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瑞思(301314)_公司公告_科瑞思:关于离任监事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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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思:关于离任监事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11-18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离任监事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3月新修订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于2025年11月18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陈新裕先生、监事管锡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会的职务,离任后仍在公司继续任职其他职务。

陈新裕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的原定任期到期日为2026年11月15日。截至本公告日,陈新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319,5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1%,通过珠海横琴瑞诺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708股,占总股本的0.19%,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新裕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管锡君先生担任监事的原定任期到期日为2026年11月15日。截至本公告日,管锡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51,0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1%,通过珠海横琴瑞诺投资咨询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8,006股,占总股本的0.09%,其配偶及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管锡君先生离任后将继续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2025年10月2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同意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之日起免去颜日枚女士的职工代表监事职务。

颜日枚女士担任职工代表监事职务的原定任期到期日为2026年11月15日。截至本公告日,颜日枚女士及配偶、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且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颜日枚女士后续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公司对陈新裕先生、管锡君先生、颜日枚女士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和勤勉敬业的精神予以充分的肯定,并对其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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