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因全体董事对《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 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浙江涛涛车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经公 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各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担任的 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拟定2026年度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的构成和标准
1、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其中独立董事臧翠翠的津贴 标准为18万元/年(税前),其他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8万元/年(税前);
2、不在公司担任实际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董事薪酬。在公司任职的董 事(含职工代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 激励收入等组成,基本薪酬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 效薪酬是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绩效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与公 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百分之五十。绩效薪酬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履职(如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等)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其他规定
1、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及津贴均按月发放;
2、上述薪酬和津贴所涉及的个人应缴纳的有关税费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和津贴金额按其实际任期计算 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须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方 可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涛涛车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