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莱(301258)_公司公告_富士莱: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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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莱: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301258证券简称:富士莱公告编号:2025-045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士莱”)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9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1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15:00。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5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1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1.01选举钱祥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卞爱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沈莹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人数3人
2.01选举陈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董炳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曹传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00《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5.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5.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5.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0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5.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5.0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与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其他说明:

1、以上议案1、议案2的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逐项投票选举。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2、议案4、议案5.01、议案5.02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3相关股东需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结果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5年9月10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

(二)登记地点:证券事务部(地址:江苏省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16号)

(三)出席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登记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委托人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本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会股东须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办理登记手续时一并提供,以便登记确认。

(四)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参会股东所有费用需自理。

2、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人:卞爱进;联系电话:0512-52015605;传真号码:0512-52303736;电子邮箱:ir@fushilai.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8月22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258

2、投票简称:富士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
对候选人A投X1票X1票
对候选人B投X2票X2票
合计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本人/企业已收悉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9月11日下午14:30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人同意于该时间开会,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代表本人/企业出席此次会议,并按下列指示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之期限自出具日起生效,并于此次会议结束后终止。投票指示:

提案编码提案名称该列打钩的栏目可投票同意反对弃权
100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3人选举票数
1.01选举钱祥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卞爱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沈莹娴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应选3人选举票数
2.01选举陈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选举董炳和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选举曹传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3.00《关于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津贴的议案》
4.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00《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9)
5.0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5.05《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5.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5.0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5.08《关于修订<累积投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5.0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与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注:1、上述审议事项,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请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2、委托人未做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不可以□(请委托人划“√”指示)】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3、本授权委托书于股东大会召开前填妥并选择专人、邮寄或传真方式送达会议召集人方为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或签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持股账户号:
电子邮箱:联系电话:
邮编:通讯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年月日

注:本登记表填妥后,请于2025年9月10日前以专人、邮寄或扫描件邮件发送方式送达本公司。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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