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缆检测(301289)_公司公告_国缆检测: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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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05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国缆检测
保荐代表人姓名:赵鑫联系电话:010-83939259
保荐代表人姓名:曹千阳联系电话:010-8393927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每月1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审阅相关议案及决议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拟于2025年下半年对公司
项目工作内容
进行现场检查)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4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事项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措施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不适用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股份限售承诺不适用
2.股份减持承诺不适用
3.稳定股价承诺不适用
4.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不适用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不适用
6.避免同业竞争等承诺不适用
7.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承诺不适用
8.避免资金占用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存续主体换股吸收合并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事项于2025年1月1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及核准批复,并于2025年3月14日(即“交割日”)完成交割,自该日起,存续主体国泰君安承继及承接原海通证券的权利与义务。2025年4月3日,国泰君安变更公司名称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自交割日后,国泰海通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处罚和监管措施情况如下:2025年5月23日,因中鼎恒盛气体设备(芜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则要求和深交所审核问询的要求充分关注发行人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发表的核查意见不准确,深交所对国泰海通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不适用

五、其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保荐人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半年度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保荐代表人:赵鑫、曹千阳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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