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汉仪股份股票代码:301270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谢立群住所及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泰州汉仪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泰兴市黄桥经济开发区兴园路电子商务产业园B座202室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泰州汉之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泰兴市黄桥经济开发区胜利东路中小企业创业园A幢407室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9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编写。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 9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12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4
第七节备查文件 ...... 15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6
释义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具有以下含义:
汉仪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汉仪股份、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谢立群先生、泰州汉仪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称“汉仪天下”)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 | 指 | 泰州汉之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汉之源”) |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股份减持导致其在公司股份权益发生变动的行为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 |
注:本公告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1、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姓名
| 姓名 | 谢立群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52**********80010 |
| 住所及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1)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泰州汉仪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泰兴市黄桥经济开发区兴园路电子商务产业园B座202室 |
| 成立日期 | 2015-03-06 |
| 经营期限 | 2015-03-06至无固定期限 |
| 注册资本 | 754.6259万元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谢立群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33034632XE |
| 通讯地址 | 泰兴市黄桥经济开发区兴园路电子商务产业园B座202室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项目投资;经济贸易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汉仪天下工商登记的主要合伙人信息
序号
|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别 |
| 1 | 谢立群 | 11.9384 | 1.58% | 普通合伙人 |
| 2 | 周红全 | 165.0411 | 21.87% | 有限合伙人 |
| 3 | 马忆原 | 93.5487 | 12.40% | 有限合伙人 |
| 4 | 闻申生 | 84.1938 | 11.16% | 有限合伙人 |
| 5 | 陈金娣 | 52.1287 | 6.91% | 有限合伙人 |
| 6 | 陈晓力 | 52.0508 | 6.90% | 有限合伙人 |
| 7 | 张弛 | 41.1614 | 5.45% | 有限合伙人 |
| 8 | 吕波 | 27.3630 | 3.63% | 有限合伙人 |
| 9 | 徐建刚 | 25.5388 | 3.38% | 有限合伙人 |
| 10 | 胡达胜 | 21.8280 | 2.89% | 有限合伙人 |
| 11 | 其他33位合伙人 | 179.8332 | 23.83%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754.6259 | 100.00% | - | |
(3)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谢立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立群先生系汉之源执行事务合伙人,故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汉之源的相关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 企业名称 | 泰州汉之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注册地址 | 泰兴市黄桥经济开发区胜利东路中小企业创业园A幢407室 |
| 成立日期 | 2017-04-17 |
| 经营期限 | 2017-04-17至无固定期限 |
| 注册资本 | 170.988万元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谢立群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8MA05PXY713 |
| 通讯地址 | 泰兴市黄桥经济开发区胜利东路中小企业创业园A幢407室 |
| 经营范围 | 企业管理咨询 |
(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汉之源工商登记的主要合伙人信息
序号
|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人类别 |
| 1 | 谢立群 | 23.2000 | 13.57% | 普通合伙人 |
| 2 | 练源 | 50.9880 | 29.82% | 有限合伙人 |
| 3 | 周红全 | 12.8000 | 7.49% | 有限合伙人 |
| 4 | 马忆原 | 11.2000 | 6.55% | 有限合伙人 |
| 5 | 陈晓力 | 4.8000 | 2.81% | 有限合伙人 |
| 6 | 蔡宣宏 | 4.8000 | 2.81% | 有限合伙人 |
| 7 | 梁萍 | 4.8000 | 2.81% | 有限合伙人 |
| 8 | 陈金娣 | 4.4000 | 2.57% | 有限合伙人 |
| 9 | 杜立平 | 2.8000 | 1.64% | 有限合伙人 |
| 10 | 冷怀晶 | 2.8000 | 1.64% | 有限合伙人 |
| 11 | 其他32位合伙人 | 48.4000 | 28.29%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170.9880 | 100.00% | - | |
(
)主要负责人情况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谢立群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男 | 中国 | 北京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关系的基本情况谢立群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汉仪天下、汉之源均为谢立群先生控制的企业,同时三方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三方构成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持有汉仪股份股份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于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十二个月内持股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5年9月17日通过汉仪股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0月17日至2026年1月16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940,000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总股本的3.00%)。其中,谢立群先生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832,282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总股本的0.85%);汉仪天下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936,671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总股本的1.98%);汉之源拟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71,047股(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总股本的0.17%)。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应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如遇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回购注销等股本变动事项的,减持数量将不作相应调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市场状况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根据2025年9月1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自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1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438,400股。在本次权益变动后,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499,9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49998%,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总股本的24.99997%,权益变动触及5%的整数倍。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上市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 ||
| 谢立群 | 合计持有股份 | 7,342,875 | 7.34288 | 7.49273 | 7,342,875 | 7.34288 | 7.49273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835,719 | 1.83572 | 1.87318 | 1,835,719 | 1.83572 | 1.87318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5,507,156 | 5.50716 | 5.61955 | 5,507,156 | 5.50716 | 5.61955 | |
| 泰州汉仪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17,086,425 | 17.08643 | 17.43513 | 15,705,025 | 15.70503 | 16.0255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7,086,425 | 17.08643 | 17.43513 | 15,705,025 | 15.70503 | 16.02554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00 | 0 | 0.00 | 0.00 | |
| 泰州汉之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 合计持有股份 | 1,509,075 | 1.50908 | 1.53987 | 1,452,075 | 1.45208 | 1.48171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509,075 | 1.50908 | 1.53987 | 1,452,075 | 1.45208 | 1.48171 |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0.00 | 0 | 0.00 | 0.00 | |
伙)
| 伙) | |||||||
| 合计 | 7,342,875 | 7.34288 | 7.49273 | 7,342,875 | 7.34288 | 7.49273 | |
注1:上述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不符,为四舍五入所致。本次权益变动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注2: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100,000,000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总股本为2,000,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后的股本为98,000,000股。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占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比例(%) |
| 泰州汉仪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2025-12-18 | 37.84 | 165,000 | 0.16500 | 0.16837 |
| 2025-12-19 | 38.84 | 416,400 | 0.41640 | 0.42490 | ||
| 大宗交易 | 2025-12-19 | 35.75 | 800,000 | 0.80000 | 0.81633 | |
| 泰州汉之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 | 2025-12-18 | 37.96 | 57,000 | 0.05700 | 0.05816 |
| 合计 | 1,438,400 | 1.43840 | 1.46776 | |||
注1: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取得的股份。
注2:若上表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谢立群先生,汉仪天下、汉之源为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产生影响。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披露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谢立群先生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情况见本报告书“第三节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之“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2、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谢立群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且最近三年未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
3、公司董事会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谢立群先生已经履行诚信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四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自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谢立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泰州汉仪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谢立群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泰州汉之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谢立群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9日
第七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8层 |
| 股票简称 | 汉仪股份 | 股票代码 | 301270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名称 | 谢立群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住所及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 |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名称 | 泰州汉仪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住所及通讯地址 | 泰兴市黄桥经济开发区兴园路电子商务产业园B座202室 |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名称 | 泰州汉之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住所及通讯地址 | 泰兴市黄桥经济开发区胜利东路中小企业创业园A幢407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减少?不变□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继承□赠与□其他?(大宗交易方式)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合计持股数量:25,938,375股(即谢立群先生、汉仪天下、汉之源合计持有)合计持股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25.9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的26.47%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A股普通股合计持股数量:24,499,975股(即谢立群先生、汉仪天下、汉之源合计持有),占公司总股本的24.49998%,占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公司总股本的24.99997%变动数量:1,438,400股变动比例:占公司总股本的1.4384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的1.46776%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19日方式: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 是□否□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否?不适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否?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否?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谢立群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泰州汉仪天下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谢立群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泰州汉之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谢立群
签署日期:2025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