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崔华春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崔华春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崔华春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崔华春)》。
近日,公司收到崔华春女士的通知,获悉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了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无锡鑫宏业线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