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301263)_公司公告_泰恩康: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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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5-09-18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药品注册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泰恩康制药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签发的甲磺酸沙非胺片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国家药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上述药品的药品注册上市许可申请进行了审查,决定予以受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注册药品的基本情况

受理号:CYHS2503455、CYHS2503456

药品名称:甲磺酸沙非胺片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

许可药品注册分类:化学药品4类

规格:50mg、100mg

申请人:安徽泰恩康制药有限公司

审核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二、药品相关情况简介

甲磺酸沙非胺片是一种选择性抑制B型单胺氧化酶(MAO-B)抑制剂,主要用于治疗成年特发性帕金森氏病(PD)患者,作为稳定剂量的左旋多巴(L-dopa)单独或与其他PD治疗联合的附加疗法,用于中晚期波动患者。

米内网数据显示,近年来中国三大终端六大市场抗帕金森氏病化药销售额呈逐年上涨态势,2024年超过35亿元,同比增长约11%;2025年一季度接近

亿元,同比增长约15%。

三、同类药品情况

经查询国家药监局网站数据,截至目前甲磺酸沙非胺片国内仅原研厂家拥有生产批文。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上述药品已获得注册申请受理,报送国家药监局药品审评中心进行审评审批。上述药品获得受理通知书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影响,相关药品的注册批件取得时间和结果均具有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推进该项目进展并对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受理通知书》。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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