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2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邮件、电话、书面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钱祥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已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5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