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301300)_公司公告_远翔新材: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5年培训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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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6-01-07

2025年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翔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间为2022年

日至2025年

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远翔新材的实际情况,华源证券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远翔新材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2025年

日,培训人员采取现场的方式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重点介绍了《资本市场概况》《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处罚案例》等相关内容。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华源证券远翔新材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讲师为胡春梅(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参加本次培训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授课,远翔新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创业板相关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本次培训达到了

预期目标,取得了良好效果,有助于进一步提升远翔新材的规范运作水平。(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5年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胡春梅李璐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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