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坤科技(301305)_公司公告_朗坤科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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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坤科技: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301305证券简称:朗坤科技公告编号:2025-062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9号)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892,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37,540,675.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24,995,576.10元。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7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3-1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项目

项目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153,754.07
减:发行费用11,254.51
募集资金净额142,499.56
减:2023年投入金额85,659.07
减:2024年投入金额31,641.78
减:2025年上半年投入金额1,473.24
减:现金管理金额24,021.04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2,285.81
减:利息补充流动资金630.92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59.32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5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2024年8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北京朗坤生物质新能源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以上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3个定期存款账户和1个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结算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序号银行名称银行账号对应项目名称余额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园支行4000028029200607191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17,944.98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44250100018500002373超募资金及发行费用15,844.63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744579067115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结算账户203.99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774473970158大额存单188,137,508.08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753678940797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13,559,110.58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745878949598大额存单10,332,876.35
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443899999603000087765大额存单41,740,000.00
合计253,803,488.61

三、2025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4,503.39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4,503.39万元。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已实施完毕的“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129.56万元(其中2,038.15万元为募集资金,91.41万元为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8月25日,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节余的募集资金2,129.56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总额为13,864.14万元。

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3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5,5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1,000.00万元(含)。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股份回购投入募集资金3,000.00万元。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7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7,639.8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投入到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投入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的募集资金为14,544.15万元,其余超募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可转让大额存单除外)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公司可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3,000.00(本金)万元。其他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序号银行名称产品名称购买金额购买日期到期日期利率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三年可转让大额存单1,000.002024-09-262026-07-052.90%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三年可转让大额存单3,000.002024-10-122026-05-303.00%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三年可转让大额存单4,000.002024-10-182026-07-063.00%
4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三年可转让大额存单3,000.002024-11-112026-06-302.90%
5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三年可转让大额存单5,000.002024-12-172026-06-013.10%
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三年可转让大额存单3,000.002024-12-242026-06-013.10%
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三年可转让大额存单1,000.002024-08-232026-06-302.90%
8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三年可转让大额存单2,000.002025-01-142026-06-013.10%
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三年可转让大额存单1,000.002025-01-142026-06-302.90%
10合计23,000.00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于2024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

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原募投项目”)变更为“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以下简称“房山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全部变更投入到房山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中。

截至2025年6月30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6,103.63万元,其中15,570.87万元为募集资金本金,532.76万元为利息收入,其余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深圳市朗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截至2025年

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142,499.56本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73.2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18,774.0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26,570.8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18.65%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万元)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以下简称中山项目)65,659.0765,659.070.0063,620.9296.90%2023年6月30日2,574.00
2.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26,570.870.000.000.000.00%2025年6月30日0不适用
3.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20,000.000.0020,000.00100.00%2023年6月27日0不适用

4.中山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中山项目节余资金补充流动资金0.002,038.15不适用2023年8月25日0不适用
5.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11,000.000.000.000.00%2026年8月31日0不适用
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570.870.0015,570.87100.00%2025年4月1日0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112,229.94112,229.940.00101,229.94----2,574.00----
超募资金投向
1.公司股份回购3,000.003,000.000.003,000.00100%2025年2月28日0不适用
2.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27,269.6227,269.621,473.2414,544.1553.33%2026年8月31日0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30,269.6230,269.621,473.2417,544.15--------
合计--142,499.56142,499.561,473.24118,774.09----2,574.00----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随着生物质资源再生及合成生物智造领域客户需求的显著提升,以及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出的速度加快,公司需要维持技术和产品的先进性以保持行业竞争力。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无法满足当前对新技术应用和新产品研究与开发的需求,已变更投资内容,因此不适用达到预计收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随着生物质资源再生及合成生物智造领域客户需求的显著提升,以及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出的速度加快,公司需要维持技术和产品的先进性以保持行业竞争力。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无法满足当前对新技术应用和新产品研究与开发的需求,已变更投资内容,因此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1、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2、2024年2月27日、2024年3月1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3、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7月9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27,639.81万元(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全部投入到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30,269.62万元,2024年度用于股份回购金额为3,000.00万元,2024年度投入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13,070.91万元,本报告期投入通州区有机垃圾资源化综合处理中心项目1,473.24万元,合计投入14,544.15万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超募资金余额为13,864.14万元(本金为12,725.47万元,利息为1,138.6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2,000.00万元,其余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截至2023年5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中山项目的金额为63,620.92万元。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且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都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6月12日完成63,620.92万元募集资金的置换。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3-354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大额存单23,000.00万元(本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1、公司已完成中山项目,累计投入63,620.92万元,节余资金2,129.56万元(资金节余原因系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其中2,038.15万元为募集资金,91.41万元为利息收入。2、公司已完成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0,006.75万元,(其中20,000.00万元为募集资金,6.75万元为利息收入)。3、中山项目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节余资金2,129.56万元(其中2,038.15万元为募集资金,91.41万元为利息收入),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3年8月25日完成2,129.56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3,000.00(本金)万元,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不适用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截至2025年

日)

单位:万元

募集方式

募集方式变更后的项目对应的原承诺项目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首次公开发行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11,000.000.000.000.00%2026年8月31日0不适用
首次公开发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15,570.870.0015,570.87100.00%2025年4月1日0不适用
合计26,570.870.0015,570.87----------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原募投项目系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行业发展状况及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制定。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战略需要,为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着审慎和资金效益最大化的原则,结合现有业务发展情况及未来战略方向,对原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及投资方向进行调整,将原募投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累计收益变更用于变更后的募投项目的建设与实施。随着生物质资源再生及合成生物智造领域客户需求的显著提升,以及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出的速度加快,公司需要维持技术和产品的先进性以保持行业竞争力。原募投项目计划的研发中心及信息系统建设已无法满足当前对新技术应用和新产品研究与开发的需求,因此需要变更投资内容,加大在生物质资源再生及合成生物智造领域的投入,以把握行业技术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提升产品研发质量和效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随着公司业务布局聚焦于粤港澳大湾区、京津冀、长三角等核心经济圈,并在全国多个省份的重点城市和地区展开,原计划依托于深圳市龙岗区总部大楼的研发中心建设,已无法满足公司的市场营销布局和客户的最新运维服务需求。因此,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合计11,000.00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投入房山项目,房山项目的实施不仅有利于推

动公司核心技术得到进一步实践运用及提升,还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一线城市的市场占有率及对各类生物质废弃物的处理和深度资源化能力。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并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合计15,570.87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审慎、有序地投入到业务开拓、项目建设、公司运营等日常经营活动中。

总体来看,公司综合考虑生物质资源再生及合成生物智造领域最新发展趋势、公司经营战略以及优化财务结构的需要,对原募投项目做出变更调整。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全部变更投入到房山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

截至2025年6月30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6,103.63万元,其中15,570.87万元为募集资金本金,532.76万元为利息收入。

动公司核心技术得到进一步实践运用及提升,还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在一线城市的市场占有率及对各类生物质废弃物的处理和深度资源化能力。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并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将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累计理财收益和利息合计15,570.87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将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审慎、有序地投入到业务开拓、项目建设、公司运营等日常经营活动中。总体来看,公司综合考虑生物质资源再生及合成生物智造领域最新发展趋势、公司经营战略以及优化财务结构的需要,对原募投项目做出变更调整。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11月11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变更为“房山区生物质资源再生中心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包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等,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准)全部变更投入到房山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中。截至2025年6月30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6,103.63万元,其中15,570.87万元为募集资金本金,532.76万元为利息收入。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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