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特偶(301319)_公司公告_唯特偶: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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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特偶: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301319证券简称:唯特偶公告编号:2025-055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概述

1、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2、2024年3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4年4月3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

披露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6、2024年4月19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7、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股本58,6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4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因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于2024年5月28日实施完毕,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由50.00元/份调整为33.52元/份,股票期权数量由166.00万份调整为240.70万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具了相应报告。

8、2025年4月8日,公司完成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工作。

9、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10、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11、2025年5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及授

予数量的议案》,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部分激励对象自主行权,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33.52元/份调整为22.57元/份,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317.2106万份,其中:首次授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247.6223万份;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调整为69.5883万份。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12、2025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相关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律师出具了相应报告。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中“(二)激励对象离职”的有关规定,“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行权的股票期权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进行注销。”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有12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或自愿放弃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涉及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37,843份;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涉及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合计42,047份。

综上所述,公司拟注销13名不符合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79,890份。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经审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股票期权79,890份进行注销。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就本次注销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及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注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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