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2026 年3 月2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3
月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6 名,实际参会董事6 名,其
中董事张玉林、周霞、余大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张军主持召开,公
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及修
订《公司章程》事项是基于公司业务及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整
体利益,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公司章程》《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26 年4 月8 日(星期三)14:30 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2026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三、备查文件
1、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