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51证券简称:威尔高公告编号:2025-054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
月
日(星期一)14:30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2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
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锦大道1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提案类型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2.00 | 《关于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3.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1.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由2025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2.上述议案1.00、2.00为特别决议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提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
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电子邮件、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授权委托书》(附件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
2、登记时间: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4日,上午10:00-11:30,下午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期湖塘路5号惠鹏大厦1004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晶
联系电话:0752-6666529
联系传真:0752-6666529
电子邮箱:ac005@welgaopcb.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期湖塘路5号惠鹏大厦1004
5、其他事项:本次大会预期半天,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
:授权委托书;附件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12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251”,投票简称为“威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
2025年
月
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12月29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作为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_女士/先生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目都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2026年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注: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3、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___股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本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参会股东登记表
| 股东姓名/名称 |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 | ||
|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 ||
|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 ||
|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 ||
| 是否本人参会 | ?是 | ?否 |
| 受托人姓名 | ||
|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邮箱 | ||
| 联系地址 | ||
| 注:1、本人(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2、登记时间内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3、请用正楷填写此表(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 ||
|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 年月日 | |
