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和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 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华”)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 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 要求。公司于2025 年6 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 于2025 年7 月15 日召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6 年1 月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召开年审计划沟通会议,对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时间进度及 现场审计初步时间安排、重大会计事项及重点审计领域、拟提交的审
计成果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3 月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 理召开审计总结工作沟通会议,对2026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 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兴华关于公 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 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 年3 月2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 会议以现场及通讯形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2025 年度在对公司的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关联 交易、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 了重要作用。
二、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及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发挥专业 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 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 具备担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遵循 了独立性原则。在担任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中兴 华按时完成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审计工作并 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江苏通行宝智慧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3 月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