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胶股份(301283)_公司公告_聚胶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时间:

聚胶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26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6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6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刘青生先生、沃金业先生、周明亮先生、逄万有先生、Sui Martin Lin先生、罗晓光先生、葛光锐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曙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和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结合公司资金使用的实际及规划情况,为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本次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合计为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含本数)(或等值外币)。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增加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聚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2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