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1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6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前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为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
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和《公司章程(2025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开展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按照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道德规范,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因此,同意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
名激励对象离职以及2024年度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本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之考核要求,公司本次作废相应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荣旗工业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