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廖高兵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鉴于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自愿放弃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79,890份进行注销。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董事桑泽林先生、资春芳女士回避了此次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积极应对锡、白银等原材料价格的大幅波动对原材料采购成本产生的影响,有利于降低公司采购风险,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潘露璐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情况: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唯特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