熵基科技(301330)_公司公告_熵基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公告

时间:

熵基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10

证券代码:

301330证券简称:熵基科技公告编号:

2025-088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

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3,865.89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节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按要求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926号文)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7,123,013股,发行价格为43.3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816.8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5,087.0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5,729.84万元,超募资金14,763.92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8月1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

日出具了[2022]38658号《验资报告》。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均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基本情况根据《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募投项目建设: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拟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塘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24,841.1824,841.18
2混合生物识别物联网智能化产业基地项目43,689.9443,689.94
3美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17,392.2117,392.21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8,240.5818,240.58
5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26,802.0126,802.01
6超募资金14,763.9214,763.92
合计145,729.84145,729.84

截至2025年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塘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注2)24,841.18-
2混合生物识别物联网智能化产业基地项目43,689.9443,689.94
3美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注1)17,392.2114,392.65
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注3)18,240.5814,692.19
5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建设项目26,802.0126,802.01
6多模态生物识别数字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注2)-39,605.10
7美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后剩余资金(注1、注3)-6,547.95
8超募资金14,763.92-
合计145,729.84145,729.84

注1:经公司2022年9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5月19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美国制造工厂建设项目拟使用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为14,392.65万元。该项目由于投资总额减少留存的募集资金2,999.56万元的使用计划尚未确定,后续公司将结合自身资金的使用规划,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保管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审慎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

注2:经公司2023年2月6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塘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不再建设,塘厦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14,763.92万元)合计39,605.10万元及该两部分资金对应的资金收益用于投资建设多模态生物识别数字化产业基地建设项目。

注3:经公司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塘厦研发中心建设部分的研发场地由自建的方式改为利用现有场地建设。因上述实施方式调整,相应的项目投资总额由18,240.58万元调整为14,692.19万元,调减3,548.39万元。该项目由于投资总额减少留存的募集资金3,548.39万元的使用计划尚未确定,后续公司将结合自身资金的使用规划,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保管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审慎使用该部分募集资金。

二、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和节余情况

(一)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结项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9月30日,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拟使用募集资金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利息收入净额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4,692.1910,988.86162.563,865.89

注:1、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为拟使用募集资金额扣除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后的余额,并包括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

2、截至2025年9月30日,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括已经签署合同、尚需支付的相关费用9.11万元。对于个别付款周期较长的合同尾款,如募集资金账户注销前尚未支付,公司会将剩余款项转出,在满足付款条件后以自有资金支付;

3、该募投项目实际节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

结合募投项目实施情况,经公司谨慎研判,截至2025年9月30日,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整体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着控制风险、审慎投资的原则,公司经研究决定对该项目实施结项。

(二)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初始规划,为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制定。该项目计划在公司原有技术基础上,通过搭建专属研发及测试环境,健全产品与技术创新体系,开展核心技术预研与攻关工作,旨在紧跟业界技术发展动态与趋势,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各业务领域提供坚实技术支撑,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项目原建设内容主要涵盖研发场地建设及装修、先进研发检测设备购置、研发人员招聘等方面。

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基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集约效益的考量,形成了部分节余资金,原因包括:其一,受市场环境变化及设备升级迭代影响,原计划购置的部分设备已无法满足当前最新研发需求,公司对该部分设备需求进行了调整,该部分对应的资金投入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其二,原计划购置的部分软件与公司对敏捷性、灵活性的需求适配度较低,公司拟通过自主研发部分软件的方式,以更低成本实现更高的敏捷性与扩展性;其三,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规划结合实际市场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谨慎的原则使用募集资金,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了成本,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三)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截至2025年

日,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合理配置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3,865.89万元(实际节余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届时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5年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的合理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相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事项,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熵基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3、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熵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