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
月
日通过通讯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志强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人,实际出席监事
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