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 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荣 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和《荣旗工 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将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 况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审核方式
1、公司对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6 年3 月4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荣 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
公司于2026 年3 月4 日至2026 年3 月13 日通过公司内部张贴公告的方式 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内部公示,公示时间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以在公示期间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 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 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审核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名 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 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拟激励对象的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结 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形: 2、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述任一情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 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激励对象中不包括独立董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 及外籍员工。
4、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本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 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3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