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证券简称:绿通科技公告编号:2025-082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张志江先生。
.会议召开时间: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
月
日15: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
月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月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月
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东莞市洪梅镇望沙路洪梅段
号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层VIP会议室。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及列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142,458,008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1,170,130股。因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本次股
东会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1,287,878股。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85人,代表股份73,031,7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69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46,522,6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927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3人,代表股份26,509,0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62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538,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7人,代表股份538,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09%。
3.除上述公司股东外,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志江、董事兼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彭丽君、董事熊康健、董事徐锐杰、独立董事李峻峰、独立董事燕学善、董事会秘书江文秀及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两名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2,935,8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86%;反对58,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8%;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2,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1656%;反对58,2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8299%;弃权3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044%。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2,971,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3%;反对5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9%;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799%;反对5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98%;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971,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3%;反对5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79%;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799%;反对5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98%;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971,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73%;反对5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9%;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7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7799%;反对5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10.5698%;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2,941,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62%;反对8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0%;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47,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2061%;反对86,8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1437%;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0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2,977,1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51%;反对5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1%;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3,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8389%;反对5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08%;弃权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50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2,974,5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16%;反对5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1%;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0,9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559%;反对5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108%;弃权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3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72,975,9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35%;反对5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1%;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482,3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6160%;反对51,19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108%;弃权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32%。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的谢兵律师和杨小颖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