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
2025-074
2025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海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仇昊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本报告所涉及未来计划、发展战略、行业讨论与展望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 44
第五节重要事项 ...... 46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6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 101
第八节财务报告 ...... 10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法务部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北方长龙、公司、本公司 | 指 |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系由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长龙有限 | 指 |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 艾弗瑞特 | 指 | 北京艾弗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2013年更名为北京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 |
| 横琴长龙 | 指 | 横琴长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本公司股东之一 |
| 长龙投资 | 指 | 宁波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京中铁长龙机车车辆设备有限公司、北京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之一 |
| 华跃长龙 | 指 | 北京华跃长龙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北京中铁长龙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国防科工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
| 中央军委 | 指 | 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 |
| 陆军装备部 | 指 | 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装备部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陈跃 |
| 国军标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 |
| 军代室 | 指 | 军事代表办事处系统内的机构 |
| 军代表 | 指 | 军方在地方上的全权代表人员,主要负责代表军方,在驻地的军工厂内监控、协调产品质量、生产工艺、保密工作、产品交期等工作 |
| 总体单位 | 指 | 国防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的总体技术支撑单位,主要承担国防武器装备的研制开发、型号武器系统的战略与规划研究、新概念武器及型号预先研究等重大任务,对整个型号武器系统的研制生产具有重要的牵引作用 |
| 中国兵器 | 指 |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
| 中国电科 | 指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公司章程》 | 指 |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股东会 | 指 |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股东会 |
| 股东大会 | 指 |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 董事会 | 指 |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监事会 | 指 |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 | 指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报告期 | 指 | 2025年1-6月 |
| A股 | 指 | 每股面值1.00元人民币之普通股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非特别说明,均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 军品 | 指 | 用于军事活动或由军方使用的物资产品 |
| 定型 | 指 | 国家军工产品定型机构按照《军工产品定型工作规定》确定的权限和程序,对研制、改进、改型、技 |
术革新和仿制的军工产品进行考核,确认其达到研制总要求和规定标准的活动
| 术革新和仿制的军工产品进行考核,确认其达到研制总要求和规定标准的活动 | ||
| 型号 | 指 | 军用产品的专门代码,与实际产品一一对应 |
| 列装 | 指 | 列入军方的装备序列,军方根据编配计划,按计划采购型号产品并实际分配到部队使用 |
| 总装 | 指 | 把生产和采购的零部件装配成具有特定功能的军品成品 |
| 配套 | 指 | 为总装企业或下游企业生产和提供军品零部件 |
| 装甲车辆 | 指 | 具有装甲防护的各种履带或轮式军用车辆的统称 |
| 成型 | 指 | 按照工艺文件中规定的工艺流程将原材料置于相应的模具中,通过特定的工艺条件,生成满足性能要求的复合材料制品过程 |
| 研配 | 指 | 按照装配图纸将成型后的复合材料部件与外购件、标准件等零部件装配成为一个组件的工艺过程 |
| 工装 | 指 | 生产过程工艺装备,即制造过程中所用的各种工具的总称,包括刀具/夹具/量具/检具/辅具/钳工工具/工位器具等 |
| 复合材料 | 指 |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性质的材料,通过物理或化学的方法,在宏观上组成具有新性能的材料 |
| 纤维 | 指 | 一种细而长的材料,是一种长径比很大、细丝状的物质单元,其具有弹性模量大、塑性形变小、强度高等特点,有很高的结晶能力 |
| 碳纤维 | 指 | 含碳量在90%以上的高强度高模量纤维,用腈纶、沥青或粘胶纤维等原料,经高温氧化碳化而成 |
| 玻璃纤维、玻纤 | 指 | 一种性能优异的无机非金属材料,种类繁多,具有绝缘性好、耐热性强、抗腐蚀性好,机械强度高等特点,是以二氧化硅等无机原料经高温熔化、拉丝、络纱等工艺制成 |
| 树脂 | 指 | 作为塑料制品加工原料的高分子化合物 |
| 预浸料 | 指 | 用树脂基体在严格控制的条件下浸渍连续纤维或织物,制成树脂基体与增强体的组合物 |
| 比模量 | 指 | 表征材料在外力作用下抵抗弹性变形的能力 |
| 强度 | 指 | 表示工程材料抵抗断裂和过度变形的力学性能 |
| 耐候性 | 指 | 各种材料如涂料、建筑用塑料、橡胶制品等,应用于室外或者特定室内环境经受如光照、冷热、风雨、细菌等气候考验时,所表现出的耐受能力 |
| 真空导入 | 指 | 将低粘度树脂利用真空系统导入至预先铺设好的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上,使树脂完全浸润后固化成型的制造技术 |
| 预浸料袋压 | 指 | 将预浸料密封在模具和真空袋之间,抽真空进行加压后放入烘箱等装置内加热固化成型的制造技术 |
| 预浸料模压 | 指 | 将一定量的纤维预浸料放入特制模具中,通过闭模加热加压使产品固化成型的制造技术 |
| 在线浸渍模压 | 指 | 利用注塑成型设备和模具,借助于柱塞或螺杆将聚合物熔体注入预先闭合好的低温模腔中,再经冷却定型,得到一种所需几何形状制品的制造技术 |
| 手糊 | 指 | 利用手工作业的方法,在模具内,将树脂交替地刷在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上充分浸润,达到要求的厚度经定型固化后,经脱模、修整取得制品的制造技术 |
| 非金属复合材料 | 指 | 复合材料的基体材料主要有树脂基体、金属基体、无机非金属基体三大类,非金属复合材料包括树脂基复合材料和无机非金属基复合材料;目前公司产品主要为树脂基复合材料 |
| 军用车辆复合材料 | 指 | 应用于军用车辆的非金属复合材料 |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股票简称 | 北方长龙 | 股票代码 | 301357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如有) | 北方长龙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NorthLongDragonNewMaterialsTechCo.,Ltd.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跃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孟海峰 | 仇昊 |
| 联系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589号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园电子装配大楼三层301室 | 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589号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园电子装配大楼三层301室 |
| 电话 | 029-85836022 | 029-85836022 |
| 传真 | 029-85878775 | 029-85878775 |
| 电子信箱 | nld@longdragon.com.cn | nld@longdragon.com.cn |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 营业收入(元) | 64,970,741.92 | 40,703,978.81 | 40,703,978.81 | 59.6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93,616.16 | -4,148,188.57 | -4,148,188.57 | 73.6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032,978.54 | -8,369,247.97 | -8,369,247.97 | 63.7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1,604,876.94 | -90,328,968.67 | -90,328,968.67 | 87.15%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4 | -0.04 | 75.00%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04 | -0.04 | 75.00%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0% | -0.36% | -0.36% | 0.26% |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 总资产(元) | 1,214,918,652.16 | 1,238,125,160.01 | 1,238,125,160.01 | -1.8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25,245,541.64 | 1,126,339,157.80 | 1,126,339,157.80 | -0.10%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
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2,708.48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277,550.69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98,656.37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42,240.42 | |
| 合计 | 1,939,362.38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对于公司根据定义和原则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
(2023年修订)》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未界定为经常性损益。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可比会计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无影响。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军工行业概述
1、军工行业的定义和分类军工行业,是指涉及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配套的相关行业。军工行业是国防经济的核心和国防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系统复杂、综合性强、技术上“高、精、尖”等特点,代表了一个国家制造业的顶尖水平,在国家工业体系中占有特殊地位。我国是世界上少有的建立了完善军工体系的国家,军工行业门类齐全,与主要兵种、装备相对应,可以细分为陆军装备、海军装备、航空装备、航天装备、电子科技和核装备六大领域,各军工领域及其代表产品如下:
军工领域
| 军工领域 | 军工产品 |
| 陆军装备 | 坦克、导弹发射车、火炮、单兵作战装备等 |
| 海军装备 | 航母、驱逐舰、护卫舰、潜艇、导弹艇等 |
| 航空装备 | 战斗机、轰炸机、教练机、直升机、运输机等 |
| 航天装备 | 火箭、导弹、卫星、飞船等 |
| 电子科技 | 雷达、导航、军工电子等 |
| 核装备 | 核武器、核潜艇等 |
2、军工行业的主要参与者目前,我国军工行业生产端的参与者主要包括两大类:一是十大军工集团及其下属单位,多为总装级和系统级军工企业,也包括相关军工科研机构;二是大量民参军企业,主要为总装级和系统级军工企业提供设备、零部件、原材料和各种加工服务。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军工行业中来,也有越来越多的军品生产设备、技术和人才向民用生产领域迁移。
军工行业的需求端则主要来自于国家(军方)的采购行为,军方是军工行业的最终和唯一用户,政治环境、外交政策、经济形势、地区安全形势的变化都有可能改变政府对于军事力量建设的目标和内容,从而影响军费的投入和方向,影响军工行业的发展。
3、军工行业的经营特点
(1)具有较高行业准入要求
企业若从事军品生产经营活动,应依法通过保密资格、国军标质量认证体系认证,并根据军品承制
的产品类型取得相应资质,例如武器装备承制资格、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而且须按规定纳入军品总装企业或军方的合格供应商体系。
(2)军品供需均具有较高稳定性从需求角度来看,为确保国防安全,国家每年都会安排预算用于军品采购,军方对于军品的需求具有很强的持续性和稳定性。从供应角度来看,军品一旦被军方采购并使用,尤其是经过各种验证获得型号后,除非出现重大产品问题或技术更新使得产品性能落后等情况,军方不会轻易更换原有供应商,即后续的产品供应以及维护、更新等售后服务一般也交由原有供应商负责,其他外部供应商要进入该产品市场具有较高难度。此外,军方采购具有较强的计划性,使得单一型号军品在生产周期内(指从开始列装到最终淘汰)的需求相对可预测,使得军品订单具有一定的稳定性。鉴于以上特点,军品供需均具有较高稳定性。
(3)定制性特征明显军品因其用途的特殊性,在军品设计时强调可靠性、维修性、测试性、保障性、安全性和环境适应性,因此相对于民品而言具有更多特殊需求。此外,同一类型军品,由于其应用领域、性能指标要求的不同,不同的使用方对其性能需求也可能不同。因此,军品具有很强的定制性特征。
(4)产品研发周期较长军用产品由于其特殊性,对产品可靠性和使用稳定性的要求一般高于民品,通常需要经历反复测试和试验,需要经历从产品早期立项、研发、设计到反复测试、试验到设计定型,再到小批量试产等多个环节的反复验证,该项产品才可能最终被军方确认使用,往往需要较长的研发周期。
4、我国军费情况一直以来,我国坚持国防费用支出公开透明、定期披露的原则。近十年我国国防支出一直保持适度稳定增长的态势,2012年国防支出仅6,691.92亿元,2017年首次超过1万亿元大关,达到10,432.37亿元,2023年已达到约15,536.78亿元;根据财政部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作出的《关于202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4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中国防支出为16,652.08亿元,完成预算的100%;2025年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中央本级支出中国防支出为17,846.65亿元,增长7.2%。
5、我国军工行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当今世界政局存在较多不稳定因素,国际上“单边主义”、“霸权主义”的重新抬头导致外部环境日趋紧张,地缘政治问题持续升温。强大的国防军工行业是保障我国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坚实后盾。2024年7月,《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指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坚持党对人民军队的绝对领导,深入实施改革强军战略,为
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基本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有力保障”,国防建设目标及关键节点进一步明确,对军工行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
(二)复合材料行业概述复合材料是运用先进的材料制备技术将不同性质的材料组分优化组合而成的新材料,它既能保留原组分材料的主要特色,又通过复合效应使各组分的性能相互补充并彼此关联,因此与常规材料相比复合材料往往具有独特的优势,可以实现更加优异的综合性能。复合材料与金属材料、无机非金属材料、有机高分子材料并称为世界四大材料。
复合材料的优势
| 复合材料的优势 | 具体说明 |
| 可设计性强 | 材料的各项性能都可按照结构件的使用或服役环境条件要求,通过组分材料的选择和匹配以及界面控制等材料设计手段最大限度地实现 |
| 各向异性 | 可通过合理的设计手段消除材料冗余,易于发挥材料及结构的潜力和效率 |
| 材料与结构一体化 | 结构整体性好,易于一体化成型,可显著减少相关零件的数量 |
| 多功能性 | 通过复合效应可以克服单一材料的性能缺陷,充分发挥不同材料的优势,除优异的力学性能外,还可以具有耐热、隔热、导电、耐磨、记忆、吸波、透波等多种优异特性 |
复合材料中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物理相,可以是连续的,也可以是不连续的。连续的物理相称之为基体材料,不连续的物理相则以独立的形式分散在连续的基体中,通常对材料起到增强作用,称为增强材料。按照基体材料的不同,复合材料可以划分为金属复合材料和非金属复合材料;按照增强材料的不同,复合材料可以划分为纤维增强材料、颗粒增强材料、叠层复合材料等。同时,复合材料也可以按照材料的功能和用途划分为主要起承力作用的结构复合材料和除力学性能以外还能提供其他物理性能(例如导电、磁性、透波、阻燃、隔热等)的功能复合材料。
| 分类标准 | 具体分类 | 说明 |
| 按功能划分 | 结构复合材料 | 作为承力结构使用的复合材料 |
| 功能复合材料 | 除力学性能以外还提供其他物理性能(如导电、磁性、透波、阻燃、隔热等)的复合材料 | |
| 按基体材料划分 | 金属基复合材料 | 以金属材料作为基体的复合材料,如铝基复合材料、钛基复合材料、铜基复合材料等 |
| 非金属基复合材料 | 以非金属材料作为基体的复合材料,如树脂基复合材料、陶瓷基复合材料、橡胶基复合材料等 | |
| 按增强相的形态划分 |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 | 以各类纤维作为增强材料的复合材料,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和碳纤维复合材料,此外还有硼纤维复合材料、芳纶纤维复合材料、碳化硅纤维复合材料等 |
| 颗粒增强复合材料 | 基体材料用一种或多种金属颗粒、非金属颗粒或陶瓷颗粒增强的复合材料,如金属基颗粒增强复合材料、高分子基颗粒增强复合材料和金属陶瓷等 | |
| 其他 | 如叠层复合材料、片材增强复合材料等 |
复合材料中以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应用最广、用量最大,而纤维复合材料中又以玻璃纤维复合材料和碳纤维复合材料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前瞻产业研究院报告显示,二者合计约占整个复合材料市场规模的90%,其中玻璃纤维约占84%,碳纤维约占6%。
复合材料产业链涉及众多行业的分工合作,以碳纤维复合材料产业链为例,首先是由原油经过炼制、裂解、氨氧化过程后得到丙烯腈等原材料;其后将丙烯腈纺丝后形成聚丙烯腈丝(PAN原丝),再经历预氧化、碳化过程形成碳纤维丝;碳纤维丝经过一系列复杂工序可以制成碳纤维织物(不含树脂)或碳纤维预浸料(含树脂),碳纤维织物或碳纤维预浸料经过真空导入/树脂转移模塑成型/在线浸渍模压/预浸料卷管/预浸料模压/预浸料袋压/预浸料热压罐等工艺制成树脂基复合材料结构件,再经过进一步加工、组装成为最终产品。
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等其他复合材料的产业链与之类似,同样涉及原油采掘、石油化工、纤维制造、部件制造及终端消费品生产等多个厂商的分工合作。
(三)公司所在细分行业情况
1、碳纤维复合材料在军工领域的应用
碳纤维在军工发展中的作用至关重要,其独特的性能使其成为现代军事装备升级的关键材料,主要应用如下:
应用领域
| 应用领域 | 功能性或方向 | 说明 |
| 陆军装备:强化防护与机动 | 装甲防护 | 碳纤维与陶瓷复合的装甲可减轻重量(如战车减重20%-30%),同时保持防护等级,提升战场生存率。 |
| 单兵装备 | 防弹衣和头盔采用碳纤维增强材料,重量较传统凯夫拉降低15%,提高士兵灵活性和作战效率。 | |
| 海军舰船:隐身与耐久性 | 船体结构 | 潜艇和舰艇采用碳纤维减轻重量,提高航速和续航能力;复合材料降低声呐信号和磁性特征,增强隐蔽性。 |
| 武器系统 | 鱼雷和反舰导弹使用碳纤维外壳,提升水下机动性和突防能力。 | |
| 航空航天领域:提升飞行器性能 | 轻量化与机动性 | 碳纤维复合材料(CFRP)比传统金属轻30%-50%,广泛应用于战斗机、无人机和导弹的机身、机翼等部件,显著提升速度和机动性。 |
| 隐身能力 | 通过结构设计与吸波涂层结合,碳纤维复合材料可降低雷达反射截面(RCS),增强隐身效果。 | |
| 耐高温性能 | 用于火箭发动机外壳和导弹弹体,耐受高速飞行中的高温环境,延长使用寿命。 | |
| 导弹与高超声速武器 | 结构强度与射程 | 碳纤维弹体减轻重量,使导弹射程增加20%-30%;耐高温特性适用于高超声速武器。 |
| 精确制导 | 轻量化弹体提升末端机动性,增强打击精度。 | |
| 电子战与通信 | 电磁屏蔽 | 碳纤维外壳保护精密电子设备免受电磁干扰,确保战场通信稳定性。 |
| 雷达罩透波性 | 透波复合材料用于雷达罩,平衡结构强度与信号传输效率。 | |
| 后勤与运输效率 | 运输装备轻量化 | 运输机、装甲运兵车采用碳纤维部件,降低燃油消耗,提升投送能力。 |
| 快速部署 | 轻型装备便于空投和快速机动,适应多样化战场需求。 |
2、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以碳纤维为代表的先进复合材料具有高的比强度、高的比模量、耐烧蚀、抗侵蚀、透波、吸波、隐身、抗高速撞击等一系列优点。长期以来,军用新材料作为新一代武器装备的物质基础,在我国国防工业发展及世界军事领域占据重要地位。按照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来看,公司所在细分行业主要为军用车辆复合材料行业,另外,公司相关碳纤维复合材料制品涉及海军舰艇、航空航天、电子战与通信及后勤保障等领域,上述领域也是公司除陆军车辆装备外的主要发展方向。
(四)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专注于军事装备领域,主要从事以非金属复合材料的性能研究、工艺结构设计和应用技术为核心的军用车辆配套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子信息、装甲战斗、装甲保障等轮式、履带车辆主战装备。公司发挥复合材料产品重量轻、强度高、耐腐蚀、耐老化、可设计性强等优势,有效提升军用车辆的机动性、安全性、使用可靠性和环境适应性。公司目前主要产品按照应用场景划分为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弹药装备、军用车辆辅助装备、军用车辆通信装备、无人机。
公司紧跟行业和技术的发展趋势,长期坚持基于客户潜在需求的技术创新,常年承担军方科研项目的研究任务,在此基础上成为相关军品批产阶段的配套供应商。公司基于自身在军工非金属复合材料领域积累的丰富生产经验和技术实力,与某军代室共同承担了陆军装备部下达的《军用车辆多功能内衬规范》国家军用标准的起草任务,推动了军用车辆多功能人机环系统内饰产品的标准化进程。2021年7月,公司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4年9月,公司通过了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审,充分体现了行业主管部门对公司创新性及技术实力的认可。
2023年度,公司“军用方舱领域新材料的应用与推广”入选陕西省2023年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陶瓷基防弹复合材料在军用方舱外防护上的产业化应用”人才团队入选陕西省2023年秦创原科学家队伍;“高性能非金属复合材料技术研究及产业化应用平台建设”入选西安市科技局秦创原平台建设项目;从创新平台、创新团队、创新项目方面均取得新突破,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公司已经取得了相关军品承制所需的必要资质,初步建立起以高性能复合材料应用为基础,以军工特种产品需求为导向,以军品装备机动性、安全性、使用可靠性和环境适应性为重点的研发、设计、生产体系,在军用车辆复合材料配套装备领域形成了核心竞争力。
近年来,公司多款产品随装甲侦察车、装甲指挥车、坦克、步兵战车等军用装备参与了各军兵种组织的重要演习演练任务,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朱日和阅兵”、“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阅兵”及多次驻港澳部队军营开放日等,并应用于如中印边境对峙等边防巡逻及训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按照应用场景划分为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弹药装备、军用车辆辅助装备、军用车辆通信装备、无人机等。
(1)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
人机环系统是指由人、机、环境组成的具有特定功能的综合体,军车驾乘人员在相对密封的舱室内操作各类设备,形成了一个典型的由相互依赖与相互作用的人、机、环境三者组成的系统。
随着我军装备现代化、信息化水平的不断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大量使用,使得车辆内部空间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布局,并提高了对车内防火、温度、噪声、震动的控制要求。此外,由于军用车辆特有的运行环境和车内空间限制,驾乘人员的作业环境中可能存在高温、拥挤、噪声、震动等多种有害因素,导致驾乘人员出现多种不适反应。
公司的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产品主要基于新型非金属复合材料的重量轻、强度高、阻燃、减震、抗冲击、耐磨、耐腐蚀、易于一体化成型等优点,通过对军车内部与电子信息装备及驾乘人员直接交互的环境中涉及的内饰、机柜、地板、驾驶舱、仪表台、综控台等相关配套部件的合理布局和集成,改善电子信息装备的使用环境,使车内人员能够更加安全、健康、舒适地进行作业,更有利于发挥整个系统的最大效能。
公司产品示意图
| 公司产品示意图 | 公司产品示意图 |
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是公司重要的产品线,报告期内在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的占比在70%以上。公司该产品主要应用于军用装甲车辆,我国军用装甲车辆按行动装置可以分为履带式装甲车辆、轮式装甲车辆,按照作战使用可以分为电子信息车辆、装甲战斗车辆、装甲保障车辆。公司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在轮式、履带车辆中均有应用,并使用在不同作战用途,具体如下:
注:蓝色标底为公司产品已应用并列装部队的车型类别。公司人机环系统内饰产品在装甲车辆应用案例如下:
装甲车类型
| 装甲车类型 | 车辆图示(非公司产品原型车) |
| 电子信息车辆 | |
| 装甲战斗车辆 |
装甲保障车辆
(2)弹药装备弹药装备是指与军用装甲战斗车辆直接配套的相关产品,利用复合材料轻量化和抗冲击性的特点,既能减轻战斗车辆的整体重量,又提高了弹药储存的安全性和弹药装填的便利性,增强了战斗车辆的整体战斗力。公司的弹药装备产品目前主要包括复合材料弹药箱。弹药装备主要应用于装甲战斗车辆。
装甲保障车辆
复合材料弹药箱(非公司产品原型车)
(3)军用车辆辅助装备军用车辆辅助装备涵盖不与驾乘人员直接接触的各种军车辅助、保护类产品。在传统军用车辆上,这些配套部件通常为金属材料或常规树脂材料制作,公司充分利用了非金属复合材料轻质高强、耐磨、耐腐蚀、易于一体化成型的特点,通过良好的工艺设计,实现了对上述传统材料的替代,降低整车重量的同时,也提高了车体的安全性、耐用性。公司的军用车辆辅助类产品目前主要包括复合材料油箱、发动机防雨罩、轮式车挡泥板和坦克隔热板等;保护类产品以高性能碳纤维、芳纶纤维作为增强材料,具有重量轻、强度高、防护性能优异等特点,目前主要包括炮塔外罩、防弹门等。公司该类产品主要应用在装甲战斗车辆、装甲保障车辆。
复合材料弹药箱(非公司产品原型车)产品名称
| 产品名称 | 产品图示 | 产品特点 | 用途 |
| 复合材料炮塔外罩(示意图) | 复合材料炮塔外罩本体采用纯碳纤维材料,弹性模量、比强度、比模量均可达到很高的数值。外罩产品采用一体成型,很好的从结构成型方面杜绝了金属拼焊开裂问题,耐老化、耐酸碱、耐盐雾等性能优越。产品可以根据防护、屏蔽、冲击等性能要求进行定制成型 | 装甲车武器系统的外部基础防护、等级防护、特殊防护等 |
装甲车驾驶员顶舱防弹门(实物图)
| 装甲车驾驶员顶舱防弹门(实物图) | 装甲车驾驶员顶舱防弹门采用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成,具有防弹功能,防弹等级可根据性能要求定制。相比装甲钢防弹门,减重较多,可以更方便的开合和操作,产品设计同步解决密封、潜望集成等功能性问题 | 装甲车顶部、侧部等需防护部位的门体使用 | |
| 复合材料油箱(示意图) | 复合材料油箱采用高强度碳纤维复合材料制成,重量轻、强度高;产品一体成型,具有很好的防渗漏、耐腐蚀、寿命长、长期使用不开裂等优点 | 装甲车动力系统 | |
| 复合材料发动机防雨罩(示意图) | 复合材料发动机防雨罩采用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备,可对装甲车个别部位进行防护,具有防雨、防尘、防踩踏等功能 | 装甲车外露需防护部位 |
(4)军用车辆通信装备军用车辆通信装备是指与军车卫星通信系统配套的相关产品。公司产品目前主要为各类复合材料天线罩、反射面,是天馈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公司自主研发的新一代耐冲击天线罩在保证透波性能的基础上,抗冲击强度更强,达到普通天线罩的3倍。公司该类产品主要应用在电子信息车辆。
| 复合材料天线罩(示意图) | 耐高温透波天线罩(实物图) |
(5)无人机无人机是无人驾驶飞机的简称(UnmannedAerialVehicle),是利用无线电遥控设备和自备的程序控制装置的不载人飞机。本公司产品包括多旋翼无人机(警用、应急救援、消防)、固定翼无人机、复合翼无人机、折叠翼无人机等。
| 产品名称 | 产品图示 | 产品介绍 |
多旋翼无人机
| 多旋翼无人机 | 多旋翼无人机是一种具有三个及以上旋翼轴的特殊无人驾驶旋翼飞行器。其通过每个轴上的电动机转动,带动旋翼,从而产生升推力。旋翼的总距固定,而不像一般直升机那样可变。通过改变不同旋翼之间的相对转速,可以改变单轴推进力的大小,从而控制飞行器的运行轨迹。 | |
| 固定翼无人机 | 固定翼无人机指由动力装置产生前进的推力或拉力,由机身的固定机翼产生升力,在大气层内飞行的重于空气的航空器。主要包括集群式固定翼无人机、中型垂起固定翼无人机(负载100KG)、固定翼无人机(负载3KG)、滑跑固定翼无人机(负载30KG)等。 | |
| 复合翼无人机 | 复合翼无人机是一种结合了固定翼和旋翼无人机特点的航空器,具有垂直起降和长航程飞行的能力。这种设计使得复合翼无人机能够在没有跑道的情况下在复杂地形上起飞和降落,同时保持较长的续航时间和较大的航程。 | |
| 折叠翼无人机 | 折叠翼无人机是一种具有可折叠机翼的无人机,这种设计使得无人机在存储和运输时能够减小体积,提高便携性。折叠翼无人机的设计理念主要是为了解决传统无人机在存储和携带上的不便,通过折叠机翼,无人机可以更容易地被收纳和运输,这对于需要频繁移动或存储的场合尤为重要。 |
(五)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1、真空导入工艺
2、预浸料真空袋压成型工艺
3、预浸料模压工艺
4、在线浸渍模压工艺
(六)主要经营模式
1、盈利模式公司的核心盈利模式主要为通过基于客户潜在需求的技术创新参与军方的科研项目,在此基础上成为相关型号军用车辆批产阶段的配套供应商,进而完成相应军品的生产和销售实现盈利。
公司根据客户的具体要求,首先进行产品的建模、仿真等结构设计,根据树脂基体和纤维增强材料的不同特性进行材料选择和整体设计,并在产品整体设计的基础上进行产品工艺设计。工艺设计是指对复合材料成型工艺的选择和设计,首先是对基础成型工艺的选择,可选工艺如手糊、预浸料模压、预浸料袋压、真空导入、在线浸渍模压等;之后则是在选定合适的基础工艺后基于产品特征进行的针对性设计和改进,如铺层结构和增强结构的设计等。同时,因公司提供的产品均为定制化产品,需定制部分生产模具及专用工装,在确定具体生产工艺、模具与工装后,外购原材料进行生产,经过复合材料成型、研配、喷漆等一系列生产环节并通过质量检验后,在客户现场进行整车安装并交付。详细流程如下图所示:
2、采购模式公司生产经营采用订单驱动模式。公司产品主要为军工产品,依据生产订单和研发计划实施计划性采购。具体采购中,公司实施多源采购政策,主要物料应有不少于两家供方供货,并通过对采购全过程的有效控制,保证所有的物料和服务需求得以及时满足。
(1)采购内容公司采购物料主要包括原材料、工序外协、结构件及模具等,具体内容如下:
分类
| 分类 | 采购方式 | 具体采购内容 |
| 原材料 | 直接外购 | 玻璃纤维、碳纤维等各类纤维材料,环氧树脂、耐温树脂等树脂,软包、防寒材、泡沫等泡棉泡沫,化工助剂,预浸料,隔振器、螺钉、导轨等标准功能件,脱模布、真空袋、隔离膜等成型辅材、地板布类等 |
| 结构件 | 外协采购 | 压紧机构、设备附座、安装板、框架等金属加工件,顶板、软管、门窗装饰板等橡胶塑料件,窗帘等装饰物,货架、夹具等工装 |
模具
| 模具 | 外协采购、自主生产 | 玻璃钢模具、木模具、金属模具等 |
| 工序外协 | 外协采购 | 复合材料生产环节中的成型、研配、喷漆等工序,外协厂商按照公司提供的工艺文件及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形成复合材料半成品 |
注:公司生产所需的模具主要包括木模具、玻璃钢模具和金属模具。金属模具需要专用加工设备生产,因此公司通常通过对外定制采购。在公司产能充分的情况下,公司会自主生产部分木模具、玻璃钢模具。出于聚焦主业和成本效益考量,公司生产加工过程中所需的物料不可能全部自主生产,因市面常规物料不能满足公司需要,公司设计并确定技术指标、材质、规格等技术参数,找寻各类专业制造商为公司加工符合质量要求的物料,有效的利用社会资源为公司的主营业务服务。
合格供方采购原则
公司生产物料的采购均依据军品生产的相关规定开展。根据国军标有关外购器材质量监督的要求,提供军品生产所需的主要物料的供应商需经军代表审核备案,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公司主要物料采购必须在该名录中选择供应商。
供应商的选择、保持与评价
对于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价,公司制定了《外部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控制程序》。以上述制度为基础,公司进行自主选择和采购。对于重要的供应商,公司会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报监管军代室备案。供应商确定与保持的一般流程如下:
1)供应商初选。公司以保障军品质量为首要标准,综合考虑采购价格和厂商的供货能力,进行供应商初选。供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复印件及有关产品/材料的资料及其他相关资质,由采购部负责整理收集所有供方的资料,对初选的供方进行调查,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
2)供应商考察与评价。经采购部初选后,组织质量部、技术中心、生产安装部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评审小组,结合各自主管的业务,对通过初选的供方进行考察和评价,对供方评价的内容包括质量体系状况、实物质量状况、价格水平、交付能力、生产设备、人员状况、信誉程度等。供方现场评审依据《供应商审核报告》进行,无需进行现场考察时须填写《供方评价表》。
3)确定合格供方。新供方通过采购部组织的考察与评价后,先进行样件制作,对于成型类材料,新供方应提供样品,由采购部移交给技术中心,经技术中心审核通过后,再进行实物样品测试;样品测试通过后,可以向新供方进行小批量采购,小批量交货需由质量部跟踪检验,并给出小批量产品检验结果。新供方小批量验证通过后,经质量部、技术中心、采购部等部门领导审批纳入合格供方名单。
4)供应商管理与保持。对于已经列入《合格供方名录》中的供应商,采购部会对其日常供货业绩
进行监控,对于供货不能满足公司要求的供方,根据具体情况减少合作甚至淘汰。采购部一般于每年年初组织技术中心、质量部从产品质量、技术能力、价格合理性、供货及时率和售后服务五个维度对供应商进行考核,填写《供方年度评价表》,年度内综合评价结果作为能否成为下年度合格供方的依据。对于评价结果良好的供应商,公司将继续保持合作并考虑增加采购份额;对于评价结果存在问题的供应商,公司会要求其对不足部分进行改正,视改正结果对采购份额进行调整。公司对供应商监督的实质内容为确保公司外购物料或部件的质量特性和供应的稳定性。公司的绝大多数部件或物料可在竞争充分的市场上获得,大多数物料的合格供方不止一家,公司可根据市场的变化及时增加或减少供应商。
(2)采购流程公司具体采购方式为询价、比质比价采购,即按供方报出的含税到厂价或预计含税到厂价进行比价,选择质量好、价格低的供方为订购单位。具体采购流程如下:
1)营销中心根据合同情况,下发年度产品交付计划;2)生产安装部根据产品交付计划,制定公司的生产计划,并根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3)采购部执行采购计划,制定具体采购方案,签订采购、外协合同,并负责跟踪供方按要求交货;
4)质量部对采购、外协加工的原材料、外协件等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的原材料、外协件等返厂维修或退换。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以非金属复合材料的性能研究、工艺结构设计和应用技术为核心的军用车辆配套装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业务,生产模式主要分为自行生产和外协生产。
考虑公司主要为定制产品,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订单生产模式,生产流程主要包括前期研发设计(材料复合性能研究、工艺结构设计、生产工艺设计、模具/工装设计)、成型、研配、喷漆、安装、调试等工序。公司已建立包括机加工车间、成型车间、研配车间、成品仓库等完整的复合材料制品生产线,可覆盖除喷漆外的复合材料制品生产的各加工环节。
目前,公司采取“两头在内,中间在外”的生产模式。公司将具有较高技术含量的前期环节包括研发设计、试制、调试以及小批量生产等在公司内部执行。在公司产品所配套的军用装备开始批量生产时,将市场供应较为充分的成型、研配、喷漆等生产工序通过外协加工的方式进行生产,并通过指导、监督等方式控制外协工序的产品质量、技术指标、供货进度。
(1)自行生产
公司自行生产主要服务于产品开发中的研发、试制、安装调试环节以及小批量、工艺难的订单。公司针对自主生产环节制定了严格的《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和《安全管理制度》,在生产前准备、生产计划及物料计划、生产过程控制、特殊过程控制、产品交付及生产安全控制等各个环节均有明确的指引和规范,保证了各自主生产环节能够安全、顺利、高效地开展。
(2)外协生产
报告期内,公司综合考虑成本效益和工艺难度等制约因素,将需要大规模场地投入以及附加值相对较低、市场供应较为充分的工序通过外协完成,集中公司资源于业务流程的核心环节。
1)外协生产的具体内容
外协生产的主要工序包括成型、研配、喷漆,外协厂商按照公司提供的工艺文件及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加工,经公司质量人员检验合格后交付。
工序外协包括“包工包料”和“带料加工”两种模式。包工包料模式指外协厂商自行采购原材料后按照公司要求完成委托加工任务,公司向外协厂商支付的外协费用包括材料费用和加工费。带料加工模式指公司向外协厂商提供待加工产品或加工生产中使用的主要材料,公司向外协厂商支付的外协费用主要为加工费。对于采用包工包料加工模式的外协厂商,公司通常视同材料供应商,将采购成本计入“原材料-外购半成品”科目,对于带料加工产生的外协加工费,公司按照委托加工业务处理,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委托加工物资-加工费”科目。上述会计处理方法和可比公司相比不存在较大差异。
工序外协中研配工序,公司根据产品的特点不同,部分由公司提供研配中的金属加工件,部分由外协厂商自主采购。
工序外协中喷漆工序,由公司提供待喷漆产品,外协厂商自主采购喷漆材料进行加工。
2)公司外协生产质量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公司根据《外部提供过程、产品和服务控制程序》的要求,严格执行其相关规定,对外协供应商进行筛选并对外协采购程序进行规范。根据上述程序规范的要求,公司通过事前、事中、事后三道程序对外协生产质量予以保障。事前质量控制:外协生产前,采购部协同工艺人员确认外协工序的规格和参数,联系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和确认该生产工序信息,在技术协议或合同中明确提供产品的功能和性能要求、质量保证和保障要求。
事中质量控制:公司委派质量检验人员参与外协生产过程,对外协生产进行质量监督,对外协厂商生产的新产品和非连续批次生产的首件需要进行鉴定,经质量部验证合格后方可批量生产。
事后质量控制:外协厂加工完成的产品,每批次出货前除了需按照公司提供的技术要求对外观及产品尺寸等进行全检之外,同时须按照国军标要求中的环境试验标准进行抽检验证,验证合格的产品。外协生产件验收时发现的不合格品,按照公司《不合格输出控制程序》进行处理,通知外协厂商进行整改,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防止不合格品再次出现。
3)外协合作方的选择标准,主要外协方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公司选择外协合作方的核心标准是供应商是否具备长期、稳定的满足军品质量要求的外协生产能力;在此基础上,重点考虑产品价格、地理位置和供方合作意向等其他因素。
4)外协生产中的技术保密措施及实际效果
公司在外协生产过程中,制订了严格的技术保密措施,并且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未发生技术泄密的情况。
A、外协厂商的选择
公司确定外协厂商的主要程序包括外协方调查、外协方选择、外协方质量评估、合格外协方资格认定、外协方现场评鉴、合格外协方定期更新以及外协方持续考核等,公司在初期选择、评估外协厂商时即会充分考虑其信誉水平及保密机制的建立情况,优选具有良好保密机制的厂商。
B、加工环节的保密
公司仅告知外协生产厂商外协加工所需完成的工序及其技术参数规格,外协厂商所承担的主要是“按图加工”工作,对于其他非加工参数和技术规格及其性能,所生产的公司产品及下游产品情况等相关信息,公司严禁告知外协加工厂商。并且,针对外协的加工工序,外协厂家仍对公司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双方在外协加工协议或其他书面文件中明确约定外协厂商具有保密义务,应当采取措施严防有关非公开信息的公开或泄露。
综上所述,公司制订了严格的技术保密措施,成型、研配、喷漆等外协加工工艺均不涉及产品的核
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技术泄露的风险较小。同时,报告期内,外协生产加工过程中未发生技术泄密的情况。
5)外协生产流程根据公司营销中心确定的产品交付计划,公司生产安装部制定相应的采购计划,采购部制定并执行采购方案,并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外协厂商进行合作;采购部对外协件的种类和金额进行确认后与外协厂商签订采购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产品性能、质量要求及保密条款等内容;合同经公司审批后向外协厂商提供图纸等技术文件和质量标准,专业外协厂商按照公司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并实施质量控制。
4、研发模式公司的技术研发项目包括军方项目配套研发和自主研发两类,公司研发流程通常包括项目论证阶段、项目立项阶段、设计方案阶段、工艺方案阶段、试制阶段、设计定型阶段六大阶段,详细情况如下图所示:
(1)军方科研项目军方科研项目一般为定制化产品研发,根据所参与军方项目的具体要求,结合公司现有技术、工艺和生产能力,进行产品研发和试制,公司产品在军工集团下属研究所或军品总装企业实施安装,按装备
研制要求随整车进行各项实验与验证,一般在整车定型后进入批产阶段。军方项目配套研发的一般流程如下:
(2)自主科研项目公司高度重视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设立了持续、高效的研发体系,形成了较为综合、稳定的研发团队。公司在完成军方研发项目的同时,紧跟行业和技术发展的趋势,把握军方潜在需求,具有前瞻性地开展相关技术、工艺和产品的科研活动。
5、销售模式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军用车辆,为定制产品,因此公司采取直销模式进行产品销售。根据军用装备的采购流程,公司收入可以分为科研项目和批产项目:
(1)科研项目军方在整车批量采购前,需要对产品进行预先研究、产品试制、试验定型。根据需要,军方会向军品总装企业或科研院所提出武器装备研发任务,部分项目需要军品总装企业与其他科研院所或其他具有相应军品研发能力的企业合作研发,军品总装企业与其他科研院所作为科研总体单位与公司签署分包合同,合同标的一般为产品样件。
公司与军品总装企业或其他科研院所一般根据项目产品的复杂程度、研发成本等因素进行协商定价并签订合同,合同价格即为最终价格,双方一般不进行价格调整。
(2)批产项目
公司最终客户为军方,军方采购一般根据次年的军事规划及经费预算制定年度采购计划,并通过年度订货会和补充订货会的形式向军品总装企业下达订货合同,向公司采购相关配套装备产品。
公司作为军用装备制造的配套供应商之一,在整车的科研阶段即参与其中,根据相关技术指标,公司会提出系统的设计、工艺、生产、安装解决方案,构成整车生产标准的一部分,一般在整车完成定型后,公司即成为该型号军用车辆配套装备的指定供应商。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军用装备非金属复合材料业务,作为较早进入军用车辆非金属复合材
料配套装备细分领域的企业之一,经过多年耕耘与积累,形成了现有的业务规模与较强的客户黏性,在行业内具有较好的声誉和口碑。
目前,复合材料在军用航空航天领域已经得到了较大规模应用且已经能够用于主承力结构件,但高性能复合材料在军用车辆领域的应用尚处于早期阶段。在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复合材料内饰领域,公司属于较早进入这一领域的企业,已经在军工资质、客户口碑、研发实力、生产经验等方面拥有一定的行业先入优势;但由于复合材料在我国军用车辆领域应用的起步时间较晚,行业内竞争者数量不多,行业竞争情况较不透明,市场竞争尚不充分。公司在军用车辆复合材料配套装备领域具有较为突出的竞争力。
(一)行业先入优势
军品业务获取具有周期长和延续性的特点。根据公司业务经验,从产品开始研制到最终批产往往需要4年以上时间,并存在较高的不确定风险,从业企业需要保持长时间的人员和经费投入;对于经过长期投入后已经有相关产品成功研发和批产经验的企业,客户出于可靠性考虑,在需要进行已有型号或类似型号的升级开发任务时,一般会优先选择拥有原型号开发和生产经验的供应商。此外,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推进,军工行业市场竞争也愈加激烈,通常需要具备相关军工资质才能成为下游军品总装企业的合格供应商,对新进入的企业在产品质量、技术积累、保密制度等方面有着严格的要求。
2010年公司开始参与某重点坦克型号人机环系统内饰的研制,在此之后先后参与了陆军、海军、火箭军的多个重点轮式及履带车辆型号的研制,承担车辆的非金属复合材料人机环系统内饰的研究、开发和生产任务,与配套军工单位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在市场中拥有较高的知名度。2015年以前公司绝大多数产品都处在科研试制阶段,2015年开始陆续进入定型及批量生产阶段,随着我国军用装备信息化、智能化与机械化的加速融合,进入定型及批量生产的型号逐渐增多。目前,公司已获取从事相关军品生产所必需的军工资质,军品研发及验证周期较长的特点持续加速了行业内公司的分化,使已进入供应体系的公司具备较强的行业先发优势,后来者很难追赶。
(二)列装和参研型号优势
武器装备一旦列装部队后,即融入了相应的装备或设计体系,为保证国防体系的安全和完整,保持其战斗能力的延续和稳定,最终用户军方不会轻易更换其主要装备的配套产品,并在其后续的产品日常维护与维修、技术改进和升级、更新换代、备件采购中对该产品的供应商存在一定的技术和产品依赖。因此,产品一旦对客户形成批量供应,可在较长期间内保持市场占有和科研优先参与的优势地位。
公司在8×8、6×6、4×4等主流轮式以及履带装甲车市场拥有较多的应用,可在上述主流车型的批产周期内持续获取订单,同时随着军用车辆系列化、车族化、平台化的统型趋势发展,将有效带动公司人机环系统内饰产品、军车配套装备与主流车型的批量配套使用,并逐渐标准化。另一方面,公司同时
拥有丰富的参研型号储备,处于科研阶段的项目涉及车型超过30个,构成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保障。
(三)设计理念及产品优势公司注重对用户需求的理解,并逐步提炼形成了自身的设计理念。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累,公司对军用装备复合材料应用领域尤其是在武器装备轻量化发展、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发展、透波与电磁屏蔽的复合材料天线罩发展的现状和趋势十分熟悉。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军用装备领域,在装备研制过程中,产品经过了可靠性、电磁兼容性、高低温、热区、寒区、高原、涉水、冲击、腐蚀等严格试验,在恶劣条件下的高可靠性产品契合了最终用户的需求。
近年来,装配公司产品的多款装甲侦察车、装甲指挥车、坦克、步兵战车等军用装备参与了各军兵种组织的重要演习演练任务,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朱日和阅兵”、“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阅兵”及多次驻港澳部队军营开放日等,并应用于如中印边境对峙等边防巡逻及训练。因此,凭借自主研发的先进技术、丰富的项目研发经验和优越的产品质量,公司产品得到了众多军品总装企业及最终用户的高度评价。
(四)技术研发及创新优势
技术研发与创新能力是企业持续获取军工企业订单、提升产品质量的重要因素。自成立以来公司十分重视新技术、新产品的自主研发与成果转化,将技术研发作为关键战略,已取得包括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轻量化技术、模块化集成车辆驾驶舱技术、阻燃性及防破片衬层与人机环系统复合技术、复合材料机柜集成式一体化技术等一系列军工复材制造、成型领域的关键技术与成果。公司在资金投入、技术转化、专利申请及保护等方面为产品研发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保障。公司在军车人机环系统内饰产品的工艺设计、结构设计、工装模具设计、生产、安装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操作经验,充分了解各型装备对于人机环系统内饰产品的要求和特点,能够充分响应客户多样化、定制化的研发需求,保障在未来装备升级或新型号研制中实现人机环系统内饰产品的更新迭代。
公司深耕行业多年,拥有一支高水平的研发团队,核心骨干拥有多年行业从业经历,专业涵盖材料成型及控制、模具设计、复合材料工艺、结构设计等相关领域;公司凭借行业内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产品交付经验受邀成为《军用车辆多功能内衬规范》国家军用标准的起草人,承担了标准信息收集、技术指标研究、可行性研究、试验验证等多项核心任务,在该标准的起草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实质性作用,公司作为唯一一家参与军车内衬领域国家军用标准起草任务的企业,更容易获得客户在该领域的认可。
(五)专业人才优势
公司秉承“人才是核心竞争力”的理念,把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放在重要的位置,一方面积极吸引优秀的企业管理、技术研发、市场营销、质量管理等人才,另一方面也非常注重内部人才梯队的培
养,提倡员工去探索、学习、研究,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不断增强公司对人才的凝聚力。公司高级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在军工非金属复合材料领域具有丰富的从业经验,对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产品价值具有深刻的认知和理解。通过多年努力,公司建立了一支高素质、年轻化、专业化的员工队伍。高效的管理团队和专业化的人才队伍为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六)客户黏性优势公司深耕军用非金属复合材料应用行业多年,是国内较早在科研阶段就参与军用非金属复合材料尤其是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产品研发的民营企业。凭借多年持续的研发投入以及技术、产品、管理优势,公司多次参与了陆军、海军、火箭军等多军种的装备配套及科研任务,在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领域已拥有较为突出的竞争力,与中国兵器、中国电科下属的多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主导地位的军工企业保持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经过大量的项目合作,在人机环系统内饰设计方面获得了客户的信任,目前已实现了对我国军用车辆领域主要科研总体单位、军品总装企业的覆盖。积累的优质客户资源,不仅有助于公司现有业务的发展,还为开拓新客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公司现有客户多为国内十大军工集团下属军品总装企业,其对上游供应商有严格的资格认证,上游供应商一旦成为其合格供应商之后,军工客户考虑产品的稳定性和可靠性,轻易不会选择新的供应商,双方形成的战略合作关系延续性比较稳定。
三、主营业务分析概述参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相关内容。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同比增减 | 变动原因 | |
| 营业收入 | 64,970,741.92 | 40,703,978.81 | 59.62% | 主要系根据客户排产计划,本期产品安装验收增加所致。 |
| 营业成本 | 35,195,705.94 | 20,205,511.80 | 74.19% | 主要系根据客户排产计划,本期产品安装验收增加所致。 |
| 销售费用 | 785,487.68 | 726,794.74 | 8.08% | |
| 管理费用 | 11,845,762.64 | 10,772,116.91 | 9.97% | |
| 财务费用 | -1,160,312.95 | -1,443,419.68 | 19.61% | |
| 所得税费用 | -1,338,279.25 | -2,027,559.44 | 34.00% | 主要系当期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
| 研发投入 | 8,196,245.42 | 9,372,378.94 | -12.55%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 -11,604,876.94 | -90,328,968.67 | 87.15% | 主要系客户回款增加 |
流量净额
| 流量净额 | 所致。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025,204.99 | 75,524,969.71 | 8.61%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946.00 | -8,255,804.32 | 96.49% | 主要系上年同期发放现金股利所致。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130,382.05 | -23,059,803.28 | 404.12% | 主要系当期客户回款增加所致。 |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占比10%以上的产品或服务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分产品或服务 | ||||||
| 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 | 45,480,446.00 | 22,341,711.21 | 50.88% | 27.20% | 45.23% | -6.09% |
| 军车配套装备 | 16,769,551.52 | 12,199,153.28 | 27.25% | 245.60% | 154.30% | 26.11% |
| 合计 | 62,249,997.52 | 34,540,864.49 | 44.51% | 53.30% | 71.16% | -5.79% |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 投资收益 | 1,289,136.711 | -53.01% | 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否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753,205.03 | -30.97% | 主要系银行理财产品收益。 | 否 |
| 资产减值 | -203,784.53 | 8.38% | 主要系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 否 |
| 营业外收入 | 1,200.00 | -0.05% | 主要系与日常经营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入。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99,856.37 | -4.11% | 主要系与日常经营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 否 |
| 信用减值损失 | -12,621,194.94 | 518.99% | 主要系对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计提坏账准备所致。 | 否 |
注:1投资收益其中包含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收益属于经常性损益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本报告期末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197,248,811.86 | 16.24% | 145,362,344.63 | 11.74% | 4.50% | 无重大变化 |
| 应收账款 | 367,074,557.23 | 30.21% | 355,383,871.50 | 28.70% | 1.51% | 无重大变化 |
| 存货 | 44,325,230.15 | 3.65% | 45,080,124.21 | 3.64% | 0.01% | 无重大变化 |
| 长期股权投资 | 4,556,149.72 | 0.38% | 4,791,358.67 | 0.39% | -0.01% | 无重大变化 |
| 固定资产 | 336,675,942.52 | 27.71% | 341,806,539.22 | 27.61% | 0.10% | 无重大变化 |
| 在建工程 | 7,503,752.93 | 0.62% | 4,622,772.78 | 0.37% | 0.25% | 无重大变化 |
| 使用权资产 | 402,882.78 | 0.03% | 442,094.46 | 0.04% | -0.01% | 无重大变化 |
| 合同负债 | 394,592.86 | 0.03% | 1,969,167.00 | 0.16% | -0.13% | 无重大变化 |
| 租赁负债 | 41,021.31 | 0.00% | 82,527.31 | 0.01% | -0.01% | 无重大变化 |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 金融资产 |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255,863,674.16 | 753,205.03 | 264,160,000.00 | 356,450,000.00 | 628,880.34 | 163,697,998.85 | ||
| 金融资产小计 | 255,863,674.16 | 753,205.03 | 264,160,000.00 | 356,450,000.00 | 628,880.34 | 163,697,998.85 | ||
| 应收款项融资 | 15,424,880.27 | 0.00 | 17,435,202.20 | 15,574,880.27 | 17,285,202.20 | |||
| 上述合计 | 271,288,554.43 | 753,205.03 | 281,595,202.20 | 372,024,880.27 | 628,880.34 | 180,983,201.05 | ||
| 金融负债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0.00 | ||
其他变动的内容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项目
| 项目 | 账面价值(单位:元) | 受限原因 |
| 货币资金 | 5,070,344.72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货币资金 | 261,271.59 | 保函保证金 |
| 货币资金 | 31,676.64 | 存出投资款 |
| 货币资金 | 496,438.36 | 定期存款利息 |
| 合计 | 5,859,731.31 |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适用□不适用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2,578,821.072 | 5,871,095.20 | -56.08% |
注:2该投资额主要系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基地工程建设投资额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资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收益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预计收益的原因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 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自建 | 是 | 其他制造业 | 2,578,821.07 | 327,561,181.693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 99.00% | 0.00 | 0.00 | 不适用 |
合计
| 合计 | -- | -- | -- | 2,578,821.07 | 327,561,181.69 | -- | -- | 0.00 | 0.00 | -- | -- | -- |
注:3该累计投资额仅包含项目基地工程建设投资额。该项目拟投资总额50,172.86万元,包含工程建设、土地购置、设备投资、铺底流动资金等,截止报告期末,项目累计投资总额(募集资金实际支付口径)占拟投资总额比例77.04%。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资产类别 | 初始投资成本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累计投资收益 | 其他变动 | 期末金额 | 资金来源 |
| 其他 | 255,440,000.00 | 753,205.03 | 0.00 | 264,160,000.00 | 356,450,000.00 | 1,524,345.66 | 205,206.18 | 163,697,998.85 | 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 |
| 其他 | 15,424,880.27 | 0.00 | 0.00 | 17,435,202.20 | 15,574,880.27 | 0.00 | 0.00 | 17,285,202.20 | 应收款项融资-银行承兑汇票 |
| 合计 | 270,864,880.27 | 753,205.03 | 0.00 | 281,595,202.20 | 372,024,880.27 | 1,524,345.66 | 205,206.18 | 180,983,201.05 | -- |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 2023年 | 首次公开发行 | 2023年04月18日 | 85,000 | 77,587.06 | 723.21 | 62,253.75 | 80.24% | 0 | 0 | 0.00% | 15,333.31 | 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 0 |
| 合计 | -- | -- | 85,000 | 77,587.06 | 723.21 | 62,253.75 | 80.24% | 0 | 0 | 0.00% | 15,333.31 | -- | 0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 | |||||||||||||
可〔2023〕460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0.00元,募集资金总额85,000.00万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7,412.94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587.0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504号)。
2、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3、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2,253.7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333.31万元(该金额未包含累计利息净额)。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可〔2023〕460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0.00元,募集资金总额85,000.00万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7,412.94万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587.06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504号)。
2、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3、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62,253.7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5,333.31万元(该金额未包含累计利息净额)。
融资项目名称
|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2023年04月18日 | 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50,172.86 | 50,172.86 | 50,172.86 | 723.21 | 38,653.75 | 77.04% | 2026年04月30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023年04月18日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 | 否 | 18,000 | 18,000 | 18,000 | 0 | 18,000 | 10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8,172.86 | 68,172.86 | 68,172.86 | 723.21 | 56,653.75 | -- | -- | 0 | 0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暂未确定投向 | 2023年04月18日 | 暂未确定投向 | 补流 | 否 | 9,414.2 | 9,414.2 | 1,014.2 | 0 | 0 | 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0 | 0 | 0 | 0 | 0 | 0.00% | -- |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0 | 0 | 8,400 | 0 | 5,600 | 66.67%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9,41 | 9,41 | 9,41 | 0 | 5,60 | -- | -- | 0 | 0 | -- | -- | |||
4.2
| 4.2 | 4.2 | 4.2 | 0 | ||||||||||
| 合计 | -- | 77,587.06 | 77,587.06 | 77,587.06 | 723.21 | 62,253.75 | -- | -- | 0 | 0 |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将“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5年4月30日。具体原因如下: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存在因宏观环境导致的部分时段工程建设停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距离开始建设时间较久、行业内部环境变化等因素,导致募投项目投入进度受到影响,实施进度未达预期。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5年4月30日。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将“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26年4月30日。具体原因如下:在公司募投项目实际投入过程中,存在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距离开始建设时间较久、行业内部环境变化导致用户需求不断变化等情况,公司综合考虑市场与行业发展动态,以及整体战略规划,秉持审慎原则,稳步推进相关工作。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证资金安全合理运用,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将“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为2026年4月30日。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适用 | ||||||||||||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14.20万元。公司超募资金的用途等情况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8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4%。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800.00万元(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4%。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完成。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74%。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未完成。 | |||||||||||||
| 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违规占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 适用 | ||||||||||||
|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 |||||||||||||
投入及置换情况
| 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8,554.31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705.03万元,共计30,259.34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731号)。截至2025年6月30日,上述置换事项已完成。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余额为11,500.00万元,定期存款余额为4,000.00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831.54万元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6、委托理财、衍生品投资和委托贷款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内委托理财概况
单位:万元
| 具体类型 | 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 | 委托理财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的金额 | 逾期未收回理财已计提减值金额 |
| 银行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10,000 | 580.00 | 0 | 0 |
| 银行理财产品 | 募集资金 | 12,400 | 11,500 | 0 | 0 |
| 券商理财产品 | 自有资金 | 3,644 | 4,235 | 0 | 0 |
| 合计 | 26,044 | 16,315 | 0 | 0 | |
单项金额重大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委托理财出现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3)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七、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八、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适用□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无人机相关业务 | 1,402,917.00 | 6,803,438.56 | 6,040,402.41 | 2,103,732.56 | -828,555.51 | -827,498.88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无
九、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一)公司面临的风险
1、市场需求波动的风险公司直接下游客户主要是军品总装企业,终端客户为军方,因为军工产品涉及国防安全的特殊性,国家对军品采购实行了严格的控制,军品采购具有高度的计划性,公司产品的需求整体上受我国军费预算和装备采购计划影响。除军工产品出口外销外,我国军队是军品的最终和唯一客户,导致了军品采购市场是完全的需方市场,只有军工企业客户有需求的产品或项目才可能实现收入。因此,军方和军品总装企业采购需求的变化将直接导致发行人经营业绩的波动,未来可能存在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此外,未来存在由于世界军事格局、国家国防战略等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导致下游市场需求波动致使公司订单减少的风险,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军车人机环系统内饰类产品销售收入为4,548.04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70.00%,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军用方舱、天线罩、无人机等多种产品增量收入,但如果军车人机环系统内饰产品的订单减少幅度高于公司其他类产品的订单增长幅度,则会使公司的销售收入受到巨大影响,因此存在产品结构单一的风险。
3、经营业绩波动风险根据我国相关军品采购管理办法和定价规则,向军方提供的武器装备及其主要配套装备的销售价格由军方价格主管部门审价确定。公司主要产品人机环系统内饰及其他军车配套产品主要是向军品总装企业提供的车辆辅助配套产品,非直接向军方销售武器装备产品,亦不属于主要配套装备,根据军品采购的相关规定,公司产品需随整车审价,而不需要单独审价。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下游客户的多个型号的整车产品未完成军方审价,未来军方对整车的审定价与目前下游客户与军方签订的暂定价可能存在差异,继而可能发生下游客户要求公司调整公司已供货产品价格的情况,在此情况发生时,公司将对历史上相关产品的销售收入依据调整后的价格进行差额测算,并据此差额一次性调整当期收入,若暂定价与审定价差异较大,将对发生价格调整当期的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因此,鉴于军品审价的特殊处理机制,公司存在未来因军方审价完成导致销售收入和利润出现波动的风险。
4、应收账款回款风险
报告期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金额为36,707.46万元,占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为45.00%,公司应收账款金额及其占流动资产比例相对较高。若客户经营状况或资信情况出现恶化,而推迟支付或无力支付款项,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从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
5、成长性风险
公司未来的成长受国防政策、行业政策、细分领域市场前景、行业技术水平和竞争格局、上下游行业以及公司持续技术研发能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生产经营管理及内部控制水平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盈利能力出现波动,从而无法顺利实现预期的成长性,投资者应当关注公司的成长性风险。
6、最终用户订单的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的最终用户为军方,下游直接客户主要为军品总装企业。公司的销售情况受军方具体需求、采购计划及国内外形势变化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例如公司军品的生产与交付除在已获采购订单的计划下进行外,还存在因军方战略部署、军事需要而改变未来采购计划的情况,可能会出现订单突发性增加、订单减少或推迟等情况。以上因素使得公司营业收入在不同会计期间内可能存在较大的波动性。
7、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风险
公司在复合材料人机环系统内饰研发、设计、生产及相关配套军品制造领域有一定的技术积累和先发优势,但随着国家政策的不断推进,未来可能有越来越多的民营复材制造企业和社会资本加入到军工复材配套产品生产领域,其中部分企业在民用复材领域可能已有丰富的生产经验、较强的技术储备和一定的生产规模,加之社会资本投入带来的大量资金,公司未来可能会面临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
8、军品更新迭代速度不断加快的风险
随着我国军队现代化建设和国防科技工业水平的不断提高,军品装备呈现出迭代速度加快的趋势,单一定型产品服役周期越来越短,新产品列装速度越来越快,公司若不能通过参与早期科研项目,不断成为新定型产品的配套厂商并获取新订单,在未来将可能面临订单量减少的局面。
(二)公司的应对措施
1、研发计划
公司是较早进入军品领域的民营企业,实现了产品应用及业务规模快速增长。未来三年,公司将继续运用自身在复合材料技术、工艺及生产方面的深厚积累,加强与军工科研院所的广泛合作,以复合材料应用为基础,以军工特种产品需求为导向,以武器装备轻量化功能为重点,加快研发各类军用特色复合材料高性能产品,提供从设计到服务的成套解决方案,加大对军用车辆装备领域新技术的研发和科技
创新,不断提升研发水平;通过研发新技术、优化产品设计、改善工艺流程等方面进一步提升研发效率、降低产品开发成本并加速产品的产业化;通过积极自主培养和引入高技术水平的研发人才,增强研发队伍的建设,并进一步完善研发激励机制,提升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通过新建研发中心,完善和提升基础性研发、试制和检验检测平台,提高研发工作的产出率,使研发中心成为公司加快在军品领域换代升级的主体和载体,提升公司的技术核心竞争力。
2、业务发展计划公司通过了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保密资格审核和武器装备承制资格审核,取得了相关军品承制所需的必备资质,成为国防复合材料产品定点研发、生产企业,取得了显著成果,积累了一定的先发优势。未来三年,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产品广度和深度,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准备在现有产品的基础上,加大新产品开发力度,例如公司正在将非金属复合材料应用于运输方舱和数据方舱等,产品创新在于采用整体复合材料骨架替代金属骨架,较传统金属材料大幅减重,并且具有更加优异的抗腐蚀性能指标。此外,随着首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实现公司科研能力的进一步提升,促进新产品的研发创新与转化。
3、人力资源计划人才是企业发展之本,公司将继续贯彻“与人为善、用人之才、记人之功、容人之过、解人之难”的用人理念,为人才的培育与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不断增强人才凝聚力。未来三年,公司将进一步采取如下措施,强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建立吸引、留住、培养、激励人才的人力资源体系,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1)不断加强人才引进力度,吸纳和挖掘各类人才,满足企业持续发展的需求:一方面,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招聘力度,迅速补充公司快速增长期间的人才需求;另一方面,加强引进高学历、高素质人才,充实人才储备,提高长期研究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2)不断完善内部人才培养机制,将公司整体目标的实现与员工个人职业生涯目标的实现有机结合,促使员工迅速提升在各自领域的技能,使其成长为专业人才,通过提高人才队伍水平,形成可持续的人才梯队。
(3)不断完善人员绩效评价体系,建立公平公正与激励作用有机结合的薪酬体系,有计划地推出和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实现人力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公司竞争力的不断增强。
4、确保公司未来发展采取的主要措施随着首发募集资金的到位,在较大规模资金运用和公司业务进一步拓展的背景下,公司在发展战略、组织设计、机制建立、资源配置、运营管理,特别是资金管理和内部控制等方面,都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公司将从制度建设、人才引进、技术研发等方面不断加强投入,积极应对挑战:
(1)公司将按计划认真组织项目的实施,通过科研实力和技术水平的提升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2)公司将严格遵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运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管理体制的升级和创新;
(3)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各项基础管理制度,积极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形成和高效运行;
(4)公司将继续完善包括人才引进机制、员工培训制度与约束机制在内的人才选拔、培养、激励体系,形成进得来、留得住、使用得当的机制。
十一、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 2025年05月20日 | 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参加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 | 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情况等 | 互动易--301357北方长龙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520 |
| 2025年06月12日 | 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赵展龙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义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王一鸣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昕瑞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经营情况等 | 互动易--301357北方长龙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20250612 |
十二、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否
十三、“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否
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一、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
姓名
|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 陈跃 | 总经理 | 离任 | 2025年04月28日 | 工作调动 |
| 相华 | 总经理 | 被选举 | 2025年04月28日 | 补选 |
| 杨文金 | 副总经理 | 被选举 | 2025年04月28日 | 补选 |
二、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四、环境信息披露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是否纳入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是?否
五、社会责任情况
(一)充分保障股东决策权、知情权和收益权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治理机构,形成了完整的内控制度,搭建了多方位、立体化的沟通平台。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信息披露,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公司管理层牢固树立回报股东的意识,专注主业,全力提升经营业绩,回报投资者。
(二)严格质量管理,履行对客户、供应商责任
根据公司产品特性,公司建有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严格把控原辅料采购各项环节,尤其关键核心原材料的质量。报告期内,公司始终秉持“技术创新,产品优质,服务满意,持续改进”的质量方针,持续提升产品质量管理水准,加强全生产环节的质量管理,得到客户和供应商的积极认可。
(三)保护员工权益,实现共同发展
公司重视员工权益,切实关注员工健康,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定期组织员工文化活动、健康体检等,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氛围。同时,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核心价值观,关注员工成长与发展,完善员工薪酬体系和职业发展通道,持续优化公司人才结构,实现企业与员工共同发展。
第五节重要事项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陈跃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以下简称“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3年10月18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前 | 2023年04月14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正常履行 |
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
3、本人作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遵守上述锁定期要求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5、上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长龙投资、横琴长龙
| 长龙投资、横琴长龙 | 股份限售承诺 |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企业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该等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3年10月18日,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前述发行价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公司上市后如有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3、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 2023年04月14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正常履行 |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4、上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公司/本企业承诺将严格遵守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4、上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 |||||
| 持有横琴长龙合伙份额的有限合伙人 | 股份限售承诺 | 1、本人作为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人,同意持股平台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函》。2、就本人持有的持股平台财产份额,本人承诺如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次发行前已持有的持股平台财产份额,也不由持股平台回购该部分财产份额。3、在遵守上述锁定期要求外,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 | 2021年05月18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正常履行 |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
5、上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4、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实施。若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前有其他规定的,则本人承诺将严格遵守本人减持公司股份时有效的规定实施减持。5、上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 |||||
| 陈跃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人在公司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人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2、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1)减持条件:本人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内,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人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2)减持方式: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数量:若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人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25%。
(4)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5)信息披露义务: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
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的规定,如相关规定发生变化,以将来具体的规定为准。
4、上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 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控股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的规定,如相关规定发生变化,以将来具体的规定为准。4、上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 |||||
| 长龙投资、横琴长龙 | 股份减持承诺 | 1、本公司/本企业在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且不违背本公司/本企业已作出的其他承诺的情况下,将根据资金需求、投资安排等各方面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因素合理确定是否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2、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将遵守以下要求:
(1)减持条件:本公司/本企业所持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本企业可以减持公司股份。
(2)减持方式:本公司/本企业减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等。
(3)减持数量:若本公司/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本公司/本企业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50%。
(4)减持价格:减持价格不得低于发行价,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证券交易所监管
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
(5)信息披露义务: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将提前五个交易日向公司提交减持原因、减持数量、减持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影响的说明,并由公司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公司/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的规定,如相关规定发生变化,以将来具体的
规定为准。
4、上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 规定为准。4、上述承诺是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 | |||||
| 北方长龙、陈跃、长龙投资、横琴长龙以及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稳定股价的承诺 | (一)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如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情形时(若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的,价格作相应调整),公司将启动本预案以稳定公司股价。(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1、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2、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顺序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时,公司回购股票为第一选择,但公司回购股票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第二选择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1)公 | 2021年05月18日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正常履行 |
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若公司实施回购股票后,但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的。第三选择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项选择的条件为: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后,但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三)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法律程序
1、公司回购股票。在触发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10
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回购股票的具体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将在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实施回购股票的具体方案,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票具体方案后,公司将依法通知债权人,并向证券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相应公告、审批或备案手续,并于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票。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回购的股份将被依法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公司回购股票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单一年度内回购股票使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在
公司实施回购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公司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回购公司股票方案:(1)通过实施回购公司股票方案,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票在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将在前述触发条件成就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
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其合计增持股票使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的5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履行完前述增持义务后,可自愿增持。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公司股票方案:
(1)通过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条件的情况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前述触发条件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
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在提交增持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票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其合计增持股票使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年其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完前述增持义务后,可自愿增持。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过程中,出现下述情形之一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权终止执行该次增持公司股票方案:
(1)通过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四)实施稳定股价预案的保障措施
1、在触发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在限期内继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如公司董事会未在回购条件满足后10日内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的,公司将延期发放公司董事50%的薪酬及其全部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公司董事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之日。
2、在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增持股票措施的具
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自违反上述预案之日起,公司将延期发放其全部股东分红以及50%的薪酬(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在触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增持股票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并自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预案之日起,公司将延期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0%的薪酬及其全部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
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在公司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
| 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4、在公司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上述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 | |||||
| 北方长龙 | 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承诺 | 1、本公司确认,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均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公司保证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若在本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停止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回购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已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上该等款项缴纳后至其被退回投资者期间按银行同期1年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3、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或存在欺诈发行,本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本公司将
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做出上述认定结论之日起的30日内提出预案,且如有需要,将把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在预案确定后,将积极推进预案的实施。
5、若因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公司将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
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
6、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6、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公司确认,为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陈跃 | 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承诺 | 1、本人确认,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均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若在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在权限范围,将督促公司停止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回购已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上该等款项缴纳后至其被退回投资者期间按银行同期1年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如本人对公司前述违法行为存在过错,本人愿意与公司承担连带责任。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或存在欺诈发行,本人在权限范围,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本人对公司前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本人愿意承担回购义务。
3、本人将在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做出上述认定结论之日起的30日内提出预案,且如有需要,将把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在预案确定后,将积极推进预案的实施。
4、若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在权限范围,将督促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
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人在权限范围,将督促公司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本人对公司前述违法行为存在过错,本人愿意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
5、如公司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或者其他重大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
6、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委托投资者保护机构,就赔偿事宜与受到损失的投资者达成协议,予以先行赔付。6、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承诺 | 1、本人确认,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均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人保证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若在公司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交易前,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在权限范围,将督促公司停止公开发行新股或者回购已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上该等款项缴纳后至其被退回投资者期间按银行同期1年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后,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或存在欺诈发行,本人在权限范围,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发行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上述
回购实施时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本人将在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做出上述认定结论之日起的30日内提出预案,且如有需要,将把预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在预案确定后,将积极推进预案的实施。
4、若因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在权限范围,将督促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者有权司法机构认定后,本人在权限范围,将督促公司本着主动沟通、尽快赔偿、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通过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可测算的直接经济损失。如本人对公司前述违
法行为存在过错,本人愿意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
5、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法行为存在过错,本人愿意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法释[2003]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执行。5、本声明承诺函所述事项已经本人确认,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本承诺,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 北方长龙 | 其他承诺事项 |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草案)、《上市后三年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向股东分配利润,严格履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如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 如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依法承担责任。 | |||||
| 北方长龙 | 其他承诺事项 | 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净资产将随着募集资金到位而大幅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开始实施至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为降低本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拟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同时将积极调配资源,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开发和建设进度。此外,公司还将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以填补因本次公开发行被摊薄的股东回报。公司承诺将采取《关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的议案》中列明的应对措施:1、加强募集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资金安全管理: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强募集资金安全管理,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有效地使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2、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确保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部建设完成,公司业务覆盖能力、研发能力,管理效率、信息化水平等将有较大提升,预期将为公司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增强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加强成本管理,加大成本控制力度:
公司将改进完善业务流程,提高效率,加强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采购审批制度,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约束。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目标,各部门分担成本优化任务,明确成本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4、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公司在充分考虑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成长与发展的基础上,对有关利润分配的条款内容进行了细化,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等文件中对利润分配政策作出制度性安排。同时,公司制订了《上市后三年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尊重并
维护股东利益,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 维护股东利益,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有效地保障全体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 | |||||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其他承诺事项 | 本人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本人承诺将切实履行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如下: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2、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本人的任何职务消费行为均将在为履行本人职责之必须的范围内发生,并严格接受公司监督管理,避免浪费或超前消费;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本人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实现。本人将尽责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
6、本承诺函出具后,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如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 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5、本人将尽责促使公司未来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如有)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本人将支持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的相关议案,并愿意投赞成票(如有投票权);6、本承诺函出具后,如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规定有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如违反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和规则承担相应责任。 | |||||
| 陈跃 | 其他承诺事项 | 1、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2、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附属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资源,亦不要求公司违法违规为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附属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
3、本人及附属企业不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本人及本人附属企业与公司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的条件必须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本人不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任何优于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的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促成与该项关联交易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及/或董事回避表决等;
5、上述承诺系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 2、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附属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资源,亦不要求公司违法违规为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附属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3、本人及附属企业不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本人及本人附属企业与公司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的条件必须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本人不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任何优于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的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促成与该项关联交易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及/或董事回避表决等;5、上述承诺系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 |||||
| 长龙投资、横 | 其他承诺事项 | 1、本公司/本 | 2021年05月 | 长期 | 正常履行 |
琴长龙、华跃长龙、横琴艾芙瑞特
| 琴长龙、华跃长龙、横琴艾芙瑞特 | 企业以及下属除公司之外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实际控制的其他附属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资源,亦不要求公司违法违规为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实际控制的其他附属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3、本公司/本企业及附属企业不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4、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附属企业与公司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的条件必须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本公司/本企业不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任何优于在一项市 | 18日 |
场公平交易中的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促成与该项关联交易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及/或董事回避表决等;
5、上述承诺系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 场公平交易中的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促成与该项关联交易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及/或董事回避表决等;5、上述承诺系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 |||||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其他承诺事项 | 1、本人以及本人控制的除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2、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附属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资源,亦不要求公司违法违规为本人及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附属企业的借款或其他债务提供担保;3、本人及附属企业不通过非公允关联交易、利润分配、资产重组、对外投资等任何方式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益;
4、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本人及本人附属企业与公司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的条件必须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本人不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任何优于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的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促成与该项关联交易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及/或董事回避表决等;
5、上述承诺系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 益;4、如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本人及本人附属企业与公司之间发生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此种关联交易的条件必须按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本人不要求或接受公司给予任何优于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的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并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促成与该项关联交易具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及/或董事回避表决等;5、上述承诺系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承诺。 | |||||
| 陈跃 | 其他承诺事项 | (一)人员独立1、保证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2、保证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二)资产独立完整1、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人权限范围内,保证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产;
2、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
(三)机构独立
1、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人权限范围内,保证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
2、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人权限范围内,保证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四)财务独立
1、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人权限范围内,保证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部门、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保证公司的财务人员不在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
3、保证公司不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共用一
个银行账户;
4、保证不干涉公司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不干涉公司办理独立的税务登记证并独立纳税。
(五)业务独立
1、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人权限范围内,保证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本人除通过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之外,不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 个银行账户;4、保证不干涉公司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公司/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5、保证不干涉公司办理独立的税务登记证并独立纳税。(五)业务独立1、本人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人权限范围内,保证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2、保证本人除通过行使实际控制人权利之外,不对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 |||||
| 陈跃 | 其他承诺事项 | 1、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对本人控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制、与他人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在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
| 制、与他人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在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 | |||||
| 长龙投资、横琴长龙、华跃长龙、横琴艾芙瑞特 | 其他承诺事项 | 1、本公司/本企业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销售与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本公司/本企业控制、与他人共同控制、具有重大影响的企业,本公司/本企业将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在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公司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不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公司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公司/本企业及本公司/本企业控制的企业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公司的竞争:
(1)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
(2)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
(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4、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
| 的业务;(3)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公司来经营;(4)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4、上述承诺为不可撤销承诺。 | |||||
| 陈跃 | 其他承诺事项 | 如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应缴而未缴或未足额为其全体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种基本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被有关部门要求或决定补缴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或公司因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受到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愿意立即向公司予以补偿,本人将全额承担该等追缴、处罚或损失,以确保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陈跃 | 其他承诺事项 | 1、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系本人/本公司/本企业合法、真实、完整持有,不存在任何的代持情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况;
2、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限制或担保权益,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优先安排。
| 况;2、本人/本公司/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的全部股份不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受限情况,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益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限制或担保权益,及其他任何形式的优先安排。 | |||||
| 陈跃 | 其他承诺事项 | 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不会要求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关联方进行下列行为:(1)垫付、承担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成本和其他支出;(2)代为偿还债务;(3)有偿或者无偿、直接或者间接拆借资金提供使用;(4)通过银行或者非银行金融机构提供委托贷款;(5)委托进行投资活动;(6)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7)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或者对价明显不公允的情况下以其他方式提供资金;(8)通过无商业实质的往来款提供资金;(9)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陈跃 | 其他承诺事项 | 如公司租赁使用的房屋因权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属瑕疵原因无法使用或被强制拆迁,导致公司需要另行租赁其他生产经营场地、搬迁或者被有权的政府部门罚款、被有关当事人要求赔偿,则本人将以连带责任方式全额补偿公司的搬迁费用、因生产停滞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罚款、其他费用,确保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如公司因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而遭受任何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公司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 属瑕疵原因无法使用或被强制拆迁,导致公司需要另行租赁其他生产经营场地、搬迁或者被有权的政府部门罚款、被有关当事人要求赔偿,则本人将以连带责任方式全额补偿公司的搬迁费用、因生产停滞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罚款、其他费用,确保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如公司因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而遭受任何损失的,本人将赔偿公司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 ||||||
| 陈跃 | 其他承诺事项 | 如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公司因劳务派遣事宜遭受损失,或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处罚,则本人将以连带责任方式无条件全额承担,保证公司不会因此受到任何损失。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 陈跃 | 其他承诺事项 | 如北京维拉投资有限公司就该公司历史上曾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事宜提起诉讼,本人将积极应诉;如公司因此承担任何费用或造成任何损失,本人将无条件全额承担,保证公司不会因此受到任何损失。 | 2021年05月18日 | 长期 | 正常履行 | |
| 股权激励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其他承诺 | 陈跃、长龙投资、横琴长龙 | 自愿限制买入公司股票承诺 | 为避免因本人/本公司买入公司股票而导致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的情况,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2023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18日不在二级市场上买入公司股票,并自愿申请限制本人/本公司账户买入公司股票。 | 2023年04月18日 | 2023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18日 | 履行完毕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上市公司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半年度财务报告是否已经审计
□是?否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董事会、监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六、董事会对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七、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八、诉讼事项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其他诉讼事项?适用□不适用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赵瑞劳动争议案件 | 11.35 | 是 | 2025年6月24日签收一审判决;公司已提起上诉 | 一审判决公司支付11.33万元 | —— | ||
| 刘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 7.73 | 否 | 2025年6月24日签收仲裁裁决书 | 仲裁裁决公司支付0.21万元 | 已履行 | ||
| 尚元朝劳动争议案件 | 1.96 | 否 | 我方申请撤裁,双方调 | 仲裁裁决公司支付1.19 | 已履行 |
解结案
| 解结案 | 万元;撤裁程序中双方同意0.65万调解结案 | ||||
| 汶丹阳劳动争议仲裁案件 | 0.64 | 否 | 2025年3月31日签收仲裁裁决书 | 仲裁裁决公司支付0.64万元 | 已履行 |
九、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不适用
十一、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适用□不适用
|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股权关系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销售货物 | 参照市场价由双方协商 | 合同价格 | 20.92 | 0.32% | 100 | 否 | 电汇或银行承兑 | 不适用 | 2025年04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019) |
|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股权关系 | 向关联人提供厂房租赁 | 厂房租赁 | 参照市场价由双方协商 | 合同价格 | 0.11 | 100.00% | 0.24 | 否 | 电汇或银行承兑 | 不适用 | 2025年04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019) |
|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 | 股权关系 |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半成品、零配件 | 参照市场价由双方协商 | 合同价格 | 0 | 0.00% | 100 | 否 | 电汇或银行承兑 | 不适用 | 2025年04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 |
公司
| 公司 | 号:2025-019) | ||||||||||||
|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股权关系 |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 | 服务 | 参照市场价由双方协商 | 合同价格 | 57.79 | 9.04% | 300 | 否 | 电汇或银行承兑 | 不适用 | 2025年04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019) |
| 合计 | -- | -- | 78.82 | -- | 500.24 |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在总金额预计范围内 |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适用□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否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托管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承包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租赁情况?适用□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序号
| 序号 | 城市 | 出租人 | 租赁期间 | 类型 | 租赁面积(平方米) | 租赁费用(含税金额) |
| 1 | 北京 | 旭阳化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2024.07-2026.06 | 办公楼 | 285 | 30,341元/月 |
注:除上述租赁外,公司其他租赁均为租赁期限较短、金额小的员工宿舍等其他租赁。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日常经营重大合同
单位:元
| 合同订立公司方名称 | 合同订立对方名称 | 合同总金额 | 合同履行的进度 | 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化
| 化 | ||||||||
|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国内某军品总装企业 | 110,706,375.00 | 合同执行中 | 34,984,207.98 | 45,673,889.40 | 0 | 否 | 否 |
|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国内某军品总装企业 | 77,412,830.00 | 合同执行中 | 0.00 | 0.00 | 0 | 否 | 否 |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四、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不适用
第六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1,400,000 | 75.00% | 71,400,000 | 75.00%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71,400,000 | 75.00% | 71,400,000 | 75.00% |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27,370,000 | 28.75% | 27,370,000 | 28.75%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4,030,000 | 46.25% | 44,030,000 | 46.25% |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23,800,000 | 25.00% | 23,800,000 | 25.00%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23,800,000 | 25.00% | 23,800,000 | 25.00%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 | |||||||||
他
| 他 | |||||
| 三、股份总数 | 95,200,000 | 100.00% | 95,200,000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1,079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陈跃 | 境内自然人 | 46.25% | 44,030,000 | 0 | 44,030,000 | 0 | 不适用 | 0 | |
宁波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
| 宁波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00% | 23,800,000 | 0 | 23,8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横琴长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5% | 3,570,000 | 0 | 3,570,000 | 0 | 不适用 | 0 |
| BARCLAYSBANKPLC | 境外法人 | 0.18% | 170,720 | 140,100 | 0 | 170,720 | 不适用 | 0 |
| 关卫红 | 境内自然人 | 0.10% | 96,040 | -157,160 | 0 | 96,040 | 不适用 | 0 |
| 蒋玉峰 | 境内自然人 | 0.10% | 94,600 | 94,600 | 0 | 94,600 | 不适用 | 0 |
|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宏泽基金 | 境外法人 | 0.09% | 82,700 | 82,700 | 0 | 82,700 | 不适用 | 0 |
| 丁一 | 境内自然人 | 0.08% | 73,680 | 73,680 | 0 | 73,680 | 不适用 | 0 |
|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 境外法人 | 0.07% | 70,153 | -26,936 | 0 | 70,153 | 不适用 | 0 |
| 尹思华 | 境内自然人 | 0.07% | 63,600 | 63,600 | 0 | 63,600 | 不适用 | 0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不适用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陈跃直接持有长龙投资99.90%的股权,同时担任长龙投资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陈跃直接持有横琴长龙69.00%的合伙份额(有限合伙人);长龙投资持有横琴长龙1.00%的合伙份额(普通合伙人),且为横琴长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不适用 |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参见注11) | 不适用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BARCLAYSBANKPLC | 170,72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0,720 | |||||
| 关卫红 | 96,040 | 人民币普通股 | 96,040 | |||||
| 蒋玉峰 | 9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94,600 | |||||
| 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宏泽基金 | 82,7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2,700 | |||||
| 丁一 | 73,680 | 人民币普通股 | 73,680 | |||||
| MORGANSTANLEY&CO.INTERNATIONALPLC. | 70,153 | 人民币普通股 | 70,153 | |||||
| 尹思华 | 63,600 | 人民币普通 | 63,600 | |||||
股
| 股 | |||
| 潘梅伟 | 53,4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400 |
| 葛玲 | 53,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53,300 |
|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52,775 | 人民币普通股 | 52,775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股东陈跃直接持有长龙投资99.90%的股权,同时担任长龙投资的执行董事和法定代表人;陈跃直接持有横琴长龙69.00%的合伙份额(有限合伙人);长龙投资持有横琴长龙1.00%的合伙份额(普通合伙人),且为横琴长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2、除此以外,公司无法获悉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1、丁一合计持有73,680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73,680股。2、尹思华合计持有63,600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63,600股。3、潘梅伟合计持有53,400股,其中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3,400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持股情况没有发生变动,具体可参见2024年年报。
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六、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七节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八节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半年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资产负债表编制单位: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月
日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97,248,811.86 | 145,362,344.63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3,697,998.85 | 255,863,674.16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19,303,239.34 | 11,368,511.81 |
| 应收账款 | 367,074,557.23 | 355,383,871.50 |
| 应收款项融资 | 17,285,202.20 | 15,424,880.27 |
| 预付款项 | 2,433,612.25 | 425,563.10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2,984,463.31 | 2,939,737.8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44,325,230.15 | 45,080,124.21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
| 持有待售资产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资产 | 1,300,932.10 | 4,462,374.69 |
| 流动资产合计 | 815,654,047.29 | 836,311,082.17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4,556,149.72 | 4,791,358.6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336,675,942.52 | 341,806,539.22 |
| 在建工程 | 7,503,752.93 | 4,622,772.7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402,882.78 | 442,094.46 |
| 无形资产 | 30,540,319.53 | 30,954,705.32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490,161.78 | 791,358.5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434,939.09 | 12,096,223.8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660,456.52 | 6,309,025.05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99,264,604.87 | 401,814,077.84 |
| 资产总计 | 1,214,918,652.16 | 1,238,125,160.01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16,867,265.50 | 39,111,576.45 |
| 应付账款 | 66,487,722.15 | 63,326,049.08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394,592.86 | 1,969,167.00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3,521,112.93 | 4,064,710.23 |
| 应交税费 | 1,598,271.90 | 1,292,138.23 |
其他应付款
| 其他应付款 | 29,713.44 | 23,826.6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4,283.65 | 320,537.20 |
| 其他流动负债 | 26,471.68 | 3,163.72 |
| 流动负债合计 | 89,209,434.11 | 110,111,168.57 |
| 非流动负债: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41,021.31 | 82,527.31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422,655.10 | 1,592,306.33 |
| 递延收益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63,676.41 | 1,674,833.64 |
| 负债合计 | 89,673,110.52 | 111,786,002.21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95,200,000.00 | 95,2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802,539,461.19 | 802,539,461.19 |
| 减:库存股 | ||
| 其他综合收益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29,353,225.26 | 29,353,225.2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198,152,855.19 | 199,246,471.35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25,245,541.64 | 1,126,339,157.80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25,245,541.64 | 1,126,339,157.8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214,918,652.16 | 1,238,125,160.01 |
法定代表人:陈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海峰会计机构负责人:仇昊
2、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64,970,741.92 | 40,703,978.81 |
其中:营业收入
| 其中:营业收入 | 64,970,741.92 | 40,703,978.81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56,620,858.46 | 39,838,707.11 |
| 其中:营业成本 | 35,195,705.94 | 20,205,511.80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1,757,969.73 | 205,324.40 |
| 销售费用 | 785,487.68 | 726,794.74 |
| 管理费用 | 11,845,762.64 | 10,772,116.91 |
| 研发费用 | 8,196,245.42 | 9,372,378.94 |
| 财务费用 | -1,160,312.95 | -1,443,419.68 |
| 其中:利息费用 | 9,582.79 | 151,153.43 |
| 利息收入 | 1,183,917.30 | 1,643,950.10 |
| 加:其他收益 | 99,515.23 | 1,263,142.2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89,136.71 | 2,936,048.06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35,208.95 |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753,205.03 | 2,008,093.52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621,194.94 | -13,057,181.5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3,784.53 | -205,432.59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333,239.04 | -6,190,058.67 |
| 加:营业外收入 | 1,200.00 | 19,831.86 |
| 减:营业外支出 | 99,856.37 | 5,521.20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31,895.41 | -6,175,748.01 |
减:所得税费用
| 减:所得税费用 | -1,338,279.25 | -2,027,559.4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93,616.16 | -4,148,188.5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93,616.16 | -4,148,188.5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93,616.16 | -4,148,188.5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093,616.16 | -4,148,188.5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093,616.16 | -4,148,188.57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1 | -0.0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1 | -0.04 |
法定代表人:陈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孟海峰会计机构负责人:仇昊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2024年半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9,700,917.17 | 11,915,198.9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99,806.64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324,220.24 | 6,144,472.5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224,944.05 | 18,059,671.4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0,698,739.37 | 35,170,065.52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5,109,116.12 | 18,378,749.9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045,844.64 | 5,443,315.8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976,120.86 | 49,396,508.8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0,829,820.99 | 108,388,640.1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04,876.94 | -90,328,968.6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29,000,000.00 | 715,009,042.96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21,329.09 | 3,789,861.0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30,721,329.09 | 718,798,903.97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7,896,124.10 | 30,273,934.2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30,800,000.00 | 613,0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8,696,124.10 | 643,273,934.2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2,025,204.99 | 75,524,969.7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5,000,000.00 |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56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000,000.56 |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7,891,478.31 |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08,423.61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9,946.00 | 2,855,902.96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9,946.00 | 24,255,804.8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89,946.00 | -8,255,804.3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130,382.05 | -23,059,803.2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21,258,698.50 | 392,417,542.4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1,389,080.55 | 369,357,739.16 |
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本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5年半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95,200,000.00 | 802,539,461.19 | 29,353,225.26 | 199,246,471.35 | 1,126,339,157.80 | 1,126,339,157.80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5,200,000.00 | 802,539,461.19 | 29,353,225.26 | 199,246,471.35 | 1,126,339,157.80 | 1,126,339,157.80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093,616.16 | -1,093,616.16 | -1,093,616.16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93,616.16 | -1,093,616.16 | -1,093,616.16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 | |||||||||||||||
者投入资本
| 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5,200,000.00 | 802,539,461.19 | 29,353,225.26 | 198,152,855.19 | 1,125,245,541.64 | 1,125,245,541.64 |
上年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半年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68,000,000.00 | 829,739,461.19 | 29,353,225.26 | 213,536,488.62 | 1,140,629,175.07 | 1,140,629,175.07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68,000,000.00 | 829,739,461.19 | 29,353,225.26 | 213,536,488.62 | 1,140,629,175.07 | 1,140,629,175.07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7,200,000.00 | -27,200,000.00 | -7,548,188.57 | -7,548,188.57 | -7,548,188.57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148,188.57 | -4,148,188.57 | -4,148,188.57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 4.其他 | |||||||||||||||
| (三)利润分配 | -3,400,000.00 | -3,400,000.00 | -3,400,000.0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 | - | - | - | ||||||||||||
者(或股东)的分配
| 者(或股东)的分配 | 3,400,000.00 | 3,400,000.00 | 3,400,000.0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27,200,000.00 | -27,200,000.00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7,200,000.00 | -27,200,000.00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5,200,000.00 | 802,539,461.19 | 29,353,225.26 | 205,988,300.05 | 1,133,080,986.50 | 1,133,080,986.50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北京艾弗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弗瑞特”),艾弗瑞特系于2010年3月16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批准,由北京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北京维拉投资有限公司、无锡鑫泰鸿贸易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15551371094F。
艾弗瑞特设立时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占比(%) |
| 北京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 |
| 北京维拉投资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35.00 |
| 无锡鑫泰鸿贸易有限公司 | 1,500,000.00 | 15.00 |
| 合计 | 10,000,000.00 | 100.00 |
2010年7月13日,经股东会同意,无锡鑫泰鸿贸易有限公司、北京维拉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分别将其持有的艾弗瑞特1,500,000.00元、3,500,000.00元、5,000,000.00元股权按原值转让给北京中铁长龙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转让后艾弗瑞特成为北京中铁长龙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0年9月13日,经股东会同意,北京中铁长龙新型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艾弗瑞特10,000,000.00股权按原值转让给北京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转让后艾弗瑞特成为北京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3年5月,北京艾弗瑞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2017年4月,经股东会同意,新增注册资本20,000,000.00元,由自然人股东陈跃以货币20,000,000.00元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30,000,000.00元,增资后的股权结构为: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占比(%) |
| 陈跃 | 20,000,000.00 | 66.67 |
| 北京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33.33 |
| 合计 | 30,000,000.00 | 100.00 |
2019年5月,经股东会同意,新增注册资本21,000,000.00元,出资方式为货币人民币21,000,000.00元,由陈跃认缴14,000,000.00元,北京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认缴7,000,000.00元,此次增资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51,000,000.00元,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占比(%) |
| 陈跃 | 34,000,000.00 | 66.67 |
| 北京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33.33 |
| 合计 | 51,000,000.00 | 100.00 |
2019年7月,北京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更名为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龙有限”)。2019年12月,经股东会同意,股东陈跃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的出资额255万元转让给横琴长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后股权结构为: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占比(%) |
| 陈跃 | 31,450,000.00 | 61.67 |
| 北京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33.33 |
| 横琴长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2,550,000.00 | 5.00 |
| 合计 | 51,000,000.00 | 100.00 |
2020年4月经股东会同意,长龙有限以截至2020年1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于2020年5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名称由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G50372号验资报告。2020年7月,股东北京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宁波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变更后股权结构为: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 | 占比(%) |
| 陈跃 | 31,450,000.00 | 61.67 |
| 宁波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33.33 |
| 横琴长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2,550,000.00 | 5.00 |
| 合计 | 51,000,000.00 | 100.00 |
2023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60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504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原来人民币5,1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6,800万元,总股本由原来5,100万股变更为6,800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4月1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
2024年5月经股东会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95,200,000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95,200,000元;法定代表人:陈跃;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航腾路589号军民融合复合材料产业园电子装配大楼三层301室。
公司经营范围为: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玻璃纤维及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合成纤维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平面设计;隔热和隔音材料销售;隔热和隔音材料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轨道交通绿色复合材料销售;轨道交通专用设备、关键系统及部件销售;高铁设备、配件制造;高铁设备、配件销售;铁路运输辅助活动;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轨道交通工程机械及部件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特种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研发;铁路机车车辆配件销售;民用航空材料销售;航空运输设备销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集装箱维修;机动车修理和维护;通用设备修理;建筑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智能无人飞行器
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汽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零部件设计和生产;民用航空器维修;通用航空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陈跃先生。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27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持续经营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无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会计期间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记账本位币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不适用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不适用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不适用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22、长期股权投资”。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票据,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票据外,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组合名称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组合1 | 银行承兑汇票 |
| 组合2 | 商业承兑汇票 |
(2)应收账款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组合1 | 除组合2以外的应收款项 |
| 组合2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3)其他应收款
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除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组合1 | 除组合2以外的应收款项 |
| 组合2 | 关联方往来、备用金、押金、代垫款项等低信用风险组合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应收票据
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3、应收账款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4、应收款项融资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5、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7、存货
1、存货的分类和成本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发出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半成品、合同履约成本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存货发出时按移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5、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主要通过出售(包括具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本公司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或处置组,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19、债权投资
不适用
20、其他债权投资
不适用
21、长期应收款
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22、长期股权投资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
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2)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3、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确认条件
1、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折旧方法
类别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 | 年限平均法 | 20-40 | 3%-5% | 2.38%-4.85% |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3% | 9.70% |
| 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3% | 19.40% |
| 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3% | 19.40%-32.33% |
25、在建工程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类别
| 类别 | 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
| 房屋及建筑物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
| 设备 |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
26、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7、生物资产
不适用
28、油气资产
不适用
29、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摊销方法 | 预计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 |
| 软件 | 10 | 年限平均法 | 预计使用年限 |
| 土地使用权 | 50 | 年限平均法 | 按产权证上载明使用年限 |
(2)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长期资产减值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31、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本公司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成本计价,并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对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的长期待摊费用项目,其摊余价值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此外,本公司还参与了由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企业年金计划/补充养老保险基金。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年金计划/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无
34、预计负债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5、股份支付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本公司在授予日按照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并相应计入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优先股/永续债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本公司发行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
(1)存在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履行的合同义务;
(2)包含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3)包含以自身权益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例如转股权等),且该衍生工具不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进行结算;
(4)存在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的合同条款;
(5)发行方清算时永续债与发行方发行的普通债券和其他债务处于相同清偿顺序的。
不满足上述任何一项条件的永续债/优先股等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整体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权益工具。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
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2、按照业务类型披露具体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销售需要安装的产品,在产品安装完成,经客户验收合格并收到验收单后确认收入,不需要安装的产品,在发出商品经客户验收合格并收到客户验收单后确认收入。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不适用
38、合同成本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
政府补助文件明确约定补助款项用于购建资产的,将其确认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
政府补助文件未明确约定补助款项用于购建资产的,将其确认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确认时点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商誉的初始确认;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41、租赁
(1)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30、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5)售后回租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后续计量及租赁变更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41、租赁”。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公司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会导致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承租人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金融负债的会计处理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2)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
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售后租回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前述“2、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政策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作为出租人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不适用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 营业成本 | -198,961.65 |
|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 销售费用 | 198,961.65 |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6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该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解释第18号规定,在对因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规定,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并相应在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和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预计负债”等项目列示。
企业在首次执行该解释内容时,如原计提保证类质量保证时计入“销售费用”等的,应当按照会计政策变更进行追溯调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不适用
(3)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44、其他
无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3%、6% |
| 消费税 | 不涉及 |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7% |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 |
| 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3% |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消费税计缴 | 2% |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6元/平方米 |
| 房产税 | 按房产原值减除20%后的余值计缴; | 1.2%,12% |
按房产租金收入计缴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按房产租金收入计缴
纳税主体名称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 25% |
| 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公司 | 25% |
2、税收优惠
1、本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361002362,有效期三年,2023年至2025年度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2、《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规定,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3、其他
无
七、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存款 | 191,885,518.91 | 121,619,698.51 |
| 其他货币资金 | 5,363,292.95 | 23,742,646.12 |
| 合计 | 197,248,811.86 | 145,362,344.63 |
其他说明无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63,697,998.85 | 255,863,674.16 |
| 其中: | ||
| 理财产品 | 163,697,998.85 | 255,863,674.16 |
| 其中: | ||
| 合计 | 163,697,998.85 | 255,863,674.16 |
其他说明:
无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不适用 | 0.00 | 0.00 |
其他说明:
无
4、应收票据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商业承兑票据 | 19,303,239.34 | 11,368,511.81 |
| 合计 | 19,303,239.34 | 11,368,511.81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22,989,780.60 | 100.00% | 3,686,541.26 | 16.04% | 19,303,239.34 | 13,859,757.10 | 100.00% | 2,491,245.29 | 17.97% | 11,368,511.81 |
| 其中: | ||||||||||
| 组合2 | 22,989,780.60 | 100.00% | 3,686,541.26 | 16.04% | 19,303,239.34 | 13,859,757.10 | 100.00% | 2,491,245.29 | 17.97% | 11,368,511.81 |
| 合计 | 22,989,780.60 | 100.00% | 3,686,541.26 | 19,303,239.34 | 13,859,757.10 | 100.00% | 2,491,245.29 | 11,368,511.8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组合2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组合2 | 22,989,780.60 | 3,686,541.26 | 16.04% |
| 合计 | 22,989,780.60 | 3,686,541.26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组合2 | 2,491,245.29 | 1,195,295.97 | 3,686,541.26 | |||
| 合计 | 2,491,245.29 | 1,195,295.97 | 3,686,541.26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不适用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 合计 | 0.00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0.00 | 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0.00 | 0.00 |
| 合计 | 0.00 | 0.00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不适用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 不适用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无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51,601,408.49 | 124,828,909.54 |
| 1至2年 | 118,775,189.50 | 123,232,642.10 |
| 2至3年 | 65,753,193.52 | 114,990,357.71 |
| 3年以上 | 101,844,784.18 | 51,796,106.64 |
| 3至4年 | 70,969,075.80 | 42,824,348.31 |
| 4至5年 | 27,749,281.49 | 7,835,399.14 |
| 5年以上 | 3,126,426.89 | 1,136,359.19 |
| 合计 | 437,974,575.69 | 414,848,015.99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37,974,575.69 | 100.00% | 70,900,018.46 | 16.19% | 367,074,557.23 | 414,848,015.99 | 100.00% | 59,464,144.49 | 14.33% | 355,383,871.50 |
| 其中: | ||||||||||
| 1年以内 | 151,601,408.49 | 34.62% | 7,580,070.43 | 5.00% | 144,021,338.06 | 124,828,909.54 | 30.09% | 6,241,445.49 | 5.00% | 118,587,464.05 |
| 1至2年 | 118,775,189.50 | 27.12% | 11,877,518.95 | 10.00% | 106,897,670.55 | 123,232,642.10 | 29.71% | 12,323,264.21 | 10.00% | 110,909,377.89 |
| 2至3年 | 65,753,193.52 | 15.01% | 13,150,638.70 | 20.00% | 52,602,554.82 | 114,990,357.71 | 27.72% | 22,998,071.54 | 20.00% | 91,992,286.17 |
| 3至4年 | 70,969,075.80 | 16.20% | 21,290,722.74 | 30.00% | 49,678,353.06 | 42,824,348.31 | 10.32% | 12,847,304.49 | 30.00% | 29,977,043.82 |
| 4至5年 | 27,749,281.49 | 6.34% | 13,874,640.75 | 50.00% | 13,874,640.74 | 7,835,399.14 | 1.89% | 3,917,699.57 | 50.00% | 3,917,699.57 |
| 5年以上 | 3,126,426.89 | 0.71% | 3,126,426.89 | 100.00% | 0.00 | 1,136,359.19 | 0.27% | 1,136,359.19 | 100.00% | 0.00 |
| 合计 | 437,974, | 100.00% | 70,900,0 | 16.19% | 367,074, | 414,848, | 100.00% | 59,464,1 | 14.33% | 355,383, |
575.69
| 575.69 | 18.46 | 557.23 | 015.99 | 44.49 | 871.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组合1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组合1 | 437,745,375.69 | 70,888,558.46 | 16.19% |
| 合计 | 437,745,375.69 | 70,888,558.46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组合2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组合2 | 229,200.00 | 11,460.00 | 5.00% |
| 合计 | 229,200.00 | 11,460.00 | |
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组合1 | 59,463,323.07 | 11,425,235.39 | 70,888,558.46 | |||
| 组合2 | 821.42 | 10,638.58 | 11,460.00 | |||
| 合计 | 59,464,144.49 | 11,435,873.97 | 70,900,018.46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不适用 |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 不适用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无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中国兵器A1单位 | 117,986,005.88 | 117,986,005.88 | 26.94% | 9,143,252.51 | |
| 中国兵器A2单位 | 56,347,675.00 | 56,347,675.00 | 12.87% | 13,946,378.75 | |
| 中国电科B1单位 | 55,813,293.96 | 55,813,293.96 | 12.74% | 11,975,373.38 | |
| 中国兵器A5单位 | 45,997,986.00 | 45,997,986.00 | 10.50% | 5,854,453.49 | |
| 中国兵器A3单位 | 24,874,000.00 | 24,874,000.00 | 5.68% | 5,066,200.00 | |
| 合计 | 301,018,960.84 | 301,018,960.84 | 68.73% | 45,985,658.13 |
6、合同资产
(1)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不适用 | ||||||
(2)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 不适用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个数:0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 不适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 | 0.00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 不适用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无
其他说明:
无
7、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收票据 | 17,285,202.20 | 15,424,880.27 |
| 合计 | 17,285,202.20 | 15,424,880.27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其中: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不适用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4)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 不适用 |
(5)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不适用 |
(6)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 | 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 不适用 |
核销说明:
无
(7)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 应收票据 | 15,424,880.27 | 17,435,202.20 | 15,574,880.27 | 17,285,202.20 | ||
| 合计 | 15,424,880.27 | 17,435,202.20 | 15,574,880.27 | 17,285,202.20 |
(8)其他说明
无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2,984,463.31 | 2,939,737.80 |
| 合计 | 2,984,463.31 | 2,939,737.80 |
(1)应收利息1)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不适用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 | 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 不适用 |
核销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2)应收股利1)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不适用 |
2)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 不适用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 不适用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5)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 | 0.0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 不适用 |
核销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其他应收款1)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保证金押金 | 1,180,318.00 | 1,105,310.00 |
| 往来款 | 1,015,060.74 | 844,120.07 |
| 代垫社保公积金 | 97,199.57 | 108,897.73 |
| 其他 | 728,300.00 | 927,800.00 |
| 合计 | 3,020,878.31 | 2,986,127.80 |
2)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666,821.34 | 1,642,770.83 |
| 1至2年 | 435,237.77 | 774,454.28 |
| 2至3年 | 493,933.84 | 410,781.84 |
| 3年以上 | 424,885.36 | 158,120.85 |
| 3至4年 | 333,770.53 | 88,720.85 |
| 4至5年 | 81,714.83 | 65,600.00 |
| 5年以上 | 9,400.00 | 3,800.00 |
| 合计 | 3,020,878.31 | 2,986,127.80 |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20,878.31 | 100.00% | 36,415.00 | 1.21% | 2,984,463.31 | 2,986,127.80 | 100.00% | 46,390.00 | 1.55% | 2,939,737.80 |
| 其中: | ||||||||||
| 组合1 | 728,300.00 | 24.11% | 36,415.00 | 5.00% | 691,885.00 | 927,800.00 | 31.07% | 46,390.00 | 5.00% | 881,410.00 |
| 组合2 | 2,292,578.31 | 75.89% | 2,292,578.31 | 2,058,327.80 | 68.93% | 2,058,327.80 | ||||
| 合计 | 3,020,878.31 | 100.00% | 36,415.00 | 2,984,463.31 | 2,986,127.80 | 100.00% | 46,390.00 | 2,939,737.8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组合1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组合1 | 728,300.00 | 36,415.00 | 5.00% |
| 合计 | 728,300.00 | 36,415.00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类别名称:组合2
单位:元
名称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组合2 | 2,292,578.31 | 0.00 | 0.00% |
| 合计 | 2,292,578.31 | 0.00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详见本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4)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组合1 | 46,390.00 | 9,975.00 | 36,415.00 | |||
| 合计 | 46,390.00 | 9,975.00 | 36,415.00 | |||
无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不适用 |
无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核销金额 |
| 不适用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 不适用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800,576.97 | 1-2年;2-3年;3-4年;4-5年 | 26.50% | |
| 中国电科B6单位 | 其他 | 728,300.00 | 1年以内 | 24.11% | 36,415.00 |
| 东风集团U2单位 | 保证金押金 | 400,000.00 | 1-2年 | 13.24% | |
| 客户W | 保证金押金 | 366,000.00 | 1年以内 | 12.12% | |
| 旭阳化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保证金押金 | 117,030.00 | 1年以内 | 3.87% | |
| 合计 | 2,411,906.97 | 79.84% | 36,415.00 |
7)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的金额 | 0.00 |
| 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9、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年以内 | 2,428,662.25 | 99.80% | 420,613.10 | 98.84% |
| 1至2年 | 4,950.00 | 0.20% | 4,950.00 | 1.16% |
| 合计 | 2,433,612.25 | 425,563.1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 序号 | 预付对象 | 期末余额(元)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元) |
| 1 | 东风集团U1单位 | 1,537,800.00 | 50.74% | |
| 2 | 猛士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300,000.00 | 9.90% | |
| 3 | 浙江超领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68,200.00 | 8.85% | |
| 4 | 航天恒星空间技术应用有限公司 | 256,000.00 | 8.45% | 256,000.00 |
| 5 | 西安星恒通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51,840.00 | 8.31% | 251,840.00 |
| 合计 | 2,613,840.00 | 86.25% | 507,840.00 |
其他说明:
无10、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存货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10,660,137.53 | 1,514,723.32 | 9,145,414.21 | 8,326,006.71 | 1,515,325.19 | 6,810,681.52 |
| 在产品 | 20,589,564.23 | 20,589,564.23 | 16,911,726.25 | 16,911,726.25 | ||
| 合同履约成本 | 804,291.34 | 804,291.34 | 804,291.34 | 804,291.34 | ||
| 发出商品 | 1,491,805.26 | 750,062.19 | 741,743.07 | 1,501,568.17 | 769,957.22 | 731,610.95 |
| 半成品 | 7,584,751.63 | 7,584,751.63 | 15,581,225.73 | 15,581,225.73 | ||
| 产成品 | 2,847,599.18 | 277,875.70 | 2,569,723.48 | 1,617,941.05 | 277,875.70 | 1,340,065.35 |
| 委托加工物资 | 2,889,742.19 | 2,889,742.19 | 2,900,523.07 | 2,900,523.07 | ||
| 合计 | 46,867,891.36 | 2,542,661.21 | 44,325,230.15 | 47,643,282.32 | 2,563,158.11 | 45,080,124.21 |
(2)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存货 | 自行加工的数据资源存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存货 | 合计 |
无
(3)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1,515,325.19 | 601.87 | 1,514,723.32 | |||
| 产成品 | 277,875.70 | 277,875.70 | ||||
| 发出商品 | 769,957.22 | 203,784.53 | 223,679.56 | 750,062.19 | ||
| 合计 | 2,563,158.11 | 203,784.53 | 224,281.43 | 2,542,661.21 | ||
无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 不适用 |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无
(4)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无
(5)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无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2)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认证进项税 | 720,468.13 | 3,115,891.93 |
| 待抵扣进项税 | 793,100.29 | |
| 预缴税金 | 61,559.17 | 260,443.56 |
| 待摊费用 | 518,904.80 | 292,938.91 |
| 合计 | 1,300,932.10 | 4,462,374.69 |
其他说明:
无
14、债权投资
(1)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不适用 |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不适用 |
(2)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
目
|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 不适用 |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无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5、其他债权投资
(1)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 | 备注 |
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
| 不适用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不适用 |
(2)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
| 不适用 | ||||||||||
(3)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期末余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不适用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 不适用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17、长期应收款
(1)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其中: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5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不适用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4)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 不适用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无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4,791,358.67 | -235,208.95 | 4,556,149.72 | |||||||||
| 小计 | 4,791,358.67 | -235,208.95 | 4,556,149.72 | |||||||||
| 合计 | 4,791,358.67 | -235,208.95 | 4,556,149.72 |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其他说明无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20、投资性房地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不适用
(3)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 不适用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336,675,942.52 | 341,806,539.22 |
| 合计 | 336,675,942.52 | 341,806,539.22 |
(1)固定资产情况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生产设备 | 运输设备 | 办公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23,902,655.46 | 17,639,008.53 | 11,579,368.54 | 2,139,570.37 | 2,430,124.38 | 357,690,727.28 |
| 2.本期增 | 390,342.75 | 900,541.76 | 96,744.92 | 1,387,629.43 |
加金额
| 加金额 | ||||||
| (1)购置 | 40,530.98 | 900,541.76 | 70,339.25 | 1,011,411.99 |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49,811.77 | 26,405.67 | 376,217.44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323,902,655.46 | 18,029,351.28 | 12,479,910.30 | 2,139,570.37 | 2,526,869.30 | 359,078,356.71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4,507,464.83 | 3,949,910.67 | 3,947,372.22 | 1,502,168.78 | 1,977,271.56 | 15,884,188.0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984,541.14 | 1,117,654.53 | 1,104,669.04 | 159,563.91 | 151,797.51 | 6,518,226.13 |
| (1)计提 | 3,984,541.14 | 1,117,654.53 | 1,104,669.04 | 159,563.91 | 151,797.51 | 6,518,226.13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8,492,005.97 | 5,067,565.20 | 5,052,041.26 | 1,661,732.69 | 2,129,069.07 | 22,402,414.19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15,410,649.49 | 12,961,786.08 | 7,427,869.04 | 477,837.68 | 397,800.23 | 336,675,942.52 |
单位:元
(2)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 不适用 |
(3)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 经营租赁(出租厂房) | 185,449.81 |
(4)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厂房 | 312,787,653.65 | 预转固,暂未办理产权证书 |
其他说明无
(5)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6)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7,436,655.94 | 4,555,675.79 |
| 工程物资 | 67,096.99 | 67,096.99 |
| 合计 | 7,503,752.93 | 4,622,772.7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9,395,190.63 | 13,689,097.86 | 7,631,996.32 | 637,401.59 | 452,852.82 | 341,806,539.22 |
(1)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西安一期厂房 | 4,146,751.98 | 4,146,751.98 | 1,567,930.91 | 1,567,930.91 | ||
| 设备 | 3,289,903.96 | 3,289,903.96 | 2,987,744.88 | 2,987,744.88 | ||
| 合计 | 7,436,655.94 | 7,436,655.94 | 4,555,675.79 | 4,555,675.79 | ||
(2)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西安一期厂房 | 322,307,700.00 | 1,567,930.91 | 2,578,821.07 | 0.00 | 0.00 | 4,146,751.98 | 101.63% | 99% | 14,073,352.10 | 募集资金、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 | ||
| 合计 | 322,307,700.00 | 1,567,930.91 | 2,578,821.07 | 0.00 | 0.00 | 4,146,751.98 | 14,073,352.10 |
(3)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4)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工程物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高静压型风机盘管机组
| 高静压型风机盘管机组 | 54,684.25 | 54,684.25 | 54,684.25 | 54,684.25 | ||
| 卧式新风机组 | 12,412.74 | 12,412.74 | 12,412.74 | 12,412.74 | ||
| 合计 | 67,096.99 | 67,096.99 | 67,096.99 | 67,096.99 |
其他说明:
无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3)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884,188.99 | 884,188.9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1,672.34 | 121,672.34 |
| (1)新增 | 121,672.34 | 121,672.3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1,005,861.33 | 1,005,861.33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442,094.53 | 442,094.53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0,884.02 | 160,884.02 |
| (1)计提 | 160,884.02 | 160,884.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602,978.55 | 602,978.55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402,882.78 | 402,882.78 |
| 2.期初账面价值 | 442,094.46 | 442,094.46 |
(2)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
无
26、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32,136,000.00 | 1,957,191.41 | 34,093,191.41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购置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32,136,000.00 | 1,957,191.41 | 34,093,191.41 |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2,624,440.00 | 514,046.09 | 3,138,486.09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21,360.00 | 93,025.79 | 414,385.79 | |
| (1)计提 | 321,360.00 | 93,025.79 | 414,385.79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2,945,800.00 | 607,071.88 | 3,552,871.88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3.本期减少金额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9,190,200.00 | 1,350,119.53 | 30,540,319.53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29,511,560.00 | 1,443,145.32 | 30,954,705.3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
|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自行开发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无形资产 | 合计 |
(3)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4)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7、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
的事项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 不适用 | ||||||
| 合计 | ||||||
(2)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处置 | |||||
| 不适用 | ||||||
| 合计 | ||||||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 不适用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4)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不适用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无
(5)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房屋装修费 | 310,318.84 | 103,439.64 | 206,879.20 | ||
| 形象传播维护费 | 369,856.68 | 184,928.34 | 184,928.34 | ||
| 园区景观绿化 | 111,183.02 | 12,828.78 | 98,354.24 | ||
| 合计 | 791,358.54 | 301,196.76 | 490,161.78 |
其他说明无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77,762,625.93 | 11,664,393.89 | 65,161,927.89 | 9,774,289.18 |
| 可抵扣亏损 | 12,499,081.09 | 1,875,308.77 | 14,708,636.55 | 2,206,503.88 |
| 预计负债 | 422,655.10 | 63,398.27 | 1,592,306.33 | 238,845.95 |
租赁负债
| 租赁负债 | 325,304.96 | 48,795.75 | 403,064.51 | 60,459.68 |
| 公益性捐赠 | 936.00 | 140.40 | 936.00 | 140.40 |
| 合计 | 91,010,603.08 | 13,652,037.08 | 81,866,871.28 | 12,280,239.09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使用权资产 | 402,882.78 | 60,432.42 | 442,094.46 | 66,314.17 |
| 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变动 | 547,998.85 | 82,199.82 | 423,674.16 | 63,551.12 |
| 定期存款利息 | 496,438.36 | 74,465.75 | 361,000.01 | 54,150.00 |
| 合计 | 1,447,319.99 | 217,097.99 | 1,226,768.63 | 184,015.29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7,097.99 | 13,434,939.09 | 184,015.29 | 12,096,223.8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7,097.99 | 184,015.29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其他说明无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5,660,456.52 | 5,660,456.52 | 6,309,025.05 | 6,309,025.05 | ||
| 合计 | 5,660,456.52 | 5,660,456.52 | 6,309,025.05 | 6,309,025.05 | ||
其他说明:
无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5,070,344.72 | 5,070,344.72 | 保证金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7,972,571.07 | 17,972,571.07 | 保证金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 货币资金 | 261,271.59 | 261,271.59 | 保证金 | 保函保证金 | 261,271.59 | 261,271.59 | 保证金 | 保函保证金 |
| 货币资金 | 31,676.64 | 31,676.64 | 存出投资款 | 存出投资款 | 5,508,803.46 | 5,508,803.46 | 存出投资款 | 存出投资款 |
| 货币资金 | 496,438.36 | 496,438.36 | 定期存款利息 | 定期存款利息 | 361,000.01 | 361,000.01 | 定期存款利息 | 定期存款利息 |
| 合计 | 5,859,731.31 | 5,859,731.31 | 24,103,646.13 | 24,103,646.13 | ||||
其他说明:
无
32、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0.00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中: | ||
| 其中: |
其他说明:
无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16,867,265.50 | 39,111,576.45 |
| 合计 | 16,867,265.50 | 39,111,576.4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不适用。
36、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1年以内 | 51,203,417.32 | 42,129,213.03 |
| 1至2年 | 5,322,581.87 | 7,128,597.74 |
| 2至3年 | 8,241,940.19 | 13,458,401.33 |
| 3年以上 | 1,719,782.77 | 609,836.98 |
| 合计 | 66,487,722.15 | 63,326,049.08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 9,019,255.19 | 尚未到结算期 |
| 合计 | 9,019,255.19 |
其他说明:
无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29,713.44 | 23,826.66 |
| 合计 | 29,713.44 | 23,826.66 |
(1)应付利息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2)应付股利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无
(3)其他应付款1)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工会款 | 14,940.04 | 14,253.26 |
| 员工报销款 | 9,873.40 | 4,673.40 |
| 其他 | 4,900.00 | 4,900.00 |
| 合计 | 29,713.44 | 23,826.66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38、预收款项
(1)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不适用 |
(2)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不适用 |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 不适用 |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合同预收款 | 394,592.86 | 1,969,167.00 |
| 合计 | 394,592.86 | 1,969,167.00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 不适用 |
40、应付职工薪酬
(1)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4,026,332.69 | 13,556,378.74 | 14,098,850.57 | 3,483,860.86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8,377.54 | 1,136,775.23 | 1,137,900.70 | 37,252.07 |
| 三、辞退福利 | 241,570.46 | 241,570.46 | ||
| 合计 | 4,064,710.23 | 14,934,724.43 | 15,478,321.73 | 3,521,112.93 |
(2)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3)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36,642.86 | 1,093,057.92 | 1,094,149.28 | 35,551.50 |
| 2、失业保险费 | 1,734.68 | 43,717.31 | 43,751.42 | 1,700.57 |
| 合计 | 38,377.54 | 1,136,775.23 | 1,137,900.70 | 37,252.07 |
其他说明:
无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453,603.40 | |
| 企业所得税 | 559.34 | 292,897.31 |
| 个人所得税 | 62,689.38 | 104,133.63 |
| 房产税 | 776,987.71 | 798,583.23 |
| 土地使用税 | 57,648.20 | 57,648.20 |
| 印花税 | 44,429.21 | 26,610.24 |
项目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992,136.21 | 12,086,290.77 | 12,628,080.50 | 3,450,346.48 |
| 2、职工福利费 | 322,411.63 | 322,411.63 | ||
| 3、社会保险费 | 27,292.48 | 647,339.56 | 648,021.66 | 26,610.38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7,240.29 | 608,231.08 | 608,899.54 | 26,571.83 |
| 工伤保险费 | 52.19 | 39,108.48 | 39,122.12 | 38.55 |
| 4、住房公积金 | 6,904.00 | 330,288.00 | 330,288.00 | 6,904.00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70,048.78 | 170,048.78 | ||
| 合计 | 4,026,332.69 | 13,556,378.74 | 14,098,850.57 | 3,483,860.86 |
水利建设基金
| 水利建设基金 | 21,863.52 | 12,265.62 |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180,491.14 | |
| 合计 | 1,598,271.90 | 1,292,138.23 |
其他说明无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84,283.65 | 320,537.20 |
| 合计 | 284,283.65 | 320,537.20 |
其他说明:
无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结转销项税 | 26,471.68 | 3,163.72 |
| 合计 | 26,471.68 | 3,163.7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其他说明:
无
45、长期借款
(1)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无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不适用 |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无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无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合计发行在外
| 发行在外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的金融工
具
| 的金融工具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不适用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无其他说明无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租赁付款额 | 334,522.02 | 417,536.70 |
| 未确认融资费用 | -9,217.06 | -14,472.19 |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84,283.65 | -320,537.20 |
| 合计 | 41,021.31 | 82,527.31 |
其他说明无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2)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无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 产品质量保证 | 422,655.10 | 1,592,306.33 | 预提产品质量保证金 |
| 合计 | 422,655.10 | 1,592,306.33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无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无
53、股本
单位:元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95,200,000.00 | 95,200,000.00 | |||||
其他说明:
无
54、其他权益工具
(1)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无
(2)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
| 不适用 |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802,539,461.19 | 802,539,461.19 | ||
| 合计 | 802,539,461.19 | 802,539,461.1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6、库存股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29,353,225.26 | 29,353,225.26 | ||
| 合计 | 29,353,225.26 | 29,353,225.2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9,246,471.35 | 213,536,488.62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99,246,471.35 | 213,536,488.62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93,616.16 | -10,890,017.27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3,400,000.00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98,152,855.19 | 199,246,471.35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64,867,856.93 | 35,150,832.03 | 40,669,310.66 | 20,184,983.66 |
| 其他业务 | 102,884.99 | 44,873.91 | 34,668.15 | 20,528.14 |
| 合计 | 64,970,741.92 | 35,195,705.94 | 40,703,978.81 | 20,205,511.80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
| 其中: | ||||||||
| 军用车辆人机环系统内饰 | 45,480,446.00 | 22,341,711.21 | 45,480,446.00 | 22,341,711.21 | ||||
| 军用配套装备 | 16,769,551.52 | 12,199,153.28 | 16,769,551.52 | 12,199,153.28 | ||||
| 无人机 | 2,617,859.41 | 609,967.54 | 2,617,859.41 | 609,967.54 | ||||
| 其他 | 102,884.99 | 44,873.91 | 102,884.99 | 44,873.91 |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其中: | ||||||||
| 华北地区 | 57,364,805.28 | 29,936,201.51 | 57,364,805.28 | 29,936,201.51 | ||||
| 华中地区 | 2,473,930.34 | 1,948,005.51 | 2,473,930.34 | 1,948,005.51 | ||||
| 华东地区 | 1,717,306.25 | 1,477,243.74 | 1,717,306.25 | 1,477,243.74 | ||||
| 东北地区 | 1,425,663.71 | 806,083.91 | 1,425,663.71 | 806,083.91 | ||||
| 西北地区 | 1,306,410.68 | 525,243.01 | 1,306,410.68 | 525,243.01 | ||||
| 西南地区 | 493,245.13 | 338,064.89 | 493,245.13 | 338,064.89 | ||||
| 华南地区 | 189,380.53 | 164,863.37 | 189,380.53 | 164,863.37 |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 其中: |
合同类型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 其中: |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64,969,641.00 | 35,193,380.70 | 64,969,641.00 | 35,193,380.70 | |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1,100.92 | 2,325.24 | 1,100.92 | 2,325.24 |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其中: | |||||
| 直销模式 | 64,970,741.92 | 35,195,705.94 | 64,970,741.92 | 35,195,705.94 | |
| 合计 | 64,970,741.92 | 35,195,705.94 | 64,970,741.92 | 35,195,705.94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
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0.00元预计将于0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无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房产税 | 1,553,975.42 | |
| 土地使用税 | 115,296.40 | 115,296.40 |
| 车船使用税 | 2,280.00 | 1,800.00 |
| 印花税 | 53,084.31 | 67,837.33 |
| 水利建设基金 | 33,333.60 | 20,390.67 |
| 合计 | 1,757,969.73 | 205,324.40 |
其他说明:
无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4,531,103.22 | 6,027,490.77 |
| 折旧及摊销 | 3,681,225.92 | 1,494,447.96 |
| 业务招待费 | 1,143,981.12 | 908,161.99 |
| 审计费 | 806,603.77 | 759,433.96 |
| 咨询服务费 | 606,254.66 | 267,617.03 |
| 房租及水电 | 127,011.91 | 247,167.45 |
| 差旅交通费 | 136,077.82 | 225,334.76 |
| 办公费 | 159,035.48 | 212,662.89 |
| 其他 | 654,468.74 | 629,800.10 |
| 合计 | 11,845,762.64 | 10,772,116.91 |
其他说明无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660,299.26 | 596,464.70 |
| 业务招待费 | 50,811.00 | 69,243.88 |
| 其他 | 74,377.42 | 61,086.16 |
| 合计 | 785,487.68 | 726,794.74 |
其他说明:
无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4,171,084.33 | 4,314,485.88 |
| 直接投入 | 936,890.95 | 1,975,433.18 |
| 折旧及摊销 | 1,108,877.20 | 909,021.58 |
| 其他 | 1,979,392.94 | 2,173,438.30 |
| 合计 | 8,196,245.42 | 9,372,378.94 |
其他说明无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费用 | 9,582.79 | 151,153.43 |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9,582.79 | 44,987.55 |
| 减:利息收入 | 1,183,917.30 | 1,643,950.10 |
| 手续费 | 14,021.56 | 49,376.99 |
| 合计 | -1,160,312.95 | -1,443,419.68 |
其他说明无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75,208.48 | 7,500.00 |
| 进项税加计抵减 | 1,175,867.78 | |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24,306.75 | 79,774.45 |
| 合计 | 99,515.23 | 1,263,142.23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53,205.03 | 2,008,093.52 |
| 合计 | 753,205.03 | 2,008,093.52 |
其他说明:
无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35,208.95 | |
| 理财产品收益 | 1,524,345.66 | 2,936,048.06 |
| 合计 | 1,289,136.71 | 2,936,048.06 |
其他说明无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195,295.97 | -515,260.04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1,435,873.97 | -12,541,921.55 |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9,975.00 | |
| 合计 | -12,621,194.94 | -13,057,181.59 |
其他说明无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03,784.53 | -205,432.59 |
| 合计 | -203,784.53 | -205,432.59 |
其他说明:
无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罚款收入 | 14,494.00 | ||
| 其他 | 1,200.00 | 5,337.86 | 1,200.00 |
| 合计 | 1,200.00 | 19,831.86 | 1,200.00 |
其他说明:
无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5,521.20 | ||
| 滞纳金 | 99,856.37 | 99,856.37 | |
| 合计 | 99,856.37 | 5,521.20 | 99,856.37 |
其他说明:
无
76、所得税费用
(1)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436.04 | -1,236,872.86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338,715.29 | -790,686.58 |
| 合计 | -1,338,279.25 | -2,027,559.44 |
(2)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2,431,895.41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64,784.31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63,732.90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1,137,164.05 |
| 其他 | -63.79 |
| 所得税费用 | -1,338,279.25 |
其他说明:
无
77、其他综合收益详见附注无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保证金 | 18,029,602.70 | 4,767,899.13 |
| 利息收入 | 1,047,497.98 | 1,186,544.81 |
| 往来款、备用金 | 132,571.50 | 92,736.95 |
| 政府补助 | 75,208.48 | 87,274.45 |
| 其他 | 39,339.58 | 10,017.18 |
| 合计 | 19,324,220.24 | 6,144,472.52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保证金 | 5,194,079.65 | 9,091,432.32 |
| 单位往来款 | 4,378,384.74 | 38,189,838.86 |
| 付现费用 | 3,403,656.47 | 2,115,237.66 |
| 合计 | 12,976,120.86 | 49,396,508.84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不适用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不适用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股利支付保证金 | 1,000,000.00 | |
| 其他 | 0.56 | |
| 合计 | 1,000,000.56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 | 281,646.00 | 1,827,852.96 |
| 押金保证金 | 8,300.00 | |
| 股利支付保证金 | 1,000,000.00 | |
| 其他 | 28,050.00 | |
| 合计 | 289,946.00 | 2,855,902.9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 不适用 |
(5)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无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1,093,616.16 | -4,148,188.57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12,824,979.47 | 13,262,614.18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518,226.13 | 3,069,127.49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60,884.02 | 518,053.62 |
| 无形资产摊销 | 414,385.79 | 94,820.30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01,196.76 | 292,644.24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0.00 | 5,521.20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753,205.03 | -2,008,093.52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9,582.79 | 151,153.43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89,136.71 | -2,936,048.0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38,715.29 | -790,686.5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775,390.96 | -11,183,633.25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998,262.20 | -34,994,284.36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863,412.53 | -51,661,968.78 |
|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04,876.94 | -90,328,968.67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91,389,080.55 | 369,357,739.16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21,258,698.50 | 392,417,542.44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70,130,382.05 | -23,059,803.28 |
(2)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 金额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其他说明:
无
(3)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 金额 | |
| 其中: | |
| 其中: | |
| 其中: |
其他说明:
无
(4)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191,389,080.55 | 121,258,698.50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91,389,080.55 | 121,258,698.50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1,389,080.55 | 121,258,698.50 |
(5)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不适用
(6)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不适用
项目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070,344.72 | 17,972,571.07 | 不能随时支取 |
| 存出投资款 | 31,676.64 | 5,508,803.46 | 不能随时支取 |
| 保函保证金 | 261,271.59 | 261,271.59 | 不能随时支取 |
| 定期存款利息 | 496,438.36 | 361,000.01 | 不能随时支取 |
| 合计 | 5,859,731.31 | 24,103,646.13 |
其他说明:
无
(7)其他重大活动说明无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无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
| 其中:美元 | |||
| 欧元 | |||
| 港币 |
应收账款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长期借款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港币
其他说明:
无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不适用
82、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方?适用□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港币
项目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9,582.79 | 44,987.55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137,515.15 | 328,294.56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623,402.60 | 2,182,111.55 |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无
(2)本公司作为出租方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经营租赁收入 | 1,100.92 | |
| 合计 | 1,100.92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不适用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不适用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无
(3)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不适用
83、数据资源不适用
84、其他无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4,171,084.33 | 4,314,485.88 |
| 直接投入 | 936,890.95 | 1,975,433.18 |
| 折旧及摊销 | 1,108,877.20 | 909,021.58 |
| 其他 | 1,979,392.94 | 2,173,438.30 |
| 合计 | 8,196,245.42 | 9,372,378.94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8,196,245.42 | 9,372,378.94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0.00 | 0.00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合计项目
|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 不适用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 不适用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无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无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无其他说明:
无
(3)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 资产: | ||
| 货币资金 | ||
| 应收款项 | ||
| 存货 | ||
| 固定资产 | ||
| 无形资产 |
负债:
| 负债: |
| 借款 |
应付款项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净资产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无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否
(5)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说明无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2)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 资产: | ||
| 货币资金 | ||
| 应收款项 | ||
| 存货 | ||
| 固定资产 | ||
| 无形资产 |
负债: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净资产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3、反向购买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无
4、处置子公司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否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无
6、其他无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不适用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0.00% | 0.00% | 不适用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 不适用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其他说明:
无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 不适用 | ||||||||||||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不适用 | ||||||||
其他说明:
无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无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无其他说明:
无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无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合营企业或联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 |
营企业名称
| 营企业名称 | 直接 | 间接 | 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 不适用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无
(2)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
无
(3)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流动资产
| 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少数股东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其他说明无
(4)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合营企业: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联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556,149.72 | 4,791,358.67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235,208.95 |
| --综合收益总额 | -235,208.95 |
其他说明无
(5)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无
(6)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7)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无
(8)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无
4、重要的共同经营
|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 直接 | 间接 | ||||
| 不适用 |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无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无
6、其他无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不适用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不适用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收益 | 75,208.48 | 7,500.00 |
其他说明无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
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
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余额 |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 应付票据 | 16,867,265.50 | 16,867,265.50 | 16,867,265.50 | ||||
| 应付账款 | 66,487,722.15 | 66,487,722.15 | 66,487,722.15 | ||||
| 其他应付款 | 29,713.44 | 29,713.44 | 29,713.44 | ||||
| 租赁负债 | 292,522.02 | 42000 | 334,522.02 | 325,304.96 | |||
| 合计 | 66,517,435.59 | 17,159,787.52 | 42,000.00 | 0.00 | 0.00 | 83,719,223.11 | 83,710,006.05 |
单位:元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 即时偿还 | 1年以内 | 1-2年 | 2-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 应付票据 | 39,111,576.45 | 39,111,576.45 | 39,111,576.45 | ||||
| 应付账款 | 63,326,049.08 | 63,326,049.08 | 63,326,049.08 | ||||
| 其他应付款 | 23,826.66 | 23,826.66 | 23,826.66 | ||||
| 租赁负债 | 334,029.36 | 83,507.34 | 417,536.70 | 403,064.51 | |||
| 合计 | 63,349,875.74 | 39,445,605.81 | 83,507.34 | 102,878,988.89 | 102,864,516.70 | ||
2、套期
(1)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不适用
(2)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 套期风险类型 | ||||
| 不适用 | ||||
| 套期类别 | ||||
| 不适用 | ||||
其他说明无
(3)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不适用
(2)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3)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其他说明无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3,697,998.85 | 163,697,998.85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63,697,998.85 | 163,697,998.85 | ||
| (1)理财产品 | 163,697,998.85 | 163,697,998.85 | ||
| (二)应收款项融资 | 17,285,202.20 | 17,285,202.20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63,697,998.85 | 17,285,202.20 | 180,983,201.05 |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无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无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无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无
9、其他无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不适用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陈跃。
其他说明: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是陈跃,直接持股比例为46.25%,通过宁波中铁长龙投资有限公司和横琴长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控制公司25%、3.75%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公司75.00%的表决权。本公司最终控制方是陈跃先生。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无
4、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北京华跃长龙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跃控制的企业 |
| 杨婉玉 | 实际控制人配偶 |
其他说明上述关联方仅列示本年度发生交易的相关方。
5、关联交易情况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服务 | 577,933.66 | 3,000,000.00 | 否 | 0.00 |
| 西安东锐航空科 | 半成品、零配件 | 0.00 | 1,000,000.00 | 否 | 0.00 |
技有限公司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技有限公司
关联方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货物 | 209,203.55 | 0.00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无
(2)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 不适用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无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 不适用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无
(3)关联租赁情况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100.92 | 0.00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
名称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不适用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无
(4)关联担保情况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不适用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陈跃 | 30,000,000.00 | 2022年03月18日 | 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三年 | 是 |
| 杨婉玉 | 30,000,000.00 | 2022年03月18日 | 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三年 | 是 |
| 陈跃 | 50,000,000.00 | 2022年08月05日 | 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三年 | 否 |
| 陈跃 | 100,000,000.00 | 2022年09月30日 | 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三年 | 否 |
| 陈跃 | 50,000,000.00 | 2023年07月24日 | 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三年 | 否 |
| 陈跃 | 100,000,000.00 | 2023年11月22日 | 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三年 | 否 |
| 陈跃 | 100,000,000.00 | 2024年12月10日 | 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三年 | 否 |
| 陈跃 | 50,000,000.00 | 2025年02月24日 | 主合同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三年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无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 拆入 | ||||
| 不适用 | ||||
| 拆出 | ||||
| 不适用 | ||||
(6)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不适用 |
(7)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 2,326,269.54 | 2,159,672.56 |
(8)其他关联交易无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应收项目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 应收账款 |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229,200.00 | 11,460.00 | 16,428.32 | 821.42 |
(2)应付项目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应付账款 |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928,824.75 | 347,524.75 |
| 合同负债 | 西安东锐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 366.97 | 1,467.89 |
7、关联方承诺无
8、其他无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无
6、其他无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无需要披露的重要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无
(2)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无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0 |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利润分配方案 | 不适用 |
3、销售退回无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无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 不适用 |
(2)未来适用法
|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 不适用 |
2、债务重组无
3、资产置换
(1)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无
(2)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无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
无
6、分部信息
(1)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无
(2)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项目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3)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无
(4)其他说明无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无
8、其他无
十九、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102,708.48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2,277,550.69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 | -98,656.37 |
支出
| 支出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42,240.42 | |
| 合计 | 1,939,362.3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对于公司根据定义和原则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未界定为经常性损益。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可比会计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无影响。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10% | -0.01 | -0.01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27% | -0.03 | -0.03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适用?不适用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不适用
4、其他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