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5.2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9,37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4,303,522.0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5,066,477.95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5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立信中联验字[2023]D-0019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将募集资金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账户状态 |
| 浙江普莱得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自贸区金华金义新区支行 | 33050167674200001136 | 存续 |
| 温州银行金华金东小微企业专营 | 909010120190301353 | 存续 |
|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支行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337899991013000103969 | 本次注销 | |
| 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市江北支行 | 19665101040032411 | 本次注销 |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年产800万台DC锂电电动工具项目”已结项,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以下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 开户单位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 337899991013000103969 |
| 中国农业银行金华市江北支行 | 19665101040032411 |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凭证。
特此公告。
浙江普莱得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