荣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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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3-20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6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发表的明确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及《荣旗工业科技(苏 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2026年3月19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77名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8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2.00元/股。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本激励 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 员工。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3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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