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仪股份(301270)_公司公告_汉仪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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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29

证券代码:301270证券简称:汉仪股份公告编号:2025-054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9月2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三环北路甲19号SOHO嘉盛中心38层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谢立群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43人,代表股份31,961,4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13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表决的股东和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25,939,1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4685%。

(3)网络投票出席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38人,代表股份6,022,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52%。

(4)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40人,代表股份6,023,0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60%。其中:通过现场表决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2人,代表股份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38人,代表股份6,022,2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452%。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谢立群先生、马忆原女士、周红全先生、朱习成先生、冷怀晶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谢立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1,891,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3,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46%。表决结果:本子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谢立群先生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谢立群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周红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总表决情况:同意31,891,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3%。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3,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46%。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周红全先生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周红全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马忆原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1,89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3,5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47%。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马忆原女士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马忆原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朱习成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1,891,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3,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46%。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朱习成先生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朱习成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冷怀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1,941,88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03,5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7%。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冷怀晶先生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冷怀晶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刘辉先生、曲新女士、苗丁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三年,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选举刘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1,891,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3,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45%。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刘辉先生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刘辉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曲新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1,891,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53,5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45%。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曲新女士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曲新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苗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31,921,8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5,983,5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26%。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由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进行累积投票选举,苗丁先生累计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二分之一,苗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及内控管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和完善。本次工商变更登记事项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总表决情况:同意31,940,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0%;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01,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7%;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拟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4.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总表决情况:同意31,940,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0%;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01,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7%;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同意31,940,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0%;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01,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7%;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03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1,940,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6%;反对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02,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0%;反对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7%;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4.04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1,940,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0%;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01,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7%;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4.05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1,940,3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0%;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6%;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01,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97%;反对2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1%;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4.06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总表决情况:同意31,940,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6%;反对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02,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0%;反对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7%;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4.07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总表决情况:同意31,940,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6%;反对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02,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0%;反对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7%;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4.08修订《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同意31,940,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6%;反对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02,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0%;反对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7%;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4.09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总表决情况:同意31,940,5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346%;反对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0%;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002,1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30%;反对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7%;弃权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3%。

表决结果:本子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詹越、温艺婧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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