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2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12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王兆春先生、独立董事杨振新先生、独立董事李兵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于志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全体董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高端全自动精密磁性元器件绕线设备技术升级及扩充项目”和“创新研发中心项目”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6年7月31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结合公司自身业务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后续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符合募投项目实施具体情况的需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