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7证券简称:华厦眼科公告编号:2025-026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8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50.8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5,280.00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8,430.75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6,849.2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0月28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6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户结余情况如下:
| 项目 | 金额(人民币元) |
| 募集资金总额 | 3,052,800,000.00 |
| 减:发行费用 | 284,307,454.70 |
| 募集资金净额 | 2,768,492,545.30 |
| 减:已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 319,176,533.42 |
| 其中:本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及收购资产 | 31,983,230.00 |
| 减: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收购资产 | 1,220,192,296.93 |
| 其中:本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 86,000,096.93 |
| 减: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 | 1,236,600,000.00 |
| 加:累计收到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 121,809,791.48 |
| 其中:本期收到的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 | 7,321,032.00 |
| 加:一般户转入 | 51,000.00 |
| 其中:本期一般户转入 | 0.00 |
| 减:转回一般户 | 51,000.00 |
| 其中:本期转回一般户 | 0.00 |
| 减:累计支付的银行手续费总额 | 998.45 |
| 其中:本期支付的银行手续费总额 | 35.00 |
| 减:已完结项目转入一般户补流 | 38,172,910.17 |
| 其中:本期已完结项目转入一般户补流 | 4,734,926.56 |
|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 76,159,597.81 |
注: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1,312,759,597.81元(账户余额含现金管理投资本金1,236,6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会同实施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控股子公司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及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1)。
2023年9月,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厦门华厦视光中心有限公司、福建眼界科技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商业银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
活期及智能通知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户 | 银行存款余额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 129680100101150065 | 32,782,331.70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西支行 | 129230100100351385 | 38,481,146.84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支行 | 35150198160100002796 | 318,356.42 |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 37510180801619979 | 1,165,509.91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禾支行 | 35150198160100002829 | 543,889.59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营业部 | 129680100101208661 | 2,709,628.31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开元支行 | 405283164860 | 107,832.75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江头支行 | 40303001040081459 | 563.91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祥西文行 | 129230100100184662 | 50,338.38 |
| 合计 | 76,159,597.81 | |
三、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1、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合理配置资源,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等相关公告。
2、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眼界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信息化运营管理系统建设
项目”的实施主体;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华厦视光中心有限公司为“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等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经营规划,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延长“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期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及2024年5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等相关公告。
4、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和实施地点,并延长实施期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及2025年5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等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2022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565,004.11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210Z0281号),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已完成。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等相关公告。。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4日、2025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4.28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及2025年5月20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9)。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累计收到现金管理收益共计12,180.98万元。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6,849.25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98,998.64万元。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2022年11月28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709.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2024年5月2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7,709.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18)、《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0)。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7,709.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情况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厦门华厦聚信壹号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信壹号咨询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50,2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31,250.00万元及部分超募资金19,0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聚信壹号咨询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4年
月,公司已根据协议约定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00万元用于本次收购事项,并完成了本次收购事项的商事变更登记手续,聚信壹号咨询公司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4月30日、2024
年5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补充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和《关于收购资产事项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9)。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收购资产共计122,019.23万元,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85,583.22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投资本金),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分别于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中“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及“现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共计3,753.6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上述结项工作已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各存放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2025年
月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0)、《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0)。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截至2025年
月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报告期内,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公司长远发展,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及披露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华厦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单位:万元
| 募集资金净额 | 276,849.2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798.33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3,936.88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支出 | 否 | 22,963.81 | 22,963.81 | - | 2,050.63 | 8.93% | 2026年12月31日 | -8.76 | 是 | 否 |
| 信息化运营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支出 | 否 | 20,386.80 | 20,386.80 | 708.32 | 1,723.66 | 8.45% | 2025年10月2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补充运营资金项目支出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2,000.00 | 17,143.36 | 85.7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支出 | 否 | 6,100.00 | 6,100.00 | 490.00 | 5,820.00 | 95.41% | 2023年12月31日 | -537.58 | 否 | 否 |
| 现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升级项目支出 | 否 | 8,400.00 | 8,400.00 | - | 5,180.00 | 61.67% | 2023年10月28日 | 672.72 | 是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77,850.61 | 77,850.61 | 3,198.32 | 31,917.65 | 不适用 | - | 126.38 | -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超募资金存储 | - | 25,869.81 | 25,869.81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超募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收购资产 | 否 | 173,128.83 | 173,128.83 | 8,600.01 | 122,019.23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98,998.64 | 198,998.64 | 8,600.01 | 122,019.23 | 不适用 | - | - | - | - |
| 合计 | - | 276,849.25 | 276,849.25 | 11,798.33 | 153,936.88 | 不适用 | - | 126.38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尚处于营业初期,仍处于业务发展期,前期投入较大,固定成本多,尚未达到预期收益。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6,849.25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98,998.64万元。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 |||||||||
| 2022年11月28日,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7,709.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4年5月20日,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7,709.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5年5月20日,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7,709.6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情况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部分超募资金收购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聚信壹号咨询公司100%股权,交易金额共计人民币50,25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31,250.00万元及部分超募资金19,0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聚信壹号咨询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2024年5月,公司已根据协议约定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9,000.00万元用于本次收购事项,并完成本次收购事项的商事变更登记手续,聚信壹号咨询公司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收购资产共计122,019.23万元,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余额为85,583.22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投资本金),除上述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使用超募资金的情况。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1、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合理配置资源,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变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等相关公告。2、为增强公司的市场渗透力和品牌影响力,保证公司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 |
| 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增加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延长实施期限,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等相关公告。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为加快区域视光中心项目建设进程,促进募投资金高效使用,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同意增加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区域视光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方式、实施地点及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等相关公告。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为保证公司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有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前期投入。公司于2022年12月2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356.5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目前,上述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事项已完成。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等相关公告。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2024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中“天津华厦眼科医院项目”及“现有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升级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 |
| 募集资金共计3,753.62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上述结项工作已完成,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注销,公司与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保荐机构、各存放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0日、2025年6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部分募投项目延长实施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除经批准将暂未使用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外,尚未使用的其余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并将按照募投项目计划实施投入,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