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301300)_公司公告_远翔新材: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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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10-30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一、审议程序

(一)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1)公司在当期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3)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中期分红金额上限为:以未来实施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二)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152,485.79元(人民币,币种下同),2025年1-9月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65,965,470.12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2,742,141.0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3,883,921.52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2,742,141.09元。在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的前提下,给投资者以持续回报,遵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的

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00元(含税)。以最新的公司股本数据测算,公司总股本为64,888,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1,922,355股,以62,965,645股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8,889,693.5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2025年第三季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另行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明确股权登记日、除权除息日等分派信息,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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