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78证券简称:快可电子公告编号:2025-065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触及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段正刚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可电子”或“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段正刚(以下简称“出让方”或“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询价转让,本次权益变动后,出让方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4.27%下降至40.27%(以下简称“本次权益变动”),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2、出让方为快可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
个月内不得转让。
4、出让方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3,588,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9.49元/股。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股东段正刚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组织实施快可电子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转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3,588,3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0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及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10月9日,出让方所持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快可电子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1 | 段正刚 | 39,714,800 | 44.27% |
注:持股比例以公司最新总股本89,708,143股计算,下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出让方实际转让的股份数量为3,588,325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9.49元/股。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段正刚无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询价转让具体情况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拟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股) | 实际转让数量占总股本比例(%) | 转让后持股数量(股) | 转让后持股占总股本比例(%) | 转让股份的来源 |
| 1 | 段正刚 | 39,714,800 | 44.27 | 3,588,325 | 3,588,325 | 4.00 | 36,126,475 | 40.27 | 首发前股份 |
| 合计 | 39,714,800 | 44.27 | 3,588,325 | 3,588,325 | 4.00 | 36,126,475 | 40.27 | ||
注:表格中比例如有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四)出让方未能转让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不适用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股东因存在不得转让情形或其他原因未能转让的情况。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适用□不适用本次权益变动后,段正刚持股比例由权益变动前的44.27%减少至40.27%,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段正刚 | |||
| 住所 | 苏州市工业园区莲葑路100号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10月15日(询价转让) | |||
| 权益变动过程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询价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1%。 | |||
| 股票简称 | 快可电子 | 股票代码 | 301278 |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 A股(询价转让) | 3,588,325 | 4.00 | ||
| 合计 | 3,588,325 | 4.00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询价转让)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可多选)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其他□不涉及资金来源□不适用? | ||||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 段正刚 | 合计持有股份 | 39,714,800 | 44.27 | 36,126,475 | 40.27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9,933,500 | 11.07 | 6,345,175 | 7.07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是?否□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体情况,详见以下公告:公司分别于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0日发布《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63)《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中信建投证券出具的《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苏州快可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否?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否? |
三、受让方情况
(一)受让情况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最终确定为6名机构投资者。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未持有快可电子首发前股份。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如下:
| 序号 | 受让方名称 | 机构类型 | 受让股数(股) | 金额(元) | 受让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锁定期(月) |
| 1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证券公司 | 298,325 | 8,797,604.25 | 0.33% | 6 |
| 2 | 深圳市康曼德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20,000 | 3,538,800.00 | 0.13% | 6 |
| 3 | 苏州泓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250,000 | 7,372,500.00 | 0.28% | 6 |
| 4 | 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800,000 | 53,082,000.00 | 2.01% | 6 |
| 5 |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公司 | 120,000 | 3,538,800.00 | 0.13% | 6 |
| 6 | 东源(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私募基金管理人 | 1,000,000 | 29,490,000.00 | 1.11% | 6 |
| 合计 | 3,588,325 | 105,819,704.25 | 4.00% | - | ||
(二)本次询价过程出让方与组织券商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中信建投证券向投资者发送《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10月9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快可电子股票交易均价的7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中有关询价转让价格下限的规定。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已向共计129家机构投资者发送,具体包括:
基金管理公司28家、证券公司24家、保险公司11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5家、私募基金管理人61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10月10日7:15至9:15,组织券商共收到14份《认购报价表》,其中13份为有效报价,除无效报价投资者外,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29.49元/股,转让股份数量3,588,325股。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中信建投证券向本次获配的6家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中信建投证券将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13份。根据《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6家投资者获配。本次询价最终确认转让的价格为29.49元/股,转让股份数量3,588,325股。本次询价转让的获配结果详见“三、受让方情况/(一)受让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本次询价转让不存在受让方未认购的情况。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经核查,组织券商认为:“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
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
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合计持有快可电子5%以上股份的股东段正刚。
2、出让方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中的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转让股份计划的承诺与履行情况、意向、计划等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63)、《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5、出让方将继续履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询价转让和配售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