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新环保”)于2026年1月1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持股5%以上股东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20,96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6.92%),计划在该公告披露之日起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7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0.59%)。减持期间为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自2026年2月10日起至2026年5月9日止(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6年
月
日,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一)减持股份来源:公司IPO前取得。
(二)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日起,至2026年
月
日止,股东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减持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 1.基本情况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惠有限”) |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镇上丰路700号10幢115室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2日 | |||
| 权益变动过程 | 科惠有限于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2月12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8%,减持均价为14.14元/股。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 |||
| 股票简称 | 华新环保 | 股票代码 | 301265 | |
| 变动方向 | 上升□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份种类 | 减持股数(万股) | 减持比例(%) | |
| 科惠有限 | A股 | 176.52 | 0.58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其他□(请注明) | |||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比例(%)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比例(%) | ||
| 股份(万股) | 占总股本比 | 股份(万股) | 占总股本比 | ||
| 科惠有限 | 合计持有股份 | 2,096.52 | 6.92 | 1,920 | 6.34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096.52 | 6.92 | 1,920 | 6.34 | |
|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特此公告。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