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5年
月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人,实际参与会议的董事
人,其中董事马林、刘学、黄华生、廖县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赖春宝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表决结果:
票同意,
票反对,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的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
司综合考虑了经营业绩、发展阶段、盈利水平,在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在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请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