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骄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