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5-049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规定,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30日《关于同意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8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21,540,000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0.8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49,509,000.00元。本次发行的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合计为人民币161,228,887.00元,前期无相关预付款项,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本次发行剩余的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61,228,887.00元后的资金总额计人民币3,588,280,113.00元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749,509,000.00元,扣减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61,228,887.00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3,883,514.9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44,396,598.08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457418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25年半年度投入金额为人民币72,640,358.39元(包括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募集资金总额3,749,509,000.00减: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不含税)161,228,887.00打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总额3,588,280,113.00减: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1,842,658,540.22其中: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58,592,600.00累计募投项目已使用资金1,784,065,940.22其中:募投建设项目 263,447,826.8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1,520,618,113.39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5,635,000.00减:超募资金回购公司股票64,731,884.65减:截至2025年6月30日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保荐费用)43,531,943.95其中: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28,916,348.66累计发行费用已使用资金14,615,595.29加:截至2025年6月30日利息收入与理财收益96,684,244.29截至2025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708,406,988.47减:截至2025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
0.00
减:截至2025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余额1,375,000,000.00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333,406,988.47注1: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详见本文“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于2023年2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行、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公司变更“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格力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博海南”)、Ultrapower SGPTE. LTD.(以下简称“格力博新加坡”)和Greenworks (Viet Nam)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格力博越南”)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上述全资子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
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2025年6月5日,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GREENWORKS (THAI BINH)COMPANY LIMITED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5年6月19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中吴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相关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15个仍在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1 格力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
1105020919002283536
募集资金专户
16,049,274.592 格力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492378642494
募集资金专户
271,774,832.493 格力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博爱路支行
32050162673700000615
募集资金专户
19,332,953.354 格力博
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023404945
募集资金专户
-5 格力博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博爱路支行
32050162673700000624
募集资金专户
24,735,560.55
格力博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406010100100829575
募集资金专户
838,643.58
7 格力博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都市桃源支行
10612101040011682
募集资金专户
-
8 格力博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80800188000289964
募集资金专户
675,723.91
格力博
海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昌支行
2201025119200236185
募集资金专户
-
格力博新加坡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NRA458579933
募集资金专户
-
格力博越南海防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
0127000103000009109
募集资金专户
-
格力博越南太平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
0127000100001650516
募集资金专户
-
格力博越南太平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
0127000101000026727
募集资金专户
-
格力博越南太平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内市分行
0127000100001650489
募集资金专户
-15 格力博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
1105020919001730946
募集资金专户
-
合计333,406,988.47
三、本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1.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
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
“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原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以南、城际铁路以北、规划春江路以东,现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越南。
“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以南、城际铁路以北、规划春江路以东,现增加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3号及65-6号作为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和新建厂房。
2.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从GREENWORKS (VIET NAM)COMPANY LIMITED变更为GREENWORKS (THAI BINH)COMPANY LIMITED。
3.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GREENWORKS(THAI BINH) COMPANY LIMITED”和实施地点“越南太平省泰瑞县瑞连乡连河泰园区(Green iP-1)C-1区(属于C地块)”。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58,592,6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28,916,348.66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508,948.6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对此,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457418_B01号)。
(2)为提升运营管理效率,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以银行承兑汇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定期统计以银行承兑汇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非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2025年6月30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越南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等额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24,677,848.17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5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余额为人民币1,375,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款项。
(五)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
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下同)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
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核查意见。
2025年半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发行机构 产品名称 类型
投资金额(人民币元)
起止期限 当期状态
期末余额(人民币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理财 210,000,000.002024/11/15-2025/2/14 到期赎回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理财 190,000,000.002024/11/15-2025/2/17 到期赎回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广化支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理财 100,000,000.002025/1/8-2025/2/18 到期赎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博爱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理财 10,000,000.002025/1/13-2025/2/14 到期赎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博爱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理财 25,000,000.002025/1/13-2025/2/14 到期赎回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钟楼支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理财 210,000,000.002025/2/25-2025/6/25 到期赎回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常州钟楼支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理财 190,000,000.002025/2/25-2025/6/27 到期赎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常州博爱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理财 20,000,000.002025/2/25-2025/3/28 到期赎回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理财 25,000,000.002025/2/25-2025/3/27 到期赎回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广化支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理财75,000,000.002025/3/3-2025/6/27到期赎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博爱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理财 20,000,000.002025/4/3-2025/4/29 到期赎回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博爱路支行
结构性存款 保本理财 20,000,000.002025/5/13-2025/6/27 到期赎回 -合计 1,095,000,000.00 -截至2025年6月30日,以上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已经全部到期赎回。本报告期现金管理的收益为人民币
4,255,662.80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1.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2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44,396,598.08元,计划募集资金金额3,456,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人民币88,396,598.08元。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635,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23年4月,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5,635,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超募资金用于回购股份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此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
毕,其中超募资金使用金额为人民币64,731,884.65元。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其他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四、改变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截至本报告出具日,该募投项目变更已获得江苏省商务厅下发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及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GREENWORKS(THAI BINH) COMPANY LIMITED”和实施地点“越南太平省泰瑞
县瑞连乡连河泰园区(Green iP-1)C-1区(属于C地块)”。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改变情况,详见“附件2: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披露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募集资金总额(注1) 3,544,396,598.08
本半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2,640,358.39报告期内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33,025,424.87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57,023,100.00累计改变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61%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改
变项目(含部分
改变)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
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
(1)(注2)
本半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3)=
(2)/
(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半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500万件新能
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是 1,169,000,000.00 1,111,976,900.00 47,723,528.38 104,383,055.02 9.39
2025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年产3万台新能源
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
是 340,000,000.00 397,023,100.00 16,214,388.31 168,629,076.31 42.47
2025年12月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新能源智能园林机
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否 447,000,000.00 447,000,000.00 8,697,514.10 49,028,295.50 10.97
2025年12月
31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还银行贷款项目(注3)
否 1,500,000,000.00 1,500,000,000.00 4,927.60 1,520,618,113.39 101.37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3,456,000,000.00 3,456,000,000.00 72,640,358.39 1,842,658,540.22 53.32 - - - -超募资金投向
1.尚未指定用途 否 88,396,598.08 - - - -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否 - 25,635,000.00 - 25,635,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3.回购公司股份(注
4)
否 - 62,761,598.08 - 64,731,884.65 103.1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88,396,598.08 88,396,598.08 - 90,366,884.65 102.23 - - - -
合计 3,544,396,598.08 3,544,396,598.08 72,640,358.39 1,933,025,424.87 54.54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结合项目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流程、建筑工程计划进度等实际情况,为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持续推进,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率,公司拟将“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2023年2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44,396,598.08元,计划募集资金金额3,456,00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超募资金为人民币88,396,598.08元。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635,000.00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5,635,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股票价值合理回归,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自筹资金及部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此次股份回购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其中超募资金使用金额为人民币64,731,884.65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原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以南、城际铁路以北、规划春江路以东,现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越南。“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以南、城际铁路以北、规划春江路以东,现增加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3号及65-6号作为前述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GREENWORKS (THAI BINH) COMPANY LIMITED”和实施地点“越南太平省泰瑞县瑞连乡连河泰园区(Green iP-1)C-1区(属于C地块)”。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投
资结构等相关事项。“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由公司实施,现将实施主体变更为越南全资子公司GREENWORKS (VIET NAM)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格力博越南”)。为保障前述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变更后的实施主体格力博越南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向其增资或提供借款,其中增资金额不超过2,500.00万元美金(或等值人民币),增资及提供借款合计金额不超过该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111,197.69万元。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增资及借款总额范围内逐步拨付。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借款利率后续另行确定,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厂房变更为利用现有厂房和新建厂房。公司于2024年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从GREENWORKS (VIET NAM) COMPANY LIMITED变更为GREENWORKS (THAI BINH) COMPANY LIMITED。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募投项目“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GREENWORKS (THAI BINH) COMPANY LIMITED”和实施地点“越南太平省泰瑞县瑞连乡连河泰园区(Green iP-1)C-1区(属于C地块)”。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5,859.26万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金额(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2,891.63万元,合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750.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对此,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安永华明(2023)专字第61457418_B01号)。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先以银行承兑汇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款项,后续定期统计以银行承兑汇票、外汇、信用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款项金额,再从募集资金专户等额划转至非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5年6月30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越南项目的实施期间,根据实际需要并经相关审批后,等额置换募集资金人民币24,677,848.17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6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20,000.00万元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此次归还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进度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之前或募投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余额为人民币1,375,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款项。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下同)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存使用。保荐机构已就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出具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已经全部到期赎回。本报告期现金管理的收益为人民币4,255,662.80元。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其他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公司银行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注1:上表中的募集资金总额为扣除发行费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注2:上表中的调整后投资总额为调整后的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注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已累计投入总额人民币1,520,618,113.39元,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1,500,000,000.00元多人民币20,618,113.39元,截至期末投入进度约101.37%,超过100%,系2023年度、2024年度及2025年半年度该承诺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注4:回购公司股份已累计投入总额人民币64,731,884.65元,比超募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62,761,598.08元多人民币1,970,286.57元,截至期末投入进度约103.14%,超过100%,系超募资金利息收入。
附件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改变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本半年度实际投
入金额
截至期末实际累
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
本半年度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化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
地建设项目
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
地建设项目
1,111,976,900.00 47,723,528.38 104,383,055.02 9.39
2025年12月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
目
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
目
397,023,100.00 16,214,388.31 168,629,076.31 42.47
2025年12月31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合计 - 1,509,000,000.00 63,937,916.69 273,012,131.33 18.09 - - - -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1)由于近年来,全球市场贸易摩擦不断,贸易保护主义有抬头的趋势,欧美等国家纷纷通过设置贸易壁垒、提高关税征收额度、开
展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等方式实行贸易保护措施,对公司的产品出口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为了应对以上负面影响,原计划由母公司实施的“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现拟将实施主体变更为越南全资子公司GREENWORKS (VIET NAM)COMPANY LIMITED。该项目原位于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新龙路以南、城际铁路以北、规划春江路以东,现拟将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越南。
(2)因“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到越南,但是该项目原本所需的土地购置款2,304.00万元
已经支付,土建工程3,398.31万元已经支出,因此这部分款项改由“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承担,对应的投资金额由34,000万元增加至39,702.31万元。“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对应募集资金投资金额由116,900万元减少至111,197.69万元。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9月15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结合项目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流程、建筑工程计划进度等实际情况,为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持续推进,保障项目建设质量和整体运行效
率,公司拟将“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