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301261证券简称:恒工精密公告编号:
2025-047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1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9日(星期三)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4日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东柳大街510号邯银大厦东楼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7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8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2.09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2.10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11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 | √ |
| 议案 | ||
| 3.0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上述提案已经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8、2025-049)等相关公告。
、提案
1.00、
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登记要求如下:
、登记时间:
2025年
月
日9:00—12:00,14:00—17:00;
、登记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成安县商城镇工业园区经四路公司证券事务部;
、登记方式:
(
)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进行登记;
(
)股东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需在2025年
月
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股东须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信封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楚凯
(2)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310-5238885传真:0310-5238885电子邮箱:ir@hebei-bar.com
(3)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5、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8日
附件一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投票操作流程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61;投票简称:恒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9日的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9日9:15,结束时间
为2025年11月19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兹全权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11 |
| 2.01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2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2.03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2.04 |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2.05 | 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6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7 |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08 |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 2.09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2.10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2.11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说明: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能选择一项,并在相应的空格内画“√”。委托股东签名(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股东持股数及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股东是否具有表决权: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股东股票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附注:
1、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股东名称 | ||
| 证件号码 |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 是否委托参会 |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证件号码 |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 备注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11月17日17:00之前送达、邮件或传真方式到公司,并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或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3、上述股东参会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