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偶(301319)_公司公告_唯特偶: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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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29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潘露璐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潘露璐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潘露璐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55-61863003

传真号码:0755-61863003

电子信箱:dmb@vitalchemical.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同乐社区水田一路18号唯特偶工业园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附件:

潘露璐女士简历潘露璐,女,199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9年1月至2025年3月,曾任职于上海信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4月加入公司,就职于董事会办公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潘露璐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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