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箭电子(301348)_公司公告_蓝箭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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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箭电子: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4

证券代码:

301348证券简称:蓝箭电子公告编号:

2025-04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4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古新路45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顺女士。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数共228人,代表公司股份105,290,7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7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103,603,6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16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17人,代表股份1,687,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9%。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20人,代表股份3,379,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8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692,2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7人,代表股份1,687,0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9%。

3、其他人员出席会议情况

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92,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68%;反对7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27%;弃权347,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974%;反对7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058%;弃权347,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6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和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91,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64%;反对750,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31%;弃权347,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850%;反对750,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182%;弃权347,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68%。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88,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34%;反对750,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31%;弃权351,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7,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903%;反对750,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182%;弃权351,1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915%。

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91,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64%;反对750,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31%;弃权347,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850%;反对750,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182%;弃权347,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68%。

2.0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83,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83%;

反对7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12%;弃权347,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1,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311%;反对7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721%;弃权347,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68%。

2.0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91,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61%;反对751,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35%;弃权347,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731%;反对751,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301%;弃权347,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68%。

2.0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67,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35%;反对7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12%;弃权363,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5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56,3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7694%;反对7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22.4721%;弃权363,5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584%。

2.0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现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83,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483%;反对7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212%;弃权347,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1,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2311%;反对7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4721%;弃权347,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68%。

2.08审议通过《关于新增〈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200,5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646%;反对742,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9%;弃权347,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9,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395%;反对742,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637%;弃权347,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68%。

2.09审议通过《关于新增〈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92,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68%;

反对7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27%;弃权347,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80,9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974%;反对7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058%;弃权347,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2968%。

2.10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90,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52%;反对7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27%;弃权349,6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1%。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9,2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4467%;反对75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2058%;弃权349,672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475%。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104,185,9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07%;反对74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45%;弃权362,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47%。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274,5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074%;反对741,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9519%;弃权362,96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407%。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张力律师、张一哲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均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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